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併排臨停暫緩記點惹議!交部悄悄撤下草

作者: facebookig (魯蛇臉書)   2023-11-14 20:52:40
現行臺灣交通違規記點根本沒有屁用!為什麼?
就算你今天駕照吊扣、吊銷或註銷,還不是一堆無照在路上跑,有啥屁用?
不要被警察查到,頂多再多一張罰單,有錢繳罰鍰根本不痛不癢,
最佳解決方式就是無照駕駛,警察一律移置保管車輛,
再犯直接沒入車輛銷毀或拍賣最能根治,讓你失去交通工具持續違規!
現行酒後駕駛不管有無肇事,就是吊扣號牌兩年,笑死!
現在路上一堆假號牌、偽造他車號牌,完全沒有嚇阻效力!
警察也不會去打開引擎蓋查證引擎號碼或車身號碼,吊扣號牌一樣繼續開車騎車,
最佳解決方式就是酒後駕車一律沒入車輛銷毀不准拍賣,讓你失去使用交通工具犯罪。
租車也有紀錄不會租給有酒駕紀錄的人,朋友也沒人敢借。
再來就是學日本那一套,路邊不能停放任何車輛,
禁止劃設路邊汽車停車格避免久停阻礙交通,減少車禍發生,
像是臺北主要幹道全面劃設紅線,讓汽車臨時停車不敢久停,
現行交通部說要廣設黃線,真的是笑死!黃線劃下去就變成停車場了啦!
你去看看哪一台車停黃線3分鐘內離開的?都馬下車離開停很久了,
有哪位警察會認真去算3分鐘開罰單的啦!畫黃線是最智障的方式。
https://i.imgur.com/5Kl3HFT.png
https://i.imgur.com/JLjSHjU.png
https://i.imgur.com/FwBbHIc.png
https://i.imgur.com/E6oCAjt.png
最後,逐步逐年跟垃圾費隨袋徵收一樣,全面逐步實施《車庫法》,
在全面設置「路外停車場」及「實體人行道」後(像是林口、北大特區、淡海等),
從某年某區開始,
購買新車一定要有汽車停車格所有權狀、租賃停車格三年以上契約書等證明,
這才是最有效的方法,迄今沒有民代敢推動!
人家日本在旁邊不抄襲不求進步,難怪臺灣街頭年死3000人。
作者: chillybreeze (寒風之翼)   2023-11-14 22:05:00
你說的很正確,但這裡是台灣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