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各位版友
我目前遇到了一些問題,想要請教大家一些意見
我幾年前帶四隻貓咪去美國,並且在今年年初把他們帶回台灣
不過在過海關的時候被收了關稅快一萬元
雖然我照版上的經驗談,有跟對方說那是我從台灣帶出去的家貓,應該不用付關稅
但海關還是以一隻150美金的價格估算我的貓咪並且要求付關稅
當下因為很擔心貓咪,所以就決定先不跟她吵,先付錢去看貓咪,然後後來再申訴
最近在跟財政部申訴中,不過對方要我提出貓咪價格的證據
但我的貓咪都是從路上撿來或是救援來的
有點不知道該如何證明這些貓咪對於我來說商業價值是0
想要請問版友不知道有沒有比較好的建議,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