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有關8/16陳皓揚庭訊及所謂的圍毆現場

作者: annlau (Ann)   2016-08-17 11:46:40
各位好
我知道這裡是貓版,也許各位並不覺得這篇文跟貓有何直接關聯,但之所以不po八卦,是
因為那邊帶風向的跟瘋子太多,我相信在這裡會有比較多理性的人願意聽我一言
8/16,也就是昨天,我有到台北地院現場,從陳嫌還沒獲保走出來前,我就一起跟其他民眾
在側門等著,直到台大的公務車開走,我才離開,也就是媒體所報導的陳嫌交保後發生的大
部分所謂暴力行為,我都在現場.
首先,媒體稱在法庭內就有發生追打,我本人並沒有進去旁聽的機會,但根據其他進去旁聽
的不只一名民眾表示,庭審全程非常安靜肅穆,最大的動靜就是法官當場大家起立,在法警
層層戒護之下,試問按常理想,在法庭內動手是否有可能?就我本人目擊到開始發生毆打的
是陳嫌獲保後走到側門紅毯時,才有一名男士衝上前,當場被警察以現行犯壓制在地.
第二,陳嫌走出地院後,到上台大車這段路程,我沒有擠到前線,站在外圍看著,確實有幾名
激進人士上前毆打拉扯,但大部分的抗議民眾只有追出去叫罵、攔車,抗議陳嫌的所做所為
,台大對陳嫌的呵護備至也令在場群眾瞠目,群情激憤,我完全可以理解當場為什麼大多數
人會不讓台大車開走 但是他們並沒有實際毆打陳嫌 何來如媒體所稱 近 人包圍追打
況且網路上有不少影片 各位可自己用眼睛看 陳嫌身邊有多少名員警 所謂的圍毆 實際上
扭打人群裡面大部分是警察 還包含了為了搶鏡推擠的記者 實際是抗議民眾的我怎麼數也
數不出來有到 人
況且 新聞著重強調員警傷勢 對民眾受傷隻字未提 兩位腿受傷的員警也並非是被暴民所
傷 而是車邊人群推擠 慌亂中員警不小心跌倒導致 而報導卻導向是暴力民眾傷及員警 我
不會說民眾拍車抗議是理性 但是面對殺貓魔 如果真的是愛護動物的人士 當場看到陳嫌
被種種包庇呵護 試問你又如何維持冷靜 不攔車罵他王八蛋叫他去死 難道要說 殺的好
我愛你 我不知此舉涉及什麼罪 名譽毀損 妨礙人身自由 毀謗 若是如此我不反對陳嫌提
告 但是我相信大家都會認同 他敢對無辜的動物施加虐行 這點言語攻擊他應該是有心理
準備的不是嗎 但重點是我想要再次強調 大部分的民眾並沒有毆打陳嫌 沒有毆打陳嫌
沒有毆打陳嫌 很重要所以要說三次
而真的有動手的那幾位少數人士 試問 又如何考證他們的來歷 如何證明真的是動保人士
若我說轉移焦點最好的方式就是把抗議民眾塑造為暴民 把動保跟暴力畫上等號 請幾個反
串臨演很難嗎 而台大如此大動作使用車身上印有台大字樣的公務車來接陳嫌 也大有啟人
疑竇之處 這種狀況下一般應是盡可能低調 弄台私家車我想並不難 是否有必要大搖大擺
的派公務車接人 目的為何 是否民眾被激怒後擦槍走火就是他們要的 再加上幾位反串插
眼摳鼻 配合攝影記者精良的技術 看圖說故事一氣呵成 在場的民眾全成了暴民 我個人
認為並不無可能.即便動手的真是一般民眾而非臨演,媒體誇張報導帶風向卻是不爭的事實
其背後目的為何?居心實在可議.焦點轉移後最大受益者是誰?不是別人...就是兇嫌陳皓
揚,而他的身家背景相信大家也多少有聽聞,有句話說"有錢能使鬼推磨"..加上原先大橘子
案後台大各種包庇態度,相信不用多說大家也能明白.
我知道排版雜亂無章,文章又很長,感謝各位耐心閱讀
我不擅長文筆,之所以決定po文,是因為看到媒體報導,與我當天親眼所見大相逕庭.
而網路上許多人因被媒體煽動(或者本身就是刻意帶風向),各種對動保人士的暴力譴責,質
疑所謂是否愛護動物就可以對兇嫌動用私刑,我真的感到非常無奈跟心寒.
當天在地院等待陳嫌的抗議民眾,我一個都不認識,沒有必要說謊袒護誰,只是回想整個事
件經過,越發覺得弔詭,我並沒有證據證明這場鬧劇是誰的陰謀,但是其中有些再明顯不過
的細節大家可以按常理自己思考.
當天在等待陳嫌出來時,順道與旁邊的民眾閒聊得知,許多人是大老遠從中南部上來聲援動
保,並且也是為了向陳嫌表達社會對虐殺動物的零容忍跟憤怒,他們並沒有對陳嫌動手,卻
在有心人士操作之下都被抹黑成了暴民,若如此下去,即便這群人還能夠繼續堅持,也只是
繼續被抹黑,而他們及其他動保團體的訴求與善心全都將付之東流.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8 00:45:00
所以我才問,若今天台大出了一個在學販毒犯、在學製毒犯、或是在學殺人犯,台大還會這麼重視「教育的本質」而不開除學籍嗎?對台灣的法律來說,是相信犯人是可以被教化的,因此同樣標準也會用在販毒犯、製毒犯與殺人犯對吧?第二,當時動保法殺貓已有刑責,陳生也坦承犯行,依台大校規獎懲辦法是可以在獎懲委員會中做出開除學籍的最重處分的,證據、理由皆充足,但台大不做出最重處分,為什麼?我也不相信台大有什麼想故意激怒人的想法,自找麻煩的行為多做沒意義,還會被罵,誰沒事找事?所以問題就只出在台大到底用什麼態度在看「陳生犯下連續殺貓案」這件事?是覺得「呃,這學生有點怪怪的,犯下了連續殺貓案,這不正常,但也只是殺了貓…」還是「這真是罪大惡極!」?
作者: thenorth (微微)   2016-08-18 00:50:00
然後第一次事發之後,台大沒有開除學籍,而是選擇輔導陳嫌,正如同醫療不可能百分之百能夠治療疾病,輔導也沒有百分之百能夠有效的方法,所以這次台大也承認輔導失敗,後續依照規定會有懲處會,照程序走下去陳嫌就會被退學,但是陳嫌還沒有被退學之前,以學生身分要求台大幫助,台大還是會幫忙。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8 00:50:00
如果我們今天把殺貓代換成「連續殺人案」,我不太相信台大還是同樣態度,說真的。醫療的確不可能100%能夠治療疾病,因此有時我們需要懷抱「可以治好」的希望去嘗試,這沒錯,我同意。但那和陳生的狀況不一樣,台大可以選擇開除學籍後,讓陳生回澳門「去接受他應接受的治療」,而非由台大著手。一方面維護動保權的公平正義,一方面又讓陳生回到他該去的地方治療並不是多難的選擇。這也是部分愛貓人士在斑斑案後對台大忍無可忍的原因,因為台大的態度不是沒有前例,在大橘子案就已經表現出即便是殺貓兇手,台大認為覺得「陳生是台大學生」、「因為殺貓而失去學位代價太高」的態度,斑斑案後卻仍然沒有火
作者: thenorth (微微)   2016-08-18 00:45:00
先回應第一次台大不退學的部分,台大要省麻煩第一次直接退學就好,出事直接切割非常簡單,但是台大假如這麼做就是忽略他教育的本質,直接退學才是最不負責任的作法,更何況陳嫌殺貓的行為並不是明確規範的退學事由,台大對是否要退學是有衡量空間的。那個時期台大的公關真的很爛,但是愛貓人士採取的行為像是打爆台大電話跟洗臉書評分也半斤八兩。然後原po非常在意的公務車問題,公家機關內部都有內部規範,非常死腦筋不能變通,所以假如是公務就會出公務車,陳嫌向學校求助接送,自然而然就會派公務車,根本不會生出什麼私家車,原po一直講私家車,請問是什麼樣的私家車?誰的?就算說計程車好了,計程車費最後報公帳,會不會又有人跳出來哇啦哇啦叫?自己內部的公務車自然就是優先選擇,根本沒有什麼故意激怒人的想法。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8 00:35:00
不是誤植,因為這次開庭是在「斑斑案發生之後」。台大有沒有被威逼利誘,沒有直接證據,多加揣測也沒什麼意義,無論如何,就結果來看,台大在大橘子案後並沒有對陳生做出嚴厲的處分,而在斑斑案發生後又多加保護陳生,這才讓人覺得台大不斷在「包庇」陳生。至於外籍無親屬身份那也是陳生的事,和台大有什麼關係?
作者: joanna5260 (明哇)   2016-08-18 00:30:00
他是澳門生,不曉得他有無家屬在台,所以您說的聯絡家屬請媽媽來也不知能否成立。台大派公務車接送ㄧ來因為尚未退學仍屬學生,或也可能與他外籍無親屬身份有關?
作者: pasjcs   2016-08-18 12:53:00
我又回來了。"聽聞","我覺得","了解比較多的人"這些媒體常用不負責任爆料的起手式字眼都出現在你的文章了,然後你跟我談建設性???excuse me???????
作者: thenorth (微微)   2016-08-18 10:15:00
傭兵哪算買賣人類生命?傭兵接任務難道不是出於自己的自由意志?請問假如有人去寵物店買貓(不用戰買貓,目前還沒全面禁止),貓咪有可能說我不想被買我不想被賣喵喵喵喵我拒絕嗎?又或者貓飼主常常基於保護貓的立場幫家中寵物結紮,請問有詢問過貓咪意願?假如都不可能做到的話,寵物的生命權就不可能跟人類的生命權平等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8 09:32:00
所以說會離題啊 xd
作者: member7023   2016-08-18 09:27:00
什麼鬼 點進來推文在講傭兵原PO說不能把打人的當作跟你們是同一個團體可是貓瘋第一時間還有人發文讚揚他們耶 好像很正義可惜我忘記截圖了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8 08:43:00
t大沒有聽傭兵?之前也有其他國家聘請台籍傭兵去完成特定任務喔。聽過 今天一直漏打字。
作者: thenorth (微微)   2016-08-18 08:41:00
請問我們用什麼方式在買賣人類生命權?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8 08:18:00
回應原po:證據本身並不會說話,也無法陳述事實,一把沾血的刀子並不會告訴你受害者是自殺或是他殺,警察需要蒐集其他證據、線索後,才能夠開始根據證據做出推論。有了證據並不代表就擁有事實,建立在證據之上的推論才能讓我們接近事實(但實際上,事實到底長怎樣,我們永遠不可能100%全盤摸透)。回應t大:呃,對啊,所以愛貓人對台大的態度失望,這也沒什麼奇怪的吧?這也是為什麼愛貓人抨擊台大不重視動物權,將動物權的地位置於殺貓犯的可悲人權之下的主因啊。至於生命權能不能買賣,這談下去就會離題很多了,我只能說事實上即便在人類中,我們也透過各式各樣的方式在買賣人類的生命權與自由權,所以這也沒什麼能討論的就是。
作者: thenorth (微微)   2016-08-18 07:30:00
沒有人幫忙交保就會被羈押啊,被告有錢就可以被交保啊== 法院裡面有提款機,有些法院會允許被告自己在法警陪同下去領,不然當事人也會叫律師領好嗎= = = = = = =
作者: crazybaby ( 小金(Kim))   2016-08-18 06:23:00
不如annlau你說說所謂「了解比較多的人」是屬於哪個動保團體?讓我們瞭解一下啊
作者: quixotic (Lumen incaelo)   2016-08-18 05:38:00
我也覺得正常的學校都會幫忙 &這篇扯到陰謀論有點誇張
作者: annlau (Ann)   2016-08-18 02:41:00
很抱歉我辯解 但是我會覺得是陰謀 並不是因為台大 主要是有錢人為了脫罪我覺得真的啥都幹的出來= =…即便台大不知道也沒有刻意參與也不是不可能在這事件中不小心被學生利用= = 而且主要有些人質疑也是因為這次庭訊他改口說不是預謀 但他沒有請律師 早到的民眾說是看到台大的人陪他去的所以也被懷疑說也許是台大教他這麼說的…比較能影響法官心證= =我只能說他從犯案到後續整個過程,我不是發摟的最清楚的,有些質疑的點也是比我了解多的人提供的,質疑的人不只我一個,只是他們不見得會上來說而已= =如果你們是生氣有人抹黑台大那大可不必…因為不了解的人心存懷疑很正常
作者: crazybaby ( 小金(Kim))   2016-08-18 02:36:00
媒體各種亂寫,我自己家人上過新聞我知道...被亂寫真的超級心痛
作者: annlau (Ann)   2016-08-18 02:23:00
好吧 是這樣最好。只要不是有人存心就好= =我是寧願選擇不相信有那種會去毆打他的所謂善心人士…媒體只為了收視率可以法庭內沒人打他寫成法庭內追打也太扯吧,是仗著沒人會去告嗎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8 00:16:00
其實台大處理這起事件從大橘子一案就有爭議,早把陳生退學不就沒有後面這些爭議鳥毛派不派車的嗎?現在部分人士會覺得台大包庇,是因為從大橘子一案「累積」起來的,台大的態度一直沒有打算嚴懲陳生,事實也證明台大的心輔制度對教化陳生並沒有明顯效果。簡單說,台大可以很乾脆的維護動物權,對虐殺特定保護動物的兇嫌直接做出退學處份,為何不做?台大今天自己在大橘子案做了不把陳生退學的處分(只記過),斑斑案又派公務車去「保護陳生的安全」,那就只能自己吞下去了。陳生只是僑生,台大也從來沒缺過什麼資源,是要被利誘什麼?退學後學位沒了也是陳生自己搞出來的,有人逼他殺貓嗎?我是不知道他後台多硬可以硬到威逼台大啦...
作者: vodkalime (新鮮的迷思)   2016-08-18 00:09:00
學生身份學校就是他的資源 懂得運用求助不奇怪也不特別啊,跟他不是孤兒不是可以和媽媽求助無關不衝突啊其實本來整件事他的行為蠻明確 因為新聞一直播被打戳眼照一直傳,討論焦點變了大眾也開始有批判聲音 囧
作者: crazybaby ( 小金(Kim))   2016-08-18 02:18:00
台大就是公家機關,陰謀論云云我覺得超級好笑(也不可能),知道公家機關運作方式的人就知道,這種場合就是派公務車公事公辦。你說隨便來一台車低調一點,請問誰這麼倒霉要出這台車?明知一定會穿越人群被推擠,當然以公務車代表官方。總之動保團體是一個泛稱,大大小小台灣最起碼幾百個,人多就有歧見,不是每個都打人,理智的也有很多。請網友不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但也請辯解者不要牽拖陰謀論(太好笑了)
作者: thenorth (微微)   2016-08-18 02:09:00
鄭捷現行犯當場逮捕就被羈押了好嗎= = 他並沒有向東海求助,學校沒有介入的機會,但是東海也沒有立刻發表聲明說要退學鄭捷,反而發表了一篇展現教育風骨的文章。假如他沒有當場逮捕,而向學校求助,正常的學校也是會幫的
作者: lemonblue (懼美女症)   2016-08-18 01:51:00
推回來,而在沒有具體證據下推測太多,我是覺得會讓自己陷入立場偏頗的窘境而不自知事實上就是有人覺得"法律無法懲戒,那民眾當然可以打他"
作者: dogjoker (憨斯)   2016-08-17 23:19:00
到底想要台大怎樣 你最棒都給你腦補zzzzzz 就是這樣才對動保嗤之以鼻不好意思喔我也沒說你是動保 說給任何要對號入座的人嗤之以鼻的原因是許多自稱動保的人總是毀壞了真正付出許多努力的團體
作者: thenorth (微微)   2016-08-17 23:16:00
真心不了解一直提台大幹嘛,之前推那堆解釋都白推了。台大的立場跟愛貓人士是不同的,愛貓人士希望陳嫌受到制裁,但是對台大而言,在陳嫌還沒有退學之前,陳嫌就是學生,學生向學校尋求幫助,學校就是會伸出援手,尤其是這種大眾矚目的案件,愛貓人士製造的輿論越大,學校對陳嫌的保護就會越強。覺得台大派車沒必要的話,可以去台大ntu板看看台大學生怎麼想,不少人譴責陳嫌的作為但是支持台大派車保護陳嫌。你覺得現場打人的人不對是有人陰謀那是你的選擇,但是懷疑台大包庇是根本沒有理由的,你無法理解台大的行為只是因為你們的立場是對立的。只要你站在學校基於教育的立場就可以理解為什麼台大會這麼做。
作者: Dianer (302)   2016-08-17 23:08:00
一堆腦殘秀下限 滾回八卦板 原po別跟他們一般見識當做空氣就行
作者: AGODFATHER (今天不打球)   2016-08-17 22:39:00
快吐了 不是說沒有證據是動保動手這還不叫撇清喔阿沒什麼證據就懷疑台大 這麼雙重標準還不自覺嗎動保去圍人芪シQ揍還不能懷疑動保 台大開車去接就要被動保去圍人嫌犯被揍還不能懷疑動保 台大開車去接就要被懷疑 這什麼標準
作者: Mez (你奈人生何~)   2016-08-18 01:50:00
鄭捷殺人時候是東海學生.也有義務保護他? 有嗎?
作者: lemonblue (懼美女症)   2016-08-18 01:47:00
紅明顯,我覺得你想太多了,媒體不會想這麼多,媒體編故事只是因為他們覺得這樣報比較能激起輿論來換閱聽率志於激動的那些人是不是團體還是個體戶,媒體根本不care
作者: chihchuan (Andy)   2016-08-18 01:44:00
至於退不退學到底跟大家有什麼關係啊?因為台大校方沒有滿足貓本狗本的感情正義,就罵台大也太沒邏輯。
作者: thenorth (微微)   2016-08-18 01:43:00
妳的瞎猜根本不需要是學校內部人士,只要大概熟悉公家機關運作方式,就看的出來非常荒謬可笑,毫無根據
作者: chihchuan (Andy)   2016-08-18 01:43:00
看到推文婊台大就想噓。陳嫌是在學生,台大本來就有義務保護。
作者: thenorth (微微)   2016-08-18 01:38:00
會交保、限制出境就是因為有逃亡之虞,但是沒有羈押必要,這個部分你可以自己去google嗎^_^ 實在懶的解釋所以這整篇都是你覺得你覺得,根本沒什麼證據隨便瞎猜,為什麼別人還要舉證反駁妳的瞎猜啊?想覺得別人有陰謀就提出證據好嗎?
作者: dogjoker (憨斯)   2016-08-18 01:31:00
好吧反正就是看不慣台大在體制內給他的任何協助就是了我想不如把焦點放在怎麼避免下次的遺憾發生還比較有意義校方秉持的立場和想要陳生付出慘痛代價的立場就是不一樣這樣還能討論什麼
作者: joanna5260 (明哇)   2016-08-18 01:28:00
(僅回應原po,這只是我自己的想法,我不知道陳母為何不來台幫他。但我認為濫殺生命的價值觀誤差也許與家庭有關,也許妳覺得他被告了家人沒處理很怪,我也覺得,但也可能根本沒人理他。但台大對還是學生的他施予協助,我個人認為是沒有問題的。當然未來如果有退學,台大理當必須抽身。)
作者: thenorth (微微)   2016-08-18 01:26:00
回應N大,你提的在學販毒犯、在學製毒犯,又或者殺人犯學校態度是否會有所不同,在還沒開除學籍之前,學生若向學校求助,學校也是會幫忙,並不會有什麼不同(就像鄭捷案發之後,東海也沒有立刻切割他一樣);但是在退學處分上面,判斷有可能不同。因為雖然有了動保法,貓在法律本質上還只是「物」而已,還沒有提升到「生命權」的概念,基於公家機關一貫的保守立場,在還未立法、社會普遍承認貓的「生命權」是一種權利不是物的時候,兩者的處置或許會有不同。假如對台大有期待的話,當然可以失望,但是我也不覺得台大這樣做是錯的。不過我覺得能在立法上將貓狗寵物從物提升到生命權是一個可行的方向,但還是有不少討論的空間,就像是:既然貓狗寵物是生命權,那麼是否要禁止這些寵物的買賣?因為生命無價是不允許買賣的,假如許可買賣,那麼是否承認貓狗寵物店生命權跟人類還是存在本質上的不同不能相提並論?
作者: vodkalime (新鮮的迷思)   2016-08-18 01:09:00
不過說實話我覺得當初退學否 並沒有造成很強烈一致的社會共識,有不少愛貓人士反彈 但說只是條貓的言論也有作錯但罰則到啥程度沒那麼共識(我個人看新聞的感覺台大的處理有爭議 但若一次就退學也許也是爭議就是…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8 01:01:00
我也覺得有一分證據就做一分推論就好,過多的陰謀論與臆測對了解事實並沒有幫助。
作者: thenorth (微微)   2016-08-18 01:00:00
又腦補台大受威脅利誘,腦補腦腦補腦補腦補不累嗎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7 22:25:00
別提台大了。
作者: pasjcs   2016-08-17 22:28:00
因為你回文在我的推文下面啊= =反正沒有把我歸類進去就好,不想成為"你們"中的一份子。沒有任何證據的猜測和連繫都是盲目沒理智。我看了啊,說到尾那也只是你的質疑= =算了價值觀不一樣無法溝通,你覺得你質疑很有道理,那就繼續質疑吧,我尊重你,就這樣。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8 00:55:00
速站上前線表明維護動物權以及強烈譴責陳生行為的立場。這時就該點一首陳雷的《歡喜就好》來聽。別多想了。
作者: thenorth (微微)   2016-08-18 00:55:00
另外原po提到羈押問題,首先原po應該要搞清楚羈押的目的是什麼,羈押是為了保全後續審判程序的順利進行,而不是一個處罰的手段。陳嫌雖然有逃亡之虞(因為是僑生),但是只需要限制出境就可以解決逃亡問題,那就無法羈押。看不出來台大在這邊有幫到什麼忙。
作者: pasjcs   2016-08-17 22:19:00
而打人也是確實有發生的事不是嗎?你能腦補台大在轉移焦點,人家當然也能腦補打人的就是動保,所以我說你們根本沒什麼分別。
作者: q2520q (木天蓼)   2016-08-17 22:20:00
雖然我也很想來個幾拳揍到他臉上,但是只要你一出手,你就有能讓別人攻擊的點。還有台大處理事情的方法真的讓人很傻眼==
作者: q2520q (木天蓼)   2016-08-17 22:17:00
我不支持這樣的行動其實,圍觀之類的也是,打人的部分也是,到現場也不能做什麼,叫叫囂也無法改變什麼,而且媒體他們要的就是這個畫面,場面越失控他們越開心,只希望真的有人可以加重虐待動物的刑法
作者: pasjcs   2016-08-17 21:10:00
所以有心人士在操作什麼的,只是你猜測的,對吧?我一直都不認為打人的就是動保人士,就算是也只是個人行為。但在我看來,你在這篇文表達的,跟那些憑著三兩張圖否定動保的人,並沒有什麼分別。而人家好歹還有陳姓嫌犯被挖鼻孔圖,而你說白了,就是腦補。當然你有質疑的權利,這個我絕對尊重還有,我只是問了你一句,但你回我也是用了"你們……",你又是憑什麼把我歸類呢?
作者: neon7134   2016-08-17 20:57:00
果然出現了“不支持動保就是支持陳嫌”的類似言論了~動保水準就是非我族類 其心必異嗎?呵呵
作者: qwehaha (qwe0827)   2016-08-17 20:09:00
我很討厭陳嫌。但更討厭台灣人這種事情做了又上網完全說另外一套都是別人誤解的行為
作者: Dianer (302)   2016-08-17 20:09:00
皓揚? M大跟他很熟吼
作者: msdior (禾禾)   2016-08-17 20:46:00
馬陰狗帳號一看就是來亂的啊
作者: b08297   2016-08-17 20:53:00
http://tinyurl.com/gusj7jk就是嘛,現場明明很和諧,敢質疑的一定是來亂的,再來破壞皇城內的和氣愛貓人士會森氣氣喔~~
作者: chichi0323 (阿菲~)   2016-08-17 20:03:00
要取暖去八卦版+1, 看了眼睛業障重,煩死了!
作者: Dianer (302)   2016-08-17 19:48:00
真的很討厭一堆人平常不在貓板發文也不留言 遇陳的事情就來這亂板 想取暖滾回八卦板
作者: Mayinggo (馬贏狗)   2016-08-17 19:49:00
法律是適用眾人的 就算是你口中的壞人也有人權而且這個案件受害者是貓 貓哪來的人權還是說打人的貓本是受害者 可是皓揚又沒有對他們出手
作者: seanqqq (seanqqq)   2016-08-17 19:14:00
為何我完全看不懂某h開頭的小朋友想表達啥..是我的問題嗎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7 19:12:00
嘛,打人是不是正義感的表現這個去西哲版討論吧,要扯道德哲學扯不完。貓友若有要被媒體擺弄來去的人我也沒有辦法,自己有眼睛腦袋自己去下判斷。
作者: silia (Silia)   2016-08-17 11:48:00
就只能在不考慮媒體的煽動之下請大家判斷:到底毆打犯人是否正確?
作者: LAUNFEI (態度決定高度)   2016-08-17 11:51:00
忍無可忍無須再忍 退無可退無須在退 因果循環天理昭彰
作者: itsukiokada (p.p~Enchanted)   2016-08-17 11:54:00
台大派公務車接他真的超扯...沒退學還保護他這學校的道德倫理根本完全喪失
作者: wolfplay (沃夫玩)   2016-08-17 12:07:00
看樣子八成殺貓貓保學歷全身而退了吧
作者: neon7134   2016-08-17 12:08:00
如果動手的不是動保團體的人 為什麼事後不出來澄清?
作者: LAUNFEI (態度決定高度)   2016-08-17 12:20:00
如果n大有空噓文 為什麼 不出面宣揚不要以暴制暴
作者: jajakang (寂寞旅程)   2016-08-17 12:22:00
別裡那些反動保的魯蛇啦,看他們謾罵保護動物人士的嘴臉,還有前面來亂的某些人,一副就是很想把陳姓兇手抱回家,卻看不慣我們這些喜歡愛護貓狗的人士看陳皓揚白白淨淨的,我大致能理解那些酸宅蕩漾的心情
作者: LAUNFEI (態度決定高度)   2016-08-17 12:25:00
動不動保我覺得其次 就算沒有動保 有必要虐待動物嗎?想虐待 怎麼不去虐待 你生父生母
作者: yvonne1981 (喵星球上的外星人)   2016-08-17 12:28:00
推這篇
作者: asd349 (兩百)   2016-08-17 12:42:00
有些媒體根本亂寫,如果法庭內就亂了怎麼沒人被逮捕?!法庭外被依現行犯逮捕的記者詢問是不是愛貓人士,對方只說「我是正義使者」
作者: ohupsilon (ember)   2016-08-17 12:47:00
大部分都是局部放大 挑出來講 其實很無言
作者: guemao (肝為罷極之本)   2016-08-17 12:47:00
那些被記者拍到動手打人的都是男的 記者圈勾心鬥角 可能性很高了
作者: ohupsilon (ember)   2016-08-17 12:48:00
很生氣 仔細想想做好自己該做的事就好了 覺得對的事
作者: guemao (肝為罷極之本)   2016-08-17 12:48:00
不然 怎麼蘋果那張拍得這麼正 捕捉的角度這麼剛好
作者: ohupsilon (ember)   2016-08-17 12:50:00
很愛鍵盤理論 真的不要理是最好了!!他們心中早就有答案講多解釋多 真的很浪費時間
作者: cat763152001 ( )   2016-08-17 12:53:00
請問台大保護他是基於什麼?好困惑
作者: silia (Silia)   2016-08-17 13:02:00
噗哧,原來又是一個帶風向的?我只是要大家脫離「媒體」,個別思考而已!國小社會都有教何謂正確的判斷,也有教認字,大家就不要讓老師失望啊~
作者: guemao (肝為罷極之本)   2016-08-17 13:02:00
大大應該轉去八卦版試試水溫 大家都會過去導正風向的
作者: silia (Silia)   2016-08-17 13:03:00
媒體是亂源是今天才開始的嗎?發一篇文章譴責不如去投稿蘋果。
作者: LAUNFEI (態度決定高度)   2016-08-17 13:04:00
最讓老師失望的應該非陳嫌莫屬了~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6-08-17 13:12:00
哪來的用錢開脫? 交保又不是無罪他要承擔的是法律制裁,不是民眾私刑怪警方保護更是莫名,你都看到有人去攻擊他了警方是保護他不受民眾攻擊,不是保護他不用受法律刑罰而且不要把愛貓愛狗的人都拉下水,不是愛護動物的人都會不冷靜而且他多次殺貓固然可惡和心理變態但刑責也不到死刑所以法官應該怎麼判才符合你們心中的公正?法官也是很衰,判決都沒下來就要被罵我知道你堅稱打人的不是動保人士但就算打人的不是動保人士,還是有人去攻擊陳皓揚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7 13:30:00
補個血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6-08-17 13:31:00
所以怪警察保護他是不是很莫名警察怎麼可能放任陳皓揚給別人攻擊
作者: amelialing (僕が僕のすべて)   2016-08-17 13:32:00
推這篇 昨天看新聞出來 就覺得有問題了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6-08-17 13:35:00
從他被攻擊的影片和照片來看,警方保護他是非常必要的你說你們不是幫派也沒有帶武器,但警方要如何確定這些事他們當然要警慎一點
作者: lovelytammy (isabel)   2016-08-17 13:38:00
台大公務車主要是給校安、心輔人員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6-08-17 13:38:00
你覺得現場的攻擊沒有嚴重到警方要這樣做
作者: Mayinggo (馬贏狗)   2016-08-17 13:39:00
http://tinyurl.com/jh7y6g9 呵呵 好理性的貓本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6-08-17 13:39:00
抱歉,警方就是這樣看待現場的攻擊
作者: sakuralove (空白)   2016-08-17 13:40:00
台大員工又上班了啊
作者: Dianer (302)   2016-08-17 13:42:00
說實話打人不好 雖然陳是活該但就目前狀況來看社會多數人是認為不過死幾隻貓而已有必要打人嗎 然後愛貓人士全被視為暴民 酸貓本的人也從八卦板來了
作者: Mayinggo (馬贏狗)   2016-08-17 13:42:00
鎖喉又在人家頭上尻一拳 好偉大的貓本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6-08-17 13:43:00
動保法刑期最高就只有一年徒刑法官最高最高就只能判一年
作者: Mayinggo (馬贏狗)   2016-08-17 13:44:00
有徒刑很重了 為了動物限制人類的自由 怎麼想都不合理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6-08-17 13:45:00
請問一下如果判一年你能接受嗎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7 13:46:00
我認為雙方認知的前提不同、價值觀不同,根本無從討論起。這裡是貓版,對愛貓人來說,人類從來就不比貓更重要,為了貓限制人類自由並沒有不合理之處。第二,正是因為動保罰罰則過輕,不然h大你以為他們在打什麼的?
作者: zlxmas ( (・(エ)・)ノ)   2016-08-17 13:48:00
補血~說實在價值觀不同要怎麼討論,要罵貓本八卦可能更能找到共鳴。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7 13:49:00
在貓版說人貓本…我是不知道要怎麼討論起。
作者: zlxmas ( (・(エ)・)ノ)   2016-08-17 13:50:00
要來罵愛貓人自我安慰也罷,其實這篇就是要講這些新聞的部分真實性,要各為自己斟酌注意,不要自我內鬨罷了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7 13:51:00
另外提醒原po,底色上灰色不太好讀…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6-08-17 13:56:00
動保法過輕,那你們認為殺貓應該判幾年
作者: sakuralove (空白)   2016-08-17 13:56:00
N大,他只是個愛校人士講什麼都不會聽的啦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7 13:57:00
h大,這有什麼好討論的?那我問你,你認為酒駕應該判幾年?酒駕致死、酒駕傷害和酒駕累犯應該判幾年?每個人價值觀不同、愛貓程度不同,對動保法殺貓罰則上限就會有不同的期許,你打算討論什麼?
作者: Mayinggo (馬贏狗)   2016-08-17 13:59:00
就算是愛貓 你還是個人類 要在人類社會生存學跟人類相處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7 14:00:00
愛貓人和其他「正常」人類相處沒什麼問題啊,只是在愛貓人眼中,陳嫌的作為讓他不配為人罷了,是要談什麼相處?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6-08-17 14:00:00
那應該這樣問,陳皓揚的罪要被判幾年才符合公平正義
作者: c93cj3 ( )   2016-08-17 14:02:00
看法不同就給人扣台大員工的帽子 跟八卦那些把反私刑跟虐貓同路人劃上等號有什麼不同?
作者: Dianer (302)   2016-08-17 14:02:00
價值觀不同不能討論+1我之前去德國 德國朋友說他們要養寵物很嚴格的 如果發現隔壁的對狗不好都沒帶去散步之類是可以檢舉他的 如果他說的是真的只能說 台灣並沒有在動物寵物這塊費點心思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7 14:03:00
台灣對動物權的重視遠落後於美國和歐洲多數國家也不是新聞就是了,人家有動保警察,我們在喊不過是死幾隻貓。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6-08-17 14:04:00
問題是我沒有說酒駕致死的刑責過輕啊但你覺得現在動保法的刑責過輕不是嗎?
作者: Mayinggo (馬贏狗)   2016-08-17 14:05:00
德國這樣很好啊 如果可以這樣會少掉很多問題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7 14:05:00
喔。那我換一個問題問,虐殺兒童犯是死刑還是無期徒刑比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6-08-17 14:05:00
所以你覺得陳皓揚至少要被判幾年 刑責才不算過輕
作者: haha98 (口合口合九十八)   2016-08-17 14:05:00
作者: Dianer (302)   2016-08-17 14:06:00
看到八卦板一堆人說不過死了幾隻貓 真心覺得民眾素質…
作者: haha98 (口合口合九十八)   2016-08-17 14:06:00
應該不少人都看過了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7 14:06:00
問題不在於「我覺得」,我個人覺得如何才不算過輕也根本沒意義。你問這個問題,有期待討論出個什麼結果嗎?動保法目前還是會往上修法,把刑責和罰則都往上調,這部分不止動保團體在努力,寵物業者其實也是有在推動這一塊
作者: Mayinggo (馬贏狗)   2016-08-17 14:08:00
的確是死幾隻貓阿 你吃肉的時候都不會喊阿彌陀佛了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7 14:08:00
的修法,總之,慢慢期待台灣的進步吧。我吃肉不會啊,但對愛貓人來說,貓和雞就不一樣,價值觀不同就不能討論。「愛有等差」這件事這麼難理解嗎?自己家的小孩死了,和別人家的小孩死了,對爸爸媽媽來說就是不一樣,憤怒的程度也會不同。這不難理解吧?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6-08-17 14:09:00
但你認為一年是過輕沒錯吧
作者: Dianer (302)   2016-08-17 14:10:00
重點是他去虐貓吧 這不是吃不吃肉的問題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7 14:10:00
白曉燕案,白冰冰的悲痛和全台其他母親的悲痛會一樣?h大,我認為怎麼樣、過不過輕,根本不重要。我實在不知道你執著於這個問題是想討論什麼?
作者: Mayinggo (馬贏狗)   2016-08-17 14:11:00
你也知道愛有等差 那為了貓把人打成這樣不覺得奇怪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7 14:11:00
我是愛貓人,我不覺得奇怪啊。你重視人遠大於貓,才會覺
作者: Dianer (302)   2016-08-17 14:11:00
n大勸你不要浪費口水 你回去找某h的發文就知道了
作者: Mayinggo (馬贏狗)   2016-08-17 14:12:00
扯白冰冰就扯遠了 白冰冰那個是黑吃黑被人報復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7 14:12:00
但絕對不會比一隻貓被虐殺更讓我難過。愛有等差,我是不知道這有多難理解啦。
作者: Mayinggo (馬贏狗)   2016-08-17 14:13:00
除非你認為那些貓跟陳皓揚有仇恨在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7 14:13:00
白曉燕案沒扯遠喔。白冰冰的確死了一個女兒,但對其他全台有女兒的媽媽來說,悲痛程度不會和白冰冰一樣。至於是不是黑吃黑、有沒有仇恨,那不是重點,重點是愛就是有等差,全台其他媽媽不會把白曉燕的死當成自己女兒死那樣悲痛。人類就是愛有等差的生物,你這麼重視人類,怎麼會不知道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6-08-17 14:14:00
NaoGaTsu: 第二,正是因為動保罰罰則過輕,不然h大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7 14:14:00
這一樣?愛貓人也是人類喔。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6-08-17 14:15:00
這句話是你說的沒錯吧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7 14:15:00
是我說,然後呢?你想表達什麼?你那天沒看到要求修法的牌子嗎?你想討論什麼?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6-08-17 14:18:00
那些人因為動保法過輕所以跑去打人
作者: zlxmas ( (・(エ)・)ノ)   2016-08-17 14:18:00
我是覺得一年就是很輕,有問題?該判幾年?我怎麼知道,我就認為一年很輕,有甚麼問題嗎qq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7 14:19:00
嗯,小燈泡一案也有人跑去打人喔。
作者: zlxmas ( (・(エ)・)ノ)   2016-08-17 14:19:00
但我沒去打人,也沒到場,單純就是覺得好輕判,不行嗎?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6-08-17 14:19:00
但是也講不出動保法至少要判幾年才不算過輕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7 14:20:00
我不是那些人啊,你應該去問他們,問我作啥?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6-08-17 14:20:00
而你也說了每個人的看法可能都不一樣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6-08-17 14:21:00
所以你說這些打人的人因為動保法過輕去打人?
作者: Dianer (302)   2016-08-17 14:21:00
不懂某h一直重覆人家的話做什麼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7 14:21:00
h大,我實在不太明白你想說明什麼或討論什麼就是了。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6-08-17 14:22:00
他們根本就沒有一個標準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7 14:22:00
他們又不是同一個團體的人,當天有很多動保團體與個體戶去抗議,是要有什麼一個標準?全台灣在死刑存廢上都沒有一個共同標準了,沒有一個共同標準很奇怪?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見解,所以呢?h大你要表達什麼?
作者: Hatemilktea (Mickey)   2016-08-17 14:25:00
為了動物限制人類自由怎麼想都不合理……所以動物就該被陳剝奪應有的生命?這裡是貓版 越想這些越覺得痛心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6-08-17 14:25:00
所以他們打人的理由根本說不通啊
作者: zlxmas ( (・(エ)・)ノ)   2016-08-17 14:26:00
原po 文章的字全反白啦啊啊啊~~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6-08-17 14:26:00
如果抗議陳皓揚刑責太輕的人自己都說不出一個標準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7 14:27:00
哪裡說不通?我實在看不懂哪裡說不通,求詳解。我不是說了嗎?每個人有每個人的見解,他們部分人因為覺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6-08-17 14:27:00
那法官不管怎麼判不都會被罵
作者: gourmand (Ignis ardens)   2016-08-17 14:28:00
覺得動保法的刑責太輕應該去找立委而不是法官,三權分立四個字你看得懂嗎? 今天動保法設定最重刑期一年就是一年,法官判決超過一年是違法判決。想討論法律問題可否不要連基本常識都沒有。覺得動保法判太輕請去遊說你家立委提案修改動保法,法官不是萬能的。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7 14:28:00
揍他兩拳,你要問去他們啊,問我作啥?他們打人有他們打人的理由,我又不是他們肚裡的蛔蟲,問我作甚?法官的確不管怎麼判都會被罵啊,法官就算判一年上限,兩案併審判兩年好了,法官應該還是會被部分人士罵。所以呢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6-08-17 14:29:00
但是那些人不管用(1)動保法刑責太輕(2)陳生不配為人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7 14:29:00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7 14:30:00
哪裡說不通?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6-08-17 14:30:00
(1)抗議動保法過輕,自己講不出一個標準
作者: Dianer (302)   2016-08-17 14:30:00
問題是台灣社會重視動物權的人有多少?要修法比登天難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7 14:31:00
於情於理都說得通啊。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6-08-17 14:31:00
(2) 陳生不配為人,他們說貓不是人但也是條生命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7 14:32:00
他們心中的排序是:貓>生命>阿米巴原蟲>>>>>>陳生了解了嗎?照他們的邏輯,打陳生的理由倒是很充分哩。在愛貓人的眼中,陳生的地位大概和單細胞真核生物差不了多少。而且有些真核生物的地位還比陳生高,像是你我肚肚內的益生菌,他們太重要了,所以必須比較重視一點。
作者: gourmand (Ignis ardens)   2016-08-17 14:34:00
我也覺得動保法太輕啊,可問題是毆打陳嫌跟修改動保法有什麼目的和手段上的關聯性嗎? 毆打陳嫌有助於日後動保法的修正嗎? 今天事實上就是有人出手啦,不管出手的人是愛貓還是趁亂搞破壞的,對於貓咪與人類共存的目標都是負面宣傳,這樣也違反TNR一開始的初衷。不管打人的是誰,共同譴責毆打陳嫌的人才是明智之舉。
作者: zlxmas ( (・(エ)・)ノ)   2016-08-17 14:34:00
弄個題外話,小偷和護妻自衛的受害人不也是死者最大..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7 14:35:00
動保法修得再重,陳嫌的罪責都不會被溯及既往加重,他殺
作者: zlxmas ( (・(エ)・)ノ)   2016-08-17 14:35:00
貓死了,人還活著,所以標準不同。
作者: zlxmas ( (・(エ)・)ノ)   2016-08-17 14:36:00
抱歉一直插到N大的樓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7 14:36:00
所以出手的人,你也不能說他們錯,因為他們心中的公平正義,修法並不能帶給他們。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6-08-17 14:36:00
不對喔,你說的是他們心中的想法,不是他們的邏輯他們心中的想法是貓最重要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7 14:37:00
他們心中的想法就是他們的邏輯。你的價值觀就是你的邏輯。他們把貓看得比陳生重要,就是他們的邏輯。他們的價值觀和你的不同,不代表就是他們錯。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6-08-17 14:37:00
但他們的邏輯是動物的生命一樣高,貓不是人也是條生命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7 14:38:00
誰和你說動物的生命一樣高了,我是不相信有人這麼矯情啦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6-08-17 14:38:00
所以陳生虐貓不配為人,我們可以去打他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6-08-17 14:39:00
沒吧,你仔細去看看他們的說詞
作者: arenaspeng (ArenasPeng)   2016-08-17 14:39:00
一堆沒在現場看電視在那邊比手畫腳,有去現場的就知道現場媒體記者有多少!不要老是躲在螢幕前打字,社會就是這樣子才不會進步。與其在這邊打字多去關心您關心的人事物吧。我去現場直播了整個記者會,那是因為我知道很多人不能到現場去參與活動,這是我希望能夠把一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7 14:39:00
這樣有回答到你的問題嗎? :)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7 14:40:00
我非常仔細地看過他們的說詞了,因為我也認識其中一些人:) 我很肯定他們沒這麼矯情地把阿米巴原蟲看得和櫻花鉤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6-08-17 14:41:00
他們內心真正的想法是貓是他們的一切,誰動貓誰就完蛋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7 14:41:00
吻鮭一樣重要 :) 好了,所以呢?嘛,我個人不會讀心術,所以不知道他們「全部人」內心真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6-08-17 14:43:00
所以只好用 動物的生命是一樣重要的 貓不是人但生命一樣尊貴這種話來支持他們打人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7 14:44:00
嘛,你要這麼認為也無妨就是了。所以呢?就算他們認為貓是最重要的,誰動到貓誰就完蛋。那又如何?這不就是愛有等差的實質表現?
作者: rokanto (豆花)   2016-08-17 14:45:00
同意g大...覺得動物沒有被保護到,應該要從修法開始討論,況且台灣重視動物保護是這幾年的事,而我們的立委能力又不是很好,動保法立的亂七八糟,應該去討論的是動保法本身而不是法官判多重這件事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6-08-17 14:45:00
回arena ,我目前關心的人事物,就是有人打陳皓揚這件事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7 14:45:00
最近才上修了不是嗎?修法很少能一次到位的,慢慢來吧h大,如果你要討論的只是「怎麼可以打人?」這件事的話,那就沒什麼好討論的了。因為他們打了,而且很多愛貓人覺得「幹得好!」(去看看貓瘋)。你如果想討論的只是「打人這件事道不道德(對不對)」,你可以左轉去西哲版,我記得西哲版有很多討論道德哲學相關的討論串了。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6-08-17 14:49:00
那在貓版有關這件事情可以討論什麼?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7 14:49:00
討論貓。
作者: rokanto (豆花)   2016-08-17 14:49:00
而且判刑這件事也是有很多考量,實務上常有取中間值的做法,民眾往往不能接受(為什麼不是判到頂!?)但是對審判法官而言,能判的刑度就是這樣長而已,如果他今天判到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7 14:50:00
台灣的環境算了吧。就算引進像新加坡的鞭刑,也會有人說「不過是死幾隻貓,有必要處罰這麼重嗎?」。覺得過輕的就只有愛貓人而已。
作者: Mayinggo (馬贏狗)   2016-08-17 14:51:00
引進鞭刑幹嘛 台灣是民主國家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7 14:52:00
台灣是民主國家也有死刑。有沒有鞭刑和民不民主有啥關係??總之,那不是重點。反正台灣動保法要修到完備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作者: Mayinggo (馬贏狗)   2016-08-17 14:54:00
你如果說強制上心理輔導愛護動物課程還能接受 鞭刑為了畜生的權利要損失人類的權利 我們還是人權國家拜託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7 14:54:00
陳生上過心輔課了啊,有用的話,斑斑就不會死。嘛,說了價值觀不同,我們就不認為貓是畜生哩,不愛看可
作者: arenaspeng (ArenasPeng)   2016-08-17 14:55:00
所以您關心的是小學生都知道打人是對不對的問題?我
作者: Mayinggo (馬贏狗)   2016-08-17 14:55:00
先生你還是活在人類的社會 你不是泰山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7 14:55:00
以不要看,我們就認為陳生殺了貓被限制權利活該,而且還不夠哩 :)我們是活在人類社會啊,人類社會中又不是只有一個群體,我們愛活在「認為貓比陳生更重要」的群體,不行嗎? :)我們就認為大橘子和斑斑的死,陳生需要付出更多的代價,就算這就是我們的價值觀,那也是我們的自由,不行嗎?:)美國、德國也是人權國家,怎麼沒看到他們像台灣這麼不重視動物權? :)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6-08-17 14:58:00
所以在貓版這篇心得的下面到底能夠討論什麼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7 14:58:00
「貓」。
作者: Mayinggo (馬贏狗)   2016-08-17 14:58:00
我真的已經不知道你們到底想怎樣 我們對你們已經很容忍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7 14:59:00
民主國家是相互尊重,愛貓人和你們一樣都是同等公民,擁
作者: Mayinggo (馬贏狗)   2016-08-17 14:59:00
連吃狗貓肉的自由都要剝奪我們了 你們還覺得不夠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6-08-17 14:59:00
問題討論的法律是跟貓有關的法律
作者: ohupsilon (ember)   2016-08-17 14:59:00
動物不是玩具!!牠也是一條活生生!!!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6-08-17 15:00:00
他們的行為思緒也是跟貓有關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7 15:00:00
。沒人你不能去推動修法嘛 :) 加油。
作者: zlxmas ( (・(エ)・)ノ)   2016-08-17 15:00:00
這篇心得不是主要是要說"媒體許多假象",不要隨風起舞嗎?扯了這麼多然後來問這篇討論甚麼...
作者: Mayinggo (馬贏狗)   2016-08-17 15:02:00
本來是可以吃的 你們沒事去找立委施壓修那種爛法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7 15:02:00
喔,那是因為我們是民主國家啊,我們聲音大,所以修法了
作者: zlxmas ( (・(エ)・)ノ)   2016-08-17 15:02:00
你可以去促進修法要求列入經濟動物,用容忍會不會太自以為
作者: zlxmas ( (・(エ)・)ノ)   2016-08-17 15:03:00
到寵物版來講食用性,你要不要左轉去別版找同好?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7 15:03:00
要是無法推動修法,那就沒辦法了,乖乖遵守動保法吧。或是你可以移民去可以吃貓狗肉的國家,太平洋大西洋印度
作者: Mayinggo (馬贏狗)   2016-08-17 15:04:00
現在一年徒刑已經很重到很離譜了竟然有人說太輕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7 15:04:00
洋,很多洋都沒加蓋。喔,一年徒刑肯定還會上修的。你會看到更離譜的 :)
作者: zlxmas ( (・(エ)・)ノ)   2016-08-17 15:05:00
N大,這樣他會我們也移民去動保法完整的國家啦
作者: Mayinggo (馬贏狗)   2016-08-17 15:05:00
台灣會這麼亂 我想在這裡已經看到原因了
作者: graff0407 (Most Fabulous Diamonds)   2016-08-17 15:05:00
影片都出來了......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7 15:05:00
貓狗沒辦法全都跟著移民啊,所以只好推動台灣動保法的修
作者: Mayinggo (馬贏狗)   2016-08-17 15:06:00
我就是要吃肉 你們只要再亂一天 我就支持陳皓揚一天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7 15:06:00
哪個國家能讓全台灣的貓狗都全移民過去你先找來先 :)ok啊,去吃,那是你的自由。支持陳皓揚也是你的自由。
作者: Mayinggo (馬贏狗)   2016-08-17 15:07:00
你們自己移過去就好 這裡的貓狗我們來處理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7 15:07:00
抱歉沒辦法 :) 你們只能去推動修法和動保團體比聲音大了加油呢 :)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7 15:08:00
放著貓狗在台灣實在太危險囉 :D 動保團體會繼續加油的。
作者: Mayinggo (馬贏狗)   2016-08-17 15:08:00
我真的無法理解貓本的邏輯思考
作者: Dianer (302)   2016-08-17 15:08:00
M大 什麼本來就可以吃??你說清楚啊
作者: Mayinggo (馬贏狗)   2016-08-17 15:09:00
不好意思 這裡是人類社會 你要那樣愛動物我想泰山更適合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7 15:09:00
大概是說動保法立法前的台灣吧,台灣早期是也有香肉店。正因為是人類社會,而且很不幸我們是民主國家,所以我們真要在水泥叢林裡當泰山你也沒辦法 :)「歐咿歐咿歐~~~」。好了,這樣你有滿意嗎? :)
作者: Mayinggo (馬贏狗)   2016-08-17 15:11:00
不會啊 我想亞馬遜很適合你們 可以考慮游過去一下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7 15:11:00
太熱,而且有原生物種,不考慮。下一個。而且台灣電費比較便宜。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7 15:12:00
我們愛貓狗而已,本人最愛吃牛,不愛全部動物。
作者: Dianer (302)   2016-08-17 15:12:00
M大 請你注意你的留言 不然你又要被水桶了
作者: newf720427 (咪醬)   2016-08-17 15:18:00
不要提醒他要被水桶呀XD 讓他慢慢說 慢走不送!
作者: arenaspeng (ArenasPeng)   2016-08-17 15:32:00
他只是來找架吵,你們還跟他認真幹嘛。
作者: PINKLED (理想不等於現實)   2016-08-17 15:51:00
想紅的人不用理他 陳勒死貓別人勒他脖子 有什麼不對嗎?
作者: chichi0323 (阿菲~)   2016-08-17 16:03:00
最近貓版很多奇人~
作者: topyray (topy)   2016-08-17 16:20:00
你這篇邏輯感覺在八卦會被噓…
作者: shota60280 (翔太)   2016-08-17 16:23:00
剝奪吃貓吃狗的自由勒哈哈,你怎麼不說古代還可以吃人,為啥現在不准大家吃xDD?
作者: modjo (Sammy Sammy Oi Oi )   2016-08-17 17:06:00
文章中間怎麼一片空白@@
作者: thenorth (微微)   2016-08-17 17:23:00
只會腦補台大包庇跟故意想激怒人= =
作者: yestin (德國蒜腸)   2016-08-17 17:26:00
噓h大,你是地球人,就得學會跟所有動物相處
作者: thenorth (微微)   2016-08-17 17:26:00
台大是公家機關,當然出公家車之前這個人的懲處也是,不了解公家機關的內部作業,只會腦補學校包庇,有夠無言
作者: Hatemilktea (Mickey)   2016-08-17 18:03:00
慢走不送
作者: thenorth (微微)   2016-08-17 18:22:00
因為台大是學校,學校存在目的是什麼?教育。陳嫌虐貓當然不對,這個司法會制裁,假如學校在第一次事發之後就直接開除學籍,完全不顧教育本質才是最不負責任的作法。拜託直接退學多輕鬆,保持學校名譽又不用花任何時間輔導也不會接一堆抗議電話,超級輕鬆省事,但是假如台大真的這樣做,那怎麼有資格說自己是一間學校,在做教育?
作者: sinx1205   2016-08-17 18:24:00
陳是僑生,請問在台灣除了學校有人可以處理嗎?
作者: thenorth (微微)   2016-08-17 18:25:00
另外任何學生在收到懲處會退學處分之前,他就是學生,犯任何罪學校都會有相同處置,根本就沒有特殊情況
作者: sinx1205   2016-08-17 18:25:00
今天陳如果出了意外要負責的就是台大,台大不出面行嗎?既然只能用學校名義哪來的立足點使用私家車?如果因為台大用公家車就可以被腦補成學校包庇犯罪者,那只能說原來埋到土裡也會中槍
作者: thenorth (微微)   2016-08-17 18:28:00
另外公家車部分,請問不出公家車,派誰的私家車?公事就是派公家車;不然叫計程車,用公會出計程車錢會不會又被批評??(補錯字)公費出計程車錢
作者: AGODFATHER (今天不打球)   2016-08-17 18:29:00
一邊撇清說打人非動保一邊說台大陰謀論 真高尚
作者: thenorth (微微)   2016-08-17 18:32:00
認真講,台大遇到陳嫌做出這種事還不切割,比起把打人的切割成臥底故意鬧事的,差很多啦
作者: AGODFATHER (今天不打球)   2016-08-17 18:35:00
這板都有人說想拿刀捅了 愛貓人士揍他又有什麼奇怪還要影射喬裝真好笑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7 18:40:00
所以若今天台大出了在學殺人犯,台大也會以教育為優先不先開除學籍嗎?我覺得預設「死的只是貓」的前提到貓版來討論,這件事蠻離奇的。陳嫌要保護自己,可以自己出錢租私家車。
作者: ritaw ( )   2016-08-17 18:45:00
那個人渣虐殺浪貓屬於台大校務嗎?為何需要用公務車護送人渣?若屬於校務,為何不能接受公評?為何選擇不開除那個人渣的學籍?
作者: Dianer (302)   2016-08-17 18:50:00
剛才在八卦板看到一篇一個台大生說他同學疑似性侵被告 也沒公務車來接他不懂公務車適用範圍?
作者: shiningsunny (囧囧)   2016-08-17 18:50:00
貓版就是談貓的 討論法律去其他版
作者: ritaw ( )   2016-08-17 18:50:00
如果台大的責任在教育輔導不是制裁,那在台大的安撫與輔導之下,人渣繼續虐殺動物,校方沒有責任?
作者: shiningsunny (囧囧)   2016-08-17 18:51:00
鬧板幹麻 懂不懂人類秩序啊
作者: c93cj3 ( )   2016-08-17 18:57:00
可以號召暴力份子們去圍毆性侵犯啊 看台大會不會派公務車接送 不過暴力份子們可能關心浪貓勝過有人被性侵吧畢竟價值觀不同嘛:)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7 19:01:00
哪來的暴力份子?真的是暴力份子的話,我看現在應該已經在陳嫌新家位置附近站崗了吧?
作者: c93cj3 ( )   2016-08-17 19:04:00
哪來的暴力份子?需要貼新聞照片給你看嗎?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7 19:05:00
原來如此。打小燈泡兇手的人叫正義哥,打陳嫌的就叫暴力份子了。是我中文不好,抱歉。
作者: thenorth (微微)   2016-08-17 19:06:00
打小燈泡兇手的人跟打陳嫌多人一模一樣啦xD有什麼差別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7 19:08:00
是啊,都很有正氣與正義感,沒有差別。
作者: thenorth (微微)   2016-08-17 19:09:00
學生被告向學校求助,學校就會同樣這樣做,尤其是陳嫌這種大眾矚目案件,民眾越憤怒,手段越激進,學校就一定會越保護學生打人是正義感?理濫情盲還差不多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7 19:10:00
題外話,我想這就是為什麼台灣的司法系統總是給民眾一種
作者: c93cj3 ( )   2016-08-17 19:10:00
你可以指出一下我哪裡說過毆打王嫌的就是正義哥嗎?求教
作者: thenorth (微微)   2016-08-17 19:11:00
哦哦對啊,媒體說動保團體毆打陳嫌就是帶風向有人反串,然後媒體說恐龍法官司法不公的時候突然又可以相信了xD
作者: bbsccr (bbsccr)   2016-08-19 06:04:00
作者: guemao (肝為罷極之本)   2016-08-19 06:31:00
↑這是傳說中的小卡?
作者: bbsccr (bbsccr)   2016-08-19 06:43:00
原來已經到了傳說的等極阿....
作者: guemao (肝為罷極之本)   2016-08-19 06:55:00
我還以為北院前記者會是台大校友辦的說.....暈了紅白歌合戰那晚 陳皓揚在聖誕節後殺貓的事情開始發酵絕大多數的貓友 因為愛貓 碰到這種事會比較偏激 你知道的 台大後來也知道的 這大概就是我認知裡的貓友會做的事情可是不知道的台大校友感到受辱 去FB搞了一個平台"公民社會監督大橘子案"以我follow到現在 只知道這個平台 而且這平台的訴求是溫柔理性的補充一下我認知裡的貓友會做的事情=有時候言語比較偏激僅止於如此 還沒見過為了貓打人打這麼狠的所以啊 我相信元波說的 只是我覺得媒體烙來的比較有可能那幾個壯漢攻擊陳皓揚的技巧還蠻純熟的 Z頻道還有摔角吧建議去瀏覽一下公民社會監督大橘子這個平台 堅定溫柔理性受不了李茂生的是 他只看得到媒體餵給他的畫面 卻沒瞅到旁邊少說100多個以上的人是沒動手的然後嘛 因打人這件事引來了幾個ID 說你們是半路插花也不為過 台大校友半年以上心血啊 付之闕如了吧完全沒法再去期待 能因為陳皓揚虐貓新增啥法源依據了本來想說看能不能因為這件事 來個寵物食品管理法^順便
作者: sthelse   2016-08-19 17:01:00
記者會不是卡小姐辦的啦,是你說的那個平台辦,知道卡小姐當天要去,他們也很害怕啦
作者: guemao (肝為罷極之本)   2016-08-19 17:16:00
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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