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你認為對領養/送養雙方公平的條約是?

作者: Tiiek (沒有啦)   2020-01-22 17:56:57
我認為喔
那個
就是
請各位想養貓的人
不要去簽約認養貓
不要去簽約
不要去簽約
不要去簽約
家裡長輩有沒有告訴你出社會後別亂跟人簽約
能少簽一約就少簽一個
養隻貓還要去跟人簽約 是不是嫌自己太閒呢?
買車買房買保險簽約就算了 養貓去簽約是自找麻煩嗎?
今天簽下去都沒事是運氣好
如果送養人要用合約來找麻煩 你有心力應付嗎?
還不說你要應付他 貓被人看來看去 帶來帶去 哪個主人受的了?
按照現在一些中途愛媽合約來說 意即你其實根本沒有這隻貓的真正所有權
因為只要當你違約 送養人就有權力收回這隻貓
就是因為可以如此 他才要定這個合約來保有他能收回的權力
那問題來了 就在於違約的認定 雙方認知不同怎麼辦?
合約是死的 但主人和貓是活的 可能因為環境和時空以及家庭與個人因素
導致認養人部分無法達到當時合約的規定 但不見得是對貓不好 只是與合約不同罷了
那這時送養人當然可以隨時說你沒按照合約來收走貓
先不說合約和事實的枝枝節節 誰是誰非 甚至上警局法院
請問
請問
我請問各位真的要把自己和貓處在這種有可能被收回的風險之下嗎?
你的貓與你想被合約套住嗎? 以及一種被人監察的感覺嗎?
你自己如果是愛貓想養貓的人
請你不要去和中途以及愛媽簽約來認養貓 以免自找麻煩
防止這種潛在風險因子帶給你未來不可知的困擾
請去一般收容所 或 鄰居朋友認養 或 去野外撈一隻 或買一隻都可以
找"不需要簽約"的管道來認養
"一個愛貓的人為何需要簽約?"
請不要腦充血看到中途愛媽PO可愛貓貓就跑去簽約認養好嗎?
哪天弄個不好你還要上法院警局 然後對於貓的所有權又沒有踏實感 何必呢?
"一個愛貓的人不需要簽任何合約"
"一個愛貓的人不需要簽任何合約"
"一個愛貓的人不需要簽任何合約"
那些要簽約的貓就讓想被綁約的人去簽吧 請不要去自找麻煩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20-01-22 17:57:00
不少專業貓舍買也是要簽約啊…合約本身不是什麼問題,有問題的是契約內容吧。買賣問題弄一個不好也是很麻煩,各種消費糾紛也不是沒少過。總之問題都是在人,不是在這些中性的工具上。
作者: sherit (Sherit)   2020-01-22 18:04:00
其實收容所也是可能要簽約的啦XD我認養的收容所就要簽,但合約內容沒這麼離譜,也有約定回報日期,雖然說有寫說要能接受日後訪視,但政府單位才真的是那種"沒事不會來"的,就算要來,也比某些中途或協會值得信任,起碼不會用騙的帶走貓。
作者: catbabe (滾滾)   2020-01-22 18:07:00
專業貓舍簽的約是買賣合約喔,是保護消費者的頂多只能建議飼主不養退回貓舍尋找第二認養家庭,可沒有權力把貓收回去
作者: l4hjpxup6 (akiko000)   2020-01-22 18:08:00
有些約上面只有動保法規定的那些算是合理的,不會加過多嚴苛條件我都覺得還好
作者: catbabe (滾滾)   2020-01-22 18:09:00
買賣合約著重在賣方必須提供健康的商品上,我覺得拿來跟送養合約比完全不搭,且買賣合約也比送養合約清楚簡單多了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20-01-22 18:11:00
沒啦,主要是針對內文回應,簽約不可怕,契約本身只是工具,學會判斷合理性和利弊就好了。
作者: catbabe (滾滾)   2020-01-22 18:14:00
買賣有農委會範本,希望動保能出個領送養範本XD
作者: Dontco (東摳)   2020-01-22 18:16:00
養貓還有簽約 真的笑死人
作者: cococolor (小虎哥)   2020-01-22 18:18:00
感覺好像政治家精神喊話XDDDD
作者: ibaby (消失)   2020-01-22 18:20:00
簽約是保障 內容要協調 怎麼現在風向吹成不要簽?不簽難道大家都來口頭說說?難道租房子碰到一次爛房東以後都搭帳篷了嗎 買賣合約...對啦 買到病貓可換貓哦 包換到好為止喔?XD
作者: gina31126 (小六)   2020-01-22 18:23:00
選擇不用簽約的管道是大家的自由,中途還是可以堅持要簽啊
作者: googlexxxx (googlexxxx)   2020-01-22 18:24:00
感覺好像兄弟茶
作者: catbabe (滾滾)   2020-01-22 18:30:00
中途有堅持簽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認養者也應該要自己小心篩選不合理契約
作者: hayleywangg (hayley)   2020-01-22 18:38:00
我之前還有看過要影印身分證的...如果不是政府機關(收容所),真的有人為了養貓敢讓自己的身分證在別人那邊留底嗎...
作者: ibaby (消失)   2020-01-22 18:49:00
租房子.辦門號也是要影本阿 寫上僅供租屋/電信/認養使用..不過我簽的認養合約都是沒留影本的 僅雙方核對正本
作者: jojomaan (這是誰的小啾啾)   2020-01-22 18:52:00
之前要借誘捕籠,說也要身份證影本<<<以為我瘋了嗎?
作者: whitenoise (鋼鐵牧師)   2020-01-22 18:52:00
推,簽個毛,一些好的送養人也沒在讓認養人簽東簽西的,大家還不是在群組快樂分享毛小孩點滴,有問題也會互相協助反倒一些自認愛心破表的中途,搞得認養程序複雜就算了,還動輒罰款兼上法院,認養人就該死喔?
作者: whoisanky (ノ・ω・)ノヾ(・ω・ヾ)   2020-01-22 19:10:00
我覺得對自己簽什麼都搞不清楚的認養人來說真的不簽少一事
作者: skisk (星月痕)   2020-01-22 19:32:00
毛一堆的中途就讓他們自己去養吧,原放就檢舉棄養
作者: wigping (斯文敗壞)   2020-01-22 19:47:00
滿贊成原po的論點
作者: ibaby (消失)   2020-01-22 20:03:00
收容所也要簽 有哪裡什麼都不用簽 私繁?
作者: whitenoise (鋼鐵牧師)   2020-01-22 20:21:00
收容所簽的跟「毛很多的中途」的版本有一樣?
作者: ibaby (消失)   2020-01-22 20:25:00
你都知道是毛很多了 不用拿老鼠屎中途當通例 不用賠償金也會過戶晶片的普通中途多的是
作者: whitenoise (鋼鐵牧師)   2020-01-22 20:47:00
問題是老鼠屎並非少數,也不知從哪搞來的認養合約,條款明顯不合理的還蠻多的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20-01-22 20:50:00
老鼠屎還是少數啦 :) 足夠正常且好的中途還是很多的。
作者: whitenoise (鋼鐵牧師)   2020-01-22 20:51:00
原PO 說得很好「不要去簽約認養貓」,有更多的人送養貓是不會叫人簽啥鬼約的,如此送養人跟收養人因此變成好捧油的例子比比皆是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20-01-22 20:51:00
但沒有簽約最後貓咪被不當認養人放生、轉送養後續沒有依據可以處理的案例也比比皆是啊… 不要因噎廢食才是務實
作者: ibaby (消失)   2020-01-22 20:53:00
身邊一堆飼主 開心養了大半輩子沒糾紛當然不會上網哭訴 怎麼就上綱成通通不要簽?出了一個張淑晶就不租房子了嗎簽合理合約+晶片過戶才是正道吧
作者: whitenoise (鋼鐵牧師)   2020-01-22 20:58:00
當然有好中途,但誰知會不會踩雷,特別是連合約都看不懂的年輕人,乾脆花錢買或路上抓,坦白說四個字:「心裡踏實」
作者: rgnuj122 (小舞)   2020-01-22 20:59:00
簽約回報率100%,沒簽約回報率5%,當然要簽約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20-01-22 20:59:00
連合約都看不懂的年輕人從頭學怎麼照料好一隻救援貓…難度會比學會看懂合約來得高很多吧…(汗
作者: jojomaan (這是誰的小啾啾)   2020-01-22 21:02:00
照顧貓並沒有很困難,我也是自已誘捕自已送養
作者: ibaby (消失)   2020-01-22 21:02:00
推自己撈 用騙的拐的也不錯XD
作者: whitenoise (鋼鐵牧師)   2020-01-22 21:04:00
看懂合約才難,學生租屋糾紛就是這麼來的
作者: lkksppet (義美鮮奶茶)   2020-01-22 21:06:00
沒錯,如果遇到要搞認養人的送養方,這份認養契約準備讓認養人法院跑不完,c大遇到的例子雖然是特例,但是這正好呈現了這份契約的真正效力
作者: sparklekyu (請讓我為你畫隻羊吧)   2020-01-22 21:22:00
養貓有大原則,甚至有SOP,契約條款沒碰過是不知道厲害的。字面看起來都很合理啊,誰知道會被用莫名其妙的理由認定違約雖然我也認同不爽不要簽,但踩這麼死就是把潛在認養人越推越遠。可能有些人覺得沒差啦,不過一邊喊認養代替購買,一邊高姿態說不爽不要養,旁觀者看來真的...嗯
作者: whitenoise (鋼鐵牧師)   2020-01-22 21:31:00
認養代替購買的出發點是為了減少浪貓浪狗,但這不代表買賣就是錯!就不是愛貓人!同理,也不代表認養的人就是愛貓人或不會丟棄貓咪!把@認養代替購買才是愛動物」當成唯一價值的,這跟礙貓中途沒兩樣
作者: blueiguana (Bluei)   2020-01-22 21:34:00
我覺得你有點偏激,中途的人當然會希望貓咪有好歸宿,只是個合約檢視一下認養人
作者: makeme (阿)   2020-01-22 21:36:00
有人很明顯要帶風向成中途全雞巴 簽約都斂財 買貓好棒棒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20-01-22 21:37:00
不過中途也很難做吧,契約列個大原則被說模糊、標準誰說了算;列得非常具體詳細又要被說一堆毛。所以還是那句話,這種事本來就是價值觀合不合拍的問題,合則來,不合則去,覺得契約不合理,不要強求、不要簽。
作者: sparklekyu (請讓我為你畫隻羊吧)   2020-01-22 21:39:00
現在就是爆出不良中途利用合約騷擾領養人跟貓,才會有這些反思。如果覺得中途可能遇到不良領養人所以反思送養條件合理,應該也會覺得可能遇到不良中途的大眾反思領養契約合理吧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20-01-22 21:39:00
合理啊,所以問題才是契約怎麼修訂才對雙方都好,但最後為確保雙方義務與權利都有被包含在契約中詳細說明,就會變成送養人和認養人都一堆毛。
作者: whitenoise (鋼鐵牧師)   2020-01-22 21:40:00
怎啦,有啥好帶風向的,買貓錯在哪?不跟龜毛中途認養又錯在哪?真不知有些人是愛貓還是礙貓
作者: makeme (阿)   2020-01-22 21:41:00
不簽約不追蹤一顆字不多問的我還真想不到結果還是買 好喔
作者: jay780305 (Seven)   2020-01-22 21:42:00
原本想再養一隻 但每次看到這種契約就放棄了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20-01-22 21:43:00
收容所和路邊還有一堆孩子,無視這些替代選擇直接推購買也很離奇吧…
作者: sparklekyu (請讓我為你畫隻羊吧)   2020-01-22 21:43:00
都一堆毛也是沒辦法的結果吧,現在中途很多毛是為了保障貓,以後領養人為了保護自己跟貓也會變很多毛,就只能這樣囉
作者: sparklekyu (請讓我為你畫隻羊吧)   2020-01-22 21:44:00
至少現在大家知道合約裡可能有什麼陷阱,總是比本來狀態好了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20-01-22 21:44:00
高標準的中途當然也有義務接受認養人高標準的檢視啊。
作者: whitenoise (鋼鐵牧師)   2020-01-22 21:44:00
我貓友送養貓都沒在簽約的,但整個貓家族繁盛,每個認養人都變成互助好友不定期聚會,誰說非得要簽合約的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20-01-22 21:45:00
簽約就是為了以防萬一,沒有發生那個萬一當然很好,就跟保醫療險一樣,能不要用到就不要用到最好。
作者: whitenoise (鋼鐵牧師)   2020-01-22 21:45:00
一句話話,「當人是賊,就常遇賊」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20-01-22 21:46:00
但虐貓案也是有佛心送養人結果貓咪下場淒慘的啊,不是有防人之心就容易遇小人。正如同大家看到不合理的契約會避免有心人士一樣,若當人是賊就常遇賊這句話合理,那麼一直擔心中途會利用個資云云不也是犯下同樣的錯誤?這顯然很矛盾吧。你希望別人在沒有任何資訊的情況下100%就相信你是一個好人,這終究太過理想化,就和我們不可能理想化地認為所有中途、所有認養人,甚至「所有人」都是好人一樣。
作者: ballcat (ballcat)   2020-01-22 21:48:00
讚成,請以購買取代簽約領養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20-01-22 21:49:00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如果要對中途設防不願簽署任何形式的契約以取得貓咪,那就在收容所和路邊找找有沒有合眼緣的孩子吧。
作者: sparklekyu (請讓我為你畫隻羊吧)   2020-01-22 21:51:00
還是可以找收容所、路邊撈,或是碰運氣認識的人有沒有撈到啦,倒不用把購買當唯一選項
作者: sakuraplay (只有10塊錢)   2020-01-22 21:51:00
收容所真的很多貓咪 多找幾間或者多等一下一定會有看你順眼的主子
作者: whitenoise (鋼鐵牧師)   2020-01-22 21:51:00
是沒錯啦,但要是互信基礎薄弱,但說真的,還有其他更合理取得貓咪的方式
作者: valinor (valerie)   2020-01-22 21:55:00
花錢養貓還要簽讓中途有機會來罰錢的條款,莫名其妙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20-01-22 21:56:00
路邊撈就不用互信基礎啦 :)
作者: softbus (Kaleidoscope)   2020-01-22 22:04:00
我真心推大家去收容所看看一些需要醫療資源的孩子,不用執著一定要愛媽的吧?
作者: Cucoco588   2020-01-22 22:13:00
給收容所的貓貓一個機會+1
作者: BreakingBad (絕命小蟯蟲)   2020-01-22 22:14:00
你要養人家用心救援回來照顧健康變可愛的孩子你就去依照別人的條約走,不想養就自己撈
作者: open010385 (janejane010385)   2020-01-22 22:22:00
既然覺得某些礙媽太誇張就不要跟她認養不就好了自己偏要挑人家的貓 又要嫌人家規矩多多的是好認養的貓跟收容所等家的孩子
作者: whitenoise (鋼鐵牧師)   2020-01-22 22:23:00
對啊,所有原PO說得沒錯:「找"不需要簽約"的管道來認養」
作者: Ectel (哦..)   2020-01-22 22:38:00
用心救援回來很偉大沒錯 但憑這點開出可以用主觀認定因素隨時取回貓這種條件就不合理 開大絕不爽不要簽不爽自己撈對現有的部分中途送養問題沒有幫助吧目前就是有中途強制要求履行契約讓貓帶離生活近兩年的環境至少討論後能讓看到的新手得到一些結論:找收容所領養較不會被綁死死的、領養需簽約時應注意及盡量避免的條款
作者: wolfcry (.....)   2020-01-22 22:57:00
真的通通不要簽最省事 只不過是隻貓我就要被陌生人管一輩子?
作者: schirnir (蕃茄義大利麵)   2020-01-22 23:14:00
用心救援回來很辛苦,但也不能無限上綱吧!救貓回來送養的本意是什麼?還不是希望貓能有人好好照顧。如果弄成這樣讓人望之卻步,貓都留在送養者那有比較好?能提供更好的環境?到最後劣幣驅逐良幣,要不搞得大家不願意領養寧可購買,更有可能反而有些別有用心的人來領養。從人性黑暗面來說,真要領養回去虐貓的人,會怕你後續那些條款?我很懷疑。很可能反而只是讓一些原本真的用心領養的人放棄而已。原po你誤會了,我是回應推文中提到救援很辛苦,既然要領養人家的貓就要照人家的規矩走這點,你的看法我是認同的,合約訂得這麼繁瑣又有這麼多不確定因素,結果可能適得其反。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20-01-23 00:08:00
中性只是指工具本身,不是特指特定哪份契約(合約),就像錢和刀子都是中性的工具,但用它來作什麼的是人,造成正確或錯誤的使用方式是人,不是錢或刀子本身,錢或刀子本身沒有好壞之分,就跟契約一樣,不需要特別排斥工具。說到底就只是看人怎麼使用契約而已,問題始終是在使用的人。
作者: UDK0821 (UDK)   2020-01-23 00:20:00
支持 直接去收容所領養吧
作者: rattrapante (關東橋喬治克隆尼)   2020-01-23 01:07:00
真的 要簽約的真的要想清楚
作者: shyfox (我玩文明我砍樹)   2020-01-23 01:21:00
最恐怖的是遇到恐怖愛媽搞到全台灣都認為你是虐貓犯直接在臉書廣傳,以後就一輩子不用做人了
作者: cococolor (小虎哥)   2020-01-23 01:33:00
所以我說合約是死的,人才是最大的變數任何要簽約的東西都要想清楚,翻車一次可以寫成傳記
作者: k7ji91ab5m (囧嘻嘻)   2020-01-23 02:13:00
該說啥...愛貓的人不需要簽任何合約 但誰知道你是不是真心愛貓 假如中途有辦法能確認 還會有這麼多鳥事嗎XD送養能心靈感應你愛貓 還怕送到虐貓人嗎XDDDD送養人有這能力 請宣導全世界這心靈感應能力 世界大同
作者: googlexxxx (googlexxxx)   2020-01-23 03:24:00
105樓,我跟你發生一樣的事情
作者: transiency (transiency)   2020-01-23 03:47:00
過度監控的合約,與其說領養貓,不如說,是自己花錢錢幫別人養貓。
作者: Doraemon9487 (煞氣a夢)   2020-01-23 04:33:00
不爽不要簽就好。這個沒有什麼真正的公平可言,中途怕你虐貓,你也怕你的權益沒有受到保障,中間的尺度本來就是自己決定的,想要中途送出的整理乾淨的貓自然就是得接受條件,不開心就找別人,拿到貓的管道那麼多。
作者: s91264s91247 (ting)   2020-01-23 07:38:00
有些還要影印證件印章,覺得蠻可怕的
作者: whitenoise (鋼鐵牧師)   2020-01-23 10:36:00
雖說是願打願挨,但不合理的合約還是不合理應推廣抵制不合理的中途,讓領養人不再承受不必要壓力
作者: lovefion (愛愛貓)   2020-01-23 11:17:00
同意
作者: reino1861 (R)   2020-01-23 13:04:00
立意良善的背後是有認養人鬼故事 還是送養人自己就是這種未知 兩方都很懼怕 所以兩種黑名單都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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