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最高速限可佔用內車道,何必切回去

作者: alwang (暱稱回來吧)   2023-03-21 17:48:52
交通規則真的不必一直看國外 因為國外的法規並沒有參照台灣
有些地區甚至連平面道路都有規定左側車道為準備左轉或超車用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 5 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應依速限標誌指示。但遇有濃霧、濃煙、強風、大雨或其
他特殊狀況,致能見度甚低時,其時速應低於四十公里或暫停路肩,並顯示危險警告燈。
連結: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9&flno=5
這條就是超速仔最討厭的法規 明確定義要依照速限行駛 只有特殊狀況例外
超速仔不喜歡的部分用黑色處理
第 8 條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
駛於內側車道。
連結: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9&flno=8
這條就是超速仔最喜歡的法規 所以用五顏六色標示出來
現在問題是第8條定義的最高速限是多少? 速限100的地方可以開到110
那最高速限到底是100還是110?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第 12 條
十一、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未逾十公里。
連結: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29&flno=12
法規明確的寫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未逾十公里 表示開到110其實還是超速
但這一點點的超速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
所以超車道開100~110完全合乎規定 不知道超速仔在爭什麼
※超車道不是超速道
※頻繁變換車道只會製造塞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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