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認養高雄] 馬麻說有鬍子的女生都是美女

作者: clyanal (bow)   2021-09-26 02:18:33
我是原送養者,剛剛看到G大轉貼我在網路上下載的認養協議書去八卦版想公審這個協議
書,因為我自己沒有法律方面的知識,所以用了網路上搜尋得到的資料,如果有更符合送
養認養雙方的認養協議書我當然會考慮更換~
我會專篇回覆是因為在八卦版的推文看到了令我擔心的一些留言,讓我逐一回覆大家的誤
解,避免有人誤入購買惡劣繁殖業者的歧途~
https://i.imgur.com/lYmS2pR.jpg
針對轉貼我的認養協議書的G大做以下說明:
11.這點是針對那些急著脫手而不小心讓貓誤入虐貓人手裡所設定的~我也不想再篩選一
次認養人,但是沒辦法虐貓的變態很多,既然我救了貓貓我就必須負責把關~而我的經驗
是,認養人都會直接把貓丟給我,完全沒有想承擔這樣的責任~
12.救援傷病貓需要花很多時間心力照顧,負擔醫療費用是為了讓我能夠持續救援其他貓
咪~至於我的認養人有上百位~每個來跟我認養的人都很願意出這筆錢呢!!想多給我
還不收~
13.很抱歉,我本人並沒有像你說的這樣,我送養的貓貓不幸過世的很少,但的確也是有
已經離開去當小天使,有心臟病走掉的,有大過年難得請人清洗紗窗把門窗防護拆下然後
貓貓就意外墜樓的...而這些理由我都接受,也沒有深究下去(註:沒有提告沒有收費)
,因為我能同理養寵物多年的對方已經是在很悲痛的情緒下告知我,所以我雖然難過但大
多輕描淡寫的帶過!所以請不要自己腦補每個中途都怎樣...
16.我相信很多在貓版上曾經跟我認養的版友都可以替我作證我並沒有嘰嘰歪歪的要求什
麼,每次送養新的貓貓大家都很願意幫我分享推文!所以不要再自己腦補所有的中途都會
怎樣~
17.同上~已經養貓多年有感情的人是不會隨便虐待貓貓的~不要一直腦補帶入同樣的劇
情謝謝~
以下回覆推文內容:
送養貓如果可以斂財或是靠吉人賺錢我應該早就被踢爆惹~
我的個性也不喜歡一直去打擾認養人的生活,送養後我幾乎沒有再踏入認養人家中,有些
再次過去的是因為認養人在餵藥或是剪指甲等需要我協助,我會去幫忙指導教學或是請我
附近的認養人去協助~
去網路下載的公版認養協議書原本也只是想寫個安心防小人用的,而我送養文內也說明如
果覺得不妥符合條件有意願領養的話可以討論修改,我的認養人各行各業都有,其中也有
律師、法官,目前還沒有人對協議書內容有什麼意見,覺得不妥的人有相關法律背景可以
花時間設計一份符合雙方需求的認養協議書放在網路上提供送養人下載,大家應該會感謝
你的!
我多年來持續救援生病需要幫助的浪貓,無償供吃住還會花時間訓練貓咪親人融入人類生
活,目前僅收取不會有糾紛的醫療收據!(對了我提供的醫療收據都會主動給認養人留存
)所以很抱歉,其實我花了多時間心力卻沒有賺到錢,還倒貼惹一堆沒有收據的開銷,讓
愛腦補的人失望惹~
我本身也很討厭斂財沒被踢爆的動保蟑螂,所以我不忘初心一直盡自己所能做到的努力來
幫助這些在外流浪可憐的孩子們,或許我救援到數量不算多,但是每一隻送養出去的貓貓
我都放在心上~
有朋友問要怎麼確保自己可以二十年經濟沒有問題?要怎麼確定未來小孩沒有過敏?這種
連我自己也無法確定的條件為什麼要寫出來?這些只是寫出來讓認養人自己思考自己是否
適合養貓而已,未來的事很難說!不過我能保證自己不會成為自己討厭的樣子~
以上說明!!謝謝支持我的鄉民們~也希望沒有認養到貓貓的人不要氣餒,總有一天你也
會成為別人眼中適合養寵物的那個人~
再次宣導:
領養代替購買~
一輩子不離不棄~
作者: DosTaLiCa (ONE TWO GO!)   2021-09-26 02:23:00
推好中途!
作者: wij51271 (我不轉彎)   2021-09-26 02:23:00
推,我是認養人,中途張小姐不曾打擾過我的生活,更沒有什麼斂財行為,認養書內容要簽之前自己評估好為自己負責,做不到就不要簽,這不是一個很簡單的邏輯嗎?
作者: Shikon (紫紺)   2021-09-26 02:25:00
推用心回覆 祝送養順利~
作者: seemusic (自私擁抱孤獨)   2021-09-26 02:28:00
辛苦你了!
作者: Grant055 (張酸酸)   2021-09-26 02:30:00
有法律效果的書,本來就要用最壞的打算
作者: Terri80 (TERRI)   2021-09-26 02:31:00
推用心
作者: Grant055 (張酸酸)   2021-09-26 02:31:00
一個愛貓的人,一生能領養的就1.2之
作者: wij51271 (我不轉彎)   2021-09-26 02:31:00
如果有什麼斂財傳說,這位中途張小姐的行為老早就在貓版被公佈了吧!張小姐送過無數的貓,有無數的認養人,還真的沒有看過有人出來踢爆張小姐斂財亂收錢一說耶!
作者: DosTaLiCa (ONE TWO GO!)   2021-09-26 02:35:00
所以G大在八卦版說的有證據嗎? 還是自己想像的?
作者: Grant055 (張酸酸)   2021-09-26 02:35:00
那也沒聽過在貓版認養人有人虐貓阿
作者: wij51271 (我不轉彎)   2021-09-26 02:35:00
G大,八卦版的文怎麼被刪了啊QQ
作者: DosTaLiCa (ONE TWO GO!)   2021-09-26 02:37:00
茉莉事件你沒注意到?? 茶茶事件有沒有?
作者: Grant055 (張酸酸)   2021-09-26 02:37:00
要我再貼嗎?也可以啊
作者: dadaQ (dadaQ)   2021-09-26 02:38:00
作者: Grant055 (張酸酸)   2021-09-26 02:40:00
同意書確時可以濫訴,搶貓,歛財
作者: DosTaLiCa (ONE TWO GO!)   2021-09-26 02:41:00
所以有看到人家濫訴斂財嗎?
作者: irishcyl (鬆餅)   2021-09-26 02:41:00
推愛心耐心跟用心!!
作者: Terri80 (TERRI)   2021-09-26 02:42:00
麻煩自己去搜舊文,沒聽過不代表沒有
作者: Grant055 (張酸酸)   2021-09-26 02:44:00
對阿有阿 作者 cococolor貓版送這麼多,沒這樣的同意書的還真的沒有虐貓的,濫訴的到有
作者: DosTaLiCa (ONE TWO GO!)   2021-09-26 02:47:00

嗯?
作者: jhct110 (brownandcony)   2021-09-26 02:48:00
看到他的ID無視即可 別放心上希望貓貓順利送養到好人家
作者: Grant055 (張酸酸)   2021-09-26 02:49:00
https://reurl.cc/52o2oV要我推,這才是認養同意書茶茶就不是在貓版被認養的=.=原po沒有這樣做,那其他有心那認養書的中途呢那個過年洗紗窗, ok 20萬就結果來看,就是20萬,一輩子戰戰競競的
作者: wij51271 (我不轉彎)   2021-09-26 02:57:00
回J打,原來是這樣呀,那就不理他了
作者: clyanal (bow)   2021-09-26 03:28:00
https://i.imgur.com/rvZ17Hm.jpg 感謝大家建言,也感謝G大提供建議~但是還是希望能夠有一些實質條款能夠遏止惡劣虐貓人,所以我立刻換成我的優質認養人修改過的版本~至於如果想認養的人覺得有不妥的還是可以討論修改的,我這個人最大的優點就是很隨和~
作者: xupmc (台灣老鮮肉)   2021-09-26 03:30:00
提醒一下 萬一真的不幸上法院 協議書上寫罰30萬也不會真的判罰30萬 法官還是會視情節判定的
作者: Grant055 (張酸酸)   2021-09-26 03:32:00
對啦,法官會看比例原則,紗窗大概30000
作者: xinye0622 (炘燁/Xinye)   2021-09-26 03:48:00
新版本合理一點 辛苦了不過像我這種怕麻煩的人 還是會走收容所或用買的這種路XD
作者: chalinse (chalinse)   2021-09-26 03:53:00
44眼睛壞了?人家就說沒有提告哪來的3000044樓
作者: hinew167 (hinew)   2021-09-26 06:19:00
這麼基歪的公版,我只好推以購買代替領養了
作者: joannavivi (我等待奇蹟)   2021-09-26 06:59:00
作者: proreo   2021-09-26 07:05:00
推推,實際付出的中途
作者: neidi (neidi)   2021-09-26 07:25:00
幫推一個,契約有疑慮就不要簽,不懂固定喜歡在領養文下面刷存在感的是在領養過程受到多大挫折?說人家貓咪會送不出去、會少很多人詢問真的很好笑,人家貓咪就是有本事送出去而且送/領養人之間能維持良好關係,貓咪今天過得好或不好都不勞你們費心(真的發生事情你們什麼事情也不會做)
作者: mp951753 (mp951753)   2021-09-26 07:35:00
作者: momvic110456 (monvicada)   2021-09-26 08:46:00
推 我完全理解你的出發點
作者: JackSpecial   2021-09-26 09:22:00
完全不否認很有愛心 但協議書就是就事論事的東西應該盡量避免讓人有遐想的部分 畢竟網路上大家互不知道彼此的為人
作者: twicekuai (桜﹒)   2021-09-26 09:28:00
感謝你是一位善良的中途,只是真的有很多把領養人當成免費長期代養,甚至是取財對象,所以有些版友比較激動了點,大家都是愛貓的人,就是立場不同而已
作者: lkksppet (義美鮮奶茶)   2021-09-26 10:30:00
協議書具有法律效力,寫什麼就是什麼,不是一句「中途人很好,出事不會提告」這樣就能輕鬆帶過,鄉愿心態也是這種不合理協議書可以廣泛流傳的原因之一
作者: anarchy   2021-09-26 10:43:00
跟樓上一樣想法
作者: Moxin (阿黑)   2021-09-26 10:55:00
如果寫什麼就什麼 就不用法官了吧 有沒有虐待有沒有不當飼養 不然條約不就越設越長了
作者: loveriver777 (夢幻白老虎)   2021-09-26 11:01:00
貓咪送養出去了 不能好好放手嗎 您希望大家相信中途可是切結書呈現的是中途對領養人的不信任 …所以我會選收容所
作者: sin1245689 (一閃一閃亮晶晶)   2021-09-26 11:11:00
推推好中途~~
作者: chith (74)   2021-09-26 11:14:00
這種合約就好像送養人跟領養人雙方的信任關係一開始就建立在領養人要接受送養人把他們當虐貓潛在犯所以我也不支持,而且這個誇張條文居然還是公版,傻眼
作者: HT52038   2021-09-26 11:16:00
這不是腦補問題是公版協議書就是這樣訂,然後讓人家相信中途不會告?叫人作保的也都說自己絕對不會跑路啊XD
作者: ganlinlausu (老輸)   2021-09-26 11:17:00
這種不公平的契約還有人簽,腦袋有洞嗎?
作者: Grant055 (張酸酸)   2021-09-26 11:17:00
只有同溫層在推,真的很鬧貓咪難送也是自找的。
作者: clyanal (bow)   2021-09-26 11:23:00
對協議書內容有建議可以去找懂法律的人修訂成雙方都認同的內容~我汗顏真不懂法律方面的問題,而且也已經請懂法律的人幫忙修改部分內容~如果有其他建議的各位還是覺得不妥可以請「懂法律」的人幫忙修改送養認養雙方都認可的條款再上來分享,我這個人很隨和的,說什麼做什麼絕對不會只出一張嘴~^^
作者: etgogo (不不不)   2021-09-26 11:31:00
救援貓貓花的心力、時間、金錢、空間等的無私付出,因為我個人做不到,所以更感謝有張小姐這樣的存在,還要面對認養人的情緒攻擊,希望我的推文能給您一點溫暖~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21-09-26 11:46:00
收容所的認養資格不是公版嗎
作者: maureen0412 (喵)   2021-09-26 11:56:00
辛苦了,無法接收條款就換別的地方領養就好,某人只會針對送養文,但遇到真正的訴棍卻沒那麼"熱心"
作者: FRANK831029 (法克魷rr)   2021-09-26 12:05:00
阿不就好偉大 有人逼妳做
作者: plotelena (plotelena)   2021-09-26 12:06:00
有跟原po認養貓,協議書我完全沒在意過,因為我知道我必須對貓負責絕對不會因為任何緣故棄養或虐待貓,所以自己做不到真的也不用預設立場質疑送養人或認養人
作者: FRANK831029 (法克魷rr)   2021-09-26 12:07:00
還是去買貓不用簽這白吃合約
作者: Lacerta (seaotter)   2021-09-26 12:38:00
推原po辛苦了
作者: DarthTyranus (達斯·泰蘭納斯)   2021-09-26 13:04:00
你不提告不代表不能提告,事實就是簽這種同意書會讓認養人暴露於濫訟和無故繳違約金的風險,只能依賴你的“善心”和運氣避免。認養同意書也不是商業合約,當然可以被討論其內容合不合理
作者: silentknight (清純男)   2021-09-26 13:06:00
去寵物店買品種貓比較快買一隻喜歡的品種貓 好好愛牠一輩子
作者: lkksppet (義美鮮奶茶)   2021-09-26 13:13:00
我覺得中途心態很矛盾,中途不信任認養者,所以要求認養者簽署這種充滿懲罰性條款的契約內容,又要把動物交付給自己不信任的人,既然不信任認養者,又為什麼要把動物交給認養者呢?
作者: clyanal (bow)   2021-09-26 13:30:00
感謝l大提出的問題~不過正因為我很信任對方才把貓交到認養人手上~同理可證認養人也是信任我才會簽訂這份認養協議書,而這份協議書就是我們互信的基礎,就跟結婚協議書一樣~我都跟認養人成為很好的親家哦!謝謝大家為我所有優質的認養人針對協議書提出疑慮,不過來跟我認養貓貓的認養人都太棒惹~所以送養多年的我都還沒有用協議書內容去跑過法院呢!
作者: oboesoul (Nogiya)   2021-09-26 13:31:00
這沒什麼問題,正常養的狀況都是應該做到的
作者: lkksppet (義美鮮奶茶)   2021-09-26 13:45:00
假如送養人真的信任認養人會好好對待動物,怎麼會要求認養人簽署這種通篇充滿懲罰性條款的契約?正是因為送養人不相信認養人會好好對待動物,因此送養人才會要求認養人必須簽署具有懲罰性條款的合約,以保障送養方的權益
作者: tieneun (Tien)   2021-09-26 13:55:00
結婚協議會對對方有各種懲罰條款嗎
作者: luismars (ㄚ卜)   2021-09-26 14:14:00
不是呀...你說你不是要吉人,但契約不是開玩笑耶 = =
作者: agus1007 (so Nasty)   2021-09-26 14:18:00
就是矯枉過正的送養人跟故意將合約寫成有圖利空間的有心人太多,才會有這麼大的反彈不能一桿子打翻一船人,但把送養合約寫成實質租貓契約的人真的存在
作者: luismars (ㄚ卜)   2021-09-26 14:22:00
既然如此...那我建議你徹底一點,記得契約要去公證不定期負擔別人負,公證費用你出應該不過分吧?然後可以參考資產折舊算法,幾年後賠償金就會遞減不然養1天掛掉和養10年掛掉都賠X萬不公平吧?
作者: LPCbaimlly (LPCbaimlly)   2021-09-26 14:29:00
簽不平等條約叫互信的基礎XDD
作者: clyanal (bow)   2021-09-26 14:30:00
回樓上真是抱歉,我自認法律常識有限!公證什麼的我不懂也不會,而協議書內容這部分就由我和有意願認養的認養人自己協議就好,勞您費心惹~
作者: alicedark   2021-09-26 14:31:00
同意Ikk 大的想法,協議書具有法律效果,跟送養人很好很善心是不同的事,協議書合理與否本就是可受公評之事
作者: cv0728 (哈比貓)   2021-09-26 14:34:00
不接受就不要簽當作沒緣分就好,為什麼要這麼咄咄逼人……
作者: clyanal (bow)   2021-09-26 14:35:00
非常歡迎上面有不同意見的人提供送養認養「雙方」都認可的認養協議書哦!
作者: rurumik (嚕嚕米)   2021-09-26 14:36:00
我想問這種合約真的有法律效力嗎?在法律上不會不會變成單純的物權轉讓?
作者: BreakingBad (絕命小蟯蟲)   2021-09-26 14:37:00
推這位中途
作者: Grant055 (張酸酸)   2021-09-26 14:37:00
樓樓上有R: [問題] 認養同意書的法律效力https://moptt.tw/p/cat.M.1629817210.A.A4B
作者: sin1245689 (一閃一閃亮晶晶)   2021-09-26 14:37:00
送養人跟認養人素昧平生,有什麼理由要完全相信對方嗎?立協議書也只是為了避免最壞的情況發生,正常飼養根本不會有這些問題,還是不能接受就另覓其他管道就好
作者: Grant055 (張酸酸)   2021-09-26 14:38:00
[心得] 貓咪認養被告事件(更新花絮完)https://moptt.tw/p/cat.M.1579630263.A.540
作者: rurumik (嚕嚕米)   2021-09-26 14:40:00
看完上文 我是不會為了養隻貓 簽任何協議…我是很喜歡貓貓狗狗的人 也不贊成購買 如果有天變成這
作者: luismars (ㄚ卜)   2021-09-26 14:44:00
就是知道你不懂才叫你花錢去公證,買個法律服務
作者: rurumik (嚕嚕米)   2021-09-26 14:44:00
樣 那我情願自己撈一隻野貓野狗
作者: luismars (ㄚ卜)   2021-09-26 14:45:00
你總該會按電鈴、會說話、會花錢吧? = =
作者: JackSpecial   2021-09-26 14:48:00
sin反之亦然阿 認養人有甚麼理由要相信對方? 很多人不是對協議書有意見 是對協議書內容有意見 合理適切沒有任何利益空間 反而更能讓人信任吧?
作者: luismars (ㄚ卜)   2021-09-26 14:50:00
這契約其實沒什麼不可呀...只要確保可履約就好
作者: rurumik (嚕嚕米)   2021-09-26 14:51:00
社會上需要有愛心的人 但是如果那份愛心需要別人來完成對別人再多做要求 就不應該用逞罰的方式
作者: luismars (ㄚ卜)   2021-09-26 14:51:00
你的期望不就是這樣? 細節要調就再議約就好,不用再邀稿
作者: whobirdsit (誰鳥它啊)   2021-09-26 14:55:00
雖然原po應該是好心人但一直回推文說不懂法律有點反胃…這種協議書真遇到訟棍,只要內容沒有違反現行法律,兩造上法院也是照協議書內容判,也難怪網友會看不下去。如果真的相信彼此就拿去公證吧。
作者: JackSpecial   2021-09-26 14:56:00
我覺得合約內認養人到底是要對寵物負責還是對送養人負責 應該要好好想想 協議書中把送養人描述成甚麼樣子 為什麼會讓人覺得手伸過頭
作者: clyanal (bow)   2021-09-26 15:23:00
感謝大家熱烈討論~我目前修改後的協議書上的內容對「正常且負責」的認養人履約上沒有太大問題!協議書的違約部分,已經修正成捐款給公益團體惹,內容我也釋出善意歡迎「有意願」的認養人跟我一同討論修改!至於其他可能「惡意」的中途,只能說跟你們管不到惡質認養人一樣無能為力~謝謝各位批評指教~
作者: itmylives (淺水夫史迋)   2021-09-26 15:26:00
如果要把每個認養人當賊到最後弄到沒人想認養原地野放然後3到5年貓死去而已
作者: clyanal (bow)   2021-09-26 15:32:00
是做賊心虛還是問心無愧的態度?至於送不送養得出去這部分請樓上不用太擔心這是我們中途需要擔心的事,以我送養的經驗還是有「正常」且「優質」的認養人願意來認養的~
作者: Amoebababa (Amoebababa)   2021-09-26 15:40:00
哎呀不要理那個人啦 他四處留言反駁同意書
作者: FRANK831029 (法克魷rr)   2021-09-26 16:04:00
樓上,看認同的更多吧,這同意書本來就爭議大
作者: angellin391 (391)   2021-09-26 16:10:00
不認同的就去收容所或路上撿 又沒人逼你簽
作者: elemental   2021-09-26 16:12:00
就是很多這種只會嘴別人做的不夠好,自己卻什麼都不做的人,黑名單當作沒看到就好。 愛買就去買,少在那裡靠背是因為協議書才被迫買。
作者: lkksppet (義美鮮奶茶)   2021-09-26 16:17:00
討論契約內容,可以讓更多人知道,簽這種認養契約,萬一認養人真的被告,後果會有多嚴重
作者: momvic110456 (monvicada)   2021-09-26 16:17:00
他們也未必會買會養 只是閒又扭曲想咬付出者罷了
作者: JackSpecial   2021-09-26 16:20:00
滿好奇討論協議書內容就被說成又閒又扭曲 跟看協議書內容就說人家斂財 感覺半斤八兩阿本來有問題就是可以討論阿 這個協議書看來很有爭議拿出來討論如果原PO有更讓人信服的修改 不是更有利於未來的送養嗎?
作者: wainxs (idjfo)   2021-09-26 16:27:00
辛苦了,中途是不容易的事。現在不是立法,從此只能以此為範本,一直跟這位中途辯論,可送養跟領養方都不能代替全體發聲。也無法協同負起送養責任壓力
作者: q2520q (木天蓼)   2021-09-26 16:35:00
如果協議書雙方能變動,那內容也沒有什麼好討論的吧...就只是雙方能不能達成共識而已,除非中途踩很硬一個字都不能改
作者: sabear (小飛機餅乾)   2021-09-26 16:45:00
公開版面本就可受公評......動輒放大絕:不怎樣就不要怎樣 這種態度更不可取吧...協議書視同契約 當然不能違背公序良俗啊
作者: phalow (肥肉)   2021-09-26 18:09:00
作者: rurumik (嚕嚕米)   2021-09-26 18:11:00
我覺得it大不是做賊心虛 這樣質問別人 損了原本愛心的美意
作者: oplp407 (Milo)   2021-09-26 18:15:00
原po的貓有送出去也是一直被質疑送不出去啊 總不能只有原po被質疑吧
作者: rurumik (嚕嚕米)   2021-09-26 19:32:00
對不起 我只希望這樣的愛心 能讓更多人接受站在一個愛貓狗也不購買的立場 我都對條約感到遲疑…不過我還是要跟原po說辛苦了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21-09-26 19:42:00
其實就直接一起貼出來給大家參考就好了、願者自己就會聯繫不是嗎看推文就知道大多人還是根本不在乎認養同意書的問題,多幾篇討論條款內容的大概也沒意義
作者: Kai88 (灰白白)   2021-09-26 20:03:00
樓上太悲觀了,對這同意書有疑慮會直接跳過。會願意留言和中途討論的人的原本就不多, 從上面看下來偏向中途的大多是與中途接觸有正面交際過。這些人根本不在乎內容是否合不合理XD只要持續有討論,想認養的人只需要知道確實有人被這樣的條款被無良中途告上法院確實判賠就夠了 。又不是什麼無行為能力的人,有人踩雷過還覺得可以簽,就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作者: ganlinlausu (老輸)   2021-09-26 20:08:00
養個貓還那麼多嘰嘰歪歪的程序,去收容所最直接乾脆,一堆任君挑選
作者: YamadaRyo (亞嘛搭六)   2021-09-26 20:17:00
推樓上 與其讓自己暴露在被無良中途亂提告的風險不如直接去收容所領養 至少可以避免有的沒的干涉不是不信任中途喔 只是想防止無良訟棍中途~
作者: wseedw (無法反轉的理由)   2021-09-26 20:36:00
簽有法律效益的東西還可以不在乎內容......大概跟路邊買十幾萬美容課程一樣都沒在看吧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21-09-26 20:49:00
就跟中途不信任認養方一樣啊~不是怕一般人是怕虐貓者但那些號稱罰幾萬的條文我也很好奇有沒有真的在賠啦
作者: DarthTyranus (達斯·泰蘭納斯)   2021-09-26 21:05:00
不知道哪天房東端出很不合理的租屋合約,然後笑笑說喔這只是嚇阻雷租客用的,我沒有真的在罰負責任的租客啦,被質疑就說自己不懂法律但租過好幾個人都很愉快順利,質疑合約就是潛在不良租客心裡有鬼,原po會怎麼看待XD
作者: clyanal (bow)   2021-09-26 21:26:00
回樓上隨和的我已經多次表示符合條件有意願認養的人可以討論修改內容的喔~^^
作者: flourella (rainbow star)   2021-09-26 21:29:00
不合理認養契約的問題真的應該被重視,不是有些人(如原po)不是訟棍就忽略這個問題的重要性。原po是好心人,但認養人萬一遇到訟棍有心利用這種大家覺得尋常的公版協議書,簽下去有法律效力就不是那麼簡單了事的!一個合理公平的契約對愛貓的大家都是好事吧!
作者: luismars (ㄚ卜)   2021-09-26 21:37:00
溫馨提示有志認養之善心人士,"違約金"消滅時效是15年喔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21-09-26 22:15:00
15年喔?難怪有看過中途說沒有期限ww
作者: SvenLin (Hi!Q)   2021-09-26 22:46:00
推一下,認養管道很多,有責任感的中途真的很適合輔導新手。我覺得各有好處,也希望虐貓和棄養的事件都能減少。
作者: proreo   2021-09-26 23:10:00
同意樓上看法
作者: ieswjs1662 (Crystal)   2021-09-26 23:15:00
收容所可愛的貓很多啊 網路上養貓的資訊那麼多為何一定要找中途
作者: s6525480   2021-09-27 01:19:00
推各位努力讓認養環境更好的貓迷 當然也推clyanal正能量
作者: mialiptt (mi)   2021-09-27 03:01:00
我很愛貓狗也支持認養。但看到這種契約還是會很卻步,貓對我來說是我的生命,若他們過世對我來說一定是很大的悲劇,養貓十幾年了,我也非常不同意所謂的「正常養,就不用在意這些條款」我都不能保證沒有意外,不會出事,我自己都不能保證自己能活多久了,我要怎麼保證我的毛小孩一路順遂?
作者: elisha   2021-09-27 09:49:00
養貓有很多方法,所謂「正確」的飼育方式也不見得適用所有貓咪,更不必說疾病有時就是來得突然及意外。若無法適度放手,可能反而要考慮自己是否適合當中途。法律文件簽了就是簽了,不是說自己反正又不會真的提告,就能合理化所有認養條款的訂定。我也是養貓近20年的人,始終以認養代替購買,但近年部分中途過於極端甚至意圖介入領養者生活的風氣,實在不覺得有助推廣認養,又真能徹底防堵不當飼養嗎?貓需要被愛護及尊重,但人也需要被尊重及信任。
作者: Britannia (不列塔尼亞)   2021-09-27 10:28:00
我也有誘捕過貓給中途帶,貓瘟、白血什麼都陰性,但有一天突然說走就走了...如果今天他是認養人我是中途,而我們簽了那種不平等同意書,是陷對方於極大的風險之中雖然獸醫技術很進步了,但現階段我們對貓狗的了解其實還是有限,浪浪流浪時你不知道他身上有什麼風險因子,就算善盡飼養責任也不會有所謂「正常養」就100%沒事的
作者: aJan5566 (中肯56)   2021-09-27 10:52:00
既然正常養就沒事 為什麼要加這麼嚴苛的條件?你不追究,不代表其他拿來用的人也不追究如果今天租房子,房東拿契約出來,任何物品損壞賠一萬然後跟你說:他只追究惡意破壞的人 之前沒索賠過但條約還是這樣寫 你簽不簽? 正常人都不會簽吧?如果上法院不會看房東當初口頭的保證 只看白紙黑字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21-09-27 11:32:00
有時候你覺得正常的狀況在那些慣中途眼裡可不好說通靈脅會理事長那次不就證明了質疑你家貓太瘦質疑獸醫不好
作者: clyanal (bow)   2021-09-27 12:50:00
所以為了杜絕這樣的人我目前提供的協議書是修訂過後的,如果貓咪真的不幸出事,提告的中途本人也不會拿到賠償金!避免惡意中途拿著份協議書無限上綱~
作者: JackSpecial   2021-09-27 16:28:00
可以理解中途辛苦 但看到如此多介入生活的項目真的很難讓我接受 有些中途這樣處理到最後一定領養送養者都很痛苦 這個界線怎麼拿捏應該也是大家在意的
作者: elisha   2021-09-27 16:42:00
並不只是誰拿到賠償金的問題而已,就算錢捐公益,那樣的條款仍然令中途有機會對認養者做出可能不合理的懲罰性對待。中途是否有權以愛貓之名過度介入領養者的私人生活,更是必須探討的重點吧。
作者: Kai88 (灰白白)   2021-09-27 18:28:00
推樓上
作者: alicedark   2021-09-27 21:16:00
說真的,光是那個指定公益之團體就有很大的討論空間欸.誰知道送養人跟公益團體是否有掛勾(我不是暗指原po有別誤會)我只是疑惑難道沒有人懷疑之類的嗎?還是我把人性想的太壞了...QAQ
作者: elisha   2021-09-27 21:26:00
樓上所言是很合理的質疑。而且認養切結書明明網上有這麼多種版本,也有相對較為平等且合理的,好難理解為何是把這份視為「公版」(到底是誰的公版啊?!)
作者: Grant055 (張酸酸)   2021-09-27 22:21:00
全FB社團吧 90%都是這張,不然就是更扯,而且都是賠送養人原po還是被質疑後,才很nice的調整,但金額更高變成賠指定團體
作者: clyanal (bow)   2021-09-28 00:27:00
回G大:所以說到底你也不是擔心惡質中途斂財而是預設所有的認養人都會莫名養死貓而提不出證明來澄清?說真的我認同賠款給送養人不合理,但是你一直糾結養死貓的罰金是?!莫名其妙把一隻好好的健康的貓養死賠送養人五萬合理,但是罰三十萬給公益團體不合理?在我看來就是一般人可以用五萬隨便處置一隻貓...為什麼虐貓仔無處不在不就是因為罰太少嗎?你站在認養人的立場想很好,但是要獲得雙方認同也請你替無辜的毛孩著想~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21-09-28 07:00:00
5萬是中途訂的又在說才5萬,怎麼不直接寫刑罰算了…上法院都不一定能判賠到30萬了?
作者: clyanal (bow)   2021-09-28 08:55:00
回樓上~五萬是G大覺得合理的哦!如你都知道最後是讓法官判定的,所以協議書的罰金到底為什麼不能寫高一點?再者,我也很希望可以修訂動保法讓法規嚴格一點,但很可惜這不是我的專業「不在其位不謀其政」!
作者: zhang750115 (Kof99)   2021-09-28 13:50:00
我認同 從此之後 我認同以購買代替領養 減少麻煩
作者: clyanal (bow)   2021-09-28 21:18:00
https://i.imgur.com/lwoNTYk.jpg 如果你們要這麼消極的支持購買我也無話可說,我積極的想理性和平的和大家討論溝通,最後都換來恐怖的「購買代替領養」這句話,彼此對話完全沒有交集,我只能替惡劣繁殖場的貓貓們祈禱~
作者: alicedark   2021-09-28 21:34:00
還是有認真想討論希望協議能更完善的人~c大別失望,你是願意與大家討論而不是完全不回應的送養人QAQ
作者: rgnuj122 (小舞)   2021-09-28 22:24:00
加油我認養書也是一直修正到目前還覺得滿意,有需要可以去竹系貓貓趣粉專置頂文內有連結可以下載整份認養切結書
作者: HT52038   2021-09-29 00:11:00
#1UNdEaS_這份不錯啊 大概還是會被嫌罰則不夠重?
作者: Fz (Hi stranger)   2021-09-29 12:43:00
你如果沒有要執行意思幹嘛叫人家簽不合理條約,而且還敢說自己沒法律知識。
作者: clyanal (bow)   2021-09-29 12:59:00
回樓上,我要執行走法律程序也得有讓我可以執行的事發生啊?問題是沒有啊~而且你要說不合理我可以跟你逐項說明我本人經歷了什麼事?以及為什麼要設定這條條款~
作者: lkksppet (義美鮮奶茶)   2021-09-29 13:08:00
所以中途一竿子打翻所有認養人啊,因為中途曾經遇到什麼事,所以中途把以後遇到的每一個認養人都預設成「可能會發生這種事」來防,現行的認養契約就是完全站在送養方考慮,把所有簽契約的認養人都預設成潛在犯罪者啊
作者: clyanal (bow)   2021-09-29 14:06:00
回I大協議書就是雙方協議的,認養方也可以寫下他擔心雷中途會做的事;例如反悔搶貓、不經同意擅闖住家等等條款~我從來都沒有預設對方會做這樣的事,但是我的確曾經遇到,為了防止這些人送養方為何不能修訂條款來避免?我知道訂定條款才能避免遇到糟糕的認養人,但是某些人打著爭取認養人權益的名號一直嚷嚷著購買代替領養這種無利於討論的口號就能改善?既然要爭取權益,認養人自己也可以寫下條款來保障自己的權益啊!我想要送養所以我願意動腦思考來解決問題,認養方都不用動腦思考解決方式,只會一直用購買代替領養這種口號來逼迫別人妥協?
作者: dividi (道阻且長)   2021-09-29 18:34:00
樓上的講法很理想,但現實是如果有10個人想領養,第一順位的人真的不會迫於壓力簽不平等協議書嗎?或者中途真的會耐心跟他討論條款? 當然理智上都知道不養最大,有疑慮不要簽,外面的貓很多,但如果都真的這麼容易,後幾篇那媽媽也不用這麼糾結了
作者: clyanal (bow)   2021-09-29 19:13:00
我覺得「協議」的定義就是在認養當下是可以討論修正或是添加保障條款的~當然如果對方無法討論我覺得可以放棄認養,改去找其他人,就像送養方認為不適合,可以拒絕送養貓咪給認養方,而認養方如果覺得送養方的協議無法修正造成困擾也可以拒絕認養啊~
作者: silentknight (清純男)   2021-10-01 02:12:00
如果覺得認養條文不合理 就不要簽啊直接買貓不是比較快嗎?那隻貓和你無緣 留給下一個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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