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未保持安全距離疑問

作者: zeldon (藍色眼睛)   2023-11-30 11:04:57
很明顯你未貼人家車尾,也有保持車距,只是不夠而已
基本上這就是警方亂開單失能的一項,照它這種範例,一堆國道警車都可以檢舉到爆掉了
,不然就是照它的玩法,高雄88下交流道事件又再發生,肯定塞爆國道,然後警方又出來
道歉不罰
基本上這種鄉民說的是對的,你申訴是肯定不過,但是上法院就未必了,被檢舉上法院,
有很大一部份,法官只要覺得並沒有影響交通,微罪不罰等,就會予以撤單的
※ 引述《v8529637 (賈斯博)》之銘言:
: 各位版友晚上好,
: 想請教這罰單有機會申訴成功嗎?
: 雖然知道安全距離是速度/2,但也盡量保持一定距離了!
: 罰單目前已經繳掉了
: 感謝各位!
: https://i.imgur.com/KZmkJR3.jp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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