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emonpie (Lemon)
2025-05-28 18:59:44大家好,最近遇到一個保險公司說不理賠的狀況
網路查不到相關案例,故來此發文請教,
盼能幫忙解惑,謝謝
A和B是親兄弟,
A 住在老家,戶籍在老家,A的車子在A名下,車籍在老家。
B 婚後搬出去住,戶口遷到新住處,B的車子在B名下,但車籍仍掛在老家。
上個月B開車載妻小回老家時,停好車,小孩都下車時,
A卻未注意到B開車回來,倒車撞到B的車,兩輛車的後車廂都有破裂受損。
當下有報警,警察有到場處理並開三聯單。
事後A找保險公司要報出險,
保險公司說因為兩輛車的車籍都在同一地址,所以不能理賠?
保險公司給的法條如下:
不保事項第四條:
被保險人、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之人、駕駛被保險汽車之人、被保險人或駕駛人之家長
、同居家屬及其執行職務中之受僱人所有、使用、租用、保管或管理之財務受有損害所致
之賠償責任。
上面法條有提到:有提到同住親屬不理賠,但並沒有提到車子同籍不理賠
但保險公司說依據此法條就是不理賠...
想請問各位大大,上面這個狀況真的不能申理出險理賠嗎?
還請幫忙解惑阿~~真的很苦惱,在此先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