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徵人] 集結易飛網受害者做集體訴訟!!!

作者: Ruthcat (王葛格!站起來)   2017-08-20 13:15:31
前文 43
想幫忙釐清幾個點
重點是:為達目的,並不是只有一個手段
G 大正確的作法應該是「集體求償」,而不是集體訴訟
求償中介者是「消保官」,不是法院
因為法院講求的是「實質」損失
如果是求償,就可以列舉精神損失、時間成本
甚至有人因為擔心信用問題,難以入眠,需要用藥等等等
G 大需要的是「談判者」,不是法官
市面上應該有擅常談判的律師,但如思貓熟的都是刑事律師 Orz
所以可能要請各位大大提供資訊
這件事情,只要方向正確,個人樂觀其成
這樣的公司,每次都推沒有疏失就沒事,真的應該教訓一下
但施力點要對,不要打錯方向!
作者: s9306302100 (Johnson 222是隨他們喊?1)   2017-08-20 13:28:00
作者: iele (就是那道彩虹)   2017-08-20 13:45:00
根本屁都告不成
作者: ROTFL (LMAO)   2017-08-20 13:48:00
不如找個記者上個版面效果還比較好新聞播個幾天都不敢用了
作者: aycc (小海豚)   2017-08-20 14:24:00
推,有個開頭總是好事
作者: aq2272353712 (阿一8 )   2017-08-20 16:29:00
等看結果
作者: dichotomyptt ((  ̄ c ̄)y▂ξ)   2017-08-20 16:44:00
求償難 光舉證損失就很難了 不過加油
作者: bald855 (Odd)   2017-08-20 18:58:00
個資法不是很嚴?
作者: cytochrome (細胞色素)   2017-08-20 19:39:00
台灣沒有歐美那種懲罰性賠償,單就盜刷而言,是銀行對盜刷者或蓄意竊取信用卡資料的商家(如過去發生加油站員工搜集卡號賣出)提告,消費者能主張的權利應是個資外洩,但這很難舉證但能促使商家改進畢竟是件好事消費者被盜刷,只要和銀行說那不是你刷的就好,款項也不用付,無實際財產損失,但要花時間處理就是阿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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