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好~
最近我妹才跟我說收到華南信用卡帳單二
月份已經沒繳了現在要三月了銀行打電話
來催繳,但我妹手頭不寬裕她可能要再過
幾個禮拜才會有錢付清,這樣到時候可能
就是連續積欠二月份跟三月份的卡費再一
次付清。金額約莫五萬多,我知道這樣一
定會有利息產生跟信用瑕疵,但是如果繳
了最低應繳金額實際上債務還是在那利息
還是照算所以我們討論的結果是倒不如就
等手頭寬裕一點再一次繳清,產生的利息
就認了吧。不知道這樣的做法各位有沒有
什麼看法??我也是第一次遇到我也不懂啊......=.=
我妹堅持不要跟我拿錢所以我也不知道該怎麼做...
請各位幫幫我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