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原有一張澳盛銀行現金回饋卡,一月時出國旅遊不幸遺失,
當下馬上就掛失並且沒有再補發(掛失日期為2017.01.30),結果
這個月卻收到帳單,顯示2017.06.01有一筆消費為當時在國外住
宿的飯店的停車費,我當時訂房的確是使用澳盛的信用卡付款,
但我確定飯店沒有額外的停車費用,而且住宿日期是2017.01.25,
直到2017.06.01才扣款也太奇怪了吧!
後來我打給客服,客服寄給我一張授權單要我填寫,上面寫說費用
要先繳,不然調查完確定費用是我要附的話就得繳利息以及調查費
100元台幣,但停車費都不到100元了...,想請問有相關經驗的版友,
我是該摸摸鼻子就繳掉還是該跑煩瑣的調查手續呢?
以上~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