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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坑人!調閱自己的信用卡帳單 銀行手續費竟破千
107/09/27
民眾林先生向《蘋果》投訴因工作需要向花旗銀行申請信用卡過往三年書面交易資料卻被收取三千六百元費用,林先先說「三千六百並非小數目,氣到不想申請」,轉而跟國泰世華銀申請卻只要一百元,如果是選擇用電子帳單更完全免費,林先生說「雖收費標準銀行有自行訂定權利,但就是看不慣有銀行把消費者當成待宰肥羊」。
花旗銀則強調,「本行於信用卡申請書、信用卡約定條款中均已詳載補發帳單手續費之相關規定,除於客戶申辦信用卡時主動寄發約定條款外,該費用之規定亦揭露於本行網站以及銀行公會的網站。」
花旗銀進一步指出,每帳款期間收取一百元補發帳單手續費規定與多數銀行同業之收費標準一致,由於客戶要求提供一百零四年至一百零六年三個年度跨卅六個帳單期間之帳單,因已超過過去三個帳款期間,係依照信用卡約定條款規定之收費方式,告知收費標準,絕無客戶所稱濫收費用情形。
消費者若要調閱一定期限以上的信用卡帳單,需額外支付手續費用,但是期限與費用的規定會因不同的銀行業者而有所差異,據《蘋果》調查,大部分銀行收取方式與花旗銀相同,如樂天信用卡、彰銀、中國信託、臺北富邦、臺新銀、土地銀行、元大銀、凱基銀、永豐銀、上海銀、兆豐銀、臺銀等都要求客戶補印帳單每次每月要收取一百元。
舉例來說,某持卡人要求銀行補印去年一整年信用卡帳單,若依每次每月要收取一百元,所以一年十二期帳單,共要支付一千二百(一百乘十二等於一千二百)元。
當然也有如國泰世華銀的佛心銀行,國泰世華在信用卡申請書上制式條款補發過期帳單寫著每次一百元,不管一次申請補發多少期都只算一筆只收一百元;第一銀行更佛心,也是不論補發多少期都以次數計,每次只要五十元。
銀行主管釋釋,因客戶都應該已收過帳單,如果要再要求銀行寄送過往帳單,銀行收取費用主要是反映補送帳單的郵資、紙張、電腦交易及人員費用等作業成本。(財經中心/臺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