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ha (春天來了)
2025-05-03 23:06:27兩種價值觀的衝撞
一種是崇尚速度,認為速度快的人
可以優先使用道路,慢的人為什麼不讓開?
所謂好狗不擋路不就是如此?
另外一種是認為道路是全部的人共有
只要符合法規,大家有一樣的權利使用
救護車、消防車讓合理
開的快就要讓?請問是哪根蔥?
法治社會原則當然是第二種講得通
但是其實有第一種價值觀的人也不少
不過上法院這樣講等同自殺性辯護,自證己罪
所以這些話只能在網路上講
有的人是兩邊跳來跳去,想爽一下就第一種
載家人,想安全的慢慢開就變第二種
作者:
assmilk (屁屁牛奶)
2025-05-03 23:36:00這些人扯各種理由就是不願意承認自己違規超速
作者:
nuplus (目俄什鍋)
2025-05-03 23:37:00就變色龍啊~~~
作者:
knight313 (DutyCycle)
2025-05-03 23:45:00開內線沒差,有人比你快就滾開就對了
作者:
PR58 (PowerRanger)
2025-05-04 00:35:00等我退休就在市區道路極龜速行駛 反正市區道路沒有最低速限
誰在用快慢扯優先 一個讓行車順暢 整體交通更安全但不慢的規則 只看到快慢
作者: octaplus 2025-05-04 02:15:00
只要你敢踩油門,內線就是你的了
作者:
mureka (mureka)
2025-05-04 06:15:00根本就不是你說的那樣法規明明就有寫「在不堵塞行車時可以最高速限行駛超車車道」也就是,若後面有車逼近時,前車要讓出。媽的,多少內線龜不讓?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號:)
2025-05-04 07:48:00超車道龜車直接讓後方車流堵住,根本是導致交通血栓的亂源
作者: liquidgroove 2025-05-04 08:28:00
在哪講法規的應該先把 規則第八條先看清楚有號誌標誌標線 就依照行駛 有內車道為超車道就遵守**無設置** 才看8-3的但書小型車於不堵塞時....
作者: xmaspan (xmaspan) 2025-05-04 10:28:00
等你當上交通部高官,高速公路警察需請示你時,再照你的做,現在先依據高速公路警察官方說法,可以嗎
作者: liquidgroove 2025-05-04 11:30:00
笑死 法規就長在哪裡 本條文不看直接去看但書然後說自己守法 想要自私享受內餡的空曠視野就說就勇敢地說: 我就是不介意造成他人困擾的人就好很多年前日本人已經驗證過了 台灣人的民族性就是這
作者: rrroooqqq (zxcvbnm) 2025-05-04 12:54:00
講那麼多法規實務上一年抓多少台內線龜呢?
造成超速者的困擾似乎是陰德 哈哈哈麻煩讓一下也不會說 這兩方是不能和解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