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分享] 為何不領養而選擇購買

作者: wimwenders (Everything Will Be Fine)   2018-01-08 01:23:44
 好像有點離題了,繼續扯政府進來我的錯,不好意思。
 我想政府失能的部份,貓板友應該有底,但是不是只能
比較失能政府和資深中途,我覺得有待商榷。我是認同中
途存在的必要,甚至覺得公部門無心無力管理時,至少應
該多撥/爭取一點資源給民間組織;畢竟目前多數民間社
團或個人能提供給貓的環境比較好。然而,我覺得要對比
各類途徑,應該要拿正常值來討論(我文章的前兩點或許
不夠現實,但是是基於此原則)。我想都抓對方的失能失
常來攻訐,討論會沒越來越沒焦點。
 如果您覺得中途遠比萬惡政府正常得多,完全不需要也
不該被批評,那這幾篇文章讀來鐵定是為酸而酸的廢文,
傷眼的部份真的不好意思。原串是討論中途訂定「嚴格」
認養條件的問題,所以我還是對這一部份給點回應。
 我覺得許多中途防壞人防到忽略對人「歧視」的嚴重性
姑且拿比面試還嚴苛的板友感想來舉例——今天如果有家
公司想徵新人,人資得到的條件是電機類研究所畢業的年
輕、役畢男性,那發出去的公告只能提及學歷和服役狀況
其他年齡和性別條件都是違法的。雖然這樣要額外花兩方
的時間篩選和被過濾,但對整體就業環境才友善。我覺得
動保觀念與飼主教育也類似。
 今天比收容所嚴格的認養條件直觀上已經對某些讀到認
養文的板友造成侵犯,某些徵信條件幾乎可比向金融行庫
借貸。雖然可以解釋成中途抱持嫁女兒娶媳婦成親家的態
度在送養,相親的條件不也那麼嚴格?但我覺得當這類認
養條件廣泛流傳逐漸變成公約時,還是應該小心防虐防棄
卻變成人對人的壓迫。
 我相信許多中途只是出於好意,證件也是備而不用,但
當這類討論變頻繁時,不應該錯怪認養人只是娶不到嬌娘
嫌人母豬。我再舉一個充滿歧視的例子:如果有個白手起
家、其貌不揚的中年富人登報徵婚,基於優生學和對愛情
的渴望,開出的條件要妙齡美人,心善還有身材好。即使
您不想當少奶奶,仍可能感到不悅。
※ 引述《NaoGaTsu (那歐卡茲)》之銘言:
: 標題: Re: [心得/分享] 為何不領養而選擇購買
: 時間: Sun Jan 7 21:29:13 2018
:
[snip]
:
: : 一、不當飼養狀況在所有認養途徑中都可能發生;
: : 根本解決之道應該是飼主教育和提高門檻(如寵物稅等)
: : 中途的彈性低,得預先嚴格篩選,反而容易造成衝突。
: : 回頭檢視一下列舉的案例,棄養、未妥善照顧或未提供
: : 適當醫療本來就違法(檢舉是問題,但這是自然公正*)
: : 雖然送養單位、組織或個人中途的心血可能都白費了,
: : 但退養或二度送養其實是人貓雙贏的結果(或機會)。
: : *中途應該避免在(涉及自身利害)的關係中當法官
: : 即便對方不跟您認養,但認養契約公開給社會大眾
: : 對符合某些禁制條件的愛貓人,依然會構成「歧視」
:
: 這是「事後」的觀點,若認養人出現退養或二度送養的情況,
: 就代表貓咪和認養人可能都已經「出事了」,
: 這對中途來說就是難以承受之重,
: 因為他們是採取「事前」盡可能避免任何「出事風險」的角度,
: 中途不希望他們悉心照顧的貓咪在送養給認養人後,
: 會出現任何意外的狀況,導致貓咪受到健康或安全上的損害,
: 同時無法受到認養人對貓咪妥善的終生照顧。
:
: 所以,退養或二度送養,單就「貓咪」而言並不會是「贏」的局面,
: 因為會發生這個狀況,就代表「飼養狀況出現意外或不如預期」,
: 當下這個狀況對貓而言,就已經是「輸」了。
: 尤其貓咪又是對環境變動與既有地盤非常敏感脆弱的動物,
: 二度送養通常會讓貓咪對再次接觸到的新環境和新飼主產生強烈的不信任感,
: 所以我們也可以很常看到被前飼主棄養的貓咪,
: 在新飼主家中或中途家中出現長期拒食的情況,
: (所以通常變成需要常跑獸醫院打營養針、輸液或自行灌食)
: 這對貓咪而言肯定不是「贏」的情況。
:
 這段您誤讀了,我不是指退養或二度送養是好事,而是對比隨意
棄養來說,在這樣的賽局裡,退養是必須承擔的風險。但即便如此
收容所也不會希望認養人退貓。至於,個人中途是否要用最嚴苛條
件去篩選認養人?我也覺得可以,但如同前述,有些只能默默過濾
嚴苛條件如果變成普羅大眾的定型化契約,對人與動物的關係不見
得是好事。
: 所以,對中途而言,盡可能確保去「篩」掉會造成貓咪「輸」的情況與風險,
: 只讓那些可以提供貓咪良好照顧、充足醫療資源、終生照顧的認養人認養,
: 才是達成中途、認養人以及貓咪「三贏」的唯一方式。
:
:
: : 二、所有認養途徑內,民間管道防止虐待的資源較差;
: : 如果只想依個案討論,情節重大的棄養或虐待應該優先
: : 落實晶片管理制度,公部門可以察覺認養頻率異常的個案
: : 配合定期施打疫苗也可以防範或遏止棄養與不當飼養。
: : 而這類資料基於隱私頂多只能開放給立案的社會團體,
: : 在加上橫向聯繫的落差,中途容易變成管理漏洞。
:
: 實際上,所有認養途徑內,
: 「防止虐待」最差的管道是路邊撈貓和從收容所認養貓咪,
: 幾乎所有有認養記錄的虐殺貓咪案例,
: 都有虐殺貓咪的嫌犯從收容所認養貓咪出來的記錄,
: 公部門若要能「察覺認養頻率異常」,
: 就代表該嫌犯已經領到讓收容所的動保人員或志工起疑了,
: 更別提有多少虐殺貓咪的犯罪者是從路邊的街貓下手了(如大橘子案),
 我沒有提路邊撿到貓啊,撈貓的變異數太多了很難當認養討論。
: 例如先前在嘉義爆出的學生虐殺12隻貓的案例就是典型的案例:
:
: 「經過查證,鄞生確實在嘉義市流浪犬收容中心的「官方紀錄」中領養了4隻貓,
: 隨後在偵訊時,鄞生表示自己在嘉收領養過10隻貓,其中6隻沒有簽署領養切結書」
: 全文來源 http://www.tanews.org.tw/info/9592
:
: 而中途送養的管道,
: 由於資深中途們通常已習慣建立並查詢認養人黑名單來過濾掉有不良記錄的認養人,
: 同時以相對其他管道更為嚴格的認養標準與門檻,
: 反而更能杜絕貓咪落在這類不當飼主或虐殺貓咪的嫌犯手中。
:
 某收容所不是還有為績效而把大批犬隻過給私狗園不當飼養的案例
但是,和未依規簽署文件一樣,這不是收容所應有的輕率行為吧?而
黑名單中不也有許多中途遇煞的例子?我覺得真的要比較,先討論兩
者皆正常的情況或許比較適當。
: 公部門目前在管理機制上的失能,以及動保人員與資源上的缺乏,
: 實際上是導致虐待、虐殺和棄養貓咪案例不斷發生的主因,
: 單以注射疫苗來追蹤這件事來說就好,若沒有人檢舉,
: 基本上就台灣各縣市動保處的承辦人員數量而言,
: 是完全沒有辦法做到全面主動稽查飼主是否有定期施打疫苗的,
: (本版上有多少人收到了狂犬病疫苗應施打的通知單卻從來沒被罰過?)
 這邊必須幫政府(誰?)講一下話。施打疫苗技術上其實很容易執行
不用跟新生兒或孩童就學義務比,只要跟車檢一樣,讓獸醫院資料庫連
動就可以寄單,並對逾期罰款或家訪。有法規但窒礙難行的原因還是民
眾守法的意願不高。
 政府失能的問題很多,但要討論下去,應該得另外開一串文。
: 完全只能「被動」因應事情的發生,
: 所以我們才會不斷看到這類虐貓案件、非法繁殖場案件的發生。
:
: 我們的公部門基本上在管理流浪犬貓這個問題上,就是失能的。
:
:
: : 三、不僅認養人,中途也有良莠不齊的問題。
: : 這並非要指控辛苦、熱心且兩面不是人的正常中途,
: : 而是中途為愛心詐騙或非法販賣最容易利用的管道。
: : 要解決可能需要認證制度或組織化(登記納管),
: : 否則正常中途只能行端坐正,笑罵由他吧。
: : 也是一點感想,沒有指責任何中途的意思
: : 我由衷感謝中途為改善動物處境所作的努力
:
: 同上,因為主管機關基本上沒有能力針對中途進行認證制度與納管。
: 若主管機關有能針對中途進行審核、認證、教育訓練與納管,
: 事實上也就不需要中途了,
: 因為用來管理中途所需要耗費的人員數量與資源,
: 各地動保處若都投入在流浪犬貓的規劃與管理上,
: 就能取代中途的功能,負起公部門本來應盡卻未盡的義務與責任了。
:
 這邊我原本的想像,是跟TNR一樣,由政府補助讓民間執行
您也可以說如果源頭有管理,我們需要TNR幹嘛?但這樣的看
法不能規避TNR在某些時空也會遇到問題的現象吧?
:
作者: ihaji (愛戀東京鐵塔)   2018-01-08 03:15:00
不是政府失能 是你把政府想成萬能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8-01-08 03:23:00
老實說…我不確定是否要繼續回文,因為您對政府在動保議題上的現況以及動保圈目前的現況,其實有錯誤認知、預期與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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