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認養高雄] 馬麻說有鬍子的女生都是美女

作者: starcraftiii (星海爭霸三)   2021-09-27 08:26:15
離上工還有十五分鐘,無聊剛好看到這篇來回一下
網路歸網路
現實歸現實
不管這兩位版民做了什麼事,是不是讓人討厭
也沒什麼意義啊,用鍵盤打字誰不會?看看這兩位平常在逛的版
和發文發言的內容,啊就很呵呵
當做沒看到就好了,先不管他們講的內容正確程度是怎麼樣
但早就達到引戰的標準,沒被桶我也是覺得很意外
另外就是,在PTT能送養出來的機率極低
效率極差
不如去FB廣發來的有用10000倍
斂財的中途極少沒有錯
斂財的協會九成九
真那麼正義,怎麼不去現實中戰協會?
我自己在過去一年中就去戰了兩個台中以狗為主貓是另外的協會
心得是,一人之力有沒有用
有用,很有用
但講戰歸戰
實際上是以義工的方式親身切入他們協會之間
去導正他們的方向
在過去幾年的時間裡
大家喊著領養代表購買的口號
的確這幾年很明顯的領養貓的風氣真的興盛起來
可是相對的,其實購買的風氣可是比以前更盛行
畢竟購買也是台面上合法的事
你知我知獨眼龍也知,九成的貓舍都很無良
但就是拿他們沒辦法
最後就是,最後還是得脫離網路回歸現實
能做多少就做多少,也不要讓自己的生活品質太變質
量力而為就好了
貓中途真的我認識的每個都窮的跟鬼一樣
要靠貓中途斂財不如去打工還來的快一點
※ 引述《bigbowl ( Gathering Storm。)》之銘言:
: 我必須說
: 雖然g大跟w大的行為有點討人厭
: 但我覺得他們的行為是正確的 而且離想要摧毀認養制度很~~~~~~~遠
: 真正想要摧毀認養制度的
: 是拿流浪貓來斂財的中途 跟虐貓的垃圾
: 我擁有三隻貓
: 第一隻是自己路邊撿到
: 撿到以後有到這邊爬文 有買書來看 有參加流浪動物社跟同好交流
: 但我還是犯了很多新手養貓的錯
: 譬如不知道要讓她從小吃濕食 導致她長大只願意吃乾乾
: 不知道貓聽覺靈敏 每次聽音樂就跟她大聲唱歌 讓她嚇到
: 絕育後不懂怎麼包紮 導致傷口外翻 再次縫合才痊癒
: 不知道貓親人訓練的關鍵期是五週到12週歲 那時候就讓她自己待在房間
: 還有好多好多遺憾...
: 她走了 但我永遠都不會忘記我的過錯
: 但我真的不是故意做錯
: 如果有心斂財人士知道初心者其實很容易犯錯
: 而在認養契約上用心思
: 我相信應該會有不少意外之財
: 畢竟當初我中途第一隻貓 契約上也寫了如果不絕育會要求對方賠償
: (但我完全忘記對方的聯絡方式 所以我不適合當中途 那隻貓是我唯一一隻中途Orz)
: 我的第二隻貓是在這邊遇到的天使中途
: 不但沒有要我負擔任何費用 簽任何契約
: 還在我領養後一直寄罐頭跟營養品來
: (所以我把她的善意延續下去 也儘量這麼對貓咪有需要的主人)
: (我的天使中途最近愛貓走了 我不擅長安慰人
: 但如果您有看到
: 真的謝謝您
: 您的愛貓一定在天堂過得很快樂)
: 我覺得人是善惡混合的動物
: 如果自己心有餘力 又有別人對她善良 她行善機會會比較大
: 但如果心無餘力 又沒有人監督時 行惡的機會就會比較大
: 就拿之前那位在貓瘋因為貓瘟被炎上的美甲師來說好了
: 她有家庭 當時又懷孕
: 大家都知道現在的台灣 要成家 養小孩 是多麼花錢
在網路上要批鬥人很容易
但現實中,這些網民願意提供幫助的有幾人?
真的回歸現實會發現,願意一起救助的人很多
: 而美甲這個行業門檻不算太高 但又要付出不少勞力
: 我猜想她同時做了3600 per 貓跟美甲師後
: 發現3600比較有cp值
: 所以慢慢把重心移到3600上了
: 加上沒人訂定法律監督 相較美容美髮業者還要考證照
: 開設盈利單位還要通過政府安檢...
: 缺錢時
: 可以賺錢又沒人監督 跟 可以賺錢但有人監督
: 我想大部分人會選前者
: 所以我支持g大跟w大對於認養契約的監督
: 但也請兩位大大發言不要太激動或人身攻擊
: 免得被告或者讓有良心的中途被誤解
: 謝謝大家收看
作者: bigyo (豆格而)   2021-09-27 08:30:00
認養有的沒的條約一堆,還家訪侵人隱私,當然直接用買的
作者: ganlinlausu (老輸)   2021-09-27 08:38:00
收容所>>>>>中途,結案
作者: Moxin (阿黑)   2021-09-27 08:40:00
會用買的本來就會用買的好嗎 因果關係先搞清楚 條件寬鬆的不是沒有 買的人有少嗎
作者: rurumik (嚕嚕米)   2021-09-27 09:09:00
閒中途煩 有收容所 真的不要去買 也不能成為藉口前陣子從版友那得知「鮮食認養」 也是變相在做生意 讓你「認養」品種貓領養終究還是要公家收容所統一管理 才不會被有心之徒利用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21-09-27 09:16:00
現實的協會?你說前陣子那個通靈理事長嗎
作者: bigbowl ( Gathering Storm。)   2021-09-27 09:17:00
我認同您說的 斂財的協會九成九 因為我也在ngo工作過不過既然w大g大選擇網路為戰場 也是一種方法 就像我當初濕食觀念最早是在這邊看到 後來也慢慢影響到整個貓界
作者: Britannia (不列塔尼亞)   2021-09-27 10:23:00
收容所真的比較保險,但中途有可能遇到天使中途手把手帶認養人正確養貓
作者: nyake (nyxxx)   2021-09-27 11:00:00
老實講看這些中途對協議書的回應跟態度,更加深我個人絕對不跟中途打交道的想法,要領養就去收容所,我也會這樣跟現實周遭所有朋友推廣,並拿之前版友整理的判例給他們參考,一堆光怪陸離的協議書變成主流,為了貓跟人好,我唯一能做的就是阻止周遭朋友不要陷進去。
作者: Eileenso (當時 朱 顏 明 艷)   2021-09-27 11:38:00
要鼓勵良善中途帶頭使用合理的協議書,這樣偏激中途才不會是送養的主要話語權,以至於新人以為恐怖認養書是公版
作者: Grant055 (張酸酸)   2021-09-27 11:58:00
作者: bigyo (豆格而)   2021-09-27 12:14:00
妥善居住環境是由送養人認定,那請問標準是什麼?如果沒有24小時恆溫空調、濕度控制,是不是可以說不妥善我要把貓要回去?
作者: sherit (Sherit)   2021-09-27 12:17:00
推21樓,然後我覺得中途不能一句不懂法律就可以不用對協議書內容負責,白紙黑字這麼清楚,我也不懂法律阿,但我看就能想得到爭議情況,為什麼中途可以丟一句不懂法律就不用自己去搞清楚這份合約規範了什麼權利義務
作者: momvic110456 (monvicada)   2021-09-27 12:24:00
推這篇 無法認同那幾位終日在八卦與本板交互發文引戰將中途推上風口浪尖 卻被吹捧成是為了貓與送養人好 骨子是個網路批鬥專家現實卻負貢獻 改善送養嚴審風氣怎能去脈絡化和縱容這種蓄意攻擊的手段
作者: reino1861 (R)   2021-09-27 12:24:00
最不合理的地方是認養契約不該只規範認養方 送養方應該也被包含在內 例如必須寫明送養前做過哪些檢查 而不是貼具體難以知道是哪隻貓的檢驗照就沒事 最後出現一個檢驗結果多隻貓使用的狀況 並且有認養人(主觀被認定)沒照顧好的後續處置條例 同理針對送養方也該有才是
作者: clyanal (bow)   2021-09-27 12:28:00
我贊成樓上的觀點,我送養的貓就因為惡質中途沒有做貓瘟隔離篩檢讓我送養的貓差點感染(好在我有先提醒認養人帶回家要隔離)...這也是我很頭痛的問題!像這種什麼檢驗但具體需要如何寫在協議書上我再來跟有法律背景的認養人討論看看~讓協議書修訂得更完善,杜絕兩邊都有的害群之馬!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21-09-27 12:32:00
去FB廣發?早就掛了吧w 那邊同溫層比這還厚不知道幾倍
作者: sherit (Sherit)   2021-09-27 12:38:00
FB社群的管理員大多是貓本,連送養標準都不能討論(還不是公審中途喔,只是討論一般送養上有爭議的狀況),這種在送養文下面要求公布同意書以及質疑條文的方式,應該會直接被踢出去
作者: clyanal (bow)   2021-09-27 12:42:00
回S大,抱歉我自己對號入座回應,我之所以說我不懂法律是指我本人不會拿這份協議書裡的條款去為難認養人,所以對於裡面條款我以自己是養貓人來看都覺得自己可以做到,所以沒有去考慮其他狀況,當然如果要拿出來供其他人使用的確是需要討論修正,如果有相關專業背景能夠修訂出雙方都能認可的協議書我當然樂見其成~
作者: sherit (Sherit)   2021-09-27 12:45:00
其實之前偶爾有看到有單位要做認養app之類的平台,從平台要求認養條件完整揭露、並且平台提供合理的公版供送養人參考(像是如果採用平台公版就不用另外自己上傳,應該很有吸引力),應該能夠達到一部分的效果,比去FB衝撞有效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21-09-27 12:55:00
現在不就大多在檢討領養人,要檢討中途就開大絕說很辛苦了跟長輩說 「我是為你好」有啥差別大家討論的也是認養書過於偏向送養方這點不是
作者: starcraftiii (星海爭霸三)   2021-09-27 12:57:00
像樓上這樣的人很多啊,那你怎麼不幫忙?N年前我就被某協會開過這樣的大結果我就真的去幫忙抓幾個小孩來中途,大概4這樣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21-09-27 12:58:00
不用N年前啊 現在板上不就還會有那種問認養書就氣到要你滾的推文嗎XD
作者: starcraftiii (星海爭霸三)   2021-09-27 13:01:00
不管走到那都會有讓人氣到吐血的人啦檢討別人一點用都沒有,不如好好的和對方溝通如果覺得對方有救的話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21-09-27 13:01:00
我是覺得討論條款內容好壞也不是件壞事啦,重點是推不推得動…至少這裡還有討論的空間
作者: starcraftiii (星海爭霸三)   2021-09-27 13:02:00
良善的溝通討論提供幫助一定比較來的有用第一句就嗆爆後面就都不用聽了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21-09-27 13:09:00
看之前幾篇的認養文下方討論應該是無解,只能由版主修板規或發文格式還比較有用,畢竟認養文也是用現有格式發的
作者: momvic110456 (monvicada)   2021-09-27 13:09:00
#1XKJdOgy (cat) 並非問同意書就氣到要人滾 剛好相反 看我推文那篇 是那位終日針對送養文甚至八卦貓板交叉發文引戰的要送養者滾吧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21-09-27 13:13:00
#1XHoeciY 這篇也有要人滾的啊XD還是說對噓文敏感那就無解了
作者: momvic110456 (monvicada)   2021-09-27 13:17:00
我再推一次 要改善送領養環境的出發點很合理 但怎能縱容這類去脈絡化、多板交互發文將貓板中途推上謾駡浪尖的粗暴方式 甚至還把這種人吹捧是為了貓與認養者好?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21-09-27 13:28:00
台灣中途不正常的高達九成以上好嘛前陣子碰到太多北七,不然我也主張心平氣和討論呀
作者: lordmi (星宿喵)   2021-09-27 13:42:00
我跟這篇作者前半的觀察相同,但是結論相反g跟w的口氣是很讓人不爽沒錯,但他們兩人的論點是正確的如果想解決事情就不該以人廢言另外有個觀念想講一下,法律/合約都是規範最低的限度
作者: momvic110456 (monvicada)   2021-09-27 13:46:00
w部分想法我同意 但另一位那種終日攻擊送養文 甚至把貓板中途發到八卦公審的手段竟真讓人不寒而慄
作者: lordmi (星宿喵)   2021-09-27 13:46:00
用5%極端狀況去要求95%偏向正常的人只會增加把正常人沒事逼出事的機率,甚至沒進來的人就先嚇走了
作者: momvic110456 (monvicada)   2021-09-27 13:49:00
那就別把這5趴吹捧成是為了貓與認養者好 甚至聯合這5趴再多踩送養者幾腳造成真有心助貓者的寒蟬效應
作者: HT52038   2021-09-27 14:05:00
人家說的5%難道不是指虐貓或者糟糕的領養人嗎 你在講啥
作者: alicedark   2021-09-27 14:22:00
我也以為5%是在說虐貓者或是斂財中途之類的
作者: momvic110456 (monvicada)   2021-09-27 14:23:00
因為她的敘述也可解讀成“不可因這些會把貓板中途發去八卦公審的5趴極端行為 而阻止其他對認送養環境有意見的95趴表達意見” 但實際上並沒有啊 很多並非別有用心的善意意見也讓原原po接納並修正了
作者: alicedark   2021-09-27 14:24:00
但我是支持認養協議書公開與合理保障雙方而不是只有保障送養人懲罰領養人那種
作者: jhct110 (brownandcony)   2021-09-27 14:43:00
推 搜一下ID真的不意外
作者: DUSTWAVE (WeNeedHumorLife)   2021-09-27 14:52:00
完全無視那兩個Id的發言,到現在有五隻貓,所有中途或收容所都很合理負責
作者: pomr8177 (媽媽的味道)   2021-09-27 14:54:00
要討論條款內容是好的,但那幾位一開口就噴人,還把文章轉去公審,讓一般民眾認為購買代替領養才是好的,這種人是有多愛貓?想要導正風氣就倡導好的中途或收容所領養,而不是直接翻掉所有中途
作者: q2520q (木天蓼)   2021-09-27 15:07:00
貓版其實不太桶人的啦,除非是很嚴重的違規,不然標題分類也是不少人沒照格式其實也不會怎樣
作者: onsun (棉被~)   2021-09-27 15:27:00
貓版有版主嗎???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21-09-27 16:01:00
只要不虐待動物且能給予適當的飼養環境,領養貓跟買貓基本上一視同仁吼,覺得生命不該買賣的請先去翻掉畜牧業
作者: alienksy0606 (Yuka)   2021-09-27 16:04:00
同119的疑問 認真疑問
作者: elemental   2021-09-27 16:09:00
不戰貓舍,戰中途,假正義。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21-09-27 16:16:00
再來,對於正常的中途這邊也是不吝予以祝福與鼓勵這邊若有北七的貓舍來貼文,一定也會好好招呼吼現實中有問題的中途、貓舍也不是沒去拜訪照會過吼大嬸爽講假正義你就儘管講,就像我這邊看到半套愛心和鄉愿正義也是肚爛吼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21-09-27 16:56:00
假正義?之前那幾篇脅會或慣中途時希望您有出來主持正義囉 XD
作者: more0731 (水滴)   2021-09-27 17:00:00
不是因人廢言,而是有些帳號根本沒有養貓,也沒有(想)養貓,明顯只是偏激發言求關注…我只想跟愛貓的人討論這個議題。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21-09-27 17:08:00
愛貓跟養(想養)貓有絕對關係嗎我是目前評估經濟負擔沒養貓啦 不過都蹭朋友家的就是這樣算不愛貓嗎XD話都自己越講越死 乾脆說有養貓才能發表意見好了
作者: more0731 (水滴)   2021-09-27 17:21:00
y大 我不是在說您
作者: YamadaRyo (亞嘛搭六)   2021-09-27 17:32:00
樓上 就算你不是指134樓 但你推文的意思不就是有(想)養貓的人才能發表意見嗎
作者: jhct110 (brownandcony)   2021-09-27 17:37:00
他的意思應該是想跟理性的人溝通而不是刷存在感偏激言論的溝通吧......重點是理性與否而非有沒有要養 不要搞錯了應該不難理解吧?
作者: ripplesoul (ripplesoul)   2021-09-27 17:43:00
m大應該是指「沒有要養貓、沒有想養貓,或不愛貓。」的人,僅是上來噴情緒,這樣的討論沒有建設性。以上是我的理解。
作者: jhct110 (brownandcony)   2021-09-27 17:46:00
她只想跟愛貓「且」理性的人討論 只要愛貓 不管有沒有要養吧 能否好好講話才是重點
作者: more0731 (水滴)   2021-09-27 17:57:00
感謝j大和r大補充說明。上班太累了推文打得詞不達意XDDD簡單講就是一些根本不在乎貓 只是想鬧人 激怒人的帳號我不覺得跟他們能討論出什麼有建設性的東西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21-09-27 17:59:00
別太在意 我只是看到順便問
作者: q2520q (木天蓼)   2021-09-27 22:27:00
還是有版主啦,如果是買賣貓的文有被檢舉還是會被水桶,能在貓版被水桶的人我是真心覺得很猛...版主管版管的鬆到一個不行了還能被桶也是很猛
作者: hhyzzh511 (沉入海底的水母)   2021-09-28 00:09:00
推妳 看前篇某人還繼續力挺柵欄出征批鬥真讓人搖頭
作者: fanny0825 (花花琳)   2021-09-28 01:33:00
推這篇!很多事情本來就可以好好討論,但就是有人愛用激進方式,搞的烏煙瘴氣,跟他們想法不同就靠杯,無形中讓真的關心喵仔的人打退堂鼓
作者: LPCbaimlly (LPCbaimlly)   2021-09-28 01:47:00
想鬧人激怒人本來就不對,加個愛貓資格審查幹嘛,愛貓就能激怒人嗎
作者: bestandy1044 (清寒的補教業者)   2021-09-28 01:57:00
同意,那幾個只會敲鍵盤引戰的爛咖,實際有什麼作為?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21-09-28 06:14:00
某些爛咖仁好了啦,一直留咖小似的留言有比較好嘛我這邊實際的作為就是減少不適的野貓數量呀可愛的送養,識相的結紮,不適合流浪的送收容,沒很難呀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21-09-28 07:03:00
看起來怎麼吵都無解,只有修板規一途了吧
作者: starcraftiii (星海爭霸三)   2021-09-28 08:20:00
張嘴就噴人.........真的不懂,有必要這樣嗎?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21-09-28 09:29:00
我就問,這篇我哪裡有在噴你?我用詞已經盡量溫和了吼啊我倒是不時會遇到講不贏就噴人的咖小,這板特別多
作者: momvic110456 (monvicada)   2021-09-28 09:50:00
原po辛苦了 唉
作者: alicedark   2021-09-28 15:34:00
其實那兩位版友也沒有針對每一篇送養文就開砲,他們是針對太誇張的認養協議書或要簽協議書但沒有放上去吧
作者: aJan5566 (中肯56)   2021-09-28 16:54:00
覺得他們的訴求挺合理的 也都有一致性口氣不一定好就對了XD 不過我喜歡這樣 直接了當不做作
作者: hhyzzh511 (沉入海底的水母)   2021-09-28 17:35:00
再次推這篇 妳已是這板少數看清也願挺身而出的人
作者: rgnuj122 (小舞)   2021-09-28 22:21:00
真的他媽的窮爆
作者: kotoyan (kotoyan)   2021-09-29 22:21:00
推你,每個人能接受的上下限不同,再怎麼討論也很難有共識,最多就是板規改成要先公開認養同意書才能po送養文這條比較有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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