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有關嘟爸代養爭議文

作者: crazybaby ( 小金(Kim))   2015-05-20 15:08:26
根據板規
╭────────────────────────────────╮
│(14) 板主認定爭議性文章 鎖文不罰,公告或推文規勸發文者│
│ 與回文者停止爭論。 │
│ 再犯水桶一個月。 │
╰────────────────────────────────╯
通常我處理爭議文的方式就是不偏頗任何一方,但是在爭議的過程當中常常會有人
玻璃心,發了又刪或是刪了又發,這樣會造成後面的板友無法準確掌握事情全貌。
所以這次的文章,因為怕發言者又刪文,我已經鎖文處理。
至於已經刪文的內容,大家也不用擔心,為了讓之後的板友能掌握完整的事情全貌,
待所有當事人都盡情陳述意見之後,全部文章我都會備份放進精華區(沒錯,就是包含已
經被刪除的所有內容,一篇都不會少,板務垃圾桶裡面都有文章完整備份),為了板友的
權益,將來在貓板打關鍵字『嘟爸』二字就能被指引在精華區內找到全部爭議文。
目前嘟爸討論串文章仍然可以討論,只是注意
1.注意用詞,請勿有人身攻擊、洩漏個資、言語挑釁等狀況。
2.本公告可以推文、不可以回文喔。
3.覺得我的處置有任何不公平都可以推文表達或是來信討論。也可去組務板檢舉。
文章備份於精華區z-6-97 (持續更新中)
PS.我個人的風格,不會偏袒任何一方,但是極不樂見爭議過程當中有人刪文(除非有
非常重要、不得不刪的理由),因為即使是之前的發言錯誤也仍然可以用事後再發
文的方式來道歉或補救或補充說明,根本沒有刪文之必要。尤其是商家爭議,既然
打開大門做生意,當然所作所為都要可受公評。
crazybaby ψ2015/05/20
作者: mayloveday (ya lin)   2015-05-20 15:16:00
辛苦版主了~
作者: god70541 (懶得想)   2015-05-20 15:17:00
作者: timemoon (時月)   2015-05-20 15:24:00
作者: lovegazette (小左)   2015-05-20 15:31:00
作者: bjqsenhpbl (頭上的兩隻蝨子)   2015-05-20 15:32:00
作者: Mayday1215 (一顆蘋果)   2015-05-20 15:37:00
版主英明
作者: imhsian (陳安安=點滴娘)   2015-05-20 15:41:00
推~~辛苦了!!
作者: ygmartin (馬丁尼)   2015-05-20 15:45:00
推啊
作者: nocamera (rose)   2015-05-20 15:49:00
板主真貼心<3
作者: annoh (看著你吃我就開心了>///<)   2015-05-20 16:11:00
板主英明~~辛苦了!!
作者: kame1130 (kameda)   2015-05-20 16:38:00
推 !!!
作者: bluerainyi (夢涸)   2015-05-20 16:41:00
推版主!
作者: ilyjj   2015-05-20 16:43:00
作者: lmfhahha (Pixie)   2015-05-20 17:14:00
推版主~謝謝您的幫忙,讓以後有需要找代養的版友多個參考
作者: excuse107309 (靜)   2015-05-20 17:17:00
推!
作者: uefan (just do it)   2015-05-20 17:43:00
鎖文正確
作者: cat0203 (緬因貓最高)   2015-05-20 17:51:00
推~~
作者: aotsukirin (小鈴)   2015-05-20 18:08:00
版主英明
作者: xing0730 (C)   2015-05-20 18:25:00
作者: n131419 (很老的大三)   2015-05-20 19:58:00
作者: salomey   2015-05-20 20:18:00
推!!
作者: wrcpzj (愛鳳)   2015-05-20 23:12:00
推!!!!!!!!!
作者: yakuhime (歪歪)   2015-05-20 23:17:00
作者: lora846 (笑笑貓)   2015-05-21 03:27:00
作者: SILVERSELENE (clover)   2015-05-22 14:06:00
嘟爸沒寄信要求版主刪垃圾桶嗎XDDDDD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