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車禍過失致死,保險跟對方金額談不攏

作者: maki810711 (癡情玫瑰花)   2023-05-24 12:52:46
我分享一段
葉少爺撞死人 來龍去脈
2012年11月9日,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宣判,葉冠亨被依公共危險等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而
事故中垃圾車違規左轉,清潔隊駕駛判2年。[6]
2013年7月19日,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二審宣判,維持一審原判,葉冠亨有期徒刑6年。
2013年11月27日,葉冠亨酒駕撞死人案,最高法院維持前審認定,以公共危險罪判葉冠亨
6年徒刑,全案定讞[1]。
2013年11月29日,酒駕造成3死悲劇的葉冠亨,27日被中華民國最高法院依公共危險罪判
處有期徒刑6年定讞,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為防逃亡隨即開出拘票,指揮高雄市政府
警察局前往葉冠亨住處連夜監控行蹤,以免上演「落跑」戲碼。
而葉冠亨在收到入監通知書後,已在下午1點37分左右,由母親陪同下前往高雄地檢署執
行科報到,臨別前母子兩人相擁而泣;完成報到後,下午4點鐘左右搭乘囚車前往法務部
矯正署高雄第二監獄,展開他為期6年的牢獄生活。但是一般社會大眾無法接受,覺得判
決太輕,因為牽涉到三條人命,至少要判無期徒刑或死刑才能遏止酒駕的歪風。
2013年11月30日 入監。
2016年12月29日 法務部矯正署核准葉冠亨假釋,此案葉冠亨造成兩人死亡(被撞女性李
幸蓉當場身首分離)、間接一人死亡(死者老公悲傷過度猝死,留下8歲女兒),總計三
條人命,實際執行刑期為「3年1個月」。
作者: TokiwaKurumi (常磐胡桃)   2023-05-24 12:56:00
酒駕跟過失致死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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