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史上最低!婦欠232萬卡債 法院裁定.

作者: love11234 (newshit)   2019-03-06 09:53:45
好爽,鼓勵大家欠債不要還
看到樓下一堆人說銀行有責任,所以這樣說,賣鄭捷刀子的也有責任也該死刑嗎?如果他
刀子是偷家人的家人也要連帶死刑?
說銀行也有錯邏輯根本不攻自破
我看了很多卡奴的回應,不外乎三個
1大方承認自己亂消費 5%(但是還是會扯銀行為何核准我
2家人醫藥費 60~70%
3家人被倒帳之類的,幫助他們 25%
二跟三看似很合理,銀行不該趁火打劫
問題是你們有沒有想過如果今天不是現金卡或是信用卡借的,他們問題會解決嗎?如果真
的這麼孝順這麼愛家人你會沒了這兩個就放棄?
結論最後只好跑去跟地下錢莊借錢,然後還不起結果一樣去死
而且銀行借你那筆讓你過冬理應感激,為何還有人反咬銀行為何要核准這麼多?
不會理財是自己的事情,可以不要把消費者權利無限上綱嗎?
如果卡債這種問題在燒一次,以後是不是學生都禁止辦卡,然後月收入5萬以下禁止辦卡
才會比較好,搞到這樣讓所有人都不方便,根本只是雙輸
真的不太懂,卡奴明明是自己的問題,我媽媽也是1*張卡,他為何沒變成卡奴
我阿姨2*張卡,額度加起來快500萬他也沒變卡奴啊
自己的選擇,卻是怪銀行不好好審核
銀行好好審核,卻導致有一些臨界點的很難通過,我只覺得,幹
本人不懂經濟,也不是這方面的,我純粹覺得借錢還錢是應該,理財是自己的事情
並不是政府或是銀行需要幫助你理財好嗎?出社會了,沒有誰有義務教育誰
都沒有人覺得,卡奴自己要自殺要怎樣到底關我們什麼事情,就跟中樂透跑去買毒品,最
後沒錢落魄跑去搶銀行,你要去怪彩卷讓你暴發?
如果因為卡債犯罪,那就依法論處,如果因此死亡,大家拋棄繼承就好了,到底為何要幫
助這些人
卡奴裡面只有1%是值得同情
99%都是自己活該,不要拿1%無限上綱到底
作者: flosser (fllosser)   2019-03-06 10:01:00
說的正確 但欠錢的人最大 唉
作者: nhnc (nhnc)   2019-03-06 09:56:00
說的好
作者: DarkRobert (蘿蔔醬>M<)   2019-03-06 09:59:00
正確理財觀念 給推 這才是正確價值觀.
作者: danielpupu20 (哇書豪啦)   2019-03-06 10:00:00
跟放款的風險本來就是銀行要自行審慎評估,跟賣刀子類比?我覺得不行。
作者: pz5202 (tata)   2019-03-06 11:39:00
推!
作者: TaiwanDPP (偉)   2019-03-06 11:18:00
2000的事拖到2014...有可能嗎所以台灣2000年辦卡的只有這家人嗎?
作者: nalthax (書蟲一枚)   2019-03-06 11:07:00
這些都是2000年辦卡浮濫,為了業績壓力亂搞欠缺規範的鍋了。那個時候台灣景氣因為西進廠商出走,現金跑光光,一些人就失金或失業了,但是當初因為景氣好的時候買房的高利率房貸(9趴)就付不起了,剛好遇到信用卡跟現金卡浮濫的狀況,那時很多卡債族以卡養卡去應付生活之後,全家燒炭自殺的新聞。法拍屋開始風行啦、降房貸利率啦、金融相關服務與產品審核變得更加嚴格就是這樣來的真的消費浮濫但有能力的卡債族,跟這個案例不能混為一談。
作者: renejyo (孟孟)   2019-03-06 11:05:00
現在都AI在評估 應該相對比較客觀
作者: nalthax (書蟲一枚)   2019-03-06 10:58:00
沒解決所以才落到欠卡債啊
作者: r30385 (天空藍)   2019-03-06 10:40:00
bra?
作者: sachung28 (00)   2019-03-06 10:41:00
看錯 是匯豐不是永豐 判決書是匯豐和華南提異議
作者: sachung28 (00)   2019-03-06 10:35:00
看裁決書 法官是同情她殘障+低收+小孩還小 心理傾向債務人了永豐銀要求還債務20% 都被法官打槍 可憐
作者: ajang (A彰)   2019-03-06 10:32:00
法院和銀行去查封時,債務人故意不開門,鎖匠一開發現人就在房間看電視。大家進去還被債務人怒吼會弄髒他家裡,只見銀行人員一直賠不是,都搞不清楚誰才是債權人了。
作者: ppc ( )   2019-03-06 10:31:00
我認同你說的 不過你阿姨兩張卡額度五百萬 這種財力應該是不會變卡奴啦XD通常會變卡奴家境都不怎樣的
作者: tndh (Nick )   2019-03-06 10:21:00
欠錢還錢天經地義 先怪銀行 到時候被討債又說被暴力脅迫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 欠錢最大
作者: subwaycat (走失)   2019-03-06 10:19:00
blah blah...
作者: willieliu (たけし)   2019-03-06 10:20:00
自己沒控管消費的能力學人家辦什麼信用卡?又沒人拿刀拿槍壓著你申辦,自己愛辦又愛怪銀行顯然邏輯大有問題!
作者: sachung28 (00)   2019-03-06 10:18:00
收到促刷簡訊不代表非刷不可 自己沒自制力怪銀行呢?額度給少嫌銀行小氣 額度給多又說銀行不管控?
作者: kcl0801 (kcl)   2019-03-06 10:06:00
發卡行常會鼓勵消費 不要跟我說你從沒接過促刷簡訊EMAIL
作者: iiichu (要用功!!!)   2019-03-06 10:06:00
贊成原po 不過那是2014年的舊聞 這麼多年了也沒看到其他比例懸殊的判決 表示那並非多數共識 別被原原po帶著走
作者: kcl0801 (kcl)   2019-03-06 10:04:00
投資基金有賺有賠 放款也是同樣的 你知道有公股行直接把信用卡歸在放款部門管嗎???
作者: cityport (馬路不平避震故障)   2019-03-06 10:03:00
恐龍法官: 卡奴可教化
作者: willieliu (たけし)   2019-03-06 10:02:00
因為現在流行千錯萬錯都別人的錯,自己一定沒有問題
作者: orange21 (冬瓜)   2019-03-06 10:01:00
作者: amoya (@@/)   2019-03-06 10:01:00
覺得法官判的的確很瞎,最後倒楣的還是因為銀行審核變嚴格,拿不到信用卡的一堆人
作者: powerbee (蘑菇人)   2019-03-06 12:13:00
你這類比不行,販毒吸毒同樣有罪,銀行同樣在販賣誘惑,他也希望大家使用信用卡衝高刷卡金額。五萬以下可以辦卡,但額度要依收入審核,你媽不會變卡奴你們不會欠錢很好,但不代表其他人不會,如果每家銀行都亂給額度社會才會大亂。
作者: silver5566 (吟五六)   2019-03-06 12:13:00
卡奴要自殺的確不關我們事,卡奴亂砍人也不關我們事
作者: jacky80336 (清風.明月)   2019-03-06 12:16:00
本來就是雙方都該檢討 不能檢討銀行真奇怪難道銀行什麼事都不用做,直接發卡發爽爽就好了?
作者: Lincoln (林肯)   2019-03-06 12:17:00
不會喔!銀行審核不會嚴謹因為銀行的利潤來自放款
作者: yellowocean (walk to the sea)   2019-03-06 12:18:00
不要只用一種角度思考,銀行要放款/給額度本來就有責任,不然幹嘛還要聯徵跟財力證明
作者: Lincoln (林肯)   2019-03-06 12:20:00
唯一的解法就是設定刷卡上限和訂立還款期限期限內限縮權益
作者: ypw (橙黃橘綠秋心不已)   2019-03-06 12:25:00
刑事責任殺人罪跟卡債不還的刑法第339條詐欺罪 刑責差太多了用這類比完全不恰當 私法責任應該就民事討論就好
作者: cka   2019-03-06 12:43:00
欠錢的本來就該自己承擔 銀行又不慈善機構
作者: star88 (星光依舊)   2019-03-06 13:12:00
非常同意原PO
作者: aadsl (aaids)   2019-03-06 13:15:00
我也好奇他這種收入額度能有多高?繳不出早被銀行停卡才對,怎麼還可以刷到這麼高?
作者: rcak801 (阿常)   2019-03-06 13:41:00
銀行端當初核卡和審額度時 本來就要把客戶還不出錢的風險考量進來 就算現在這個法院判全賠 他還是付不出來啊可能對銀行來講 反正這種案例不多 相較一個繳不出來 讓更多人繳更多整體利潤更大吧
作者: green198809 (天啊我的貓怎麼這麼可愛)   2019-03-06 14:02:00
推原po
作者: ivan761016 (小易)   2019-03-06 14:17:00
絕對是銀行有問題 婦人收入不高還給超高額度刷還不出錢還給她繼續刷 聯徵都不看就給卡了
作者: kokunmai (乾蝦哩)   2019-03-06 14:19:00
理應感激 XD
作者: artmess (蝕光碎影)   2019-03-06 14:52:00
前面例子不行 根本不是同一回事 不能拿來類比
作者: dkramses   2019-03-06 15:47:00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但是拿借刀殺人比喻 我覺得不行
作者: sthermit ( )   2019-03-06 15:47:00
如果真的嚴格發卡,噓文的大概又會抱怨"卡不發"
作者: kcl0801 (kcl)   2019-03-06 15:57:00
樓上首先要證明抱怨不發的跟噓文的是否都是同個人事實上現在審核就蠻嚴格了 就算給你過卡 你給的財證不怎樣 額度就給你個五六萬打發 已經有取得一個恐怖平衡了
作者: hyscout (ほうげんじゅ)   2019-03-06 17:05:00
加拿大吸菸者告菸商也是贏了 本來就應有一些社會責任
作者: keyman2 (edge)   2019-03-06 17:51:00
你躁鬱症是不是又發作了?記得吃藥然後菸少抽一點,祝福你
作者: powerbee (蘑菇人)   2019-03-06 18:02:00
拿鄭捷來說銀行沒錯的邏輯是比較合理喔?你站在道德的制高點批評人性,本來就沒有意義,銀行沒有主動避免巨額呆帳的義務嗎?覺得不適合就不要發卡啊!
作者: jackygba (春天)   2019-03-06 18:35:00
放款的風險銀行要承擔沒錯,但不代表債務人讓銀行放款風險發生就是合理的
作者: sausalito (回不去的港口)   2019-03-06 19:57:00
你這麼氣 那你趕快效法也借錢不要還不就好了你不就也可以爽一波 加油
作者: monkey6 (猴子)   2019-03-06 20:15:00
噓你拿買刀殺人比喻,不要那麼悲憤,你家開銀行?
作者: bettybuy (什麼事都叫我分心)   2019-03-06 21:53:00
安安你好,第二段鄭捷買刀證明你是法盲ㄌ
作者: kate1104 (._.")   2019-03-06 22:48:00
跟低端人口認真幹嘛呢
作者: dozze (說好的幸福呢)   2019-03-07 01:43:00
有學過相當因果關係嗎?沒有的話多讀書好嗎?BTW, 你的眼界真的無比狹小
作者: ChrisBear (Lawyer)   2019-03-07 02:49:00
等你做過消債案子再來嘴
作者: ian19870901   2019-03-07 06:57:00
作者: a46080704 (....)   2019-03-07 13:08:00
你的重點是你覺得你卡一直辦不過都是因為這些人吧
作者: seedli (帶骨的火腿)   2019-03-08 20:15:00
有時候事情不是你想的那麼簡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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