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收容所的貓去哪了

作者: lkksppet (義美鮮奶茶)   2018-05-19 01:52:10
收容所中的貓很有可能都被所謂的「中途」定期領養走
美其名救援,實際上或許有利可圖
前陣子台中台被爆出惡劣中途長期領養大量收容所中的貓
藉此請領政府補助,且該惡劣中途飼養環境極差
附上相關新聞網址:https://bit.ly/2rPuw4A
南部地區的收容所也有類似現象
全國動物收容管理系統中可查詢到各收容所的相關收容犬貓數量
網址在此:https://bit.ly/2rSTbFb
可以發現,各收容所中貓的數量遠少於犬
以台中市動物之家南屯園區為例,收容犬隻數量為85隻,貓2隻
高雄市燕巢動物保護關愛園區,收容犬隻數量為384隻,貓居然只有3隻!
這樣懸殊的收容數字,背後絕對受到人為因素影響
查詢收容天數發現更耐人尋味的事
查詢系統會自動排序入所天數,由少至多
以高雄市壽山收容中心為例
編號1入所一天,編號29入所29天
但是編號30入所天數驟然升高至81天,且備註狀態為不適合領養
編號30以後的貓入所天數雖長,但是全部都是不適合領養的狀態
只有編號40是入所天數長(181天)同時適合領養
中途方老是說:貓在送養之前就是中途的,中途有權利開出條件審核領養人
如果不想找中途,可以去收容所領養
事實是公立收容所中根本沒有貓!
大量的中途討論文在最近出現,再再說明,社會大眾已經受不了中途自以為是的心態
藉由愛貓合理化一切的行為,所有反對的聲音全部視而不見
收容所領養不到,又不想接受中途嚴苛條件的人,到最後真的只剩購買一途
這樣對推廣領養代替購買根本沒有幫助
中途大量領養收容所中的貓,再藉由自己的標準審核領養人是否有領養資格
請問,中途憑什麼?
收容所中的貓都被中途領養走
一般民眾就算願意,也沒有機會認養這些貓
中途是剝奪一般民眾從收容所中認養貓的機會
親人的貓不需要透過中途,也能找到認養人
因為中途對認養人的嚴格限制,所以才有「不想找中途,可以去收容所認養」
但是發現現在收容所中的貓幾乎都被中途領養走
在撿不到貓的情況下
請問一般注重隱私,不想被中途或私人動保團體審核個人資料的民眾
到底該找何種管道認養貓
這不是中途願意在貓身上花多少錢的問題
問題是注重隱私的一般民眾根本沒有管道可以領養貓
作者: lizking (殺光韃子)   2018-05-19 01:59:00
你嘛幫幫忙...高雄市本來貓就全安置在壽山你偏要用燕巢收容所的貓少來鋪陳貓都被中途領走的論述
作者: LieLife (Savanna)   2018-05-19 02:01:00
台中收容所真的沒什麼貓,花時間自己撈一隻還比較快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8-05-19 02:02:00
推一樓
作者: lizking (殺光韃子)   2018-05-19 02:04:00
貓本來就比較難抓又比較好送養啊。很多狗進去就待很久的.
作者: catkumadu (dudu)   2018-05-19 02:18:00
收容所找不到還可以自己撈,不過也不容易,要購買就找真的良心的合格貓舍吧,後院繁殖和寵物店最好別找,原因估狗就有中途有好有壞,好中途還是有,看到不合的就跳過就好,養貓也不急著馬上就要吧
作者: j1551082 (薄荷哈亞鐵)   2018-05-19 02:33:00
意思是中途把貓弄走後自然蒸發掉提升貓舍販賣率? 我覺得這不太可能不管怎樣 除非你是直接踢爆中途的惡行 用推論的無意義也幫不上忙的
作者: k7ji91ab5m (囧嘻嘻)   2018-05-19 03:01:00
壟斷認養管道...我覺得這個擔心似乎蠻多餘的我覺得只要沒有虐待貓和給予不好環境 中途有能力想照顧這麼多貓也很好 至於營利 應該很難靠這個賺錢吧
作者: j1551082 (薄荷哈亞鐵)   2018-05-19 03:11:00
倒是篩選認養人 也讓想虐殺親人貓的人找不到途徑了不是嗎?而是你不符合條件的情況下 就是不符合能讓貓幸福的空間雙輸的環境下 這跟社會福利要求夫妻才能領養小孩是差不多的意思倒是收容所時間到之前貓基本上都是被虐的狀態 時間到就算0撲殺也不可能過多好 反正各有好壞啦
作者: serenita (Nita)   2018-05-19 03:13:00
k7大概不知道新聞裡那些就是假中途名義來騙取補助金吧誰知道那些大量領貓的中途安的是什麼心另外篩選認養人是不是真的能杜絕虐貓殺貓人 還真的是不好說啊 上面那篇茉莉不就是最佳範例 送養人立了再高的條件 茉莉還是死在認養人手上
作者: deliciouscat (阿雪)   2018-05-19 03:26:00
但是如果不立條件,這種案例可能就不只一個了
作者: chuntien (chuntien)   2018-05-19 03:52:00
想養隻貓 住哪 工作 FB IG LINE 家裡格局 出遠門去哪 通通給一個陌生人知道 其實真的蠻誇張的...
作者: leehiyi1997 (海狗)   2018-05-19 04:06:00
跟我同看法
作者: skullxism   2018-05-19 04:37:00
原來還有補助金可領 好詭異
作者: chiaolan (阿花)   2018-05-19 07:40:00
臉書社團也很多撿到貓不設送養條件的呀 也可以考慮直接找那些人認養說實話我覺得領養補助其實並不足以讓中途賺到錢 養貓或中途花費其實很高 多數都還會幫你驗二合一及打預防針才送養
作者: yukakaze (柚香)   2018-05-19 07:59:00
會不會有些變態打著中途名義 其實為了補助 大量領養後虐貓 或者拋棄 收容所應該也很難去求證對方到底是真的中途還是變態如果真的有這種人 才是最可怕的
作者: puchubilu (lulu)   2018-05-19 08:06:00
燕巢的都會送到壽山呦
作者: serenita (Nita)   2018-05-19 08:13:00
別鄉愿了你不知道不代表沒發生 https://youtu.be/d78cL3NeFEs 一隻兩千二 兩年230萬 收容所的犬貓本來就不應該只提供給特定人士帶走 你怎麼知道他們不是上下交相賊其他幾萬到幾十萬不等的就不貼了 這是去年最有名的動保詐財新聞了吧 剩下有興趣自己去google
作者: lefireworks (艷火。)   2018-05-19 08:34:00
提供個八卦吧,有些品種犬認養也是這樣情況只要年紀不是太誇張且長得不錯,某些中途就會搶收轉出時一隻收2500-6000的營養費且還指定結紮醫院,想自行帶去評價更好的大醫院紮也不行然後實際去看過中途家,只覺得呵呵還會抱怨大家都沒愛心,狀況本來還不錯好的狗被養糟…
作者: amnos830520 (沒牙)   2018-05-19 08:41:00
有些中途兼做貓咖啡,應該也需要漂亮可愛的店貓坐檯吧,之前有聽說黑貓比較沒有人要,連中途都會特別挑過,黑幼貓就不接(非指所有中途)
作者: angels999 (kodoku)   2018-05-19 08:43:00
雖然很多中途我也是呵呵,但請實際拿出『有利可圖』的證據在哪裡?你以為政府的補助很多嗎?每個人都能申請到嗎?飼料跟貓砂,以及管理的人力時間,這樣會比補助金額還划算?請實際列出『有利可圖』的證據在哪裡??我討厭某些自以為是的中途,但我更討厭沒有實際證據去抹黑中途的人
作者: bugbuug (蟲蟲)   2018-05-19 09:18:00
啊不然這什麼 #1QzS7gHZ
作者: maymaycat   2018-05-19 09:29:00
不曉得您從何認為是為了有利可圖,收容所內病菌很多,對貓來說那個環境不太友善(我沒特別關注犬隻的部分暫且不談),也知道很多中途也是咬牙將狀況不好的以及奶貓接出,為的是讓他們能接受更好的醫療照護以及休養環境。人百百種,各人送養標準也不同是事實。但還是希望沒有確實的根據之前,不要這麼快下定論。另外在這邊順便提供一個訊息,新屋收容所的貓多到愛媽接不完,不在意跑遠一點的朋友可以去那邊找找~
作者: Inck (靈芝)   2018-05-19 09:39:00
鬼中途爛中途甚至實行動物囤積斂財打著愛動物的動保蟑螂時常可見,所以這就是你覺得中途們不能自設條件限制認養人的原因?!什麼鬼邏輯?世界上的人百百種,什麼族群都會有垃圾,奇葩送養人跟奇葩認養人從來不少見,你想限制那些動物囤積的虐待人,請關注法規推動,或是關注討論那些不肖團體,想限制個人自費中途的送養人?你就是管太多了,洗洗睡吧
作者: prcyscys (99999)   2018-05-19 09:40:00
內文跟推文都有了也不看 還在那從何認為 真是頗ㄏ
作者: Inck (靈芝)   2018-05-19 09:43:00
事實上這反而顯示收容所比私人中途更有的弊端:領養沒受到限制。不過這是政府想交出漂亮零撲殺政績下的弊病,不然反而是要推動領養人篩選才能避免造成這種被少數人全領光的事件
作者: orava (SHU)   2018-05-19 10:04:00
有利可圖不是很多新聞嗎?看上篇收容所送出去給中途後民眾也不能追蹤,你怎麼知道那個中途領完補助後貓去哪了,是過的更好還是提早上天堂。
作者: pingnip (我講話很清楚嘛)   2018-05-19 10:06:00
用台中收容所的狀況推論其他地區也有,合理,因為嚴格中途反而卻步去買貓的、或就算嚴格還是遇到壞人了的,也有,但因為一部分壞人就打翻所有想為貓盡一份心意的人,我覺得太過了,如果我是好中途看了真的會很心寒,你今天把所有中途都貼上壞心標籤,然後呢?貓咪們有更好的生活了嗎?
作者: bugbuug (蟲蟲)   2018-05-19 10:08:00
好啦好賺喔大家趕快去當中途
作者: suspended   2018-05-19 10:20:00
大量領養倒不一定是為了營利啊,也可能是心理上的獲利,某些新聞裡的人看起來根本有貓咪囤積症
作者: bogy1102 (bogy)   2018-05-19 10:28:00
我不同意,高雄野貓真的隨便撈都有
作者: winny221 (潛潛潛潛潛)   2018-05-19 11:32:00
奶貓潮的時候真的網上一大堆無設限的送養文,會去買貓
作者: HolyMilk (腦部傷害不可逆。)   2018-05-19 11:38:00
哇看到好多人7PUPU
作者: sharlina (老宅女)   2018-05-19 11:48:00
在壽山收容所領養貓的條件是必須能摸得到貓但是浪貓不親人甚至緊張哈氣攻擊的多的是為了帶Milky回家前後去了3次才領養成功
作者: timemoon (時月)   2018-05-19 11:58:00
其實也不用說中途多嚴格妨礙認養,久了難認養大家都不認養,讓他們爆棚就好啦,不捐錢不給物資的情況下,看能撐多久,又不是不認養貓會死不養貓會生病,幹嘛那麼針對嚴格的他們,有需求才有市場不是?
作者: Lunachen (期待愛情)   2018-05-19 13:13:00
樓上T大.覺得中途條件嚴格就不要認領,中途爆棚自然會放寬認養條件在網站上評論嚴格的中途,個人是覺得有點無厘頭"推"樓上T大.少一個字,來補充
作者: weiweicat (維維貓)   2018-05-19 13:18:00
中途花的醫藥費比政府的補助高多了
作者: TDKnight (出沒高譚版)   2018-05-19 13:22:00
中途去收容所領養貓再開放領養本身就很弔詭
作者: pingnip (我講話很清楚嘛)   2018-05-19 13:51:00
跟餐廳負評一樣,如果正常飽餐完通常不會特別發文感謝,你吃飯吃的很開心覺得理所當然,吃到半隻蟑螂才會想要昭告天下,我也認同大量從收容所接貓不顧生活品質只為獲利的中途、或高標準要求認養人的中途讓人反感,值得質疑,但我不覺得因此就應該把中途全部定死死,簽一般認養書、在能力所及把貓照顧好的中途也多的是另外,為什麼會從收容所接貓(在此不討論心術不正),收容所環境不佳,貓咪集體生活,很容易互相傳染疾病,所以中途才會想把貓接出來好好照顧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8-05-19 13:54:00
殊不知這種動保處收容所(防疫所)先轉給中途的「政策」,正是政府未配套的急就章「零安樂」政策下的產物嗎 = =中途根本無權要求政府單位強行配合轉給中途,民眾應該反過來問為什麼台中市動保處有這種獵奇且未做好追蹤把關的的規劃,畢竟真正應該為流浪犬貓這種社會問題負責的,是主管機關(政府/農委會/動保處),而非中途呢。
作者: pingnip (我講話很清楚嘛)   2018-05-19 13:57:00
必須摸得到貓才能接出來的條件更是可笑,本來就有不親人的貓,這些貓都不值得被愛?貓在不熟悉環境或人的時候本來就會更警戒,只讓親人的貓被領養,其他不親人的貓都等死?這就是你想要的人本嗎?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8-05-19 13:57:00
上次台中爆出來那個中途案例,實際上被其他中途和動保團體、大型協會鞭得更慘,會爆出來也是大型協會覺得不太對勁主動追查才爆出來的,若不是其他中途、動保團體和大型協會聯合施力,台中市動保處根本不知道要後知後覺到什麼程度。另外,就補助款的部分,就我的印象中似乎是沒有特契約?印象中應該是政策漏洞造成了「短時間內的重覆領出」,而台中市動保處有提供從收容所轉出暫由中途代養後送養的補助款這樣。總之台中那個案例,政策漏洞的問題才是真正的重點,而其他縣市有沒有補助款我就不是很清楚了,至少台北市和新北市的部分我是沒有聽說有補助款?然後真的覺得中途有意壟斷認養管道這也太好笑,全台灣這麼多中途和其實沒有打算做中途,偶爾路邊救到貓所以送養的好心人(尤其最近又幼貓潮),一個中途手上再多貓,是可以佔全台灣可認養的貓咪數量多少比例啦 XD 還壟斷哩。
作者: nokian82 (啊哈哈)   2018-05-19 16:36:00
你就直接說,想不勞而獲乾淨親人的貓就好了,也不想負責,中途憑什麼?憑的就是這些。
作者: bluestar0213 (VV)   2018-05-19 17:05:00
也許我們是個人中途,但我認識很多中途什麼都做好好也沒有另外再收費,只想幫這些貓咪找到一個好家庭,請不要一桿子打翻中途,送貓已經很不容易了......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8-05-19 18:11:00
正因為中途基本上不挑貓,所以不親人貓才有「被愛」的機會啊 = = 所以中途將貓領出有什麼問題嗎?
作者: whiteny (我的眼睛業障重)   2018-05-19 18:22:00
你寧願去收容所帶一隻普通的貓,那你願意帶一隻受傷需要大筆醫療的貓出來嗎?
作者: light20735 (我有嗜睡症..)   2018-05-19 19:20:00
還有人說名種貓可以領養的言論,結果連普通貓都被中途壟斷了
作者: Inck (靈芝)   2018-05-19 19:43:00
你真的不停跳針欸XD,事實上會大量囤積貓咪或斂財的中途(或動保蟑螂)=/=會大量提出要求的中途,你不停想將這些不肖中途跟設很多限制的中途相提並論只讓你的論述更站不住腳。說穿就是,你沒-資-格對別人怎麼送貓指手畫腳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8-05-19 19:54:00
你484不小心撒到流刺網啦?一堆7pupu的都上鉤惹呢:)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8-05-19 21:01:00
所以現在是要說「親人的貓就留在收容所就好了」這樣嗎?我真的是無言。你自己想想這種主張有什麼問題,我們再認真討論好了。
作者: light20735 (我有嗜睡症..)   2018-05-19 21:15:00
問A回B....這些搶貓的中途是多想給人膜拜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8-05-19 21:21:00
一般民眾怎麼會根本沒有機會從收容所中認養貓 = = 有人說高雄燕巢沒貓,但壽山有貓啊 = = 可以去壽山認養啊= =到底有什麼問題?全台灣這麼多收容所,都沒貓了?既然親人貓不用留在收容所,不親人貓也有賴於中途親訓才有機會「被愛」,中途領出收容所的貓到底有什麼問題?
作者: darkMood (瞬間投射)   2018-05-19 23:29:00
社會大眾? 你代表? 中途? 你以為? 一篇屁文落落長啊還一般民眾,你要是笑死人喔.........
作者: light20735 (我有嗜睡症..)   2018-05-19 23:30:00
星巴克的限量杯被搶光在蝦皮看到的概念嗎?
作者: darkMood (瞬間投射)   2018-05-19 23:31:00
有本事你就做中途大戶,然後按你說的方法去出養啊,不然就是出一張嘴廢話連篇而已啦
作者: whiteny (我的眼睛業障重)   2018-05-19 23:34:00
需要重度醫療的貓也被領走?呵呵,我還真的不知道有哪些需要重度醫療的貓是大家搶著領的呢?連路邊輕度受傷的貓,都沒人要撿去醫療了,可以告訴我是哪區的收容所風水這麼好,大家都搶著去那領貓嗎?
作者: light20735 (我有嗜睡症..)   2018-05-19 23:41:00
一般人幹嘛特地去收容所領養需要重度醫療的貓,傻眼的言論,一般人愛心可沒這麼泛濫,要養當然養可愛又親人好照顧的
作者: whiteny (我的眼睛業障重)   2018-05-19 23:47:00
嘿啊,要可愛親人又好照顧的,最好外加免審查送養,呵呵。
作者: light20735 (我有嗜睡症..)   2018-05-19 23:48:00
不然呢?去領養傷殘貓再去FB募款才好棒棒好有愛心?好像領養貓還要做愛心檢驗勒
作者: whiteny (我的眼睛業障重)   2018-05-19 23:53:00
講的好像領傷殘貓的都去募款了,顆顆,誰有沒有愛心我是不知道啦,所謂的愛心怎麼去定義我也不知道啦,我只知道可不是所有收容所的貓都被領光光
作者: Inck (靈芝)   2018-05-20 00:00:00
誰說的你不能批評「所有」中途了XD,本來上面就一堆推文一直是跟你說不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你都裝沒看到就是了,你的邏輯就是「不能預防領養人虐貓->所以不能這樣設限領養人」,「有很多不肖中途->所以中途沒資格要求領養人」,這邏輯真的是一點說服力都沒有...
作者: light20735 (我有嗜睡症..)   2018-05-20 00:01:00
人家在講一些收容所的奇妙現象唷~我是知道桃園的收容所還有很多貓,可以去認養地圖找找,不乏可愛的奶貓
作者: micasssh (那就這樣吧)   2018-05-20 00:07:00
當中途既然這麼好賺 那只好都給你賺了 XD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8-05-20 00:17:00
用商品來比喻貓我也是醉了www 到底是什麼樣的價值觀才會讓你覺得「領養貓」這件事是和「買商品」一樣具有便利性的?我們在談的是「一隻貓」耶??????????領養貓這件事本來就不會具有便利性,也「不應該」具有便利性好嗎?好嗎?好嗎?問題是就沒有「河流中沒有魚」這件事啊 = =到底在說啥 = = 到底什麼時候沒有魚了?你這個比喻,在現在這個幼貓潮的季節,河流中的魚都已經滿溢得到處都是好嗎,現在各大協會多數應該已經無法收貓了,就是因為幼貓實在太多了。
作者: j1551082 (薄荷哈亞鐵)   2018-05-20 02:10:00
不過收容所本身的環境狀態到底如何呢?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8-05-20 02:15:00
本來想google一下內收環境相關的文章(省得有人一直拿環境相對全台灣收容所為好的新屋來說),結果找到蠻有趣的東西,似乎不僅僅是中途的要求有人不滿,收容所現在的領養要求也不低啊… http://goo.gl/iv1vVc然後關於收容所的環境以及專業程度,可以看以下兩個連結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1138209http://www.tanews.org.tw/info/12971若台北市都如此,就不用說其他地方了。如果志工可以光明正大地和認養人這樣說,不就代表收容所可能也鼓勵、不管或默許這種行為嗎?直接將這個傾向和收容所切割乾淨這也太先入為主了吧 (笑照你的說法,台北市「怎麼可能」最多呢?不要忘了,台北市可是全台灣最多中途、協會所在之處啊,倒果為因?我覺得是確認偏誤的問題比較嚴重吧。大台北地區擁有最多的人口、最多的協會與中途資源,「照理說」台北市收容所的數量反而「應該最少」才對好嗎現在往收容所送的奶貓數量之所以少,可能也是因為民眾普遍瞭解到收容所的問題(環境、疾病),二來是多數的人遇到這麼小的奶貓,通常要不是不知道怎麼辦,上網發文去找奶貓手,不然就是試著自己奶起來(當然結果有好有壞),反而可能沒有往收容所送的傾向(可能有多種理由,例如不似成貓容易被誤會帶有攻擊性、被認為易滋生病菌或其他原因等)。我真不應該在這裡白費口舌。你調到的資料,淡水收容所是0,但「實際狀況」是淡水這裡路上「現在」就有超多奶貓和幼貓。你有想過這是為什麼嗎?台北市實際上沒有什麼領養數限制好嗎 而且台北市還有特殊規定,允許救援者申請「暫時代養」(即不由收容所收容),全台灣不知道有幾個縣市和台北市一樣有這種「管道」,至少高雄、彰化、台南、台中就我印象所及就沒有這個管道,若連救援者(這也包含中途喔)暫時代養、過公告天數即可被中途或救援者「領養」的那些數量都算進去,台北市的數量要遠比590還多上不知道幾倍哩站得住腳?我是看不出來哪裡站得住腳啦。照你的論點,台北市應該「更容易」被人為因素影響才對,但顯然不是嘛,難道台北市的協會和中途都是紙糊的嗎?你要不要去台北市各大協會和中大型中途計算一下他們每月總合從大台北地區的收容所中救援出多少貓咪?(笑直接說結論好了,省得浪費時間。即便中途從收容所中救援出多數貓咪,對一般民眾認養也不具有排擠效應,為什麼?因為「不是」所有的中途都「這麼嚴格」,你看一下版上的送養文和貓瘋的送養文,有多少真的到「嚴格」的程度?再考量到多數中途都具有親訓的能力(除去幼貓送養不談),「若」收容所「要認養人能摸得到貓才能認養」但不親人貓顯然不可能被摸到的情況下,貓咪到中途手上,實際上可以被「成功認養」的基數反而增加了,為什麼?因為中途會對不親人貓做親訓,所以被認養的成功率會遠比在收容所大,因此收容所實際上的認養基數(親人貓),會被中途擴大(不親人貓+親人貓),所以實際上中途不旦沒有排擠掉認養人的認養空間,反而是「擴大」了這個認養基數,讓認養人有更多「親人貓」可以認養,且,中途即便從收容所中領養出貓,最後也是送養回認養人手上(這也是中途的目標),又不是就全員自己收編,所以中途實際上只是一個「中介」的作用,根本就沒有所謂的排擠效應存在,反而還具有分流、分眾、擴大認養基數的正效益。不過我說這麼多,估計你也是沒有打算認真理解就是了。「有許多人不想再找中途認養,對於中途的抱怨有增無減」這是你在「貓版上」看到的片面現象吧,我在貓瘋上以及近年的趨勢中只有看到「養貓的人愈來愈多」、支持認養代替購買的人愈來愈多,以及我認識的幾個中型中途的每年送養數量愈來愈多,成功送養率愈來愈高。說句更白話的,這種「現象」和「受眾」(TA)有關啊,貓版上如果這種TA比例比較高,這種現象當然就會被放大,但實際上的情況則大異其趣。認養契約書要保障的主體本來就不是「人」,而是「貓」好嗎?你會覺得不平等,是因為你把這個契約看成是一般的民事契約(例如消費者定型化契約),但認養契約書「不是」這種單純的民事契約,因為牽涉到「貓」。所以隨著動物福利和動物權(在台灣嚴格來說是犬貓福利和犬貓權利,其他脊椎動物的福利和權利,民眾普遍仍不在意)意識逐漸提升時當然就有愈來愈多的人「願意」為了貓去接受這一份契約。你看起來不公平,但就是不斷有成功送養的案例,而且還愈來愈多,並沒有愈來愈少,你有想過為什麼嗎?我又說了這麼多,估計你也還是沒有打算認養理解吧。然後最近有愈來愈多20+的小朋友也投入中途與救援的行列,同時也大力推廣你所謂「不公平」的認養契約,但我看他們進行得還蠻順利的,似乎沒有你說的「阻力這麼大」呢。然後信任中途的人當然也會隨著認養成功的數量增加而愈來愈多啊,這又是一個針對你論點的明顯反證,如果認養人不信任中途,又哪來這麼多送養成功的案例?下面那篇被推爆、遇到大雷中途的文章,當事人也還是有意願向其他中途認養的。這不都是反證嗎?好好想想吧。真的想認真了解這件事的話,七月到南港寵物展看看認養攤位吧,仔細想想為什麼有這麼多人願意填寫認養意向表並接受志工詢問的一堆問題。不要再以片面的資訊去錯誤理解現況了。我不覺得ptt版眾是比較敢說出認養人心聲的一群,其實貓瘋也時有所謂,只是在貓瘋中「中途」更願意出來發聲(因為社員基數太大),管理員們也會比較積極針對中途問題釋疑(但PTT貓版版主很可惜並沒有這方面的積極度),所以才讓ptt貓版「相形之下」這種聲音的比例看起來比較高罷了好中途多得是,我不是已經一而再,再而三地強調貓瘋有認養人黑名單和不良中途、動保團體黑名單了嗎 = = 像下面那篇爆文中的中途,貓瘋裡的資深貓奴一搜尋就有往例了,只要有心願意多做功課,自然就不會碰到奇怪的中途。你說的那篇文章連我都已經懶得回了,下面W大那篇文章中有多少中途也說他們早就對這種月經文不想認真回應了,你有看到嗎?貓版終究是小版,這種風向很容易帶,但實際情況真的是如此嗎?先加入貓瘋和愛貓聯盟看一個月吧,你會發現差異與貓版很大的。然後正因為「實際情況不是如此」所以其實什麼優質中途名單也是多餘的,好的中途比好的獸醫師還要好找百倍好嗎。所以你還是卡在這點嘛,這和上次卡的點一樣啊。反正中途還能繼續成功送養貓,且送養數量愈來愈多,就代表有愈來愈多的認養人願意配合這份契約嘛,到底在堅持什麼呢?貓瘋的管理員正因為沒有偏向哪方才會做不良中途和動保團體的黑名單好嗎?契約這種東西就是兩造雙方都同意的情況下才會簽的,你所顧慮擔心考量的狀況都和現實狀況不符嘛本來一份契約就不可能讓100%的人都認同同意,但有愈來愈多的認養人願意配合這份契約,也有愈來愈多的中途跟進使用類似型式的契約,民眾對於犬貓福利和犬貓權利的認知也愈來愈提高,反而是有一些人一直在原地踏步,持續不認同這種形式,那到底是誰的問題?顯然不會是主流趨勢那一方啊 = = 這有這麼難懂嗎?說得更白話一點,如果有這麼多的認養人都願意配合這份契約、甚至支持中途繼續使用類似的契約去約束認養人,那這類契約的內容當然就是「被接受且認同的」,有什麼商量的必要?用就業契約比喻也太亂七八糟,台灣的勞動市場「普遍」低瀰,但中途並不是「多數」都這麼嚴格,不都說了看一下貓版最近的送養文,以及多數協會的要求,真的有像「接受低薪」這麼誇張且具有普遍性嗎?「且」正是因為條件寬鬆的中途並不少,但條件嚴格的中途在送養數量以及送養比例上都有增加時,不就代表認養人並沒有「想要」去找條件寬鬆的中途,而是真的認同條件嚴格中途的理念才和嚴格中途認養的嗎 = =不過我估計你應該也不會認真理解我上面說的這段啦,不再浪費時間了,就這樣吧,反正現在認養契約已經相當普遍化,也有愈來愈多的認養人可以接受相對較為嚴密的認養契約,在做中途的愛媽愛爸除了數量上有明顯增加外,年齡層也有明顯下降的趨勢,這也代表新生代的年輕人也可以接受這種認同確保動物權與動物福利的方式與價值觀。而原地踏步的人當然可以繼續堅持自己的價值觀、選擇性閱讀以堅持自己的立場,但這些人在比例上終究會隨著接受新觀念的人增加而愈來愈低,屆時就繼續孤芳自賞吧。
作者: light20735 (我有嗜睡症..)   2018-05-20 13:36:00
不也一堆中途在孤芳自賞然後貓都送不出去,然後還要發自爽文diss買貓的人不要說自己有愛心,搞得養貓也要做個愛心比賽一樣,然後殊不知一堆人就是被中途騷擾或是放鴿子去買貓,還要被酸不夠積極之類的,當大家很閒要一直去找貓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8-05-20 16:51:00
先看一下憲法23條以及動保法第1條好嗎或者你也可以搬去韓國住。然後不要忘了再查一下甘地說的那句話吧。就這樣了。太浪費時間了。歡迎去提出釋憲。
作者: light20735 (我有嗜睡症..)   2018-05-20 18:07:00
那張圖忘記加兔子了,兔子好吃又環保結果被禁止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8-05-20 18:14:00
沒有被禁止啊,台灣目前還是有不少提供兔肉的餐廳。然後違不違憲是大法官說了算,不是民眾。歡迎去提,然後看看大法官認不認同你的見解吧www然後不要忘了說出「立法禁止食用某種動物明顯違憲」這句話時,想想「人類『也是』一種動物」喔。要追求真平等的話,「所有動物」當然也包含人類。加油喔 ^V^有很多民眾認為違憲的結果大法官釋憲都不違憲喔。你真這麼堅持的話就去提釋憲吧,我估計大法官和你的看法應該大相逕庭。
作者: Inck (靈芝)   2018-05-20 19:03:00
講這麼多還聽不懂這句比較適合你自己。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8-05-20 19:06:00
既然生命從來不平等,人類吃豬雞鴨牛,不吃貓狗有什麼問題嗎?正因為生命不平等,愛有等差,所以我們保護犬貓,但吃雞鴨豬牛,這沒有什麼問題吧?你的立論和你自己在這篇文章中的主張完全自相矛盾呢如果你認為「生命『應該』平等」那不管人類是不是高等靈長類,在談及生命以及動物權時,既然人類是動物,就應該納入一併討論,若將人類排除在外,那無論如何就都是假平等。所以,你的立法禁止吃特定動物違憲這類言論若要真平等,等於你認為的「不違憲」也等同要吃人類(人類也是動物),且想吃人類的人的「人權」應該被憲法保障了。這個觀點本身就非常不合邏輯且荒謬好嗎。這個問題早已被倫理學家討論到爛掉了,還能拿憲法出來亂七八糟扯一通我也是很醉。所以照你的說法,吃人肉犯法違憲啊。看出荒謬之處了嗎?「有疑慮」不代表真的違憲,往例中也有立委提出釋憲的,但大法官裁定無違憲啊,立法諸公不見得就比較懂法律。有沒有違憲只有大法官說了才算數,而你不論如何「覺得」那都只是你的臆測而已。所以你到底是要「動物(生命)真平等」還是「假平等」呢?自己選一邊吧。不論哪一邊都只會讓你這整篇文章的立論點自我擊敗而已。你沒有回答到我的問題啊,所以你選哪一邊?選「假平等」是嗎?看到修正了,所以你把人獨立在動物之外,實際上就是承認「生命不平等」,那麼「除了人之外的其他生命『依』人的喜好與社會文化的制約而不平等」也沒有什麼奇怪的,所以,動保法的存在可依存於憲法22、23的「公共利益」與「社會秩序」,正如同因為大橘子案才有了將貓納入動保法特定寵物保護的「民氣」一樣,公共利益與社會秩序的存在仰賴的也是「民氣」(即社會主流意識下的多數民眾意見與傾向),台灣社會普遍將犬貓當成獨立於其他動物之外的「寵物」而進行保護,當然因為「生命本來就不平等」且「社會主流傾向如此」也就沒有什麼奇怪的,自然也沒有什麼違憲的問題(憲22、憲23,如果遵從少數人『吃貓狗』的需求,會破壞、違反社會主流共識與文化,違反社會秩序與公共利益),以上,結案!所以這篇文章從頭到尾什麼沒有什麼合理的理據與立論點,就這樣了,生命不平等、犬貓可以優先於其他動物、社會主流文化推動的法律制度沒有違憲問題。這樣多的討論根本就是浪費時間,一點進展也沒有,完全是被討討論到爛掉的舊結論。有夠浪費時間。「吃貓好噁心」 約有 12,300,000 項結果「吃狗好噁心」 約有 14,000,000 項結果足足是你那不過百萬筆結果的10倍以上。不要再犯確認偏誤的錯誤了。google很好用,但記得用得正確,不要只搜尋你想看的內容。禁吃貓狗 違憲 這種關鍵字就沒有特定立場嗎?我也是笑了就這樣吧,善用GOOGLE、然後加入貓瘋和愛貓聯盟看一個月吧,該說的我都說了,不想浪費時間了,反正你也沒打算認真理解我要說什麼。有空的話也重覆把下面W大和推文都重覆看個幾次吧。
作者: light20735 (我有嗜睡症..)   2018-05-20 23:06:00
沒辦法數據都整理出來了(中部地區 高屏地區的某些中途壟斷現象)裝睡的人永遠叫不醒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8-05-20 23:06:00
真的,裝睡的人永遠叫不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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