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養] [認養/高雄、台南]虎斑小男生小女生

作者: jspowerplay (忙碌是天職)   2021-10-02 12:53:39
貓咪所在地:高雄市鼓山區
聯絡人稱呼:郭先生
電話:有勞站內信先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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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咪名字:未定,目前用chill和虎妹代稱

貓咪年齡:
chill約4個月左右
虎妹約10個月

貓咪花色:
chill是白底灰虎斑
虎妹是棕虎斑

貓咪性別:
chill男生
虎妹女生

貓咪個性:
chill極度親人極度好動
虎妹走冰山美人路線

是否結紮:
chill還沒
虎妹已結紮

健康情況:
chill驗過貓白血、愛滋都陰性,已打過第一劑預防針
虎妹僅做過體內外驅蟲(確定認養前會做血檢)

照片(必須提供):

「chill」
自在躺
https://i.imgur.com/pJFo7KE.jpg

繼續躺
https://i.imgur.com/qHtHB1C.jpg

水汪汪
https://i.imgur.com/QE0tVkd.jpg


「虎妹」
高冷系,爬很高,態度冷
https://i.imgur.com/YfItF7D.jpg

使眼色,沒事請退下
https://i.imgur.com/AgOuNsT.jpg

舒服躺,後面那隻(前方哥哥已找到終身飯票)
https://i.imgur.com/zEWRRrG.jpg



送養原因:兩隻都僅中途,沒有辦法照顧更多

其他補充:
chill這個別稱,是因為當初路邊相遇時很好騙,一個罐罐就馬上進籠,帶回家一小時就可
以抱、完全不躲,然後照顧一陣子就四處跑四處煩,無痛當自己家,所以這麼稱呼他。

虎妹則是需要很有耐心的認養人。已經在家照顧近半年,但還沒能摸到,雖然每次見面必哈
氣,但從未出爪抓人(因為超膽小,哈氣完就躲起來,碰不到)。

兩隻貓貓目前算滿兩端的個性,但相同的是都十分可愛,期待有緣人能相遇,照顧他們一生



認養人條件要求:
滿23歲
有穩定工作
願意愛他一輩子、給他溫暖的照顧、可做好養貓
需準備家庭環境、對養貓有一定基本認知


備註:
請協助填寫以下表單來初步瞭解認養人
認養前需簽署協議書以保護貓貓
認養毋需付費,有疑問皆可溝通
https://forms.gle/sEMQaLsz4vpba4cF9

https://i.imgur.com/HhmqqB1.jpg
10/03更新:提供協議書參考,也請大家幫忙多多宣傳,讓貓貓們找到好人家~
協議書這種東西,當然可以自由提供、檢視和調整,為的是認養前提醒雙方避免發生憾事
,出狀況後可一定程度上保護貓貓。
至於「要協議書就是傲慢」、「沒看到協議書就是有問題」的這類說法,都尊重不同價值
觀啦,但也不建議以偏概全,本來每個人做事方法都不同,與其討論放不放,不如檢討已
公開的協議內容,多交流,給大家建設性意見,更能保護愛貓的大家。
作者: xinye0622 (炘燁/Xinye)   2021-10-02 13:03:00
建議附上協議書
作者: mashu520 (mashu)   2021-10-02 13:41:00
高調 慎選認養人
作者: FRANK831029 (法克魷rr)   2021-10-02 14:08:00
又要先身家調查,又不po認養書就你們問題多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21-10-02 14:23:00
同樣的事情講太多有點累
作者: shinydays   2021-10-02 18:27:00
慣中途們出來講句話啊,叫你們自主PO認養文就都變啞巴了嗎?
作者: mikashih   2021-10-02 20:18:00
慎選送養人
作者: anglais (Sarah)   2021-10-02 23:25:00
對於上述言論有點疑問,首先,現在版規有規定送養一定要附協議書公告給諸位嗎?請問你是協議書的甲乙方嗎?其次,為何認養需要協議書就一定要妖魔化為不好的中途?或許板上有些人在認養過程中,曾經遇過一些不好的經驗。但是,如果在未了解實際情況前,就把需要協議書或是做詳細調查的要求,視同不好的的中途者。請問這種行為有助於送養?
作者: smileahpain   2021-10-02 23:51:00
沒有規定一定要公告,但也沒規定不能推文要求版上同樣也沒規定不能噓文提前公告的最大好處就是避免前幾天那種被要求可以主觀認定無條件取回的糟糕條款出現受害人沒有認養人會希望談到最後才發現有這種霸王條款
作者: mikashih   2021-10-03 00:05:00
同意s大,沒有妖魔化所有中途,也沒有規定一定要先po出來,但也沒有規定不能噓文反應吧?如果事先po出協議書以供參考,不想簽的人可以自行略過,不用特地去聯絡送養人,不會耽誤到雙方時間啊
作者: anglais (Sarah)   2021-10-03 00:19:00
每個中途對於送養的標準可能都有差異,就像每位版友對於是否要附上協議書的看法一樣,沒有一定要或不要。對於認養貓咪的過程,必須花上一些時間成本,也可能是篩選認養人的初步標準。有關送養的協議書,也只是民法上的契約關係。若契約內容違反了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是無法律上強制力的。因此,並不是任何無理恐怖的協議內容都有法律效果。如同版友的擔憂,要避免發生貓咪可能無條件被帶回的情況,可在認養時轉換晶片飼主的名字或是由認養人為貓咪植入晶片。而不是以偏概全的認為,需要簽署協議書或是沒有公告協議書就是錯誤的行為。以上是個人看法,就如同版友表達放協議書可以減少誤會一樣。僅為想法不同,但是出發點都是希望貓咪能有更好的環境。
作者: kotoyan (kotoyan)   2021-10-03 00:47:00
幫推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21-10-03 04:03:00
那就放啊,嘴那麼多?
作者: shinydays   2021-10-03 10:22:00
對啦,樓上的A,現行版規沒有說要放協議書,那你先放了,讓人審視後,同意的人繼續後續的認養貓流程不好嗎?身家都給了,家訪也做了,最後給了一個霸王條款的協議書硬逼人簽,不簽又講你沒愛心,浪費彼此時間很好玩嗎?到底看不看得懂希望先PO協議書的用意呢?什麼都要人家規定,自主Po為免爭議很難?還是協議書見不得光?推回來,回樓上的A,首先,不是需要協議書就妖魔化,正常的當然OK,有問題的是不敢PO的協議書,或是一些霸王條款,代養,一堆無法自主認定動則數十萬罰鍰的同意書,到最後的最後,要帶走了才拿出來要認養人簽,這樣才是問題所在,一些不敢Po,或是上面認養文有人Po協議書了還要補一句,並沒有規定要Po,從頭到尾都不了解希望先Po的用意,是誰在妖魔化誰呢?是都都在認定認養人都是潛在的虐貓犯罪者呢?樓上的A大,記得之前有一篇在討論協議書到底是否上法院會有罰則效力的,可以去找找,文章舉了幾個例子是有被判罰的,並不是簽了有牴觸就無效的的,法官,你也知道,同樣的一件事情,看法想法不一,判的狀況也不一樣,所以為什麼要避免有這種狀況發生了,就是怕有送養人濫訴,至於有沒有這樣的人,一定有,是誰?誰知道是否為現在我認養的這個認養人呢?就跟恐怖情人一樣,現在都好好,未來觸犯了他的點,誰知道會不會抓什麼點就告你呢?
作者: anglais (Sarah)   2021-10-03 10:51:00
回覆樓上的S大,如同前述所說,我的想法是,如果板上沒有規定一定要附協議書,於是對於因此而噓有所疑問。未在板上公告協議書的中途,是否都會發生您所擔憂的情況,身家都給、家訪都做了,最後會換來霸王條款的協議書內容。兩者之間是否有一定因果關係呢?非常同意也支持,每個人都有表達的言論自由:同樣的,言論自由也包含著不表達的自由,亦即是否需要附上協議書公告週知。(理解您的想法協議書放上來可以讓人一同檢視改善,但是,此要求是否能強加於所有人身上也是我所在意的)相信板上的貓友,都是能尊重個人想法與行為的人。以上只是針對此次事件的個人觀點,非常感謝S大都願意為了貓咪的送養細節,花費時間討論與表達意見。如有違反版規之處,還請多包涵。
作者: shinydays   2021-10-03 10:55:00
我不認識你,要認養前就要我填我個人的全部資料,全名,年齡,電話,公司資料,年收入,住址,這些個人的隱私資料,不給,慣中途又會嘴你沒愛心啦,你不敢填有鬼啦?怎麼不會反省不敢PO協議書給人家看的才是心裡有鬼勒,我覺得你們不敢PO才都是心裡有鬼,假愛心,我這樣講,一定又有人會跳腳,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污名化!既然覺得簽是合理的,為什麼不敢先PO???就是有人看不懂這些話啦!只會跳針你們沒愛心啦,問心無愧為什麼不敢簽,看不懂中文?!
作者: Grant055 (張酸酸)   2021-10-03 12:21:00
你留者自己養,多養幾隻po個同意書遮遮掩掩,笑死人
作者: momvic110456 (monvicada)   2021-10-03 13:31:00
推ang大 希望原po不要把噓文放在心上 應該不是針對你與貓貓 辛苦了
作者: kotoyan (kotoyan)   2021-10-03 13:40:00
樓上兩位,板規又沒有規定,你們拿自己的認知要送養人配合,不從就噓,實在不太合理吧。勸導宣導是可以的,像是第一個推文,但硬要別人照做就....老實說感覺比較像在亂版欸。你們有閒功夫跟人筆戰不如發起請版主修改板規。我是建議乾脆換版主啦,我看貓版幾年了,根本跟沒版主沒兩樣
作者: shinydays   2021-10-03 14:24:00
樓上的K,所以要領養人一昧的配合簽署不合理的協議書就是正確的囉,人家買貓就批評人家不愛貓沒愛心也可以囉,硬要人家接受這些慣中途的行為就不是在亂版嗎?你也是頗雙標的嘛。我看社會也很久了,我想也跟總統一樣高度了是嗎?可以這樣比喻嗎?什麼都要版規規定,又不是三歲小孩,有爭議的協議書,Po出來到底會怎樣?會死嗎?先看了同意了再繼續流程很難;你交往了一個人很久很久,要結婚了才拿莫名奇妙的結婚同意書給你簽你可以接受?!不簽就是不愛我嗎?是這樣嗎?
作者: xinye0622 (炘燁/Xinye)   2021-10-03 17:55:00
原po已經附上協議書了
作者: orangeccc (喵喵)   2021-10-03 18:16:00
這張協議書還不錯,祝貓貓早日找到合適的好主人
作者: Grant055 (張酸酸)   2021-10-03 18:34:00
協議書很適合,祝找到合適的家人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21-10-04 02:52:00
祝送養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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