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看法是~這次修改的部份是一般消費
自民國104年1月5日起,花旗透明卡持卡人下列消費項目將不計入當期帳單
新增一般消費計算現金回饋比例
而透明卡的回饋是看特定消費的~這部份應該是沒有變~
一般消費影響的是當期是 1% 或者 2% 的回饋
所以基本的 1% 回饋應該還是有的~
只是變成 2% 能累計的一般消費項目減少了~
本來電費刷15000~其他消費刷5000...這樣就有300的回饋~
更改後~電費不計入一般消費
電費刷15000~
其他消費刷5000(假設不含特定消費且計入一般消費)
這樣回饋就只有150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