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在全家刷台新卡繳所得稅
但本月我收到國稅局未收款通知
國稅局表示有看到一筆稅款,但是金額和我提報的金額不符
也看不出來信用卡付款人是我,要我提出證明
因為我當時用併單繳納,所以簽單與國稅局看到的不符
台新客服表示他們只看得到全家請款走了
全家客服表示他們只是代收,終端請款單位他們不會知道
台新說找全家,全家說找台新
然後就這樣一來一回,我兩邊聯繫了兩周仍然沒有答案
台新最後的回覆是說國稅局有自己設計的繳稅資訊條碼
他們沒有能力查詢,所以要我自己再回頭找國稅局重新串
千千萬萬不要和我一樣弄丟代收證明
我個人以後不會用全家台新刷卡了
給大家參考,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