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分享] 台中彰化地區虐貓人請小心

作者: rgnuj122 (小舞)   2023-05-21 12:19:25
轉貼自臉書:
#幫分享
#常跑台中酒吧欠錢
#影片已遮
#租屋多髒只是房間被整理過到處都是垃圾
#拜託別刪我文別檢舉我
#我說的都是事實 #已申請保護令
#已離婚 #小孩目前很安全
#已有社工介入
#不希望再有女生被騙
#一在的縱容換不回貓咪的命
#你們不是我不知道當事人的感受就別當鍵盤俠
#不要騷擾他家人他個人的事與他家人無關
超級垃圾人
愛跑台中酒吧 打麻將
在我不在時打小孩 打貓打狗
圖上的貓是他領養的
因為貓咪抓他貓跟他也不親就抓起來摔死了
去跟動物醫院說不小心踩到
當時我兩份工作 下午工作結束時就去處理貓咪後事
連個愧疚都沒有
明明知道小孩怕被打更不敢吃飯
拿鋁箔紙棒子 拖鞋 掃把棍子都往臉打
當初我要幫小孩洗澡
小孩耳朵莫名有傷痕手腳都黑青
我馬上看監視器才不對勁
現在他領養的第二隻貓消失了
我請寵物溝通師幫我尋尋…
也是已經被打死了
拜託大家 要讓人領養 不要領養給他
小貓才三四個月就摔只因為不給抱想跑就摔
SIM用我的名義辦 到最後說要繳費結果留了一萬二給我繳
租屋處當初說要自己住結果兩個月租金沒繳押金退不了
害我要6000$付給房東只因為我是保證人
水電也都被斷電
的垃圾 當初走的這麼乾脆
結果留一大堆給我處理
還讓女兒從此留下陰影
不給他錢打麻將就翻整間
如果打輸了欠錢就封鎖人
動不動就在骰子遊戲上打電話嗆人
讓我整個沒辦法入眠都很怕他不開心就打小孩
https://reurl.cc/EGqA6k
https://i.imgur.com/ZZgY8qy.jpg
https://i.imgur.com/MMMPCeF.jpg
https://i.imgur.com/C2y9cyL.jpg
https://i.imgur.com/Xjj3cXd.jpg
—-
心得:
出氣就把貓打死
領養的兩隻貓都被打死
= =
切結書是為了防止異常的人類
正常人不至於會被切結書搞到
所以我切結書30萬罰款還是保留著
嚴防遇到這種把貓虐待死的人
不過趨吉避凶
也是會有中途拿切結書搞人
像帥帥事件
所以慎選中途
至少查一下過往紀錄
當然中途也要慎選認養人就是了
作者: lkksppet (義美鮮奶茶)   2023-05-21 12:53:00
所以原po承認30萬條款,預期效果是想用來搞人的嘛,這樣正常人想避開這種合約,也很合理啊這種人一萬二都繳不出來,如果送養物件真的出事,有能力付30萬嗎?
作者: Sahra (Sahra)   2023-05-21 13:21:00
30萬罰款 約定管轄法院 保留什麼家訪權利這種利用認養人輕率無經驗增加後續救濟困難的條款見一次噓一次你約定了這些不一定能被判決認可的條款萬一遇到貓被認養人傷害 你有要負連帶責任? 還是與有過失?什麼義務都沒你的事 這算正派認養書?
作者: CreamSeed (奶油種子)   2023-05-21 13:35:00
看了蠻好笑的 30萬不合理霸王條款被噓爆之後就一直轉FB貼文來試圖合理化自己的行為 但是這些案例反而驗證了中途沒有識人之明跟認養書無用 可以說自打臉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23-05-21 15:13:00
文章內容的相關事情很誇張沒錯,啊這有板規7嗎?
作者: snowcorra (宅宅肝貓)   2023-05-21 16:10:00
這人就說不過大家所以改轉貼這種文章 反而只證明該推行中途證書跟刁難認養書無用論而已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23-05-21 17:01:00
板規7
作者: hhyzzh511 (沉入海底的水母)   2023-05-21 18:19:00
版規7不是指不能發討論如何虐貓的文章而非不能發示警有人虐貓的文章不是?不然以後類似當初茶茶案是先在臉書被揭發黑名單的文都不能貼來貓版?我有理解錯嗎?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23-05-21 18:34:00
新聞除外禁止沒錯啊 有疑問請板主板規修正不要捏那麼死就解套囉
作者: rgnuj122 (小舞)   2023-05-21 18:36:00
講的好像有辦法辨別一個人會不會虐貓,事實上很難,所以才要講清楚規定
作者: hhyzzh511 (沉入海底的水母)   2023-05-21 19:01:00
既然版規這樣那下次改貼新聞就好,反正網路領養後就施虐的新聞也蠻多的https://reurl.cc/Eo87Qkhttps://reurl.cc/Rzn4Dg
作者: bardah2c (台灣沒有統派只有降派懂?)   2023-05-21 19:09:00
上面說無用論的認為要怎樣才能保障貓咪領養後不被不當飼養呢?
作者: Sahra (Sahra)   2023-05-21 19:36:00
好啦 這種領養書很有用啦 假如你真心認為一定照這樣判判了也執行得到 那我建議違約金乾脆規定一百萬 三倍效有用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23-05-21 20:30:00
板規說貼新聞OK啊,那這篇是新聞嗎?若還沒有板規7伺候,那證實目前貓板板主標準不一,應該是無懸念了至於上面提到要如何避免自己處理的貓咪百分百不會被不當飼養,這問題簡單到爆了,就是留著自己養;若因”連留著自己養都不能保證自己會不會不當飼養”而決定送出去,那又有什麼立場去要求別人要怎麼養貓?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23-05-21 20:40:00
特定版友多次違反板規不處理 特定版友未違規直接鎖文
作者: larry8550 (佐佐木品客)   2023-05-21 20:50:00
這條我修一下避免誤會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23-05-21 21:03:00
那之前有爭議的判決為什麼不先也修一下避免誤會,反而立即的執行判決並意圖阻止後續討論?是因為標準不一嗎?
作者: larry8550 (佐佐木品客)   2023-05-21 21:04:00
因為之前判決沒有爭議阿 你有看到上訴嗎?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23-05-21 21:08:00
上訴通常會是當事人先跟執行不當判決的板主站內信或水球申訴,你一個當板主的,怎麼會覺得我看的到你自己的站內信和水球內容?
作者: larry8550 (佐佐木品客)   2023-05-21 21:09:00
上訴有問題的自然會丟組務阿 不丟就放棄權力能怪我?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23-05-21 21:14:00
所以你的意思是你之前執行的判決,有人向你申訴過嘛,既然有人申訴,啊你的”沒爭議”是你自己覺得沒爭議,還是其他大部分正常人都覺得沒爭議?看起來顯然是前者嘛如果你”自己覺得”廣義上真的都沒爭議,那前幾篇針對爭議判決和標準不一的文章討論你後來選擇裝死是在?
作者: larry8550 (佐佐木品客)   2023-05-21 21:17:00
所以哪來標準不一判例只有一個根本沒有另外一個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23-05-21 21:21:00
這樣喔?那你abechang要處理了嗎?
作者: larry8550 (佐佐木品客)   2023-05-21 21:25:00
按流程阿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23-05-21 21:25:00
還有,你有確認過anne0423是有幫該貓隻植入晶片的”飼主”了嗎?問一下而已啦,怕你未仔細確認過就隨便亂桶人前面幾則回的拿摸快,結果遇到這個問題直接語塞,該不會是真的沒有確認吧?
作者: larry8550 (佐佐木品客)   2023-05-21 21:38:00
這不用確認阿 飼主責任
作者: Sahra (Sahra)   2023-05-21 21:39:00
abe不用桶嗎 你之前桶每個人都有被檢舉嗎還是你認為他講那些是OK的
作者: larry8550 (佐佐木品客)   2023-05-21 21:40:00
你有問題就私信檢舉我沒那麼閒每篇都看
作者: Sahra (Sahra)   2023-05-21 21:41:00
好啊 反正你結論就是不桶abe嘛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23-05-21 21:44:00
他的意思是要你站內他啦,要有人站內檢舉他才會桶
作者: Sahra (Sahra)   2023-05-21 21:45:00
那想必之前每個被桶的人都有被站內檢舉吧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23-05-21 21:48:00
這幾天看下來,感覺有些他看了不順眼的,即使沒人檢舉也會主動解讀板規來設法桶;有些即使違反板規,但他若覺得很順眼,沒人檢舉就當作沒那回事,一點這幾天觀察、參與板務的個人心得啦
作者: CreamSeed (奶油種子)   2023-05-21 22:24:00
不只是當作沒那回事 還會主動修改版規解套呢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23-05-21 22:27:00
這也是另一個爭議的點,他可以先桶再改,而不是等有人犯了以後就改板規迴避
作者: abechang (bear)   2023-05-21 22:37:00
要桶就桶啊,版主不用跟它們吵了,我正好一個月可以專心吸貓不用上來^^
作者: momvic110456 (monvicada)   2023-05-22 01:08:00
樓上也太灑脫 但說被人攻擊應該不能算挑釁...吧(艸領養致死的事件永遠層出不窮 雖同意一樓的推論 但也能同理R大為何執著
作者: rgnuj122 (小舞)   2023-05-22 01:54:00
這是兩難啊,像認識的我不用簽切結書也可以,救援人也是不用簽,要簽切結書的只有陌生人
作者: bardah2c (台灣沒有統派只有降派懂?)   2023-05-22 12:50:00
留著自己養 呵 這答案完全顯示自身水準 超棒的噢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23-05-22 12:54:00
對啊,水準比那些想要別人免費幫自己養貓的高不知幾千海拔了
作者: bardah2c (台灣沒有統派只有降派懂?)   2023-05-22 13:30:00
https://i.imgur.com/pdurHA1.png嘛 原來 那就不讓人意外了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23-05-22 15:38:00
好險,那些奇葩且相由心生的板主都掰掰惹,辛苦你考古溜
作者: rgnuj122 (小舞)   2023-05-22 18:46:00
看到某些人的言論覺得為什麼沒有被水桶啊==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23-05-22 19:13:00
可能是因為即使講話不中聽,但並不代表講的話內容是錯的吧,啊會對內容正確的言論感到難以接受卻又無法反駁,啊答案不就很明顯了Zzz事實就是有很多方法可以既不用為了不簽同意書在那邊患得患失,也不用想匡別人30萬,就可以有效率的紓減野貓過多的問題光聽到”帶回去自己養”就直接被完敗,那也表示不過就那樣而已,對減少野貓的貢獻度有多低也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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