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太太在今年四月初用信用卡購入一台奇美42'電視15000,
接著又買了一些廚具、母親節禮物10000、買菜錢,
至今5月底零零總總大概花了30000左右,(我太太的說法)
上個月我繳了17000的信用卡帳單,
昨天我太太說這個月帳單是0元,
因為銀行直接從她戶頭裡扣款17000,
她說銀行多扣了她7000,
而我之後每個月也還是要繼續繳剩下的信用卡帳單。
我整個聽得霧剎剎,
信用卡不是會分好幾期還嗎?
為什麼會直接從戶頭裡扣款?
多扣又是指什麼意思呢?
如果只花了30000左右,
那不是已經繳清了嗎?
為什麼之後還要繼續繳?
因為我問了很多次還是搞不懂,
我太太講到火大不想繼續跟我講,
直到現在還不理我,
只好上來問鄉民現在是什麼情形。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