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對中途的一些想法

作者: alone10350 (舒潔)   2020-05-14 10:46:29
"某些"中途在體驗到權力的爽感後
選擇的是能乖乖聽他話的認養人 展現出支配的慾望
只要我想 就能無條件家訪 自由進出你家
只要我主觀認為你對貓不好 我就有資格無條件討回
這些中途想找的是能滿足自己控制慾的領養人
而不是你這種無法控制的領養
你養貓經驗10年 對貓的習性及安全防護
甚至濕食觀念都已經完善
他還能展現自己比你懂貓嗎 還能體驗到居高臨下的感覺嗎
更無法體驗到只要我想 我就能拿走你的東西 那怎麼會爽
我付出這麼多精力時間金錢做中途
就是想體驗這種爽感
在這樣的前提下 當然懶得理你
以上 最近找認養的心路歷程 最後放棄想撈浪貓
請中途們不要對號入座
我講的是"某些"中途 不是指全部
作者: aoinana ( )   2020-05-14 10:49:00
我不會做這種極端的猜測,但我也的確想表達,虐貓VS愛貓這比例絕對很懸殊,沒有人想將貓送給虐貓者,但是只因為自己的想法來決定一隻貓有沒有機會擁有家,這真的愛貓嗎我也當過中途,送出去我都真心期盼他們有幸福的家,但我能因為我主觀判斷認養人不好,就讓這些貓失去機會?有些中途嘴裡說著愛貓,但對人卻連基本尊重跟禮貌都沒有
作者: feywen (supernatural號:)   2020-05-14 11:21:00
被害妄想症
作者: K30126 (ABC543)   2020-05-14 11:25:00
九成差不多都這樣,嘴臉很噁心
作者: bloodsuckant (吸血鬼螞蟻)   2020-05-14 11:44:00
大家不考慮動物之家嗎?人家都幫你撈好了~
作者: bobbyac01 (Chien)   2020-05-14 11:56:00
普通人眼中的動物之家大概就是愛貓協會這種東西吧 啊結果跟文中所述的中途差不多
作者: moswu (蚊子)   2020-05-14 12:16:00
請大家支持讓中途(包含愛貓邪會)養好養滿的運動
作者: ibaby (消失)   2020-05-14 12:42:00
請支持購買代替領養 期待以後主人市場後像好市多一樣發展無條件退貨
作者: moswu (蚊子)   2020-05-14 12:43:00
大家小心樓上那個疑似寵物業者
作者: ibaby (消失)   2020-05-14 12:46:00
不家訪 不限制年齡 愛退就退呦 大家買起來 什麼?買到病貓有感情不想退?科科
作者: moswu (蚊子)   2020-05-14 12:56:00
不要對某些中途支持者抱持太高的期望
作者: freedom0716 (freedom0716)   2020-05-14 12:58:00
我當初提出家訪 只想讓領養者有警惕 嚇阻那些虐貓的我送走那隻 三個月都沒家訪過 哈哈哈
作者: yeh27 ( )   2020-05-14 13:30:00
推 中途對認養人來說真的是陌生人 在板上看了很久都不敢寄信 覺得有緣就會遇到生命的那一位貓主 去年底也自己在超商門口撈了一隻回家當公主 緣分到時真的擋不住XD
作者: lanetai (lane)   2020-05-14 13:33:00
其實好中途還是很多尤其奶貓季很多都是有愛的新手中途
作者: dralibi   2020-05-14 14:03:00
也滿多不是專門做中途 送貓條件都是複製貼上的 看你正常就把貓給你其他沒在管的
作者: hsinchu2950 (沈默力量)   2020-05-14 14:15:00
慎選送養人,虐貓者比怪中途少太多了
作者: zencat (胖橘貓)   2020-05-14 14:43:00
有些中途的確有莫名的優越感+支配權
作者: Gundam77 (77)   2020-05-14 15:52:00
習慣就好,林子大了甚麼鳥都有,不因靨廢食,不合就轉身
作者: chris133 (物理治療波)   2020-05-14 17:34:00
別條件開很高 然後說沒錢要募糧的就不好了
作者: globetrot (環遊世界)   2020-05-14 18:47:00
支持中途自己養+1 寧願去動物之家
作者: love28984288 (joy)   2020-05-14 18:59:00
同意
作者: hinesika (NiMaTea)   2020-05-14 19:38:00
某"群"
作者: voxperos (vincitaweic)   2020-05-14 19:53:00
得不到就開始黑中途,都是別人的錯~
作者: lovehikki1 (小宙)   2020-05-14 20:20:00
我媽被中途的不平等合約搞得烏煙瘴氣中,貓走失後受傷,通知中途協助誘捕,誘捕到了扣著貓又跟動保處檢舉,中途也準備用違反合約來提告,違約金一隻10萬,領養的愛心被人質疑,我還覺得買貓輕鬆點!米克斯的野性加上室內不關籠的空間,家裡十隻貓,唯獨兩隻一前一後開紗門跑出去,有過失沒有錯,動保處怎麼判定我們接受,但走失後長輩不會誘捕所以通知中途協助,也盡了告知的責任,長輩也因合約基於信任簽了,中途也是打哈哈告知這是例行公事也只能認了,但愛心被人糟蹋也讓我對中途非常感冒。是真的喝止虐貓?還是盈利?如果中途真的那麼愛貓給他們自己養好了!
作者: lkksppet (義美鮮奶茶)   2020-05-14 21:07:00
貓走失認養人通知中途,結果反而被中途拿著合約索賠,這根本是在懲罰誠實通報的認養人,一隻貓10萬超級好賺,多索賠幾次就發財了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20-05-14 21:07:00
疏於門窗防護就不要討拍了,養10隻都不知道要做門窗防護,又不會誘捕,還在扯米克斯野性,剛送養,對你家的人和貓還有環境很熟嗎?沒有你們這種粗心大意的人怎麼發財啊? 搞清楚主動和被動好嗎?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20-05-14 21:10:00
不是,要戰中途也就算了,認養貓咪,門窗防護本來就該做好好嗎?一開始把門窗防護做好就不會有後面這些麻煩事。
作者: lovehikki1 (小宙)   2020-05-14 21:12:00
門窗有用卡扣固定及棍子卡住,但是他就是有辦法打開,貓不是人不是用叫的就會回來,沒要討拍,確實走失是疏失,但要做的是彌補,沒人願意意外發生的。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20-05-14 21:14:00
鐵網格是紗窗防護的好朋友,簡單易上手又安全。
作者: kmes071118 (拉拉)   2020-05-14 21:14:00
想問樓上怎麼看帥帥事件,門窗防護做好貓就不會被帶走?協議裡有說轉送要罰款協會卻沒有做到,只要不違約,不合理的自助餐協議完全沒有問題?
作者: lkksppet (義美鮮奶茶)   2020-05-14 21:15:00
貓跑掉是認養人方有疏失沒錯,但是貓跑掉是送養方收錢,送養動物搞得好像盈利事業,連帶處罰誠實通報的認養人,如果認養人不要誠實通報,搞不好中途從頭到尾都不知道這件事,即使事後被中途發現,結果頂多和通報後一樣賠十萬,怎麼想都是不誠實通報比較有利認養人
作者: lovehikki1 (小宙)   2020-05-14 21:17:00
踩著別人的痛點發財,所以我才說買貓或跟政府機構領養,原先八隻成員有米克斯跟品種貓都不曾跑出去過,長輩如果有預知能力那一定關籠,阿關籠又要被說虐貓,真的好難懂喔!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20-05-14 21:18:00
l大的貓是被協會帶走的嗎 在討論A案例卻拿不相干的B案例來談我是不知道要回什麼 所以只要帥帥案例在門窗防護可以不用做是這個意思嗎? = = 我看不懂在討論什麼。
作者: lovehikki1 (小宙)   2020-05-14 21:19:00
lkk大講出問題所在了!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20-05-14 21:20:00
不是,不用關籠啊 = = 最一勞永逸的做法就是找鋁門窗業者再做一道防護門窗,幹麻關籠。就是有lkk說的那個狀況所以才有中途在契約書中加進不定時家訪條件,避免不誠實通報啊。要又輪迴戰各種有些人認為的不合理條件我沒意見,但不論是認養來的、買來的、路邊收編的,都要記得做好居家防護就是了。
作者: lkksppet (義美鮮奶茶)   2020-05-14 21:25:00
不是啊,今天認養人誠實通報送養人是希望送養人幫忙找貓,結果送養人拿著合約向認養人索賠立刻賺10萬,根本是在懲罰通報的認養人啊。如果往黑暗面一點想,誰知道送養人是不是故意沒在送養前檢查環境安全,送給沒門窗防護的認養人,等到認養人通報送養物件走失,再上門拿著合約索賠,幾萬幾萬賺不完耶!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20-05-14 21:25:00
你在說啥? 彌補是啥? 通報後,中途來誘捕,到底是誰在收爛攤子,要認養請作到保護他們到終老的準備,一直說什麼踩痛點賺錢,貓在認養人手上,難道還是送養人訓練貓逃跑嗎?
作者: lovehikki1 (小宙)   2020-05-14 21:27:00
N大 我們四層的陽台都是落地窗紗門,固定卡扣及棍子卡住紗窗門不讓他移動的,而一隻是用撞的把門下滾輪撞位移跑走,一個則是長輩開門時溜出去的!貓被扣留是私人的中途。我想表達的是,真的愛貓的中途不要質疑認養人,真要質疑就不要給人領養,而不是利用各種理由去給認養人增添無限上綱的責任。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20-05-14 21:29:00
送養人還要幫認養人確認門窗環境,阿家訪不是戰中途的戰點之一嗎? 現在認養人的環境也是送養人要負責的喔? 這樣的邏輯太棒了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20-05-14 21:30:00
我怎麼記得有人很排斥家訪,阿現在責任又在送養人檢查不完全了?不質疑阿貓不就真的跑走了,怎麼辦???
作者: lkksppet (義美鮮奶茶)   2020-05-14 21:34:00
檢查環境一定要家訪哦?拍照不行錄影不行?一定要家裡門打開開讓一個陌生人進來看光光才表示自己真的很愛貓?這種奇怪邏輯真心讓人不懂
作者: kmes071118 (拉拉)   2020-05-14 21:36:00
我想詢問的是N大你說「一開始把門窗防護做好就不會有後面這些麻煩事」,意思就是「只要認養人乖乖遵守合約就不會有被罰的疑慮」,而我想討論的是協議內容的合理性,但已經離題了,所以麻煩無視我~
作者: lovehikki1 (小宙)   2020-05-14 21:37:00
m大 對啦!你的觀點就是讓我覺得不要認養貓比較好!真的自找麻煩! 我們知錯了,所以不會讓愛心氾濫了,我們只將剩下的貓顧好就好了,經過中途的領養方式後,我感受我家人只是一個代養人,不是主人,謝謝指教。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20-05-14 21:40:00
k大,你這個比喻很奇怪,這很像拿B公司的勞資狀況去討論A公司的勞資狀況,但每間公司狀況不一樣,兩造當事人不一樣本來就不能拿到一起談,有些公司就是擺明要違反勞基法你也拿他沒皮條,但不是所有開一樣契約的公司都會去違反勞基法啊,因為某協會的事件就認定契約無用會不會太超譯了?
作者: lovemost (螃蟹)   2020-05-14 21:42:00
對貓放感情不適合當中途的想法根本不正確,只在於能力有多少就照顧多少,不要照顧到超出自己能力所能負荷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20-05-14 21:42:00
上面不是有人說要往黑暗面一點想,啊用拍照沒有親眼確認要黑暗一點的話也可以說成是中途故意不去親眼確認惡意放行想賺違約賠償金啊,要各種陰謀論的話永遠說不完。用錄影也一樣啊,「阿你當初怎麼不來親自確認紗窗的牢固程度,現在貓走失了你還要用違約來要求我賠十萬」(笑)推lovemost大,量力而為才是正解。
作者: lkksppet (義美鮮奶茶)   2020-05-14 21:53:00
我的意思就是送養方可能惡意放行再拿合約索賠,以惡意來揣度這個合約背後的真正目的是想索賠牟利,如果是真的刻意放水,即使真的親自家訪,送養方也可能沒有認真檢查,。視訊可以要求在防護區域用力踢看看、推看看啊,有沒有真的用力可以看的出來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20-05-14 21:54:00
「阿你當初怎麼不自己來用力踢踢看…」要說一樣可以說。阿真的錄影時中途要求踢踢看真的被認養人踢壞了算誰的XD
作者: lkksppet (義美鮮奶茶)   2020-05-14 21:57:00
所以說向誠實通報的認養人索賠,是在懲罰認養人的誠實啊,如果不通報自己找,立刻省十萬,即使事後被發現,頂多一樣被索賠十萬,通不通報都可能被索賠,誠實通報不就很87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20-05-14 22:00:00
不87啊,以很多人討厭的認養黑名單來說,不誠實通報不止10萬還有可能會上認養人黑名單耶…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20-05-14 22:05:00
我覺得你講惡意放行就是認為送養之後的認養人還是不用
作者: kmes071118 (拉拉)   2020-05-14 22:06:00
我送養也有簽約,並沒有說契約無用啊。認養協議的本意是用來保障貓的安全及生活品質吧?我也沒看過樓上i大長輩簽的協議,但是單就扣著貓然後要違約金十萬有點奇怪,所以是十萬拿了貓就可以回去?單就帥帥事件來說,協議只對認養人有約束力,送養方則是保有「隨時可家訪的權力」卻在聯絡不到認養人的情況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20-05-14 22:06:00
負責. 阿貓都到你府上了, 還要送養人負責不是很好笑嗎
作者: lkksppet (義美鮮奶茶)   2020-05-14 22:06:00
如果不通報、貓順利找回來,搞不好從頭到尾送養方都不會發現。再來說不定認養方已經被通報黑名單,只是自己不知道而已呢,通報黑名單的理由五花八門,通常只有單方說法,所謂的中途黑名單資料透明度低,誰知道通報方說的通報理由真實性有多少,有沒有摻雜個人情緒或加油添醋呢?(笑)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20-05-14 22:07:00
那個lovehikki1, 我想請問你們的彌補是啥? 貓如果怎麼樣了, 真的可憐的是貓, 然後貓是人家幫妳們找到的我感覺不出來你們有負責, 就這樣前提就是你要找回來, 身體健康, 然後在追蹤前找到不然就是惡意隱瞞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20-05-14 22:16:00
@K大 該協會每個送養案例都遇到一樣情況嗎?沒有吧。答案不是很明顯嗎?
作者: lovehikki1 (小宙)   2020-05-14 22:22:00
m大 請問你對負責的定義是什麼? 還是你有更好的方式? 不要預先說別讓貓跑掉就沒事的這樣的話,長輩只能透過中途的資源管道找尋有能力誘捕的團體,是不是就找到了?還是說哪天被發現屍體才被動保處約談,這樣才是不負責是吧?因為不聞不問!
作者: kmes071118 (拉拉)   2020-05-14 22:27:00
不太懂n大您的意思,意思是只有這個案件發生問題,所以協會的認養協議沒有問題?每個送養案例不同,但送養人沒有追蹤的義務,卻有隨時把貓帶走的權力、不轉移晶片的權力,只要認養人不要違約就好?
作者: lovehikki1 (小宙)   2020-05-14 22:27:00
m大 走失的人假設被警察找回來了,然後指責家屬不負責,因為不是家屬自己找到的,是警察找到的?你的邏輯是檢討被害人吧!?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20-05-14 22:37:00
你的意思是中途/送養人是警察嗎? 是公家資源?你去動保處認養, 有尋貓服務?我就問你吧, 你的小孩如果走失了, 請問你會報警完, 讓別人去找, 還是自己去可能的地方找, 張貼廣告尋找?
作者: lovehikki1 (小宙)   2020-05-14 22:41:00
我只知道中途的貓是他們自己誘捕來的!但對方沒有拒絕的答應幫忙協尋唷,而是透過當地大學誘捕團的幫忙,並不是中途本身自己來誘捕。m大 長輩有找,但無法引誘至家門內,因為沒有成功所以沒有把此段當重點,請問你哪裡還有質疑的地方嗎?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20-05-14 22:44:00
請容我不客氣的的說:廢話! 因為認養人號稱飼主的只會手心向上, 認為別人幫助是像警察幫忙一樣應該的啊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20-05-14 22:50:00
@k大 協會也有錯無庸置疑,但是是錯在內控管理失能和第一時間的處置失當,並不是契約本身。
作者: lovehikki1 (小宙)   2020-05-14 22:50:00
不不不,我們都是發自內心感謝對方的協助,只求找回來而已,且對方是志工,也是得徵詢別人同意。不像你說的這樣,那是你的個人觀點。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20-05-14 22:51:00
貓走失,唯一的被害人是貓,好嗎
作者: kmes071118 (拉拉)   2020-05-14 22:53:00
了解,但站在認養人的角度來看,只有我有義務,而權力中途全拿,有疏失時又拿著這份協議來說要行使,卻又選擇性行使,實在無法認同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20-05-14 22:55:00
你知道那些人都是在同情可憐走失貓, 因為他門不去誘捕認養人/飼主"無能為力"嗎? 難道這不是飼主應負的責任?我不知道你有沒有站在中途的立場想過, 可能他也有工作
作者: lovehikki1 (小宙)   2020-05-14 22:58:00
k大 那份合約是滿滿的他說的算的合約,如果退養也要負擔3-10萬的助養費,還有違約金,看完這份合約只能說我家人傻,很難相信這是出自中途的協議書,簽了就認了讓法院去認證。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20-05-14 22:59:00
很忙, 可是因為貓在異地走失, 必須要儘快尋回, 所以半夜還是要去找貓? 之所以要去協助, 是因為飼主的過失然後你說契約是個坑, 10萬的確不是小數目, 夠不夠買誘捕籠, 學習誘捕? 在覺得是被坑之前, 有心疼走失貓嗎?
作者: lovehikki1 (小宙)   2020-05-14 23:08:00
m大 長輩跟寵物建立的親情,不是三言兩語就能說清楚的,我覺得再怎麼解釋也無法滿足你想看到的,非常抱歉,長輩就是過失,動保處判決要是成立,我家長輩此生將無法在各大機構認養登記寵物。
作者: shyfox (我玩文明我砍樹)   2020-05-14 23:11:00
我寧可去收容所養,好過不小心貓出意外還要被中途網上公審
作者: angel082315 (花花)   2020-05-14 23:12:00
除非是非常熟識的中途,否則我覺得買貓比領養輕鬆多了,完全無法接受家訪和不定期被訊息騷擾。
作者: NCUkober (中央狗鼻)   2020-05-14 23:25:00
推推 這件事的中途就是噁心 控制慾無處發洩哦~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20-05-14 23:51:00
你都要說要去買貓了, 要買的話記的要找合格貓舍那個花8K買病貓的前車之鑒喔
作者: choco08 (choco08)   2020-05-15 00:19:00
在養貓的過程中個人也有一些不愉快的經歷,能體會原po。我在養貓前至少看了六本專業的貓行為學書籍,無數專業獸醫、貓訓練師寫的文章與教學影片(國內外),領養過程卻常常被刁難,例如中途要求我每餐都要給生食不准餵罐頭或飼料;任意批評我對養貓的看法 (即使她觀念不正確),一副我好像是幫她養貓的樣子。我不喜歡讓陌生人進家裡,所有防護設施裝好後仔細拍照,但只要婉拒家訪,就常有種被當賊的感覺。還好也是緣份,遇到了一個很乾脆的中途媽媽,見面那天就直接讓我帶走貓貓,貓女兒現在開心當公主:)
作者: voxperos (vincitaweic)   2020-05-15 01:13:00
結果不是跟我說的一樣嗎po主,得不到就黑對方,反駁不了放大絕?我只是說事實而已:)
作者: xxblack (xxblack)   2020-05-15 08:56:00
噓噓
作者: moidasu (mo)   2020-05-15 10:00:00
寫的是事實但真的是年經文Zzzz 想蹭一波嗎這種文就戰中途而已 也沒自撈貓也沒鼓勵去收容所網上打打字最輕鬆啦
作者: choco08 (choco08)   2020-05-15 10:48:00
前幾篇的原原po才是誤會中途的人吧?這篇的原po也不是在戰所有的中途,也沒有否定中途的辛苦。我最後也是遇到人超好的中途媽媽,順利領養到貓女兒,真的很謝謝她! 我也有去收容所看貓(因為前面的認養過程太心累),只是剛好沒看到投緣的。我相信大部分都送養人、領養人都充滿善意,只是恰好遇到比較奇怪的會讓人心累...
作者: uowa (去你媽的讀者)   2020-05-16 03:39:00
ok
作者: rgnuj122 (小舞)   2020-05-17 08:37:00
走失由公權力罰認養人,請問有哪一條法律有說罰則?我上法院告惡意遺棄的人翻不到法律條文欸,才在認養切結書寫上罰金,我自掏腰包讓人免費認養,惡意遺棄還說謊的人不用被罰錢喔?阿不就好棒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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