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抒發] 致 我家咪咪 放蕩不羈的一生

作者: abechang (bear)   2022-07-06 09:58:00
※ 引述《wild2001 (敲頭)》之銘言:
: 致 我家咪咪 放蕩不羈的一生
: https://imgur.com/ARNcWTS
: https://imgur.com/ICSrArV
: 13年前 貓媽媽 帶著你 在我家的院子出生了
: 我們就順理成章的收養了你
: 我還記得 有一天晚上、一個寒冷的雨夜,貓媽媽把你們都帶走了,不知道去了那裡。
: 直到早上,聽見貓媽媽怎麼一直叫,叫個不停,才發現 小貓全部不見了
: 我才知道 那不是叫聲,是傷心欲絕的哭嚎聲。
: 貓媽媽哭了三天,怎樣都找不回其他的小貓
: 只有把你找了回來
: 從此貓媽媽十分溺愛著你,直到六個月才真正的斷奶
: 就在某一天,貓媽媽突然離開了,留下了你
: 你在院子裡跑來跑去,在客廳裡跳上跳下,在房間裡到處搗亂
: 我們都不怪你,因為你只是一隻可愛又帥氣的小貓!
: 長大後更是巷子裡的老大!
: 慢慢的我發現 你聽得懂 我的話
: 愛亂抓的個性改了,叫你一聲也會過來,
: 會守在家門口等我回來,會對著我叫肚子餓,吆吆吆的叫
: 像是不給飯就要吵架一樣
: 冬天會躲進棉被裡,只為了一起睡覺,不一起就在門口叫,喵喵喵的叫
: 低低的嗚咽聲像是個被遺棄的小孩
: 為了討摸摸,我一坐下來就會跳到桌子上,用頭頂著我撒嬌
: 不理他就會伸手,拍你的肩膀硬是要你摸摸他
: 時常會在圍牆上,看著你出門,在你回家的時候,跳下來喵喵叫的迎接你
: 在你拿出罐頭的時候 圍著你轉,拿出小麥草的時候 瘋狂追著你
: 當你為他梳毛的時候 他會開心的冒出呼嚕聲 躺在地上享受
: 無論何時 總是在我左右...
: 但意外總是來得這麼突然...你再熟悉的巷子口 被車撞了...
: 只因為我突然覺得心神不寧,回過神來
: 就只剩下你溫熱的小身體躺在地上,再也醒不過來了
: 我不能接受這個事實...
: 你摸起來還是像以前一樣的溫暖
: 眼神還是一樣大大的看著我
: 摸摸你會有呼嚕聲
: 聽到你的打呼聲
: 抱著你會想逃
: 我好喜歡你 我好想你 我愛你 你為什麼就這麼走了
: 我好難過 我真的好難過
: 我要為你買下成堆的罐頭
: 我要為你種滿整個庭院的小麥草
: 你只是在溫暖的陽光下,靜靜的睡著而已
: 只為了等我回家
: 恩...我回家了
: 你就安心的睡吧,沐浴在溫暖的陽光下,睡在熟悉的院子裡
: 我好想你,我真不能再想你了
: 但是我止不住的掉眼淚啊!!!
: 我最愛的咪咪...
沒關係,你喜歡到公眾版上討論卻又禁不起公眾評論,我們就另開一篇來聊聊為什麼不要
放養貓,以及放養到底是不是養?
首先,放養到底有沒有違反動保法?法理上,沒有;實務上,會。(我非專家,歡迎推文
糾正,我不像一些愛刪推文的嘿)
法理上,動保法規範提供寵物居住的環境應是:
提供安全、乾淨、通風、排水、適當及適量之遮蔽、照明與溫度之生活環境。(第五條)
這樣看,我放養,我有給她水、搭個棚子、小貓窩、甚至給她大電扇吹就好啦~
但實務上,動保法另外規範了:
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七歲以上之人伴同。(第二十條)
所以,除非你可以心控你家的放養貓,永不出入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不然你就有機會觸
法囉^^
再來,放養到底是不是真的飼養呢?在台灣應該80%的放養仔,都沒有給寵物施打晶片,
但動保法規定:
前項寵物之出生、取得、轉讓、遺失及死亡,飼主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其委
託之民間機構、團體辦理登記;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給與登記寵物身分標識,並
應植入晶片。(第十九條)
所以你不給他打晶片,甚至可能沒給他結紮、打狂犬疫苗,拿著罐罐或貓草跟她玩得很開
心、阿每個月有幫她點驅蟲藥餒,好棒棒。
這樣算是有養他嗎?其實從一些爭奪貓咪的法院判例,的確照顧事實是大於晶片主人的,
所以答案是肯定的,你是飼主!
但是請先繳一筆未寵登的罰款(第三十一條),再繳一筆未結紮的罰款(第二十七條)^^
嘛不過大部分的「飼主」通常知道後就放棄當飼主了,只能說跟貓貓的革命情感薄弱啊科

為什麼放養不好?
對環境:
貓咪是外來種,在台灣除了浪犬和人以外幾無天敵,美國的放養貓(空間大嘛超愛放養)每
年可以殺死24億小動物,其中多數是原生種動物。
https://news.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759188
台灣的貓戰力可能沒那麼強啦,不過你一天工作八小時睡覺八小時,誰知道那段時間他都
在幹嘛?別以為都市叢林就沒原生種給他殺了,我先前住木柵時一天到晚看到台灣藍鵲唷
XD
對貓咪本身:
上面說了,貓在台灣的天敵只有浪犬跟人類,所以放養會讓貓被車撞、被狗咬死的機率大
大大大大增!推文說被撞死就是放養害的,一點都沒錯唷,修掉推文也是沒用der
除此之外,跟其他貓打架、接觸(你能掌控你的貓在外的交友嗎XD),也會大大大大增加罹
患傳染病和寄生蟲的風險唷。
所以說,在台灣,放養貓就只是有地方遮風避雨的流浪貓,完全無誤。咪咪就是過比較好
的流浪貓,請大聲跟我念三次^^
對社區其他人:
我相信原PO很大機率,是有很多鄰居的吧?雖然看描述有可能是透天,但你的貓又不會只
待在透天的室外。會不會去尿去便在其他人的院子、樓下?會不會去抓別人的機車坐墊?
會不會衝出巷子影響行車安全?(啊還真的發生了,不好意思)一旦發生了,就是人貓衝突
現場,如果大家知道要找你負責倒還好,但多數狀況就是....以為那是一條浪貓然後摸摸
鼻子走掉。
所以再跟我念一次:咪咪就是過比較好的流浪貓。
好啦,要去上班了也不想花太多時間再多說什麼,總之大家先來看看最近我中途送走的可
愛姊妹消消氣、上班好心情~
https://imgur.com/lwYBHbx.jpg
另外,支持放養的也可以來這篇下面討論唷,畢竟我不是某個會刪推文不給討論的,然後
大家推文也要小心,不要吸引到訟棍找上門唷^^
作者: msun (m桑)   2021-04-15 22:16:00
這邊比較流行Boxing
作者: wsx321edc (poli波哩)   2022-07-06 10:27:00
其實第五條第四項有寫避免其遭受騷擾、虐待或傷害放養顯然違反這條,只是不曉得有沒有人用這條檢舉成功另外冷知識,貓不在動保法強制打晶片的範圍,只有部分縣市另外自行規定要打晶片orz但是有強制打狂犬病疫苗,就,微妙的法規
作者: mortalwings (小白兒)   2022-07-06 10:43:00
原文居然把推文都修掉XDD 真是奇文共賞
作者: DarthTyranus (達斯·泰蘭納斯)   2022-07-06 10:45:00
原原PO真的是刪帖小能手,超適合去祖國當網管
作者: fonce (奉司)   2022-07-06 10:56:00
被打臉明明刪文就好,真的不知道在幹嘛
作者: Luka1995 (菽琉)   2022-07-06 10:58:00
看到這篇才回去看原文,當初的噓真的被刪了哈哈哈哈
作者: wuwenfuh (毀滅彩虹)   2022-07-06 11:04:00
看到這篇才回去看原文+1,連不是噓的推文也刪,是不是仗著貓版沒版主wwwwwww
作者: hesione (我離開我自己)   2022-07-06 11:57:00
全世界都知道他被噓,但一定要拼命刪掉就可以當沒有,還要順便自欺欺人一下說自己只是”修改”,國王的新衣真人版跟放養然後跑來哭哭同一個套路
作者: Benance (士道に背キ間敷事)   2022-07-06 14:35:00
原原PO都被噓到X4了結果修到只有短短一些噓文
作者: arihanta (sai)   2022-07-06 14:52:00
原原po已經刪了三次推文
作者: rgnuj122 (小舞)   2022-07-06 22:00:00
推一個,希望杜絕放養
作者: kotoyan (kotoyan)   2022-07-06 22:35:00
推你。曾在台北市區車水馬龍的路上看到一隻被撞死的肥胖虎斑,因有跟獸醫約診無法停下收屍,事後難過了很久,也忘不了當下看到時的震撼和難受。難道要等到貓被撞死才知道後悔嗎?
作者: eo8h1 (LDK)   2022-07-07 01:45:00
原原po受不了刪文了 笑死 還好你有備份
作者: hesione (我離開我自己)   2022-07-07 03:05:00
他絕對不只刪三次 那個短短是還來不及刪的不刪一定不會噓到那麼多 本來還想看說可以被噓到多少
作者: Hyman (寧靜)   2022-07-07 04:05:00
https://ptthito.com/amp/cat/m-1656889455-a-ed0/放養的原文刪了,可是盜版ptt的文刪不了喔,科科
作者: cocoCostco (摳摳好市多)   2022-07-07 11:38:00
推這篇 杜絕放養
作者: hesione (我離開我自己)   2022-07-07 14:01:00
噗 ptt使用者條款 寫的很清楚 還著作權法咧"1-4 站內文章之合理使用"自己用ptt同意使用者條款 自己貼文公開論壇 然後秋著作權 果然行為都一脈相承 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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