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將棋] 從三浦事件看將棋聯盟的制度

作者: NewYAWARA (朝霞之前奏)   2017-01-22 14:25:38
※ 引述《ssccg (23)》之銘言:
: 你的說法感覺是認為極機密會議是決定處分的單位
: 然後渡辺是參與決定的一員
: 但是以制度上來說,作成ᄈB份決定的是11日常務會的決議
: 10日這個會議不過是檢舉給連盟處理前的私人討論
: 裡面只有谷川會長和島常務是常務會成員(受理檢舉)
: 目前的結果也就是這兩個人辭職
: 至於渡辺需不需要避嫌,他是得利者這是從結果論來看
: 正式流程的部分他就提出檢舉、以檢舉人身份出席常務會的調查
: 我是覺得在職業競技中提出違規檢舉剛好是對手沒什麼特別不正常的
: 後面影響龍王戰出場的決定不能說是他的責任
: 當然除了檢舉渡辺還有些觀感不好的行為
: 像是引文這篇據說是他主動爆料給文春的
: 但是制度上來說,他沒有必須負責的地方
: 就算用誣告的標準檢視,要證明他有誣告故意可能也有困難吧
我個人的觀點,純就渡邊明的部分:
http://www.sankei.com/life/news/161021/lif1610210033-n1.html
這篇新聞指出當時渡邊明不惜以龍王頭銜被剝奪也無所謂,
也不想和有用軟體作弊嫌疑的棋士對局來對連盟施壓。
很顯然的,這對連盟具有實質的影響,
雖然最後做成決議是常務會,
但渡邊沒施壓到這程度,不見得會這樣處斷。
  
當時包括羽生在內的秘密會議當中,
從後來羽生的發言來看,雖然他也認為檯面資訊足以懷疑三浦有問題,
但沒明確證據下,他認為不該處分。
相信這個見解,當時一定也有在那個會議提出,
可是連盟最後並未採用,仍然緊急處分了三浦,
某種程度可能是渡邊給的壓力也很大。
但是最無辜的當然是主辦單位的讀賣新聞,
他們的權益也不該被損害。
現在龍王戰已經辦完,不可能再重賽,
也不可能由讀賣另外發賞金給三浦,
當然也不應該請丸山吐出賞金,
所以比較合理的解決方法,應該還是要請渡邊負起責任。
具體的方法是渡邊宣布放棄衛冕下一屆的龍王頭銜,
由打進挑戰者決定賽的兩名棋士直接進行七番對決,
勝者取得下屆的龍王資格。
這作法類似2014年里見香奈由於身體因素申請休場,
後來放棄衛冕女流王座一樣,由挑戰者直接五番勝負決定下一屆的女流王座。
這麼做是除了為自己的主張負起責任之外,
也不用馬上辭退龍王頭銜,導致讀賣主辦的龍王位懸缺一整年,
對讀賣造成實質性的損失。
另外在金錢方面,我認為渡邊保留至少1600萬日圓是合理的,
即是挑戰失敗的賞金,因為他本來最少就可以得到這麼多。
但是多拿的部分約2600萬日圓,應該要交出來給連盟做為三浦賠償對應費。
這樣除了可以實際補償三浦的損失外,也不會嚴重影響連盟的運作。
既然渡邊在賽前不惜認為頭銜被剝奪也無所謂,
那麼現在證實他的指控有錯,負起責任返還2600萬日圓,
換取眾人對棋界的諒解以及不嚴重影響連盟的運作,
我認為是他應該要做的。
無論如何,只有在就位儀式上象徵性的對三浦道歉,
而沒有其它的配套處理,這絕對是遠遠不夠的。
即使想裝死撐過去,這個污名就勢必會跟著他一輩子。
這對身為頂尖棋士的渡邊而言,
應該是他需要優先考慮的部分。
作者: ssccg (23)   2017-01-22 19:21:00
這篇報導後來渡辺否認他有這樣說了吧,印象中第三者委員會的報告裡面也沒有看到要談到責任不責任那就得拿出證據吧,如果相信連盟公布的那份報告和記者會島朗的說法,感覺當時是考慮延期還是換人,然後在三浦說了應該算氣話之後,島就覺得剛好、就往換人方向開始行動了當然就許多將棋迷的感情來說當然是覺得渡辺該有所表示,就看他多重視這方面了
作者: NewYAWARA (朝霞之前奏)   2017-01-26 20:29:00
抱歉最近一忙就忘了回了。我後來發現我沒跟到渡邊否認的那一段,謝謝提醒。不過渡邊他強調龍王戰有中止可能所以需要馬上對應的這一點他沒否認,應該接近事實。我認為渡邊應該給了連盟很大的壓力,這一點我仍然認為他需要負相當的道義責任會比較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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