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彰化最狂路霸!小貨車惡意擋門2年 還當小倉庫賣廣告

作者: andrewkuo   2022-09-13 19: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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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s.ltn.com.tw/news/Changhua/breakingnews/4056009
原文內容:
彰化最狂路霸!小貨車惡意擋門2年 還當小倉庫賣廣告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彰化縣員林市永和街有處民宅,門口遭一輛紅色小貨車停放已長
達2年,放到輪子都消風了都未移車,車主甚至還把小貨車當廣告派報倉庫,每天開車門讓
員工進出拿取,張姓屋主受不了投訴相關單位,卻無法依報廢車進行拖吊,最後陳情議員曹
嘉豪,警方才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4項規定,將該車輛移置暫置場保管,
並對汽車所有人處3600元至10800元罰鍰,終於還張姓屋主乾淨的門口。
曹嘉豪轉述張姓屋主陳情,表示該路霸車輛是前租屋客的,經營派報廣告社,因為欠租要求
搬離,對方耍賴而對簿公堂,事後依規定張貼2次通知要求駛離,但對方仍不開走,最離譜
的是,司法沒有強制力執行將車拖走,而且車主還車上賣起廣告派報,把此處當小倉庫。
曹嘉豪說,張姓屋主曾尋求環保局,卻遭回覆,車輛「還不夠壞」,不是廢棄物無法處理,
張男通報警察處理,結果警方也說,沒有懸掛車牌、沒有佔用道路因此沒有辦法拖吊,但仔
細看,該車輛因長期擺放,輪胎都沒氣了,車主偶而還會超出白線停放,佔用道路了,但相
關單位卻都稱無法管。
曹嘉豪今日也將該問題放上議會質詢,現場仍無相關局處可以回答,令曹嘉豪氣得表示,執
行單位互相推諉,才讓這樣的路霸一直猖狂,應該修訂相關自治條例,來對付這樣的路霸。
對此,彰化縣環保局表示,該車輛依占用道路廢棄車輛認定基準及查報處理辦法,認定並非
廢棄車輛,因無車輛髒污、鏽蝕、破損等明顯失去原效能的車輛,因此並無相關規定能夠處
理。
彰化縣警察局表示,接獲通報後派員到場了解,經查該車輛並非報廢車輛,不過因無懸掛車
牌停放道路,現場立即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4項規定,已領有號牌而未懸
掛或不依指定位置懸掛車輛,將該車輛移置暫置場保管,並通知車主領回,同時依法處汽車
所有人3600元至1萬800元罰鍰。
心得/說明:(30字以上)
線民,算啥?持續打太極拳推來推去,億元,是是,馬上處理馬上拖車,這就是線民跟億元
的差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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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nderson0819 (炸醬牛肉烏龍麵)   2022-09-13 19:19:00
拜託放對地方隔天就拖走了好嗎
作者: DudeFromMars ( )   2022-09-13 20:23:00
狗官 還要民代罵才有用 真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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