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虐貓責任歸屬論證分析

作者: beautyshark (鯊魚小姐)   2016-08-19 21:31:00
最近有一些論述很熱門,
是時候以合乎邏輯的方式檢驗看看。
前提:
一、動物誌餵食斑斑並進行親人訓練,在網路宣傳親人貓斑斑的日常活動範圍。
二、親人的貓被虐貓者選上並虐殺的機率較高。
三、且陳姓嫌犯宣稱自己是透過網路得知斑斑,並選上斑斑行兇。
四、動物誌明知斑斑因此成為獵物的機率增加而為之。
根據前提一到四結論:
動物誌是斑斑被虐殺幫兇。
論證分析:
前提一:動物誌餵食斑斑,並進行親人訓練,斑斑也因此有固定活動範圍。
屬於事實為合
格前提。
前提二:親人貓被虐貓者選上並虐殺的機率較高。
由於統計樣本數過少,目前沒有辦法確
認此前提是否符合事實。
支持者主要理由:親人貓比較容易被捕捉。
反對者可以提出反駁:
1. 虐殺者選擇獵物的邏輯無法預測,
虐殺者選擇獵物的條件可能是地點人煙稀少、貓數量多、離家近,而非貓親不親人。
2.親人貓如何定義?親人貓是否定義為任何人都可以抱?有這種貓嗎?
3.捕捉難度利用食物或誘捕籠可以有效降低,虐貓人可克服。
4.親人貓這個條件為任意假設,也可以假設親人貓大多與人類互動良好,
不容易遭至怨恨而被選上虐殺。
5.可以任意假設其他條件當作被虐殺理由,例如:長得醜的貓、會咬人亂叫的貓。
6.可以任意假設,有名氣的貓、大家關注的貓、有人在餵的貓不容易成為虐殺目標,
因為歹徒怕被抓到。完全看歹徒主觀怎麼想,以及犯案時的隨機情況。
->無法判定此前提是否合乎事實。
前提三:假設陳姓嫌犯之宣稱沒有說謊,可以代表他個人虐殺斑斑的真實情況,
此前提屬實。但此宣稱無法代表所有虐貓人,以及陳嫌所虐殺之其他八隻貓的實際情況。
(不能反證前提二為真)
前提四:對於任何貓,都可以想像他將會因為某種原因
(EX.長得太醜、太可愛、個性太傲嬌、個性太親人)被虐殺,
或是因為某種原因(EX.貓太有名歹徒怕被抓到、貓出沒地點離犯案人家太近怕被抓到等)
不會被虐殺。
動物誌無法想像斑斑會被陳姓歹徒選上,也合乎邏輯想像。此前提可能不是事實。
依據前提一到四,符合事實為真者僅前提一、三。
一、動物誌餵食斑斑並進行親人訓練,在網路公開親人貓斑斑的日常活動範圍。
三、陳姓嫌犯宣稱自己是透過網路得知斑斑,並選上斑斑行兇。
依據前提一、三,可能必須補足前提如下才能得到如上結論(動物誌是斑斑被虐殺幫兇)。
前提五、提供歹徒作案所需要的資訊、方法、工具等是為幫兇。
前提六、動物誌提供陳嫌作案所需之資訊、方法。
論證分析:
前提五:如何定義提供歹徒作案所需要的資訊、方法、工具等是為幫兇?
定義1:動物誌主動將斑斑的生活範圍、個性,傳給歹徒供其參考。(不符合事實)
定義2:臉書粉絲團屬於公開場所,任何資訊放在公開場所,
皆為提供歹徒作案所需資訊。(可能符合事實)
此前提假定:若是犯罪行為的相關資訊,公開資訊者皆為幫兇。
同理:女性A在臉書上於自己下班回家路線打卡,公開強暴犯作案所需資訊,
因此女性A若在下班回家路線上遭強暴,女性A是為幫兇。
此同理若廣泛被接受,可以視為合乎事實的前提。
此前提是否能夠被廣泛接受待驗證。
前提五待驗證,因此暫時無法得到前提六。
結論:動物誌視斑斑被虐幫兇,尚無法被證成。
還有另外一個道德論證
前提一:如果讓浪貓生存能力下降,便應負起責任,將其帶回飼養。
前提二:動物誌對浪貓斑斑進行親人訓練,使其生存能力下降,便應負責任帶回飼養。
前提三:動物誌沒有把斑斑飼養在店內,斑斑因此遭到虐貓人捕捉殺害。
根據前提一到三結論:
動物誌未盡其責,沒有盡到對浪貓斑斑的保護責任。
論證分析:
前提一:讓浪貓生存能力下降,便應負起責任,帶回飼養。若廣泛可被接受則為真。
前提二:親人訓練使浪貓生存能力下降,則同理,餵食浪貓也使浪貓生存能力下降。
餵食浪貓就應負責帶回飼養。此同理若廣泛可被接受,則此前提為真。
結論:
若「餵食浪貓,餵食者就應該負責帶回飼養」可廣泛被接受,則此論證為有效。
故得知,僅餵食浪貓本身為不道德行為。(餵食必須等同飼養,不可放任其為浪貓)
動物誌餵食浪貓、使貓親人,使其生存能力下降,為不道德行為。
還有一個論證
前提一:所謂店貓就是應該養在店裡。
前提二:斑斑是浪貓。
前提三:動物誌為了報案調閱監視器,向警局宣稱斑斑是店貓,實際上卻沒有養在店裡。
前提四:說謊為不道德。
結論:以謊言使公權力替浪貓遭虐死辦案為不道德。
論證分析:
前提一到三:符合大眾期待事實,故為真。
前提四:廣泛被人接受為真。
此論證可能廣泛被認為是有效論證。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9 21:36:00
有些地方的斷行好突兀....
作者: Kai88 (灰白白)   2016-08-19 22:55:00
推樓上
作者: sakuralove (空白)   2016-08-19 23:09:00
二不同意,你一定沒抓過浪貓
作者: guemao (肝為罷極之本)   2016-08-20 01:55:00
飛禽表示:沒有晶片啊(飛禽頭目聽聞趕緊通知巡邏通報里長交代里長萬萬別開監視器給里民看)
作者: Squidward (章魚哥)   2016-08-20 03:22:00
我碰到的親人浪貓 我沒做親人訓練 而且真的人人可抱可摸可抓
作者: hansioux (竹板凳)   2016-08-20 10:53:00
你媽不要生下你,你就不會發廢文,得證你媽是你發廢文的主因...
作者: MichelleHsia (北鼻我愛你:笨蛋不要來)   2016-08-20 15:32:00
默默的想推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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