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徵求養貓用品文

作者: crazybaby ( 小金(Kim))   2014-09-23 00:49:10
根據板規
╭────────────────────────────────╮
│(14) 板主認定爭議性文章 鎖文不罰,公告或推文規勸發文者│
│ 與回文者停止爭論。 │
│ 再犯水桶一個月。 │
╰────────────────────────────────╯
我覺得這個討論串已經差不多討論到一個極限了,雙方都已經各抒己見,剩下的都是
語氣語意上的互挑毛病跟無謂爭執而已,因此鎖文,也請板友們不要再回文互戰了。
希望想徵求的東西都能徵到,希望大家的貓都能健康平安、平常存好的醫療救助金永
遠沒有派上用場的一天,至於到底「徵求東西」跟有沒有能力把貓照顧好,我真的覺得是
見仁見智的問題。
不管養貓的出發點是甚麼,也不管最初一開始的用品是用徵的、用買的還是路邊撿的
,永遠都要記得,醫療救助金要存好......因為誰也不知道甚麼時候會用到。
crazybaby ψ2014/09/23
9/24補充說明
經板友反應,普遍不希望髒話存在於貓板(即使是語助詞)
因為板是大家的,尊重大家的決定
本來我是想好晚上回家後上線處理
不過因為我回家的時間太晚,anidiot已經先處理了
而他想做的剛好跟我後來思考後想做的不謀而合 (兩邊都桶一桶是公平的方式)
因此,謝謝板友的意見與討論,本討論串其餘補充的水桶部分在下一篇anidiot的公告。
請參閱。
作者: Super5566ya (↖★煞气┼MVP☆↘)   2014-09-23 02:03:00
桶他終身拜託
作者: crazybaby ( 小金(Kim))   2014-09-23 02:04:00
桶誰?
作者: mdglayjiro (ヒカリへ)   2014-09-23 02:34:00
版主大人~原po人身攻擊涉及公然侮辱!
作者: cvoa1026 (貓兒小朵)   2014-09-23 02:47:00
她髒話連篇耶,難道連終身水桶都沒有嗎T_T隨便就罵我幹、沒繳房租就是弱、不知民間疾苦..WT..?
作者: tensouth (南南)   2014-09-23 03:31:00
樓上大大拍拍 快備份告他\( ̄<  ̄)>
作者: wow527 (水)   2014-09-23 04:02:00
桶他沒用吧 依照前文 他也會換個帳號繼續討噓
作者: guemao (肝為罷極之本)   2014-09-23 05:45:00
要噴口水去偵查庭上噴 不要貓板一條龍 庭上一條蟲 只會QQ
作者: amemura (BLよりBromance)   2014-09-23 08:05:00
板規的鬧板、挑釁<<--挑釁很明顯有吧?攻擊、不當言詞<<--就算板主看不出來攻擊言詞好了,至少也是不當言詞吧?這樣連一個月的水桶都沒有,那我也想罵幹了
作者: qeppo ( )   2014-09-23 08:37:00
版主辛苦了!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數↙)   2014-09-23 08:41:00
你在跳針什麼啦,你是覺得自己花在自家貓上的錢覺得很賭爛,看別人想省錢就眼紅喔, <----- 這一句不算挑釁嗎?
作者: hakan7480 (啊!糟糕!!)   2014-09-23 08:42:00
我覺得讓c大不舒服 明顯就是不當言詞與挑釁耶
作者: ming77719 (小明)   2014-09-23 09:12:00
他的回文幾乎都是語帶挑釁啊…
作者: gm80123 (吃魚的貓)   2014-09-23 09:20:00
有沒有挑釁的語氣完全是主觀問題 我覺得對s原po來說很多推文也有挑釁意味的 "主觀"很重要阿我沒有護航的意思 只是這是貓版怎麼變成討論別人語氣的地方呢= =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4-09-23 09:34:00
發文(推文)到回文三篇滿滿挑釁
作者: aotsukirin (小鈴)   2014-09-23 09:36:00
這篇是公告討論語氣還好吧 原PO的三篇我看了也是覺得滿滿的挑釁
作者: laurine1102 (laurine)   2014-09-23 09:43:00
= =
作者: wow527 (水)   2014-09-23 09:45:00
超挑釁了 不爽不要問阿 版友給他建議他不喜歡就算了還腦羞
作者: gm80123 (吃魚的貓)   2014-09-23 09:56:00
一個都是個人"覺得"沒錯啊@@ 也是 公告可以討論這個問題可是原PO想知道養貓知識的目的也達成了 也了解自己不能養版友的目的也達成了勸退了他 不懂為何還在他語氣方面打賺我是只公告以外的那三篇文章
作者: willams38 (複雜的要命)   2014-09-23 10:24:00
鬧板、挑釁&攻擊、不當言詞 全都不罰版主公信力在哪裡
作者: mdglayjiro (ヒカリへ)   2014-09-23 10:37:00
已寄信給版主!針對原po的漫罵字眼已向警局備案提告
作者: guemao (肝為罷極之本)   2014-09-23 10:40:00
樓上正解!版主主觀意識若是過於鮮明下場就跟某版版主一樣被人惡整 被相關主管機關找去喝茶XDDDDD
作者: nickss (一見誤終身)   2014-09-23 10:43:00
大家不要吵啦~~~~~~~~~~~~~~~~~~~~~~~~~~~~~~~~~~~~~~~從完全客觀的第三者來看。首先,原PO沒做好功課就來要東西,描述語氣的確容易讓人誤會。第二,回文的朋友也是好
作者: guemao (肝為罷極之本)   2014-09-23 10:44:00
那個被整的版主還跑回板上取暖QQ 說版友心機重都是小人 但
作者: nickss (一見誤終身)   2014-09-23 10:44:00
心想讓原PO了解養貓基本的難處,但口氣或許也讓原PO覺得不舒服。所以兩方的衝脾氣開始造成火花,最後就像是版主
作者: guemao (肝為罷極之本)   2014-09-23 10:45:00
實際上 那版主講話七殺得很
作者: nickss (一見誤終身)   2014-09-23 10:45:00
說的「剩下的都是語氣語意上的互挑毛病跟無謂爭執而已」,說真的,大家都是愛貓因而聚在這裡的,沒必要鬧成這樣。
作者: mdglayjiro (ヒカリへ)   2014-09-23 10:46:00
雖然是語氣有問題,但是在網路上發言也是要負責原po文者編輯文章回應推文罵髒話就是不對
作者: d200190 (瞌睡熊)   2014-09-23 10:48:00
我覺得一開始討論的滿正常的,但一下就被魔人開炮zzz
作者: mdglayjiro (ヒカリへ)   2014-09-23 10:48:00
在特定id下罵髒話回文不就是針對推文id
作者: nickss (一見誤終身)   2014-09-23 10:49:00
原PO當然有不對阿,但他人的回文不也是更火上加油
作者: mdglayjiro (ヒカリへ)   2014-09-23 10:49:00
就算po文者不能接受版友回應,也不是罵髒話就可以的國罵已經涉及公然侮辱,實在無法接受
作者: nickss (一見誤終身)   2014-09-23 10:50:00
就是因為更多人加入戰場,才演變得如此慘烈不是嗎?Y
作者: li72716 (Wu.)   2014-09-23 10:52:00
他連對我在回答其他推文的文字,都能用不理智、斷章取義、為了嗆而嗆… 我覺得他需要專業的協助,再苛責下去,他不明白問題出在哪,依舊會換個ID再鬧一次。他聽不進去勸,桶他,我想他會更爆走而已,沒完沒了。
作者: mdglayjiro (ヒカリへ)   2014-09-23 10:53:00
他有不接受批評的權利但是不代表他能對人罵髒話罵髒話是要負責任的!他也沒有要為此道歉的意思
作者: laurine1102 (laurine)   2014-09-23 10:58:00
我很認真的覺得原po是不是有什麼精神障礙阿(我是認真的@@
作者: gm80123 (吃魚的貓)   2014-09-23 10:59:00
推nickss大 雙方語氣上都有問題 問問題要謙虛 幫助別人也需要好的語氣 對的那方不代表語氣不需要修飾
作者: li72716 (Wu.)   2014-09-23 11:03:00
他可能不曉得他換ID 但IP依舊會有紀錄「他是誰」吧,是成人就該對自我的言行負責,在這一部分他還沒自覺到嚴重性
作者: AmadeGX (櫻紜 司)   2014-09-23 11:11:00
這樣文章跟一直修文回覆還不夠挑釁喔?...難怪人家說板主決定板風...要是你覺得k板友人身攻擊更明顯 那就兩個都桶啊,這不是顯而易見的一個巴掌拍不響嗎? 不就互相挑釁先發文問 > 再做功課 > 前面沒人噓他、勸告他優劣處 > 老娘不養了,你們吵什麼 > 挑釁推噓文者 > 連續回文 > 不算鬧板?? 這認定標準真的是很奇異 上面有人說貓板不是用來討論語氣的地方 結果原po後面兩篇文都是用來挑釁的 那又算啥?貓板是他個板?
作者: inga90611 (LN)   2014-09-23 11:52:00
我也覺得她已經非常挑釁連髒話都出來了 或許有些版友可
作者: gm80123 (吃魚的貓)   2014-09-23 11:52:00
在我看來倒是 原po很誠實的敘述自己的現況並表明不會輕易改變 所以上來要求大家幫忙評估這樣可不可以養貓
作者: inga90611 (LN)   2014-09-23 11:53:00
能語氣沒有到"非常"好 但也是提醒他要注意的事應該是原po的觀念問題又加上後續回文的語氣惹怒了版友
作者: gm80123 (吃魚的貓)   2014-09-23 11:54:00
結果是不合格 並解表明不養了 然後就被li大說跳針.找藉口
作者: carasu (布丁媽)   2014-09-23 11:55:00
我也覺的對方挑釁該水桶
作者: gm80123 (吃魚的貓)   2014-09-23 11:55:00
然後就吵架了一個巴掌拍不響 挑釁這字眼我看有待深入探討了
作者: li72716 (Wu.)   2014-09-23 12:10:00
我說的跳針 是指他不論人家講什麼他都反覆講他養狗時他一直強調曾照顧過狗,我們其他人都在講養貓對話根本兜不上,所以我說了句不用浪費時間與他哈拉
作者: whiskela (小青)   2014-09-23 12:15:00
本質上就只是想養"動物"而已 所以很容易貓狗混為一談
作者: li72716 (Wu.)   2014-09-23 12:15:00
他就爆走………
作者: whiskela (小青)   2014-09-23 12:16:00
入門者搞不清楚貓狗有差也頗正常..加上沒爬文/讀精華區那結果就是知識不足破綻連連嘛 但..不過是想養動物 要跨第一步還充滿石頭也挺辛苦 卻步也正常不用太在意這些事啦 都被鎖文也告一段落 人家說我們態度差我們不也嫌人家沒作好功課 是該扯平了(除了髒話xD)
作者: gm80123 (吃魚的貓)   2014-09-23 12:23:00
你沒講清楚 他也沒搞懂 誤會和紛爭就是這樣造成的= =|||
作者: li72716 (Wu.)   2014-09-23 12:26:00
沒講清楚…………………………………………這裡是貓板吧 @@?
作者: gm80123 (吃魚的貓)   2014-09-23 12:28:00
他只是想要表明他有照顧動物的經驗 但是不知道貓狗差很多
作者: li72716 (Wu.)   2014-09-23 12:29:00
或許他到倉鼠板講他過去養狗的經驗,結果會相同
作者: gm80123 (吃魚的貓)   2014-09-23 12:31:00
這種事情見仁見智 沒必要一字一句放大檢視
作者: lmfhahha (Pixie)   2014-09-23 12:34:00
沒有參與到,但我覺得原po的確講話充滿挑釁及帶刺
作者: firstname (firstname)   2014-09-23 12:35:00
覺得推文的人有的更挑釁 那就一起桶啊= =
作者: girllovecat (花)   2014-09-23 12:37:00
同意Am大和f大,如果版主覺得兩個都挑釁就一起桶吧不然感覺貓板遇到這種事八卦版化好像也不太好@@
作者: carasu (布丁媽)   2014-09-23 12:51:00
如果2個挑釁就一起桶+1,不處理只會讓人覺得在這講話就可以不尊重他人.網路用語本來就該更小心.
作者: guemao (肝為罷極之本)   2014-09-23 13:36:00
認真回 M大的比較有可能被起訴
作者: Super5566ya (↖★煞气┼MVP☆↘)   2014-09-23 13:41:00
版主加油,拿出魄力!
作者: a150237 (文鳥der屁屁讚)   2014-09-23 14:19:00
這樣不是挑釁 什麼才是挑釁?
作者: mdglayjiro (ヒカリへ)   2014-09-23 14:52:00
原po直接回文罵我腦子有病,警方也認定受理其他推噓文裡被用髒話問候的版友如果有不舒服也可以斟酌要不要報案處理!
作者: pepepe (突破現狀)   2014-09-23 14:55:00
怎能因自己也會用髒話當語助詞,就將這樣的行為合理化?這樣的處理毫無準則與威信可言。一直以來這麼喜歡的貓板,竟是如此處理紛爭
作者: danterip (dante)   2014-09-23 15:02:00
同意不該用「自己也會講髒話當語助詞」而認定。覺得重點是一般大眾的感受!一直被罵髒話應該感受都很差不管是語助詞或髒話!
作者: pepepe (突破現狀)   2014-09-23 15:04:00
法官就個案判斷上尚須以「一般社會通念」,何以板主得以自己的習慣做為判斷標準?
作者: laurine1102 (laurine)   2014-09-23 15:04:00
我也覺得以自己為標準來處理很奇怪@@
作者: guemao (肝為罷極之本)   2014-09-23 15:09:00
高雄不就有個年輕法官判語助詞無罪嗎?覺得受辱就去告他啊 版主桶他 重新申請ID又是一條龍
作者: KK0911 (MoMo醬)   2014-09-23 15:18:00
當天我看到沒錢就看著他死,再翻下去滿篇的髒話又被說在所以我美送爆走如果犯了版規我願接受處分,我也向看了不舒服的版友們道歉,這帳號我用快十年了絕對是本尊無誤誤
作者: guemao (肝為罷極之本)   2014-09-23 15:24:00
滿嘴幹幹叫 就是很想被公幹 或是很欠公幹 我是這樣解讀K大那句話的意思公幹=公開幹譙 ^^~公開幹譙=被一群人ㄉㄧㄤ到爆 ^^~
作者: inga90611 (LN)   2014-09-23 15:28:00
推K大 無法認同髒話是語助詞所以不罰這基準
作者: ianlblt (IAN)   2014-09-23 15:31:00
這評斷很不OK啊,這樣感覺就是貓版可以罵髒話唷~這樣以後如果一堆文章底下都是一堆髒話回文,真的可以嗎
作者: KK0911 (MoMo醬)   2014-09-23 15:32:00
我再者澄清同為女性並未有她指控的意淫或想如何的念想
作者: phiamore (霏霏)   2014-09-23 15:55:00
在那崩潰每個推噓文都回嗆 髒話亂飆 這種程度還不桶你乾脆洗洗睡了 諮詢個鬼
作者: amemura (BLよりBromance)   2014-09-23 16:34:00
換個ID就又是一條龍所以不需要罰這個ID,這理由超好笑耶那板規就不要存在好啦!大家亂完板砍掉重練又是一條龍
作者: carasu (布丁媽)   2014-09-23 16:44:00
沒有挑釁,也有不當言詞.無法認同髒話是語助詞所以不罰+1
作者: aotsukirin (小鈴)   2014-09-23 17:39:00
無法認同語助詞就不罰+1
作者: li72716 (Wu.)   2014-09-23 18:35:00
若心裡沒鬼、沒做讓人反感的發言,為何要搞一段時間換一個ID,不敢坦然面對該ID曾經做的任何事呢? 我很感謝中途有做出正確判斷沒把貓給他,否則哪天貓出事,他ID也早就不知道換幾個了,也可能早認養n隻已不知下落的貓了
作者: k1685   2014-09-23 18:41:00
鬧板 挑釁 攻擊 不當言詞都有好嗎 自以為法官喔 自由心證?
作者: hakan7480 (啊!糟糕!!)   2014-09-23 18:46:00
我對板主很失望……
作者: laurine1102 (laurine)   2014-09-23 18:49:00
失望+1
作者: firstname (firstname)   2014-09-23 18:54:00
失望+2 希望板主不要忘記前任板主丟著貓版不管 你們出來選時的初衷 以前板上有幾個板友對板主不滿意 我這次突然有點理解了 發文未滿30個字就刪文水桶一個月實在有點嚴格吧 可以考慮下修成1週 沒道理字數不夠就桶那麼久那篇吵成那樣什麼懲處都沒有 罵人髒話是語助詞不罰?是在開玩笑嗎?就因為你自己也是會說髒話的女生?這有什麼好諮詢法律專家的?法律也沒規定鬧版跟字數問題 版規難道要每條都拿去問法律專家嗎?你不罰 被罵的板友說要提告 就在下面潑人家冷水說懷疑有什麼好告得成對你這次的處理真的非常失望 希望你不要跟其他版的板主一樣 板主當久了就開始只以自己喜好判定解釋版規你會不會講髒話跟這處理到底有什麼關係?
作者: nickss (一見誤終身)   2014-09-23 19:08:00
頗呵,對回文的網友又何嘗不失望呢?無可否認原PO說話的態度很差...非常差,愛貓的網友當下都氣昏頭了,但回文也不應該推波助瀾,這已形成另類的網路霸凌。然後現在大家同敵氣慨,針對原PO咄咄逼人,渾然不知是誰將原PO逼到此步。
作者: firstname (firstname)   2014-09-23 19:12:00
不用頗呵,你這口氣也沒很好。對回文的失望就一起罰。髒話是語祝詞真的是非常有趣,建議以後發文不滿30字的板友不要傷心,也不要因為這樣就不再來貓版了,用髒話補一下湊個字數也許還不會被桶。
作者: baby60839 (邊疆地帶)   2014-09-23 19:15:00
就事論事,就算是口氣平和、抱持中立態度也被原PO自己解讀在針對,文字不帶有情緒的狀況下也被講成這樣...
作者: firstname (firstname)   2014-09-23 19:16:00
板主要諮詢法律專家是嗎?你可以順便問他們比例原則好了 吵成那樣筆戰挑釁的沒事 發文未滿字數的直接桶一個月 沒覺得哪裡不太平衡嗎?
作者: excuse107309 (靜)   2014-09-23 19:19:00
若我回文有哪裡不得體,我願意檢討反省也願意受處罰
作者: nickss (一見誤終身)   2014-09-23 19:21:00
其實我是想到某篇文章#1K41Okxr希望別再引戰了。
作者: excuse107309 (靜)   2014-09-23 19:22:00
對人敵意 要誰善意對待?
作者: nickss (一見誤終身)   2014-09-23 19:24:00
忘記附註,那篇文章在give板,給大家參考一下。
作者: firstname (firstname)   2014-09-23 19:25:00
你那篇文章我貼上說找不到文章代碼謝謝分享 去看了 其實我早就很想說 有些言論不是沒有釣魚的可能性 所以這種文章才更應該要罰不是嗎?
作者: rurucat ( 永遠20的陳咪咪)   2014-09-23 19:28:00
版規就是要避免有人引戰用的啊 結果呢
作者: firstname (firstname)   2014-09-23 19:29:00
弄個上站數那麼新的ID 自稱是本尊 但過陣子就換ID.....那跟分身有什麼差嗎?這個ID有爭議了就換掉 這樣什麼責任都沒有 以後再換個新ID 要是再有爭議 也無法用累犯去罰 這是多數人對分身 尤其是用分身(很新的ID)來發一些爭議性文章 鬧版之類的 會很反感的原因 來PTT釣魚的也不好 新聞都看過好幾次了(我不是指這次這位) 如果這樣都不懲處不是鼓勵以後風氣就是這樣?要是覺得回文的語氣不好就也一起罰 不是什麼髒話是語助詞 原PO被霸凌逼急才語氣 所以就都不罰 有錯的就都桶啊 到底有什麼問題要
作者: cvoa1026 (貓兒小朵)   2014-09-23 19:33:00
嗯...語助詞,我不懂,可以翻譯一下嗎?
作者: firstname (firstname)   2014-09-23 19:34:00
去問法律專家才能判?板主這樣的處置真的會讓人覺得是不
作者: cvoa1026 (貓兒小朵)   2014-09-23 19:34:00
提供自己養貓的環境也是要努力工作讀書去養
作者: cvoa1026 (貓兒小朵)   2014-09-23 19:35:00
對方明顯不想參考、不是來聽建言的所以我活該被這所謂的「幹」語助詞對待?我跟她熟到講語助詞嗎?原PO不管人家說什麼都要找理由,甚至覺得別人在為難她還連續回文、修文好幾次,只是想嗆人而已什麼鬼語助詞論阿?
作者: baby60839 (邊疆地帶)   2014-09-23 19:37:00
我想,一開始看的人都很清楚單純只是在敘述事實...從頭到尾我也沒有語氣上的不佳,當然更不可能爆粗口,不懂為何原PO自己開始自由發揮,然後扯東扯西Orz
作者: firstname (firstname)   2014-09-23 19:43:00
突然好奇guemao講的板主是誰?前陣子才剛看過某些版板主一意孤行 隨自己喜好解釋版規亂桶人 看順眼的則不桶立場非常明顯偏頗 最後被小組長拔掉的 那些板主剛選上時也是看似挺正常 久了就開始享受到權力滋味亂桶人了
作者: guemao (肝為罷極之本)   2014-09-23 19:58:00
我可沒說就不用罰耶 我是說 自覺受辱就狀告地檢署 自己的權益自己爭取 另外 對於某些社會層次的人 有幹、靠夭、TMD這樣的語助詞 是很難改變的呀 再者 認真用關鍵字去搜尋文章 M大被羞辱的字句 比較over 厚黑一點 大家就一起讓他跑全台地檢署 更勝板龜的制裁 而版主C大 我是覺得不滿的可以去組務申訴瀆職 看小組長如何裁示
作者: nickss (一見誤終身)   2014-09-23 20:07:00
我想板主只是太善良了,因為兩方都有錯,不想一次懲罰這麼多人,畢竟大家的出發點是好的。當然經過這次事件,板規勢必要好好重新審查。
作者: guemao (肝為罷極之本)   2014-09-23 20:08:00
我指的版主 可以估狗我之前被誰桶過 他自己管理版務過程中
作者: firstname (firstname)   2014-09-23 20:08:00
不會去申訴啦 以前大部分處理都沒什麼問題 就這次比較有問題而已 板主如果是太善良 那也不好吧 這樣以後又來"新ID"有樣學樣 都不會有被懲處 這才容易助長訟棍圖利
作者: guemao (肝為罷極之本)   2014-09-23 20:10:00
太過於苛薄
作者: firstname (firstname)   2014-09-23 20:18:00
是中X板嗎 沒在看那個板 不熟那邊的作風
作者: guemao (肝為罷極之本)   2014-09-23 20:19:00
你覺得是就是囉 上批踢踢以來被桶也沒幾次 用飯桶換水桶XD
作者: mdglayjiro (ヒカリへ)   2014-09-23 20:20:00
C大您也可以考慮提告!不用管什麼語助詞.先網路報案截圖把他罵人的言論標示出來.警察就會受理了~
作者: firstname (firstname)   2014-09-23 20:23:00
我查了一下沒看到什麼水桶啊XD 好像只看到那篇XD
作者: li72716 (Wu.)   2014-09-23 20:34:00
give的#1K41Okxr 我不曉得為什麼這麼多人會相信如果沒人理會挑釁文,那不就沒生意上門…EQ差者是肥羊(?
作者: firstname (firstname)   2014-09-23 20:50:00
...都有訟棍會在網路上釣魚 還開分身助陣了.....沒有什麼好不相信的.........
作者: li72716 (Wu.)   2014-09-23 21:00:00
作者: firstname (firstname)   2014-09-23 21:13:00
無聊又去看了原文一下 有些回應的的確口氣也滿差的還是兩邊都桶一桶 沒做功課就上來發問的確不太妥但有些回應也的確是挺嗆的 就都桶一桶吧 省得以後上來發問的態度差 回應的也差 結果都沒事 對風氣也不好
作者: kuoying (為貓痴狂)   2014-09-23 22:37:00
作者: dina52083 (阿羽)   2014-09-23 22:49:00
語助詞....那希望版主每天都被問候
作者: iamax (zzz)   2014-09-23 23:07:00
看了原po文跟回文覺得很不舒服,身為一個管理者應該要有明確的原則吧,用自己的習慣來判定,那板規就版主自己解讀就好,根本沒有規範性。贊成全部都罰,要為自己的發言負責
作者: dinini   2014-09-23 23:09:00
強勢的建議是種傷害,原PO有錯,說髒話? 我看回文的人講
作者: iamax (zzz)   2014-09-23 23:09:00
不管他是不是會重新申請ID,我覺得都要處分。一連串看下來
作者: nisi0773 (再會了 曾有的夢想生活)   2014-09-23 23:11:00
給建議的人口氣更差 貓咪板一直超不友善的啊~
作者: dinini   2014-09-23 23:19:00
一堆人一副道貌岸然的樣子在撻伐,是有幫助到人什麼?要說引戰,我根本看不出來是原PO起的頭
作者: Mos09 (09)   2014-09-23 23:20:00
同意nick,回文的人沒說髒話,可是有些人說話比髒話更髒啊
作者: firstname (firstname)   2014-09-23 23:23:00
嗯 前面其實原PO的態度還滿好 到中間後面有些留言愈來愈不客氣 所以原PO也回嗆了 所以我覺得還是雙方都要桶
作者: dinini   2014-09-23 23:27:00
一堆人在那邊給"道德"的意見,有人還把站內信內容講出來這怎麼想都不是正確的,大放厥詞也要尊重基本隱私
作者: mdglayjiro (ヒカリへ)   2014-09-23 23:28:00
沒有跟到的版友好像誤會了,是原po編輯文章後
作者: excuse107309 (靜)   2014-09-23 23:28:00
一句話就算把內容洩漏 這定義真 嘖嘖嘖 ...
作者: mdglayjiro (ヒカリへ)   2014-09-23 23:29:00
開始使用髒話,版友的推文才會越發不客氣
作者: excuse107309 (靜)   2014-09-23 23:29:00
在我原先po的文章 原本還有人問說怎麼不找怎樣的工
作者: dinini   2014-09-23 23:29:00
提繫新手這種良氣,在貓板根本找不到,只存在自以為高的
作者: dinini   2014-09-23 23:29:00
撻伐罷了,這誰會想來這分享發問?
作者: excuse107309 (靜)   2014-09-23 23:30:00
素 所以無法這樣 都還沒直接把他是考生的事帶到
作者: mdglayjiro (ヒカリへ)   2014-09-23 23:30:00
一開始大家也是想要幫忙新手,問完發現原po失控
作者: danterip (dante)   2014-09-23 23:30:00
貓版一直都對愛貓的人很友善吧!
作者: dinini   2014-09-23 23:31:00
沒有全文?問貓的事情也要把對方是國考生的身分說出來,這叫誰值得尊重?
作者: danterip (dante)   2014-09-23 23:31:00
新手發問大家都很樂意回答!大家都有不懂的地方!
作者: mdglayjiro (ヒカリへ)   2014-09-23 23:31:00
請問發文者回推文開始連串髒話又人身攻擊,版友不憤怒
作者: excuse107309 (靜)   2014-09-23 23:32:00
他都認為我這樣做了 我幹嘛還修飾一下替他說話?認真說 搜尋他id也知道他考國考
作者: danterip (dante)   2014-09-23 23:32:00
重點是原po讓人感受不到她有愛護貓咪的能力才被勸退!不然多一個人成為貓奴我相信大家樂見其成!
作者: mdglayjiro (ヒカリへ)   2014-09-23 23:33:00
嗎?大家好心建議發文者先穩定自身經濟來源再考慮養貓
作者: dinini   2014-09-23 23:33:00
喔?所以這值得在文章當中一而再地提出來? 用得著?有必要?
作者: mdglayjiro (ヒカリへ)   2014-09-23 23:34:00
難道要看一人一貓沒飯可吃嗎?發文者回文通篇髒話難道貓版淪為髒話版嗎?
作者: excuse107309 (靜)   2014-09-23 23:35:00
這確實可以不用提出來 所以我有反省別讓貓版變個版後續我就不在回文於版上了 後面發的那篇文我道歉
作者: mdglayjiro (ヒカリへ)   2014-09-23 23:36:00
發文者從中段就開始爆走髒話滿篇了,他對生命的不重視讓大家擔心啊…每個寵物都是生命,並不是玩具啊..)
作者: Mos09 (09)   2014-09-23 23:39:00
原po是被激怒的…他後來說不養,是負責的表現啊至少是問過大家的意見決定的,也沒有養了才後悔又丟棄啊
作者: dinini   2014-09-23 23:40:00
就算原PO是炸彈,但點火的人也好不到哪去
作者: Mos09 (09)   2014-09-23 23:42:00
他照顧犬瘟的狗讓我覺得他是愛動物的人,生病的動物需要愛
作者: girllovecat (花)   2014-09-23 23:44:00
同意激怒但是髒話就不應該阿,如果覺得有人講話更髒那應該也一起桶無意見,大家都要為自己說過的話負責
作者: mdglayjiro (ヒカリへ)   2014-09-23 23:46:00
要桶就一起桶我願意!只是版主對於髒話回文太過寬鬆
作者: Mos09 (09)   2014-09-23 23:47:00
沒有說說髒話是對的,只是不想看到網路霸凌擴散到版主身上
作者: li72716 (Wu.)   2014-09-23 23:47:00
原po是回頭編輯文章一個一個回覆攻擊的,尤其在他被中途拒絕後,沒攻擊到的回頭再補。原本白字根本沒這麼多
作者: mdglayjiro (ヒカリへ)   2014-09-23 23:47:00
那以後要是一堆發文都用髒話當語助詞發文回文招呼版友,大家也只能摸摸鼻子認了嗎?
作者: firstname (firstname)   2014-09-23 23:49:00
那我先跟板主道個歉 前面對板主有點太兇 不過我還是覺
作者: mdglayjiro (ヒカリへ)   2014-09-23 23:49:00
原po是一個一個回應攻擊而且還回頭攻擊前面的版友
作者: li72716 (Wu.)   2014-09-23 23:49:00
感覺有做功課跟有禮貌發問的板友像白痴一樣白爬文了
作者: dinini   2014-09-23 23:49:00
有人叫你摸摸鼻子認嗎?誰逼你了? 罵髒話就桶阿阿回文不客氣的那種要怎麼認定?
作者: mdglayjiro (ヒカリへ)   2014-09-23 23:50:00
原po才是胖虎式的霸凌看文回文的版友吧!
作者: firstname (firstname)   2014-09-23 23:50:00
得可以雙方都桶 我再回頭看一下的確有些回文很嗆....
作者: gm80123 (吃魚的貓)   2014-09-23 23:50:00
上來發問被認為不懂吃喝拉撒和想省錢 展現愛動物的決心
作者: firstname (firstname)   2014-09-23 23:51:00
說難聽點我覺得是從該板友開始激怒原PO的 前面大部分都
作者: mdglayjiro (ヒカリへ)   2014-09-23 23:51:00
反正我已經提告了!我無法忍受這樣子的髒話攻擊
作者: li72716 (Wu.)   2014-09-23 23:51:00
以後有新手誰敢回話,新手一個玻璃心大家都遭殃
作者: gm80123 (吃魚的貓)   2014-09-23 23:51:00
被說跳針和找藉口評估沒有能力說不養 又被說不聽別人建議
作者: nisi0773 (再會了 曾有的夢想生活)   2014-09-23 23:53:00
覺得原PO被網路霸凌+1 三不五時來這邊逛就會看到這種情
作者: li72716 (Wu.)   2014-09-23 23:53:00
他不是發問!看清楚原文!他是要索取!
作者: li72716 (Wu.)   2014-09-23 23:54:00
不養 是他後來補上的
作者: gm80123 (吃魚的貓)   2014-09-23 23:54:00
他在推文中有作詢問阿 確實原文發的不周到 但為何不看
作者: gm80123 (吃魚的貓)   2014-09-23 23:55:00
本意 一直執著於他的每一句話呢?
作者: li72716 (Wu.)   2014-09-23 23:55:00
當天有看到實況的 再說話吧
作者: Mos09 (09)   2014-09-23 23:55:00
同意樓上,有人直接說他會打貓,這難道不是侮辱嗎?補充一下,我是同意nisi版友
作者: danterip (dante)   2014-09-23 23:57:00
如果她真的生病了,只能等死<-這句有愛?
作者: li72716 (Wu.)   2014-09-23 23:58:00
他腦補認為其他人的行為就非羞辱 ?
作者: mdglayjiro (ヒカリへ)   2014-09-23 23:59:00
沒有跟到實況的人,現在整個被編輯完的原文搞混了啊!
作者: gm80123 (吃魚的貓)   2014-09-24 00:00:00
回dan大他下面有說阿 太大金額她付不出來只能看她死所以不養我有注意看編輯時間@@沒甚麼問題的感覺 還是有跟到實況的
作者: dinini   2014-09-24 00:01:00
樓上的在說哪位? 還好我從頭到尾跟完
作者: Mos09 (09)   2014-09-24 00:01:00
澄清一下,我看了一整晚考慮了很久才講話,而且我也想幫版
作者: gm80123 (吃魚的貓)   2014-09-24 00:01:00
大大能幫忙補充?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數↙)   2014-09-24 00:02:00
她說不養之前中途因為本文取消把貓給她了。
作者: Mos09 (09)   2014-09-24 00:03:00
我回文主要也想幫版主說話的
作者: mdglayjiro (ヒカリへ)   2014-09-24 00:05:00
回這篇最主要就是要討論,貓版可以出現滿篇髒話的文章
作者: danterip (dante)   2014-09-24 00:06:00
我覺得她一開始沒有想好貓咪生病怎麼辦就已經不太負責了
作者: mdglayjiro (ヒカリへ)   2014-09-24 00:06:00
嗎?髒話加上對版友的逐一攻擊真的是都可以成立的嗎
作者: mdglayjiro (ヒカリへ)   2014-09-24 00:07:00
如果版主認為髒話還有攻擊字彙都是可以的,請在版規註
作者: danterip (dante)   2014-09-24 00:07:00
真的要放貓死?講出這句話我真的不認為對動物有愛!
作者: dinini   2014-09-24 00:07:00
哈哈~開始腦補了 有哪位版友說罵髒話可以成立的?
作者: mdglayjiro (ヒカリへ)   2014-09-24 00:08:00
明!不然髒話跟攻擊性字彙出現時,版規是否能夠處理
作者: dinini   2014-09-24 00:08:00
罵髒話?桶啊。 回文口氣也沒多好的那種呢? 嘖嘖
作者: mdglayjiro (ヒカリへ)   2014-09-24 00:09:00
di版友很抱歉,我用手機回推文會比較慢,並沒有腦補
作者: Mos09 (09)   2014-09-24 00:10:00
md大有指控原po會虐貓哦,這點是不是要跟原po道歉?
作者: mdglayjiro (ヒカリへ)   2014-09-24 00:10:00
相信原po文者沒有開始罵髒話,底下也不至於招來這樣子的回應
作者: gm80123 (吃魚的貓)   2014-09-24 00:10:00
重點是他還沒養 也認為沒能力養所以不養了 把貓留給有能利養的人 我不認為這樣就沒有愛
作者: Mos09 (09)   2014-09-24 00:11:00
說髒話=虐貓?意思是街上說髒話的人都會虐貓嗎?
作者: excuse107309 (靜)   2014-09-24 00:12:00
我記得我剛剛看md大是說 貓讓你帶回去會不會被打死
作者: gm80123 (吃魚的貓)   2014-09-24 00:12:00
01:47:05他說經過大家建議他不領養了02:10說中途來信
作者: mdglayjiro (ヒカリへ)   2014-09-24 00:12:00
並不是說髒話=虐貓,是指他開始失控的回應
作者: mdglayjiro (ヒカリへ)   2014-09-24 00:13:00
失控的狀況下,如果貓咪不受控制,他是否也會失控打貓
作者: dinini   2014-09-24 00:14:00
請問你是在問誰? 是原PO打貓被你看見了?
作者: Mos09 (09)   2014-09-24 00:14:00
md大有說,他懷疑原po有虐貓的可能,只是我沒有備份到
作者: mdglayjiro (ヒカリへ)   2014-09-24 00:14:00
養過狗的應該知道,教狗的方式是可以適當打狗
作者: tensouth (南南)   2014-09-24 00:15:00
當伸手牌就算了還不做功課 對建議的版友罵髒話 連養貓咪
作者: excuse107309 (靜)   2014-09-24 00:15:00
懷疑不能詢問 ?
作者: mdglayjiro (ヒカリへ)   2014-09-24 00:15:00
原po只有接觸過狗,貓體型比狗小,貓是不能承受打的教法
作者: dinini   2014-09-24 00:16:00
詢問用得著用這種語氣?
作者: tensouth (南南)   2014-09-24 00:16:00
最基本的需求也不爬文 這種人有什麼好護航的......
作者: mdglayjiro (ヒカリへ)   2014-09-24 00:16:00
同樣力氣打狗可以,貓可能就重傷了!
作者: gm80123 (吃魚的貓)   2014-09-24 00:17:00
他也有承認他是衝動型的 欠缺事前規劃 但是總比衝動養貓
作者: Mos09 (09)   2014-09-24 00:17:00
原po沒有說他打狗啊?他照顧的是犬瘟狗,打了不用照顧直接
作者: gm80123 (吃魚的貓)   2014-09-24 00:18:00
而沒來這詢問版有好吧!雖然順序錯了 = =
作者: mdglayjiro (ヒカリへ)   2014-09-24 00:18:00
至少我家在養貓之前都是養狗!我家跟我身邊養大狗的都
作者: dinini   2014-09-24 00:18:00
怎麼有人一副覺得原PO就是會虐貓的樣子,好像很熟?
作者: mdglayjiro (ヒカリへ)   2014-09-24 00:19:00
是這樣子!
作者: dinini   2014-09-24 00:19:00
怎麼你把你的經驗放諸四海皆準的樣子? 我家的五隻狗沒打過卻社會化的很好,也聽得懂語氣。原來打狗可以喔(筆記)
作者: Mos09 (09)   2014-09-24 00:20:00
不是互航而是別因為自己懂得多就可以指責別人 誰沒有不懂
作者: dinini   2014-09-24 00:22:00
請問用"教"的名義來打狗,算不算虐狗? (舉手發問)
作者: icyling (會不會放手其實才是擁有)   2014-09-24 00:22:00
貓版超愛網路霸凌的..問問題都要非常小心,不然會被罵...
作者: mdglayjiro (ヒカリへ)   2014-09-24 00:23:00
di版友很抱歉,我的經驗可能讓你不舒服了家裡的狗都是用手打屁股跟彈耳朵
作者: danterip (dante)   2014-09-24 00:24:00
回gm大,我覺得她一開始心態就沒有調整好了!結果論是她沒有養!但這樣的心態如果真的養了呢?真的放任貓咪死掉
作者: mdglayjiro (ヒカリへ)   2014-09-24 00:25:00
朋友家的哈哈是整隻抱住揍屁股!他家的哈哈養了三代沒有什麼太大的問題,也都社會化的很好
作者: danterip (dante)   2014-09-24 00:25:00
這樣算是負責嘛?幸好她有發徵求文才順便得知醫療費用俄
作者: dinini   2014-09-24 00:26:00
咦?有說你有錯嗎? 你的標準是你家的事情啊,誰干預過你?
作者: mdglayjiro (ヒカリへ)   2014-09-24 00:27:00
狗的教育問題我想還是移駕狗版詢問!家裡現在只有貓
作者: danterip (dante)   2014-09-24 00:27:00
很貴!但連醫療費用都沒有也不是臨時撿到貓咪的緊急狀
作者: dinini   2014-09-24 00:27:00
挖喔~~(我搞混了) 不知道是誰先講狗的
作者: gm80123 (吃魚的貓)   2014-09-24 00:27:00
先別說"如果" 因為他也不打算養了阿...
作者: danterip (dante)   2014-09-24 00:28:00
況,根本沒做最基礎的功課,所以才會被認定沒有能力吧!
作者: gm80123 (吃魚的貓)   2014-09-24 00:28:00
我想你是很不喜歡他沒能力就放任貓死掉的心態
作者: dinini   2014-09-24 00:28:00
"經驗"絕對可以拿來談,但不是可以當作"定律"去規守
作者: danterip (dante)   2014-09-24 00:29:00
那是結果論阿...大家那麼激動就是希望她不要養!
作者: dinini   2014-09-24 00:29:00
還有,你的確指控人家虐貓阿? 我跟到尾我看得很清楚
作者: gm80123 (吃魚的貓)   2014-09-24 00:30:00
自知沒能力養就不要養 哪裡錯了?
作者: danterip (dante)   2014-09-24 00:30:00
是阿!沒能力也不是遇到緊急狀況就不要養阿!但沒有大家力勸,她不會知道自己沒能力!自知沒能力不要養沒錯噢,錯的是沒有衡量自己有沒有能力
作者: gm80123 (吃魚的貓)   2014-09-24 00:32:00
01:47他就說他不領養了 我不懂為何下面還要炮他
作者: mdglayjiro (ヒカリへ)   2014-09-24 00:32:00
我沒有"指控虐貓"推文請看仔細
作者: dinini   2014-09-24 00:34:00
喔喔~沒有"指控",抱歉喔~ 好像只有幻想跟腦補的樣子
作者: excuse107309 (靜)   2014-09-24 00:34:00
我也沒看到到底哪裡指控虐貓...
作者: dinini   2014-09-24 00:37:00
當然當然~沒有指控~ 只有懷疑幻想跟腦補啊
作者: excuse107309 (靜)   2014-09-24 00:38:00
怎麼我認為 他是替貓貓在擔心 哪來幻想與腦補
作者: dinini   2014-09-24 00:38:00
md大非常抱歉捏~ 我用了"指控" 因為你不是指控,是猜測嘛公堂之上做個假設很正常~擔心貓貓?可以啊?誰說不行了??? 但有必要用極端的"預測"去責視別人嗎???
作者: excuse107309 (靜)   2014-09-24 00:43:00
怎麼個極端?!
作者: mdglayjiro (ヒカリへ)   2014-09-24 00:45:00
ex大~我覺得這些推文是在釣魚了....
作者: danterip (dante)   2014-09-24 00:47:00
如妳所說,不喜歡這個心態及太過伸手牌吧!大家都愛貓別吵了快和好啦!大家家裡的貓咪應該爽爽在睡覺了!
作者: dinini   2014-09-24 00:48:00
果然腦補,又"我覺得"了 厲害。http://www.ucptt.com/article/cat/1411317619/E74還好貓沒給你脾氣這麼不好EQ又低,貓讓你帶回去會不會被打死 來,這是你的"假設"對吧? 原來這不極端喔???
作者: gm80123 (吃魚的貓)   2014-09-24 00:50:00
每個人環境不同造就做事態度不同 大家多互相體諒就不會一一吵架了 dan大祝你好眠
作者: angel402 (天使貓)   2014-09-24 01:11:00
有什麼好吵的?他想省錢也沒錯啊!我不懂為什麼要攻擊原波?有錢有有錢的養法,沒錢有沒錢的苓法不是嗎@@?
作者: baby60839 (邊疆地帶)   2014-09-24 01:44:00
樓上說的沒錯,但原Po講出生病就只能放給貓死這種話...
作者: icyling (會不會放手其實才是擁有)   2014-09-24 02:05:00
樓上..原po是說,他原本以為貓咪生病,幾百幾千塊,這樣他可以負擔,但沒想到,其實貓咪生病是上萬元的,這樣他沒辦法承受,如果貓咪真的生了醫治費上萬元的疾病,他會無能為力,只能讓貓咪等死... 所以不如就不要養他那些話都是在回應你們這些逼他的人 = =結果所有人都一直鑽這句話,對他窮追猛打.....真的覺得網路霸凌很可怕,到現在還覺得都是原po的錯..當然不是說原po都沒錯,但昨晚一路看下去,很多推文也...貓本對新手真的很苛刻、很刻薄.. 但莫忘,第一次養貓的人一定多於已經or即將養第N隻貓的人..好言好語並無不可,發文數或登入次數少不代表就要被刻薄對待吧.. 我當初PTT新手也是不會用搜尋(/)整整一年啊..
作者: firstname (firstname)   2014-09-24 02:19:00
並沒有因為他發文或登入次數少就被刻薄對待吧....我提到他登入次數是他在批PTT風氣 已經失去冷靜在嗆時一般用新ID發文語氣好當然沒問題 問題是已經在回嗆了這會容易讓人覺得這ID就是分身 所以可以這麼嗆 因為反正是新ID 不管怎麼嗆或是被水桶 就換過就好 這種觀感基本上也不是有些回文語氣就沒問題就不嗆 只是說要用新ID批PTT風氣不顧一切回嗆 就給人感覺不在乎這個ID 那就容易讓人觀感不好 就像很多會告人的訟棍(當然我不是說原PO)有的就是創了很多分身一直挑釁 一個分身被抓就換新的繼續亂 訟棍釣魚新聞都有報過 被告的人不少貓版對新手是有點嚴苛 其實PTT不管哪個版本身就對新手都比較嚴格(要先爬文 不能當伸手牌) 其實我後來有推文跟她說不用太生氣 關掉網路世界就海闊天空 我也被嗆過後來本來還有要推一些文 但他覺得我沒善意我就懶得推了當然她後來有說誤會我 不過她其實也不養貓了 我就也不再給她推文了
作者: season002 (WTF)   2014-09-24 07:27:00
幹.媽的...的確有很多人拿來當語助詞,甚至變成習慣,講兩句話就一句幹,可那是現實中對話,打字沒這回事吧版主這樣理解那些幹.媽的,我覺得很牽強至於原討論串,我只稍微看了一下,其實有種奇怪荒謬的感覺...
作者: SILVERSELENE (clover)   2014-09-24 08:17:00
打字真的不適合+1000,不然也不會大多法官都判敗訴唯一沒判敗訴的也才一位,比例上來說還是明顯的不屬
作者: crazybaby ( 小金(Kim))   2014-09-24 08:18:00
原po確實因為貓板對他的不友善,而引起情緒上的反彈。
作者: aotsukirin (小鈴)   2014-09-24 08:20:00
我養貓3個月,在板上只發過交易和幫中途po認養文很多很多資訊,爬文都有,事實就是原po根本沒做功課
作者: SILVERSELENE (clover)   2014-09-24 08:22:00
於於大眾可接受的狀況,打字不像講話,手打之前會先經過大腦,所以說不經大腦像語助詞這種說法太牽強了
作者: crazybaby ( 小金(Kim))   2014-09-24 08:23:00
「有些人不罵髒話,但說的話卻比髒話更髒」贊同這個推
作者: SILVERSELENE (clover)   2014-09-24 08:23:00
情緒的確會影響講話內容,但是打字貼上網路總要組織
作者: aotsukirin (小鈴)   2014-09-24 08:24:00
而且板友都是愛貓的,她那句生病放貓死有多少人看得下
作者: SILVERSELENE (clover)   2014-09-24 08:24:00
內容吧? 不帶髒字罵人是種技巧,不會就該學,不然就好好講道理,不是說句我情緒不爽所以我就可亂開口吧
作者: aotsukirin (小鈴)   2014-09-24 08:25:00
去的?結果就是造成暴動
作者: crazybaby ( 小金(Kim))   2014-09-24 08:26:00
BTW,昨晚我有補充說明於內文,再請參閱。
作者: aotsukirin (小鈴)   2014-09-24 08:26:00
我認同一起桶,大家可能都衝動了,但是我無法認同「語助詞」
作者: gm80123 (吃魚的貓)   2014-09-24 09:56:00
真的覺得很好笑= =原波某些字眼衝動了些 但自己也解釋過了 也有人幫忙解釋了 卻還是有更多人堅持他們認為的意思這是硬塞自己的想法給別人 不是溝通= =
作者: AmadeGX (櫻紜 司)   2014-09-24 10:56:00
討論這麼長還以為有啥新的澄清 這篇是公告文 公告是板主判決的事 判決依照的就是他們訂出來的板規 板規怎麼看都違規 要說誰先誰後有啥意義?違規就桶講那麼多還牽扯語助詞不算攻擊言詞幹嘛?笑死人了..
作者: hakan7480 (啊!糟糕!!)   2014-09-24 12:36:00
推回來
作者: baby60839 (邊疆地帶)   2014-09-24 14:50:00
樓上i大,抱歉,從頭到尾都只是提醒考量醫療的部分,不知道我個人何來的逼他?他問我要不要養?我只告知請他自己想清楚、自己決定。這哪來的逼啊...可以不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嗎?算了,該桶的也桶了,版主也辛苦了,就到此為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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