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沒碰撞的車禍!女駕駛擅離 肇逃判刑6月

作者: mself (mself)   2022-09-03 11:33:13
※ 引述《Orisinal (http://orisinal.com)》之銘言:
: ※ 引述《mself (mself)》之銘言:
: : 雙方都不是我的親人或仇人。我也不是鑑定專家。只是想聽大家意見,自己警惕。
: : 白車有違規嗎、有肇事嗎。白車應該怎麼做才對?
: 先表明立場,我覺得"按照現行規定"來說這個判決沒有太大問題
: 但問題是存在規定跟交通號誌上,等下再來說
我也先表明立場,不是針對原 po 及眾多版友。
還有我不是雙方親人、仇人、本人、關係人,也不是永遠只走主線或支線,
以下討論跟汽車機車也無關,可把雙方都換成汽車,沒有偏向任一方。
判決書說:"(A 車未)暫停讓幹線道之告訴人騎乘之 B 機車先行"
讓的前提條件是:兩車差不多時間到達路口。
A 車遠早於 B 車到達路口,並進入十字路口。A 車要如何讓 B 車先行?
如果只因為文字沒寫,就認為沒有"差不多時間"這個前提條件,那 1 秒後到路口
的幹道車該讓、5 秒後的也該讓、50 秒的也該讓。這是在錯誤解釋法規吧?
除非法官自己開車,在支線都會讓 50 秒之後才到路口的幹道車,
不然法官本身也是同意,這條規則有"兩車差不多時間到達路口"的前提。
就應該討論 A、 B 兩車到達的時間,是否屬於差不多時間。
判決書說:"乃將 A 車橫向佔據停在中和街西往東行向車道"
汽車左轉會在十字路口中停車,觀察對向的直行、右轉車,是正常車輛操作。
判決書用 "橫向佔據停在車道" 來描述這個正常操作,是不是誤導、或被誤導?
而且,路口算車道嗎?A 車有橫向佔據車道嗎?還是應該說:沒有保持路口淨空?
再說,幹道車要左轉,也是會像判決書所說,"橫向佔據停在(支線車的)車道"。
所以是幹道可以,支線禁止嗎?還是都禁止?
最後,有沒有可能,法官本身沒有開車?
據說沒有送鑑定?這點也很不能理解。
惡法亦法,白車如果因為惡法被罰,是另一回事。但認事用法還是要寫清楚。
作者: alittleghost (littleghost)   2022-09-03 12:07:00
不用討論了,同樣事證一切依法官自由心證
作者: WestDoor0204 (路人乙)   2022-09-03 12:54:00
樓上某人真的很氣,真的就是看不懂法條,自以為是的代表,還在惡法,這個判決就是針對這種故意離開的,真的要多看點書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