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員開巡邏車督勤擦撞沒處理? 新莊警:不知肇事不算肇逃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50504002773-260402?chdtv
中時 柯毓庭
新北市新莊警分局行政組廖姓女警務員,4月初深夜開巡邏車外出督勤時擦撞路邊車輛後
肇事逃逸,被民眾報案,事後雙方以1900元和解,警方認定賴不算肇逃,未開罰。
新莊警分局回應,賴駕駛巡邏汽車不慎擦撞路邊停車格普重機,因當時天候不佳且碰撞力
道輕微,碰撞點在巡邏車右側且機車未倒地,發生當下賴警務員表示並不知情,故沒有下
車查看處理。後續車主發現其普重機車殼輕微受損而至昌平派出所調閱監視器,始查知上
情;經處理員警通知賴警務員後,已與車主達成和解。
新莊警分局稱,依照交通部函釋,不知有肇事情形時,即無從即時處理,自沒有肇事逃逸
可責性,且賴員於知悉車禍後已與車主達成和解,故亦未依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
點追究行政責任。
作者: SALEENS7LM (我愛我婆,更愛你的) 2025-05-06 11:32:00
以後大家都不知道,肇逃歸零好棒棒
作者:
SSSONIC (...)
2025-05-06 11:34:00原來不知者無罪阿
作者:
dick929 (朝廷鷹犬)
2025-05-06 11:38:00這種「純車損」的肇事逃逸跟一般認知的「造成傷亡」的肇事逃逸不一樣
技術那麼差不用檢討喔新莊分局瀆職阿,怎麼教育訓練的?
作者:
a2334436 (<lol>)
2025-05-06 12:06:00以後車禍不要下車不要停車直接走人就不算肇事
作者:
keineAhnung (Ich weißes nicht.)
2025-05-06 12:15:00費井日常
作者:
Numenor (努曼諾爾)
2025-05-06 12:17:00開頭寫廖姓女警務員怎麼下一句就改姓賴了
作者:
ahg (等一個人啤酒)
2025-05-06 12:21:00超優秀的耶 不知者無罪
作者:
atgo1207 (akeieeee)
2025-05-06 12:47:00兩線二分局當然要幫忙擦屁股 一線三就開好開滿加記過了
作者:
liaox (☆吱吱不倦☆)
2025-05-06 13:08:00肇事逃逸罪之客觀構成要件為行為人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且致人死傷而逃逸,主觀要件則須行為人對致人死傷之事實有所認識,並進而決意擅自逃離肇事現場,始足當之(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6594號裁判要旨參照)。 若行為人不知其已肇事並致人死傷,縱然逃逸,亦與該罪之構成要件不合。
作者:
GetMoney (GetMoney)
2025-05-06 14:03:00除樓上判例,有文中的交通部函釋嗎?我要留一份放車上c
作者:
conanay (雨過會天晴ˊ_>ˋ)
2025-05-06 15:42:00賴 廖?如果沒碰撞, 離開, 不是也算肇事逃逸嗎? 如果照樓上所述.不是也算與該罪構成要件不符?
作者: ravens28 (ravens_19) 2025-05-06 17:26:00
刑法的肇事逃逸要致人傷亡 這個頂多是道交條例62條的罰單 法盲先了解法條再來噴
作者: sd2567 (starseed) 2025-05-06 18:15:00
有和解過的 應該都知道這件事吧只要碰撞沒明顯到凹不過去 和解完對方都能不算肇逃
作者:
qqq15963 (燒肉燒肉燒肉)
2025-05-06 18:58:00應該是非常輕微的擦撞,連車都沒有倒,確實很難察覺
作者:
sojay (sojay)
2025-05-06 19:26:0062條開罰了嗎?
作者: utt13 2025-05-06 21:58:00
一群執法者帶頭灌輸錯誤的觀念跟行為 厲害了
作者: Dean99 2025-05-07 00:59:00
這樣的說法真的很奇怪,那以後是不是什麼都不知道就通通無罪推定,這樣算知法犯法了吧
作者: rrroooqqq (zxcvbnm) 2025-05-07 16:49:00
上了一課,以後那這個新聞當案例啊
作者:
atbhao05 (mxhao)
2025-05-07 18:29:00大家聽懂啦 以後撞到人直接開走說不懂 被攔下來就丟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