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水桶名單 v23510

作者: MoonAthenaX (月下的雅典娜)   2018-05-28 16:47:26
第一條 輕度犯規 處理:砍文 / 警告1次 / 視情節劣文
3. 未爬文:發文前請先參考「官網」、「精華區」與「板上之文章」。(註1)
v23510
2017/04/09 板規1-3 未爬文
2018/05/25 板規1-3 未爬文
累計兩次警告 水桶兩週
板工 MoonAthenaX
作者: tourism1003 (僕。米叔)   2018-05-28 17:20:00
1.既然板上經過投票之後表決時效性照舊,永久有效的話,那違反板歸的文章應該也沒有不能溯及既往的問題吧?!可以請問該ID在5/18的 #1Qzt6iU8 (creditcard)這篇文章,不算是違反2-4.刪除推噓文嗎?早上六點多發文,中間有一次修改文章的紀錄,只剩下兩個噓文了,應該不是一個合理的狀態吧?!2.記得上次有特地告知板上是有三個板主,不是只有一個,那可以請問一下當M板主如果還在忙家裡的事情的話,那其他兩位板主都在做甚麼,而沒辦法管板,兩三天的檢舉文還需要M板主處理嗎?!
作者: crazyghost ( )   2018-05-28 21:37:00
三樓說的那篇我剛去看了一下,系統沒有看到刪除推文的紀錄,雖然我也覺得怪怪的...。如有人能舉證歡迎提出
作者: MoonAthenaX (月下的雅典娜)   2018-05-28 21:51:00
我也去看了一下 真的沒有記錄...
作者: claymath (輪迴的印記 藏在我眉宇)   2018-05-29 08:52:00
怎麼會有人覺得板主得要二十四小時看著板膩
作者: AlainDion (余の顔見忘れたか!)   2018-05-29 14:45:00
慣老闆思維啊 XD 但是連老闆都不是還嫌東嫌西的就...不過自以為的檢舉被打臉也滿丟臉就是 XDDD
作者: tourism1003 (僕。米叔)   2018-05-30 19:48:00
1.板主是有三個,又不是只有一個,要板主隨時管板那是你在說的,而且也是板主群自己決議要保留『有討論空間』的文章了2.什麼叫做自以為的檢舉被打臉?有沒有違反板規還是要依板主群的決議為主不是嗎?沒看到兩位板主說也覺得很奇怪?我又沒有再吵著還是應該要以刪推文為裁罰真的要說自以為的被打臉被檢舉的話: #1HSMyOWf這篇不是明明就已經違法 1-2 了嗎?既然兩位有意見的話,那我就拿來吵啦:既然決議要保留有討論空間的文章,不是就應該要注意板上的發文了嗎?像是這篇,不就因為有幾個重複的『花旗是分開』的留言,而就被保留了嗎?
作者: AlainDion (余の顔見忘れたか!)   2018-06-01 00:50:00
"沒看到兩位板主說也覺得很奇怪?" <= 沒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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