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近日檢舉與板規修改

作者: arihanta (sai)   2024-01-16 23:59:31
板友們好
(1)近日的檢舉發生於認養文中使用了問卷來確認有意認養者是否願意遵循某些條件,
因不同送養者所列之問題可能會不同,若用此方式取得潛在認養人之回答,可能會
造成公開部分合約內容的疑慮,因此日後的認養文不能用問卷方式設計認養條件之
問答,以免造成違規情況,請大家理解與配合。
相關板規:認養文
a.若認養條件包含簽署認養合約書,請發文者勿公開合約內容,
也勿以問卷形式設計認養條件之問答。
(2)在認養文下方類似「慎選同意書,慎簽同意書」意義的相關推噓文是一個對認養人
善意的提醒,板務認為有此顧慮的人可以說「建議考慮其他不需簽約的認養」,因
為這樣的說法沒有直接貶低特定的發文者,而是將焦點放在認養的選項上,並且給
予讀者自主決定的空間。
但若是在討論送認養相關主題的文章或推文中直接說「不要跟某人認養」,則是不
妥當的發言,因為它傳達了一個明確的,對特定看板成員的公開負面評價,這樣的
表達有可能引起爭議和不滿,如果沒有實證,這種言論更接近於主觀臆測和個人攻
擊,並影響板上的認養活動,因此未來板上,若沒有事實證據證明該位送養人時常
跟認養人出現認養糾紛,卻出現這樣的針對言論,將會視為鬧板,引戰處理。
板務理解有些看板成員可能會擔憂認養人簽下不平等或不合理的合約,不過以第三
人的身分,可提醒他人在簽約前仔細閱讀和理解所有條款,並與送養人進行充分討
論,以確保合約公平合理,在雙方都有共識的情況下,避免簽署對自己不利的合約
。而不宜直接否定對方,直接用不要跟某人認養等詞彙。
認養簽約相關的QA也是屬於第三方建議的性質,並非強制性的規定,內容已在整理
中,但還沒寫完,部分內容還在等回應,若有進展會儘快和大家分享。
相關板規:認養文
e.若無證據證明送養人以往引起多起認養紛爭,在文章或推文中
出言阻止其他人向其認養,將會視為鬧板、引戰處理。
(3)含有免費贈送正品,免費贈送試吃品|試用品,免費體驗,抽獎獎品的廣告文或是
問卷文,因具有商業性質和目的,這類文章未來將被劃分為商家廣告。
相關板規:B-1-12
*禁止商家發佈商品及服務相關文章,包括禁止明文或用問卷文徵求試用者
、提供免費體驗、免費試吃品,免費正品試用,抽獎獎品等資訊,板上僅
接受板友「自行購買」之產品/服務或「主動索取」試吃品之分享。
只要發文是來打知名度、內容含廣告的商業產品或服務,
無論是否贈送免費品或提供試用,即屬違規。
如今廠商宣傳方式多元,包含假發文真宣傳的情況,
板務若認定有相關情形,將鎖文或刪文,以商家廣告處理。
(4)問卷文只接受學術性質之問卷,需經審核才能發佈。
相關板規:B-1-13
13. 問卷文-須經審核
*僅供學術相關問卷申請,不接受商業性質之問卷調查。
*須以站內信告知板主,提供欲張貼之文章及問卷給板主審核,
審核通過後方可張貼至看板上。
*經板主同意後,請於問卷文內首行註明 『已經板主審核通過』
*問卷每次申請同意僅限發文一次,並禁止手動置底。
*若問卷文含抽獎、P幣贈送之行為,請清楚載明獎品寄送期限、獎項數量等
資訊,並於確定得獎名單後,修改舊文或回覆原文列出得獎名單。
─────── 問卷格式 ───────
<已經板主審核通過>
1.問卷主旨/標題:
2.研究目的/說明:
3.研究人員姓名:
4.研究隸屬單位:
5.聯絡方式/電話:
6.問卷連結:過長請使用短網址
7.問卷獎勵:若無免填
───────────────────
未完成應完成步驟即發文、未經板主同意即自行發文者:
初犯刪文,累犯者水桶30日
若為商家自行發布之商業性質問卷調查:
退回文章,水桶90日。
#板規過渡期說明
以上板規修改後即日生效,
一週內觸犯者,板主會刪除發言。
一週後觸犯者,會依照板規處理。
作者: sherit (Sherit)   2024-01-17 07:37:00
禁止用問卷確認條件意願的作法真的很荒謬,你只是想盡一切的方法貫徹你的「不公開合約」的決定。那你要不要說送養文內的「認養條件」也可能包含合約內容,以後要禁止公開認養條件
作者: Moana156 (唐唐)   2024-01-17 10:06:00
貫徹自己的決定有不好嗎?總比朝令夕改好吧?
作者: k44754 (9527)   2024-01-17 11:01:00
我先說喔,ptt上人治板主說了算,不爽就申訴去組務啥的上級人治,水桶.退文.,甚至砍帳號也不需要你同意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24-01-17 15:30:00
想不到竟然會有人對”慎簽同意書”反感喔哈哈哈哈
作者: HT52038   2024-01-17 15:50:00
無憑無據說別人會虐貓/養不好貓的勒?不算公開負面評價?
作者: jackloutter (WithoutReason)   2024-01-18 07:39:00
這一篇怎不置底?
作者: hesione (我離開我自己)   2024-01-18 09:33:00
不公開合約的板規是否經過投票同意 很習慣極權?然後還因此整個開大絕禁止問券 因為包含認養條件 扯到太平洋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24-01-18 11:09:00
有違反你就應該水桶啊,檢舉了不照板規判決只會事後又修改內容,可見當初立這板規根本沒在好好想,FAQ也不知道要拖到啥時。我會講出誰是不適合的中途絕對都是備好過往發言跟爭議的,順便也告訴某人你不用擔心我拿不出來。
作者: okmzaq (ooo)   2024-01-19 11:23:00
偉哉
作者: nisi0773 (再會了 曾有的夢想生活)   2024-01-19 22:57:00
誇張
作者: orangeccc (喵喵)   2024-01-20 17:24:00
版皇?重大板規都不給討論不給投票都你說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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