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抒發] 我與明志貓的領養爭議

作者: pigu0315 (pigu)   2023-04-15 18:09:07
大家好~我是Q爸
也是去年在版上分享與T協會認養失敗經驗的苦主,
看到原po遇到的況狀,真的是感同身受,
去年那痛苦的感受又湧上心頭!
很遺憾這樣的送認養狀況還是一再的發生...
當時的我收到版上許多人的安慰,
這次也希望原po不要因為送養方的問題,
而放棄再給一隻貓好貓生的機會!不要放棄想養二寶的初衷~
本次的事件有許多癥結點,
版上已有許多人提出疑義處,
但看來那同一類的送養方是不打算有任何回應跟解釋,
反正風頭過了,還是很多人支持,
對送養方不會有什麼影響!
本次認養失敗跟我的狀況有點類似,
也是與醫療專業相關,
主要的問題就在於送養人不希望3個月的貓去做血檢,
而是希望等到6個月大後再做,
對於幼貓的身體健康掛保證?
但最後原po也表示願意配合,
已經明確回覆:了解 我會配合
這樣也不行?這樣也要被說是溝通有問題,
與原po溝通不了...
然後有必須採用高強度的方式需要即刻帶回貓嗎?貓有立即的生命危險嗎?
這已經不是溝通,比較像是單方面的命令了吧?
只要認養人有太多自己的想法,跟送養人不一致,
送養人心情不好隨時可以要回貓,
而且是在已經簽了協議書的狀況下!
試問原po想帶貓血檢有違反了協議書的條文嗎?
原本應該是負責飼主加分行為,
卻變成好像會至貓於死地!
如果送養人這麼在意要滿6個月才能血檢,那就要列入認養條件內啊!
不是認養後才在那邊說 做這個不行,
那個不行!誰知道還有多少規定!
我絕對尊重送養人所列的"任何"條件!
但不要不事先講清楚,事後才一推規定!
而且如果依照送養人的邏輯,貓齡3個月抽血怕會有過激反應可能造成猝死?
如果有相關研究證實這個說法,
全世界早就比照辦理了吧,
如果依照這個說法,
這樣連預防針也要等到滿6個月才能打了?
要拿這種特殊個案來說,那發生ISS/VAS不就每隻貓都不用打晶片跟疫苗了?
個人認為與醫療相關還是回歸醫師的專業吧!
跟我上次的狀況類似也是不尊重醫師專業!認為自己比醫師厲害!
如果這樣拜託送養人先去取得執照,認養人一定會聽從建議的!
最後看了這次事件,
就知道這樣的生態已經是無法改變了!
認養人遇到了頂多只能在網路上抒發一下難過的心情...
只能感嘆又一貓因為人為的關係,
錯失能去好人家的機會...
最後分享近期Q比生活照,謝謝大家
https://i.imgur.com/aSpRfTn.jpg
https://i.imgur.com/BCWPz5J.jpg
https://i.imgur.com/7U7zklQ.jpg
https://i.imgur.com/MfYgxym.jpg
作者: shadowhearts (馬可希亞斯)   2023-04-15 18:26:00
呵呵,我剛剛有去留言問明志貓貓有關協會的問題,看來被刪掉了,晚點來分享
作者: kanon840725 (Julius Lautreamont)   2023-04-15 18:41:00
獸醫評估可以的話我覺得就只是單純意願問題了,至於不願意的原因善意惡意都有可能
作者: rgnuj122 (小舞)   2023-04-15 18:43:00
一言不合就吵起來,我也有遇過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23-04-15 18:45:00
其實明志的狀況比你來得好一點,就是它根源是從公立學校裡面產生,有一個家長會壓在上面,但當然也不能要求事主一定要去對學校發表意見,只是說比較有這個機會去糾正這個協會遭受的綁架而已。只是有個礙媽明擺著在用學校的學生在滿足它自己的名聲而已。
作者: deathslipkno (Soloist)   2023-04-15 18:47:00
三個月不能抽血 那是不是也不能打預防針 甚至不能看醫生 會應激 會死! 他們的邏輯真的不通
作者: kanon840725 (Julius Lautreamont)   2023-04-15 18:51:00
可能以後做一個個資的隔離,雙方不直接對口,雙方對
作者: k209 (草履蟲 - k209型)   2023-04-15 18:51:00
我記得你們家的QQ,健康體態還要被他們質疑太瘦不健康什麼
作者: snowcorra (宅宅肝貓)   2023-04-15 18:55:00
沒事啦 還是有很多正常中途 不要這麼悲觀 列個礙媽黑單就好太瘦不健康那篇我有看過 真的扯 看一眼就能蓋棺定論超可笑反正建議要領養一率版上找 至少正常的多 FB上大多當笑話看看就好 在同溫層內想認養就是作賤自己罷了1.收容所 2.版上
作者: petitebabe (petite)   2023-04-15 20:07:00
搞成這樣只會讓願意認養的人越來越少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23-04-15 20:15:00
之前整到很多北七中途銷聲匿跡或是自行登出,結果更奇葩的變成聚在一塊繼續張:(
作者: bug9 (景依舊人不在)   2023-04-15 20:35:00
眼睛很萌!
作者: brucielu95 (L.C.)   2023-04-15 20:41:00
要拿到執照至少要先讀完5年再國考喔,送我是看雖小送養人做得到啦 哈哈
作者: shadowhearts (馬可希亞斯)   2023-04-15 21:09:00
XD 原來是po錯到橘貓波斯的頁面下,就看明志會不會有人看或是校方會不會看了
作者: MagicYif (MagicYif)   2023-04-15 23:13:00
又一個礙媽 幫你加油
作者: wtck (化悲憤為熱量)   2023-04-15 23:54:00
我是原原PO 拍拍Q爸 我們目前有跟其他人洽談領養貓咪事宜中非常謝謝您的鼓勵 也祝您跟貓貓們都健康快樂 :)
作者: dalzane (aimerˋ(〞▽ 〝 )ˊ)   2023-04-16 00:40:00
先不說他們自認比醫生懂,獸醫也就是建議而已。他們也沒事先強調過什麼幾個月才能抽血,正常人當然是聽專業的。結果連抽都還沒抽「只是轉告獸醫建議」他就不爽到要把貓帶回,我覺得這真的是病得不清。
作者: fjugirl (下雨就幸福了)   2023-04-16 00:47:00
這事件會助長很多人變成購買代替領養
作者: dalzane (aimerˋ(〞▽ 〝 )ˊ)   2023-04-16 00:48:00
不會啦,還有很多認養管道啦另外,自稱比獸醫還懂,結果自己搞錯大壯出生多久,說兩週後都還沒滿三個月,啊不就好懂好厲害
作者: snowcorra (宅宅肝貓)   2023-04-16 01:16:00
作者: FRANK831029 (法克魷rr)   2023-04-16 01:34:00
https://i.imgur.com/JBvihtq.jpg請尊重臉書公版認養書 只要不虐貓有什麼不能簽
作者: larry8550 (佐佐木品客)   2023-04-16 01:40:00
誰跟你公版了,公版請用公立收容所的評估跟認養表
作者: Kai88 (灰白白)   2023-04-16 01:51:00
哪裡的公版講清楚 收容所都沒用這版了 哪裡的公哪裡的版?
作者: dalzane (aimerˋ(〞▽ 〝 )ˊ)   2023-04-16 01:59:00
這種笑死人的東西就不要貼了
作者: Kai88 (灰白白)   2023-04-16 02:00:00
愛媽的權力義務要不要加上去 家訪需事先取得同意 通知要限時段 違反上述條件一樣罰 另因愛媽要求所衍生之行政手續費用應由愛媽負擔 醫生開診斷書超貴 當別人的錢從天上掉的嗎?
作者: pigu0315 (pigu)   2023-04-16 02:01:00
尊重啦!哪次不尊重了XD,可以接受的就簽啊~這應該是南部某大中途的版本,其實寫那麼多,改成送養人說了算就好啦XD
作者: Kai88 (灰白白)   2023-04-16 02:04:00
屁列 這次把貓帶走的人名字根本不在合約上咧
作者: dalzane (aimerˋ(〞▽ 〝 )ˊ)   2023-04-16 02:05:00
https://i.imgur.com/8hkPfH8.png這個才叫公版啦
作者: brucielu95 (L.C.)   2023-04-16 02:09:00
只要不虐貓所以才不用簽吧?只要不虐貓的話哪來這麼多雞巴毛要簽?情勒高手邏輯還好嗎?
作者: nebulaforest (內含豆漿的菜包)   2023-04-16 02:19:00
看看某人所謂的公版第16點,隨時能無限上綱條款
作者: Kai88 (灰白白)   2023-04-16 02:29:00
那張糟點滿滿好嗎 無限期追踪 只要對方不爽就可以隨時可以帶回 遇到白愛媽這種自認比醫生還懂 還要當神拜給香油錢 根本提款機
作者: chengmoon (cheng)   2023-04-16 02:33:00
查上面那位過往推文應該...是反串...啦雖然我也搞不懂這有什麼好反串的
作者: weilawda   2023-04-16 02:55:00
慶幸當初認養兩隻的愛媽都不錯,後續都變朋友,然後第三隻是自己撈的。只是養個貓互相陪伴,搞的各種心機真的累,都忘記了其實大家最終目的也都是為了貓好阿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23-04-16 03:06:00
作者: Kai88 (灰白白)   2023-04-16 03:08:00
是反串哦 我已經黑單他了XDD
作者: chengmoon (cheng)   2023-04-16 03:08:00
原來是這隻喔,那就不意外了
作者: Kai88 (灰白白)   2023-04-16 03:09:00
欺騙我感情 我瞬間有被點著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23-04-16 12:01:00
他被捅了喔?不然幹嘛開分身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23-04-16 12:06:00
名聲太臭啊這裡又沒板主
作者: FRANK831029 (法克魷rr)   2023-04-16 14:28:00
https://i.imgur.com/1bCn05E.jpg反串反串 如果有一定是巧合認養書也是真的啊 臉書領養社團都用這版說是公版也沒錯吧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23-04-16 16:27:00
所以?你現在是對這件事有什麼幫助嗎?
作者: petitebabe (petite)   2023-04-16 21:39:00
那個第16點,誰簽得下去
作者: snowcorra (宅宅肝貓)   2023-04-16 22:06:00
第16點就是活脫脫的代養條例 呵
作者: bbbing (無)   2023-04-17 12:06:00
購買代替領養,一樣是在他們的商業圈內
作者: LeehomLee (從不唬爛)   2023-04-17 15:58:00
邪會+礙媽同溫層真的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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