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有人遇到這情況嗎?
我在2月時一起申辦紅卡黑卡跟旅鑽
加辦第2張卡在45天內一般消費金額累積達NT$899元
有多送100元刷卡金
現在問題來了
我在3月時用紅卡刷了32XX元
符合300元的新戶禮
也符合100元的悠遊卡加值禮
但最近想說怎麼這加辦第2張的100元刷卡金怎麼都沒進來
打去客服詢問
他竟然跟我說他認定黑卡才是第2卡
所以我這不算 要黑卡刷899才算(我黑卡自動加值一次跟刷100元而已)
明明在官網上寫說
【第二卡加辦禮-刷卡金100元】
活動期間: 103年1月1日起至103年12月31日止。
活動內容:
於活動期間內申請第二張Love晶緻悠遊聯名卡且核卡(限正卡持卡人),免收悠遊聯名卡第
二卡製卡工本費NT$300,於核卡日起45天內一般消費金額累積達NT$899元以上,贈刷卡金
100元(核卡日以本行系統資料為準)。
http://goo.gl/SQYv
這樣先辦黑卡的怎麼認定?
一起辦紅黑卡的怎麼認定?
請問有人拿到這100元的回饋嗎?
客服還強調他的申請書上有有黑卡的圖案所以是要認定黑卡
我問說你提供證明我就信服 說要指定說第2張申辦的LOVE悠遊聯名卡
才會符合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