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抱怨] 可怕的fb貓社團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7-08-07 18:19:52
爬了一下文,
看到應該是在說昨天FB貓瘋社團上那一篇飼主小孩對貓過敏,
樓主代發送養文的那一篇?
原po您看重的是「單一隻」貓的福祉,
對貓來說,或許找到一個對貓不過敏、可以妥善照顧牠終身的新飼主,
才是最好的,
但是站在將近47萬社員的超大社團中,
管理員們不能單單只考慮單一隻貓,
還要考慮放行這種文章、不反對這種行為,
會對其他貓奴們造成什麼樣的影響和效應。
該社團反對並禁止任何形式在非不可抗力因素下(如重病、天災)的家貓送養,
並且把家貓送養視為「送養型棄養」,
就是因為這個送養行為是「原飼主的卸責行為」,
其行為本質,就是不願意繼續負責照顧該隻貓咪的責任,
想要拋棄他身為飼主應負的責任,而將他本來應負起的責任推諉給新飼主,
這種行為和棄養本身的相同之處,都是「飼主已不想再盡飼主之責」,
該社團反對的就是「飼主已不想再盡飼主之責」這種行為。
如果該社團重視單一隻貓的福祉遠甚過這種行為對其他貓奴的影響,
放行這種文章,不反對、不批判這種送養型棄養的行為,
就會讓社團中有這種「飼主已不想再盡飼主之責」,
或是養貓之前未考慮清楚,
當下已在經歷某些讓飼主覺得煩躁痛苦經歷(如亂尿尿、亂咬人)的貓奴們,
覺得:
「反正貓瘋一定會有貓奴接手我的貓咪,他們也不反對這種送養行為,
我又不是直接把貓咪往路上丟,我是在找一個可以給他們更好生活的貓奴。」
這等於變相在鼓勵這些飼主,
養貓前不用思考清楚自己能否負起貓咪一輩子的責任、
想送養不論理由就輕易到貓瘋送養、
而產生旅鼠效應,讓新手貓奴也盲目以為這種風氣、行為是對的。
而這顯然是不對的。
社會輿輪與社團群體內的主流意識(如領養代替購買、養貓要負起一輩子的責任),
對新手貓奴以及正經歷痛苦煩躁經歷,心裡動搖著送養念頭的貓奴們,
都具有抑制(因為人類會尋求社會支持和群體的認同)和教育的效果,
而社團管理員們或像小弟這種好事路人,
在遇到這種送養型棄養時,如果對方不是不可抗力因素送養,
一般都會先提供改善方式(例如改善貓咪亂尿尿的方式、亂咬人的方式),
並且告知他們面對的狀況通常不是非常難解決的狀況,
二方面提供不棄養貓咪,但狀況遠比他所面對的情況更為困難的案例,
最後才會告知在非不可抗力情況下不棄養貓咪是飼主應盡的義務與責任。
※ 引述《ching0920 (晴兒)》之銘言:
: 標題: [心得/抱怨] 可怕的fb貓社團
: 時間: Mon Aug 7 10:17:37 2017
:
:
: ◎以下為抱怨文,不喜歡者請左轉謝謝◎
:
: 天生是一枚貓奴的我加入了許多Fb貓社團
: 但是今天不小心啟動了某恐怖貓社團的開關!
: 原來貓社團都只是管理員私心的一言堂啊!
:
: 真的不懂為什麼連送養貓咪也可以一直炮轟
: 買貓→炮轟
: 品種貓→炮轟
: 送養→炮轟
:
: 反正愛貓的條件就是:
: 一定要養米克斯
: 一定要給他最好的飼料跟貓沙
: 一定要為了貓咪而跟意見不合的家人反目
: 一定要不離不棄就算自己沒錢可以吃下一餐
: 也絕對要讓貓咪先吃飽穿暖
:
: 今天po出一個送養文
: 恐怖貓社團的成員們砲火非常之猛烈
:
: (我不是送養人
: 我只是不小心說出實話卻被要求改成謊話的人)
:
: 難道只有我覺得
: 如果不能給予貓咪更好的生活
: 那不如交給能夠給他幸福的主人比較好嗎?
:
同上
: 為何每個人總是攻擊送養
: 也許送養人的心態大部分都是隨意拋棄的概念
: 但是總有些人是真的因為家庭因素
: 沒辦法給毛小孩更好的生活而因此選擇送養吧?!
: (比如說家庭經濟巨變或生病之類的
:
所以該社團並不反對不可抗力因素下(重病、天災等)的送養,
家中經濟巨變若真已屬於飼主本身無法因應的突發性巨變,
社團管理員們和好事路人們也會幫忙宣傳分享送養,
但若只是「這個月突然失業,我身上沒有存款」這種「巨變」,
通常是很難讓人接受的,先不說飼主本身有沒有儲蓄概念,
貓咪和人類幼兒一樣,都非常容易出現突然生病的情況,
所以養貓本來就應該幫貓每月存下醫療基金,以備不時之需,
所以這種「我身上沒有存款」的「巨變」就是飼主本來應該有辦法因應的,
而不是什麼不可抗力因素,是飼主自己的疏忽造成了這樣的結果。
: 雖然這很像是在幫送養人找藉口的樣子
: 但是真的不懂為何送養就是錯誤
: 就是該死?
:
: 很多人會說貓狗就是家人啊
: 你會把你的家人送給別人嗎?
: 聽起來是這樣沒錯
: 雖然我很愛我家的貓
: 但不是每個人都能夠為了寵物付出這麼多
: 也不是每個人都能把寵物當成親生兒子、女兒
: 好想問問他們
: 如果今天親生父母跟貓咪只能選一個
: 你們的選擇是?
: (前提是跟父母感情融洽 沒有不合問題)
:
: 寵物跟家人還是有所區別 吧?!
:
正因為並不是每個人都能為了寵物付出這麼多,
所以該社團才會宣導「寵物就是家人」的理念,
希望社團的貓奴們都能認同「應該為了寵物付出這麼多」的理念,
如果今天親生父母已到了移植腎臟需要終身服用抗排斥藥物的階段,
這就已經到了社團中所謂的「不可抗力因素」,
沒有人會要求飼主在這種情況下,在親生父母和貓咪之間一定得選貓咪,
但如果今天只是要搬回家住,但親生父母「單純不喜歡貓咪」呢?
孰輕孰重?思考一下旅鼠效應以及飼主在養貓前本來就該考量進去的因素,
難道這種行為是可以被認同的嗎?
再以您看到那篇小孩過敏的代po送養文為例,
並不是沒有小孩和貓咪兩存的做法存在,
這正是不符合「不可抗力因素」的主因。
一來,該文沒有提到小孩是否有做過敏原檢測,
也沒有提到小孩對貓過敏的程度為何。
在貓瘋中,好事路人們已經看過太多那種宣稱對貓過敏的案例,
過敏原檢測報告一看,對蟎的指數爆表,對貓毛只有輕度,
結果飼主說是小孩對貓毛過敏所以要送養貓咪,
問了一下飼主家中的衛生環境和打掃狀況,沒有空氣清淨機、
不每天吸塵掃地拖地、家中床被套超過一週使用也不更換。
然後把問題都推到貓咪身上,也是十足神邏輯。
這種案例在該社團還不算少見。
而如果只是輕度對貓口水中的蛋白酶過敏(例如只是眼睛會癢的程度),
通常只要做好環境打掃與衛生控制,對貓過敏的人不對貓直接接觸,
通常就不會有什麼影響,而小孩的免疫力通常也會隨著年紀漸大而成長,
長大後通常也不會像小時候這麼容易對貓毛(口水中的蛋白酶)過敏。
二來,該文沒有提到飼主家中是否有獨立空間可以隔開貓咪與小孩的生活空間。
所以這是一個可能可以嘗試的方向。
所以以該案例目前的狀況而言,
無論如何都不是不可抗力的因素,所以才送養貓咪,當然會被抨擊。
: → czaritza: 不過我會覺得那種送養文還註明不離不棄就蠻好笑的,你自 08/07 10:45
: → czaritza: 己棄養就是不可抗力因素,別人就不會有嗎,憑哪點要人不 08/07 10:45
: → czaritza: 離不棄XD 08/07 10:45
真的,看到這種送養中還列上不離不棄的條件,
也是神邏輯。
: 推 makeme: 那裏就是貓最大阿不然怎麼叫喵瘋 然後最近被炮的送養文 是 08/07 12:02
: → makeme: 生小孩送十歲折耳嗎 那我也想炮阿 太多人真的很沒主見沒 08/07 12:02
: → makeme: 自我三姑六婆要你丟貓就送 不該助長歪風不然就撿不完的貓 08/07 12:02
中肯。身為好事路人小弟我,也不能不批。
: → ching0920: H大我已經說了 並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將寵物視為自己親生 08/07 15:57
: → ching0920: 父母般 而你可以努力忍受 為了貓妥協一切 但不是每個人 08/07 15:57
: → ching0920: 都可以這樣 08/07 15:57
: → ching0920: 上面有版友說要尊重將貓咪視為家人的人 那麼你們這些人 08/07 15:57
: → ching0920: 呢?立場不同的我們就是該死嗎? 08/07 15:57
: → ching0920: 喔對了 不是不同……我也一樣…是將貓咪視為家人的那種 08/07 15:57
: → ching0920: 人 推文也有提到 如果我家人反對已經養的貓咪 我是絕對 08/07 15:57
: → ching0920: 不會示弱 而今天發這篇文只是很想抱怨那些自以為是的魔 08/07 15:57
: → ching0920: 人 每個人的道德標準不同 更何況你根本不知道送養人的 08/07 15:57
: → ching0920: 家庭是怎麼樣 確切的送養因素和存在問題也不清楚 就這 08/07 15:57
: → ching0920: 樣胡亂開炮… 08/07 15:57
同上,社團管理有社團管理需要考量的方向,
這裡的問題只有這個方向是否是對的。兩害相權取其輕。
像小弟我的貓咪行為問題諮詢小社團,也有我需要考量的管理方向,
我的管理規則可是比貓瘋還要更一言堂,
不認同我的管理規則可是連加入都沒辦法喔 ^V^
(看到這篇文章點了下面連結想加入的貓友,
要記得三題問題都必須回答,回答錯了可是不能加入的喔 ^V^)
作者: sandra767 (天天)   2017-08-07 18:21:00
推這篇!我一直以為原po是女生,原來不是XD
作者: GaNH3 (嘎安)   2017-08-07 18:33:00
我只是漏填最後一個問題QQ後面補的那段是因為我嗎XD
作者: ava28052283 (珊珊)   2017-08-07 19:01:00
推 這種心態根本給自己降低罪惡感 好像有送養就沒錯囉 不可以砲我唷那樣 這種事情一輩子的 你本來就要為你自己不負責任收拾善後替他找個好主人 不代表你的不負責就可以一筆勾銷好嗎 前幾天貓瘋出現要出國讀書的 讀書又不是一兩天可決定 有錢讀沒錢做別的處理 不如老實承認自己不負責也只想到自己就好啊啊 我上面說的是那種送養型棄養 而不是那種非不可抗力因素那些
作者: wolfplay (沃夫玩)   2017-08-07 19:14:00
就在我們幹喬的途中 又丟出二隻從小養的 原因未明 送籠子 囧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7-08-07 19:15:00
感覺和反對寶寶箱的那一派很像,可是寶寶箱也挽救了不少原本會因被直接棄養而死亡的嬰孩……數據顯示寶寶箱出現後,因棄養死亡的嬰屍數量有減少。
作者: setsuna16 (setsuna16)   2017-08-07 20:24:00
我的貓前主人就是這原因送養給我,但因為我很愛那隻貓又覺得不需花錢就能養到也不差,所以像貓瘋那樣的政治正確態度,是覺得很矛盾,於是覺得凡事的低調比較好
作者: cherimore (夢櫻桃)   2017-08-07 21:15:00
推這篇
作者: immortaIth (niwa)   2017-08-07 21:46:00
有好多點想推就不多說了,推你~
作者: bugbuug (蟲蟲)   2017-08-07 21:54:00
推,講的真好
作者: alisastar (艾莉殺死他)   2017-08-07 22:40:00
這篇才是正解,如果放了一篇 就會有千千萬萬的人想要方便棄養
作者: czaritza (霧堤)   2017-08-08 00:18:00
推,別合理化棄養
作者: chhwchinese (勾勾)   2017-08-08 00:28:00
推你推你,事實上就是很多人養膩了就不想養,然後找一堆理由棄養
作者: XYZ1017 (筱芸)   2017-08-08 02:34:00
推這篇,養貓之前本來就應該設想各種可能性,每次看到那種送養型棄養都覺得頗呵,說再多藉口都一樣是棄養、不負責任啊~
作者: q2520q (木天蓼)   2017-08-08 02:56:00
我這人很簡單,除非我死了或是牠死了,不然我不會把牠送出去,貓在哪人在哪(主要是牠在前主人哪裡過的不好,讓我放不下覺得牠的下半生就只能享樂這個選項)
作者: lunarblue ( )   2017-08-08 07:21:00
禁止這種文是一回事,一堆人在下面砲是另一回事。管理者要禁止這種文就是刪文逐出,版面上連出現的機會都會很少,自然不會有鼓勵之效。群眾在那邊砲送養者,對那隻貓有好處?還是對砲人者的自我肯定有好處?
作者: mdbaco (一路好走)   2017-08-08 09:16:00
推樓上
作者: birdegging (春天底下兩條蟲)   2017-08-08 11:57:00
我覺得以貓咪最適合的歸宿為主所以我不是很贊同養了就必須養一輩子的說法
作者: sylvia25856 (希草)   2017-08-08 14:54:00
回樓上 如果想要養一隻貓 那你應該有心理準備 沒有意外的情況下 你要負責她15年左右的生活貓咪不像人養小孩 小孩長大有謀生能力就可以放出去了你養貓這行為本身就是沒給他謀生能力 你還不負責她一輩子 這個有合理嗎?
作者: czaritza (霧堤)   2017-08-08 15:27:00
照某些人的論點,我養小貓養到大覺得他不可愛了就送人r,反正他不可愛了我沒那麼愛他了,給更愛他的人養不是更好~很合理啊,是這樣嗎?大前提之下就是不可抗力因素(生病,家逢巨變,破產)我覺得沒什麼好苛責,其餘都是藉口,還試圖合理化“我只是給他更好的生活”事實上是我養他之前就要想到他長大沒那麼可愛,而不是碰到了才兩手一攤說我哪知道會遇到ooo情況,不是我的問題
作者: riddler (firefountain)   2017-08-08 17:46:00
人不要太低能的話應該能知道現在各地動保局其實有所謂"不續養"(白話文:合法棄養)你需要的是先在動保局確定飼主與寵物關係/檢疫/繳2400(台北市好像9月要拉到萬元)這應該不會留下案底啦,別在別社團耍低能討拍了,這就是要一個制度化不是嗎!至於各地動保局對於被棄養動物的"待遇"坦白說,會擔心到這也真的低能阿,你都要放棄動物了,你怎會假掰擔心他在動保局會不開心,所以找中途會比較好 哈哈哈
作者: duckie5566 (56小鴨)   2017-08-08 19:40:00
那些魔人根本沒想那麼多 不用幫他們過度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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