這一整串我看得很莫名其妙耶
為什麼每個人都覺得被詐騙不能列爭議
最近一年我身邊家人就被簡訊詐騙過兩次
一次金額5千多 一次1萬6千多
打去列爭議 報案 填表給三聯單
最後都沒有被請款
我自己本身也有在apple內購沒拿到商品打去列爭議
後來也是沒跟我收錢
而且我很確定這不是銀行吸收掉了
因為那張信用卡後來被apple列黑名單不能消費
這兩種狀況otp都給了都是我確認消費的
但銀行都確實幫我取消付款了
我好奇為什麼板上的大家都覺得這是銀行不能做到的
另外就是為什麼大家都覺得只要給了otp
銀行就合理的應該不用付所有責任
那照這邏輯 為什麼要失卡零風險
錢包被偷比電子郵件被盜好在哪裡
為什麼電子郵件被盜otp給了就該死
錢包被偷打個電話過去中間所有消費都不用付了就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