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其他] 關於貓咪住宿旅館選擇

作者: KouKouMeow (摳摳)   2018-09-18 15:30:59
先跟各位說聲不好意思
我們也是做貓旅館的
但我們只是想了解住宿選擇的情況
目前有一種情況我們不太能理解
就是關於*特殊寵物業許可證的部份
我們很努力的申請
跑公文、跑流程才申請下來
*特殊寵物業許可證包含
1.繁殖
2.買賣
3.寄養(住宿或是安親單日都算寄養)
寵物美容或是販賣相關用品都不可做許可證內容的服務
但是目前在桃園市看到許多人推薦的
卻是不合法的業者..
對於貓爸貓媽的你們來說
難道不會擔心沒有許可證的店家嗎..?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8-09-18 15:34:00
消費者應該不太知道這方面的訊息,再加上新法還沒上路,所以大家還不清楚吧?10月17日後,各地方同業、動保團體以及動保處應該就會有動作了。消費者也不要忘了檢舉沒有特寵字號的寄養業者(包含收費中途、家庭式收費寄養)是有50%的檢舉獎金喔!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實際上路日期是2018年10月17日呀@@所以單以「貓旅館」來說(犬旅館在舊特寵法已有規範),目前新法是還沒上路的。違反動保法在無照(無特寵證)的情況下,罰則的確很重,所以動保處沒說錯喔 :)桃園市動保處的流程我比較不清楚,不過2個月的確有點辛苦 @@ 新版特寵法對飼主的確比較有保障,包含貓旅館需要
作者: KouKouMeow (摳摳)   2018-09-18 15:41:00
因為前面要申請建管處的文件申請的時候剛好卡在他們修改法規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8-09-18 15:41:00
請特約獸醫師的部分(當然這也是需要業者落實與特約獸醫師的密切互動)。等新法上路過一陣子,應該狀況就會好點了。加油 :)然後特別提醒一下 XD 拿到特寵字號後,所有宣傳品,包含網站、文宣、任何形式的商業露出(包含名片)都需要附上特寵字號,10/17後才不會被檢舉罰錢喔 (汗)
作者: hyc524 (喵啦咪啦喵)   2018-09-18 16:11:00
想請問N大網站文宣需要標明特寵字號的法條是哪一條?目前特寵法規中只有看到營業場所需在明顯處懸掛許可證而已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8-09-18 16:42:00
回應hyc524大,是動物保護法第22-2條喔 @@!!第22-2條全文:http://goo.gl/X1WxGb罰則則是在動保法第30條,全文:http://goo.gl/jFqyB4沒有標明特寵字號是罰15000~75000。
作者: makeme (阿)   2018-09-18 16:53:00
一堆人都還不知道 應該說從來不知道有特寵這回事 一堆寵物版隔間套房還在大辣辣打廣告+1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8-09-18 16:55:00
因為農委會和各地動保處其實都缺人手去做宣導這件事,基本上全仰賴各地同業公會宣傳,但同業公會的資源有限,加上消費者對同業公會的既定印象多半都不是很好,效果自然就很差。我上次去開會,有與會者提到這件事,農委會與會人員還直接說「這就有賴寵物業者們與民眾們的監督與檢舉了」,所以效果想當然爾就這樣了。接下來只要看10/17過後有多少人仍在寄養版徵犬、貓代養,就可以知道民眾普遍對特寵規定有多缺乏認識了。
作者: KouKouMeow (摳摳)   2018-09-18 17:17:00
動保處缺人是真的之前去申請收件+檢查資料+勘查環境+通知領件都是同一位小姐
作者: leo2656sos (齁齁)   2018-09-18 19:51:00
上次去參觀一家新的旅館,對方說我是第一個問有沒有許可證的客人
作者: hyc524 (喵啦咪啦喵)   2018-09-18 20:17:00
感謝原po以及N大回應~
作者: q2520q (木天蓼)   2018-09-18 23:25:00
動保不是缺人是缺錢,之前有看到動保處開的薪水印象中連30k都沒有,工作內容要上山下海要爬高不怕髒,這種薪資誰想去,而且還是約聘職不過我想問,如果說是像請朋友幫忙代養的這種類型應該就不算是在法規內吧?總覺得這個規定還是有漏洞可以鑽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8-09-19 00:02:00
同原po回應,如果是朋友代養,只要有「對價關係」,就屬於寄養業者,需要有寄養許可證。而對價關係成立與否當然是由裁罰機關(動保處)認定。由於台灣的特寵法是針對「寄養行為」而非「寄養場所」做規範,所以嚴格來說漏洞比較少(幾乎沒有),真正的問題是主管機關是否有足夠的管理能量去做查稽與監督的動作。
作者: weyyng (魏啥,妳為啥要叫魏啥)   2018-09-19 03:17:00
想請問到府代養,之前問過是還不含在本次規範內,因為沒有寄養空間,但因為有對價關係,還是小擔心,到府應該還可以繼續接案對吧? K大跟N大真的都很專業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8-09-19 03:47:00
如果是到府保姆(到飼主府上照顧貓咪)的話,並不屬於寄養業的規範,因此可以繼續接案,不用擔心喔 :)
作者: weyyng (魏啥,妳為啥要叫魏啥)   2018-09-19 03:57:00
感謝N大解惑,我有看到你的粉專,真的覺得很可惜阿一起加入到府保母吧,真的很多貓需要(推坑再多問,貓狗以外的動物寄養,沒被列入特定寵物這次應該沒事,不過私心希望動保也能慢慢重視更多小動物權益><小動物價格低棄養也容易,買賣繁殖很需要被控管TT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8-09-19 04:10:00
特殊寵物(如爬蟲類、鳥類、蜜袋鼯、兔等)的確尚未被納入特定寵物業管理,不過目前有提供這類寵物寄養的業者多半也有提供犬或貓寄養,似乎很少聽說有純粹單一物種且非特定寵物的寵物旅館存在 @@希望未來台灣社會與政府能更重視動物權與動物福利,不僅現行的動保法與特寵法仍有進步空間,特殊寵物(非特定寵
作者: weyyng (魏啥,妳為啥要叫魏啥)   2018-09-19 04:12:00
其實有很多兔子旅館XD其他小動物也有,大多是私人的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8-09-19 04:12:00
物)的繁殖、買賣與寄養管理的確也是需要重視的問題。原來如此 @@ 我和兔子比較不熟 XD 小動物我只熟貓和蜥蜴
作者: weyyng (魏啥,妳為啥要叫魏啥)   2018-09-19 04:13:00
但因為小動物族群小,經營這類的寄養通常環境知識都不錯很多有公開粉專接案,但這次特寵法沒規範他們應該不用擔心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8-09-19 04:18:00
真的隔物種如隔山,前一陣子心血來潮買了一本《野生動物臨床入門:恆溫動物》來研究刺蝟、鳥、雪貂等小動物的基本照護與基礎醫學知識,看得我眼花撩亂。
作者: weyyng (魏啥,妳為啥要叫魏啥)   2018-09-19 04:22:00
每個物種都很難搞..><
作者: KouKouMeow (摳摳)   2018-09-20 21:21:00
其實有許多人會問住宿方面但是沒有一個人問有沒有許可證是不是合法的好像便宜才是王道可能一天400-450之類的但是我們中秋連假也半價優惠了呀XD都比小小格的空間便宜了就是沒客人來可能也是開幕時間不對吧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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