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1Mar2022 公告

作者: MunezSu (Munez)   2022-03-22 01:32:17
算是補水桶,上一篇公告有人提到還有一篇類似轉文犯規
ID:ejrq5785
文章:#1YCpm1wq (car) [ptt.cc] Fw: [爆卦] 來看看高雄市政府的效
違反版規: 板規5-2 未刪除推文,板規1-8政治文
證據
作者 ejrq5785 (問問哥) 看板 car
標題 Fw: [爆卦] 來看看高雄市政府的效率
時間 Thu Mar 17 21:47:44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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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台灣不知道到底是不是法治國家哪
依劇公務員服務法第1條:公務員應恪守誓言,忠心努力,依法律、命令所定執行其職務
看起來好像是笑話哪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YCgALCH ]
作者: ejrq5785 (問問哥)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爆卦] 來看看高雄市政府的效率
時間: Thu Mar 17 10:53:04 2022
以下轉自 交通會客室 Traffic1999 https://tinyurl.com/mwx6z7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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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來看看高雄市政府的效率!
圖中這台車原本前後都無牌,我在1/16以市長信箱A-EM-2022-9928陳情。
農曆年前接到清潔隊的電話,說這台車已經查報為廢棄車輛,過年後就會去拖吊。
https://imgur.com/HcURM5w
https://imgur.com/Qd5grTs
2/9再次接到清潔隊來電,說明這台車現在已經掛上牌照,有牌車屬於警察局權責。
(這通電話我有跟他爭執,既然環保局已經認定為廢棄車輛,即使掛上牌照還是不會改變
廢棄車的事實。但最後沒共識,只好請他們分案給分局處理。)
https://imgur.com/K5s4JVR
※請注意這個車牌已註銷
https://imgur.com/4aHWlP2
2/10 我致電給三民一賴巡官,跟他預告環保局會分案,也跟她說明這台車已經被環保局
查報為廢棄車輛。
2/25 致電給三民一賴巡官詢問處理情況,賴巡官表示沒有收到環保局的案子。
同天我致電環保局承辦人吳淑芬,詢問是否有分案給分局,她了解後發現是環保局疏失,
未分案給分局。她要我再寫一次市長信箱,說這案已經結案了,無法分案。 我拒絕他的
要求,我請她從研考會那邊去處理,想辦法把原案號移給分局處理。 他也同意。
(又過了8個工作天)
3/11 我又接到清潔隊電話,說這台車現在還是有牌,清潔隊準備要分案給分局。 我跟
他說,上次通話是2/25,你們已經說要分案了,怎麼現在還打給我。 她解釋他們必須去
確認這台車目前的狀況。
(我心想這樣又過了2週)
總結: 從1月中旬舉報的無牌車,光是文書作業已經耗掉2個月,這台車還是停在原處,
總結: 從1月中旬舉報的無牌車,光是文書作業已經耗掉2個月,這台車還是停在原處,
各位可以信任高雄市政府的效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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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4項:
汽車未領用有效牌照、懸掛他車號牌或未懸掛號牌於道路停車者,依第一項規定處罰,汽
車並當場移置保管及扣繳其牌照。
占用道路廢棄車輛認定基準及查報處理辦法(占查法)第3條與第4條1項
警察機關及環境保護機關應主動查報,並受理民眾檢舉占用道路之廢棄車輛。
占用道路廢棄車輛由警察機關、環境保護機關派員現場勘查認定後,張貼通知於車體明顯
處,經張貼日起七日仍無人清理者,由環境保護機關先行移置至指定場所存放。
請問各位可以相信高雄市政府的效率嗎?還是可以有波蘭人幫檢舉的?
公務員服務法第7條:
公務員執行職務,應力求切實,不得畏難規避,互相推諉或無故稽延。
作者: ShibaTatsuya (司波達也)   2022-03-22 15:01:00
笑死 大豐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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