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鄰居不當飼養 檢舉

作者: veranica (veranica)   2020-10-02 13:20:01
不好意思 文長多包涵
我對面鄰居就是一個地痞,之前都是養狗,在家門外鏈條圈著
心情不好就拿皮帶打狗,飼料也是久久餵一次
所以狗狗都很瘦,看得到肋骨形狀
養個半年就換一批狗,狗也不知道去哪
他老婆兒子都不管,甚至兒子偶爾也會打
因為對方男主人脾氣很差,動不動就駡三字經,曾經跟警察打起來
是我們社區的頭痛份子
里長鄰長都無法處理,應該也是滿懼怕他的
現在他是多養了一隻貓
曾經讓牠在太陽底下曝曬一整個白天(小籠子關著)
重點是沒水, 我有偷偷塞紙杯裝水
但貓沒喝,神情很像心死
這一兩個月就一直叫一直叫
有時候在狗旁邊,有時候在裡面
基本都跟小籠子在一起
鄰居門口又裝多個監視器
我真的很想蒐證,但檢舉後影片會被他看到
他一查會知道是我們家拍的(我住外面)
所以想問問,如果我拍了影片
跟新竹縣動保處檢舉不當飼養
檢舉的影片跟錄音動保處社工會給對方看嗎?
這樣不當飼養成立後
他還能養寵物嗎?
P.S. 我其實很怕檢舉後,他會把他們關起來,再也看不到牠們……
然後換一批新的繼續虐
補貓圖
https://i.imgur.com/YgClAMB.jpg
作者: lovewinds007 (阿斐卡住出不來了~)   2020-10-02 13:36:00
天啊,這個籠子也太小了吧,好可憐。https://i.imgur.com/zsZ2djX.jpg跟蘋果爆料呢?
作者: ERDDD (err)   2020-10-02 14:15:00
你就檢舉吧,不要留真名給動保?
作者: cing0411 (cing)   2020-10-02 14:27:00
好可憐QQ
作者: cat0306 (Phoebe)   2020-10-02 14:31:00
檢舉可以參考這篇文章https://bit.ly/34gZdC7
作者: K30126 (ABC543)   2020-10-02 14:36:00
勸你少多管閒事
作者: scott67871 (dodo)   2020-10-02 14:48:00
人渣
作者: ccchengyc (ccchengyc)   2020-10-02 14:49:00
跟媒體爆料+1
作者: sunset0511 (殘陽)   2020-10-02 15:18:00
謝謝你願意站出來,但保護好自己的安全才是最優先的!希望可以順利檢舉成功
作者: kotoyan (kotoyan)   2020-10-02 18:21:00
不敢開圖QQ 加油!
作者: diebird5566 (不死鳥56)   2020-10-02 22:56:00
那麼小的籠子在太陽下曬一整天
作者: mingzhi (壺心)   2020-10-03 00:36:00
我只是退養貓就要被逼上絕路...這種人渣更該死吧!希望原PO檢舉成功
作者: wimwenders (Everything Will Be Fine)   2020-10-03 01:55:00
投書媒體一定會曝光照片吧?畢竟讀者愛看記者愛寫的是圖文並茂的煽動報導,相對來說,主管機關依檢舉違反動保法獎勵辦法第八條,對個人資料有保密義務,依法檢舉可能比較符合你匿名的期望。而再談要不要檢舉或如何檢舉前,我們先討論最後一個問題——他還能養寵物嗎?很遺憾,依目前的動保法,沒辦法靠單一次檢舉和稽查就禁止違法飼主不得再飼養認養動物,即便經長期追蹤蒐證、限期改善和取締開罰等作為,動保法賦予主管機關最大的權力僅止於禁止特定違法飼主養「狗」及認養「收容所」犬貓。縱使搭配寵登網的違法紀錄檢索,也只能稍加限縮不當飼主的認養管道,無法遏止不當飼主撈貓或向私中途認養(貓)。所以,該飼主至少可以繼續養貓或其他非狗的寵物。請先有這個心理建設,知道法律的侷限,之後決定行動才不會陷入無助。==========前言結束==========飼主可能違法的部份,我們可以先製圖簡略居分一下:https://i.imgur.com/LeUsnrn.png(整理得很雜,不過建議花時間弄清楚,之後跟動保檢查員溝通比較不會沒頭緒或被敷衍搪塞。)大體上來說,飼主可能違反是動保法第五條和第六條,而檢舉或處罰則約略分為最右邊的三部份:飼主責任的現場稽查(複查)、寵登管理和(虐待)蒐證。完全不想和鄰居正面衝突的話,比較可行的是具文檢舉能現場稽查的部份,由動保員訪查、輔導、開罰(對方妨害公務是另一碼事)或緊急安置。基本上就是繼續觀察紀錄,同時和動保員確認處理進度,遲未改善可以考慮往上一級(縣長)報。狗常更替的部份,可能可以從寵登著手,但因為民情,大多縣市沒有取締,未落實寵登管理,而無良飼主不見得因此把寵物關起來藏起來,反而很可能「不小心」讓寵物走失。所以在釐清寵物來源、去向和照護狀況前,單依現有資訊判斷,這部份並無不法,難以管理。至於,打狗或虐待的部份,因為飼主不大可能在現場稽查時持續犯行,必須依靠動保員檢視傷口,或者找到不明的屍體或屠體,否則難以成案。這部份必須倚賴熱心民眾(就是您)錄影蒐證和機警動保員調查。同樣,依獎勵辦法,檢舉書、筆錄及其他資料,除有必要外,不得附於調查案卷內。飼主即使否認犯行走申訴流程,也不一定會看到影像紀錄。不論是否檢舉,或要採什麼方式檢舉,最終還得取決於您對人身財產安全的考量,以及對相關公部門的信任程度,真的不放心,可以聯絡台灣SPCA或相關動保團體。我覺得偷餵水和上網發文求助已經很有勇氣,最後就算不進一步處理也不必求全責備。
作者: kotoyan (kotoyan)   2020-10-03 08:33:00
感謝wim大幫忙原po!還是找動保團體吧,也要考慮自身安全
作者: PINKLED (理想不等於現實)   2020-10-03 09:46:00
貓好可憐
作者: unicorn66 (獨角獸)   2020-10-03 10:10:00
覺得媒體+動保一起,有時候一些社會輿論才能給這種垃圾一點壓力...真心希望他能遇到重大事故每天病痛但死不了。
作者: pinnky9682 (小P君)   2020-10-03 16:32:00
推w大熱心提供分享
作者: yunniruins (小白癡)   2020-10-03 16:37:00
幫推 好心疼
作者: veranica (veranica)   2020-10-03 19:33:00
謝謝大家的建議,我會盡力而為
作者: silentdriver (卡車司機崔維斯)   2020-10-05 17:05:00
有做就好,不用太執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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