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卡奴悲歌片之1】他欠卡債丟公職工作 1

作者: MJdavid (我剛出社會)   2018-04-26 11:25:55
公職哪有這麼容易因為「民事」免職的啦
信用不良的人 找工作不容易
考公職反而是最佳選擇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具有本法所定應考資格者,得應本法之考試
。但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應考:
一、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二、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三、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四、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者。
依法停止任用者,經公務人員考試錄取,於依法停止任用期間仍不得分發
(配) 任用為公務人員。
不要有以上的事項都可以考
應該是為了照顧父母 身心俱疲
才會在工作上失誤連連
※ 引述《huanglove (純真可愛的安東尼)》之銘言:
: 奇怪...人家欠卡債..信用卡公司應該是希望對方能繼續工作賺錢,這樣才可以還錢呀
: 怎麼會一直到對方公司去騷擾呢??讓對方被資遣,還不了錢,這樣有比較好嗎??
: 更離奇的是,學校或公司的人員怎麼會因為對方欠卡債而排擠一個人呢???
: 他是欠信用公司錢..又不是欠同事錢??
:
作者: rknung (歐比)   2018-04-26 11:51:00
濫用同情心的文章
作者: badfood (為自己加油)   2018-04-26 11:57:00
可以考不代表考上可以任職(分發)
作者: nippleman (奶頭人)   2018-04-26 11:58:00
同意一樓
作者: aq2272353712 (阿一8 )   2018-04-26 12:08:00
20支大過非常人還有臉上報
作者: huanglove (SAM)   2018-04-26 12:14:00
有沒有可能是做違法的事情被免職呢??
作者: ccusup (123)   2018-04-26 13:32:00
之後每次的工作都只維持3~4個月....
作者: sd15 (喔不)   2018-04-26 13:48:00
唬爛
作者: pilot1982 (173-72卻覺得瘦好多)   2018-04-26 15:15:00
小時不讀書,長大當妓者,不是鄉民語錄嗎
作者: yenliang (飛雲)   2018-04-26 15:23:00
看完原文第一感覺就是唬爛。20支大過....在公務機關,不要說20支,1支就已經很難了,大過是已經代表你幹了很大條違法的事了,通常你的主管也難逃連帶責任,很難有主管會搬石頭砸自己腳的,何況這只是私事
作者: august28 (八月女孩)   2018-04-26 18:45:00
有沒有可能他是公家機關的約聘人員,然後期間又表現不良,因此不續聘?
作者: ultratimes   2018-04-26 22:41:00
信用不良,多次就容易變成詐欺罪,詐欺還民事?還有這些是表面規則,很多事情是沒寫出來的潛規則潛規則你懂的
作者: WMX (這學期要加油阿~)   2018-04-27 10:07:00
同意~~~有可能是憂鬱症之後常常無法工作願意就醫的話,可以用因病停職的原因休息一陣子公務員如果為了錢,是背信或貪瀆就是刑事罪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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