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幫街貓租屋被刁,志工慘賠20萬

作者: hahawo (批踢踢我愛你)   2018-07-17 12:47:47
更新,志工團在FB有說明坪數問題
有興趣可以查"新屋收容所貓舍志工團"粉專
那照片看起來比我租屋環境還好,有點羨慕QQ
作者: vimeo (琬君 是你 o'_'o)   2018-07-17 12:52:00
覺得動保處處長是對的,這協會得標收了99隻貓,空間只有24坪,這還包含辦公空間,明顯空間不足呀
作者: victor21835 (victor)   2018-07-17 12:55:00
99隻貓 30坪 ..... 我覺得法規是 30坪 40隻比例原則 至少也要 32隻以下 硬塞99不合法規 不給你過就要被批沒愛心 給過出事誰要負責??
作者: vimeo (琬君 是你 o'_'o)   2018-07-17 13:09:00
而且此協會的30坪中有6坪是騎樓,騎樓空間請問要怎麼用把貓放在騎樓嗎?真的愛貓的話,請多為貓著想
作者: lizzyli (lizzy)   2018-07-17 13:16:00
明知道權狀只有30多坪,為何動保處送了99隻貓過去?如果不行,也應該事先說吧,這樣的行政效率,不予置評
作者: emmaloa (Thank U ♥My Luv)   2018-07-17 13:26:00
政府採購依契約條款履約,不要動輒扣人沒愛心...
作者: foxy0703 ( )   2018-07-17 13:28:00
地點看過 貓也給了 然後說不行 都你動保處的毛 現在還有這麼不怕媒體的公務人員喔
作者: sthermit ( )   2018-07-17 15:06:00
明明是動保標完99隻貓之後才找不到夠大的地方以後規定要標貓先提供地方空間大小才能標就好了
作者: lizzyli (lizzy)   2018-07-17 15:55:00
本來就應該照著得標的合約走,如果依照新聞說的,尚未審核確認前,得標廠商不能擅自執行籌設及營運,這樣第一個就要查是誰讓動保處送貓過去的,地點既然都還沒有審核通過
作者: Moxin (阿黑)   2018-07-17 20:48:00
99是接出的貓量不等於是同時容納99貓在送養中心呀= =
作者: bhh0026 (藍色貓咪)   2018-07-17 22:01:00
有沒有人知道禁反原則能不能在這裡適用?禁反原則:我同意過的行為 我不能反對或說這個行為違法
作者: k44754 (9527)   2018-07-18 00:01:00
桃園不意外啦看看新屋收容所的環境 不用多想垃圾政客只顧選票 主管要討好長官
作者: wimwenders (Everything Will Be Fine)   2018-07-18 03:41:00
https://bit.ly/2JBuCTu (幫平衡一下貓舍志工說法)我目前的看法是 採購契約與建築法規會有問題沒錯而貓舍志工協助新屋奶貓送養等近十年 應非假慈善團體所以 如果評估市區的照護與送養中心有效益且必要動保處應可再溝通和協助改善
作者: rankim (阿亂)   2018-07-18 12:57:00
v大跟處長一樣有共通的問題,對於空間處理有疑問但是都沒有看過實際環境。
作者: homeblack (homeblack)   2018-07-18 21:18:00
義工不可能在30坪塞99隻,這些貓要餵奶要看住院的,不可能全部塞到中心義工都讓貓咪住在大空間,捨不得冷捨不得熱,又怎麼可能放在騎樓呢
作者: wimwenders (Everything Will Be Fine)   2018-07-18 21:46:00
騎樓加蓋是實質違建,不管空間如何使用,作為公立(民營)機構的確不適合,何況中心會舉辦講座認養等活動。在消防上或許真有疑慮(雖然你桃園公安很差)我覺得協會應該再想想。再來就是市府能不能跨部會協助在合法(尤其是採購程序)的情況下,給予多點協助畢竟該協會是照養與送養合作最久,經驗最豐富的團體
作者: homeblack (homeblack)   2018-07-18 21:53:00
騎樓加蓋是不能改善的問題嗎,改了就核准通過嗎,動保處可要捫心自問呀
作者: wimwenders (Everything Will Be Fine)   2018-07-18 21:55:00
實質違建只能拆,無法補正,拆了總坪數又不合採購契約要保留現址的話,我會想能不能拆成兩單位(地點)
作者: homeblack (homeblack)   2018-07-18 21:56:00
拆了違建,權狀依舊有30坪,於合約並無不妥其實承包標案一切就是看合約看法規,若合乎法規合乎合約,都還有不滿意的地方,只能檢討自己當初是否合約設計不良
作者: wimwenders (Everything Will Be Fine)   2018-07-18 22:05:00
騎樓外推不計入權狀,我把它跟新聞中實坪的問題搞混了改合約會很尷尬,特別在議員介入後,曝光議題是好事但如果量身修改合約反而落人口實
作者: homeblack (homeblack)   2018-07-18 22:13:00
所以下次合約應該好好設計,而不是訂立合約以後,又要按照規定的義工改來改去,改來改去的時間,多少動物又需要救援,做官的人是否在乎這些生命我們不曉得,但救了十幾年的義工,要他們如何不在乎
作者: wimwenders (Everything Will Be Fine)   2018-07-18 22:49:00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1217066(先再補一下昨天自由的新聞)沒看到合約,其實很難討論問題在哪,目前看來,比較像官方和民間對中心的想像不同(前者似乎特別在意硬體)但如果沒有動保處的違法證據,走申訴成功的機會不大市府自己找空間(去跟居民談吧),再委外經營比較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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