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9逼車攔車會攔同行嗎?

作者: cokecolatw (cola)   2022-02-01 02:32:02
※ 引述《s101082s (阿欽)》之銘言:
: 車板的大大新年快樂
: 看到這篇就想到,
: 小弟也有開車在台中開車被8+9攔的經驗,
: 當時我是載爸媽路過台中旅遊,我綠燈直行,
: 有台改很兇的神A紅燈從路口衝出來,
: 小弟下意識保持距離並按了聲喇叭提醒,
: 誰知對方居然加速衝到我車前並硬插進來,
: 我爸媽在旁嚇壞了,
: 一直叫我趕快開走不要理他們,
: 緊接著就是四個戴金項鍊,
: 全身刺的五顏六色的猴子拿著球棒下車,
: 用外八的走路方式靠近我的車車,
: 嘴巴嚼著檳榔問我:「你洗勒叭殺小?」
: 我也打開雙黃燈,
: 立刻下車,問他們拿球棒要幹什麼,
: 他們沒有回答我的問題,
: 而是用充滿屁味的台語對著我說:
: 「要給你好看啦」
: 我只好拿出我的證件給他看,
: 只見四個猴子有三個馬上站好,
: 但帶頭的那個依然強作鎮定的說:
: 「警察有什麼了不起的,我常常被警察抓啊!我認識很多警察!」
: 接著我聞到他身上有股特別的味道,
: 便攬著他的肩,
: 開始用我們平時工作的江湖口氣問他(台語)
: 他看我開始嚴肅,一改剛才不屑的態度,
: 開始對著我打哈哈,
: 並趕緊跟我道歉表示還有急事要離開,
: 我便問他們拿球棒要幹嘛,
: 他們說等下跟朋友約了要去打棒球,
: 我叫開車的拿駕照給我看看,
: 他開始支支吾吾,
: 我用台語大聲叫他們去路邊等一下,
: 接著打電話給轄區的制服警察來處理,
: 結果:
: 開車的猴子沒駕照、酒駕、身上還攜帶毒品,
: 而另外三隻猴子有兩個分別因案被通緝,
: 而嘴邱的猴子還多吞了一張紅燈右轉的紅單,
: 一直到我要離開時,
: 該管轄派出所的同事還一直跟我道謝,
: 說謝謝我送給他天上掉下來的雞笑。
這個案例很耐人尋味
首先,車子被攔了跑不掉
然後對方有四個人佔人數優勢
而且手持致命性不低的鈍器
最好的情況是四個人狐假虎威
下車嗆幾句沒動手便離去
最糟糕的情況是對方一言不合下車圍毆
一打四除非你是習武高手
輕則擦挫傷或骨折
運氣差一點可能步上撞瑪莎拉蒂大學生後塵
甚至讓白髮人送黑髮人(或全家一起登出)
個人想法是
永遠要做最好的準備、最壞的打算
不可能期待對方的憐憫或慈悲(或俗辣)
帶武器下車就是有攻擊意圖
生命遭受威脅的情況下
你不先讓對方無力化、寡不敵眾時死路一條
如果這時候馬上抓一個89先放倒
不管用鈍器、Mace或開車衝撞
想辦法都要逃出生天或讓對方無力化
但此時因為對方還沒動手
先發制人不屬於刑法23條的正當防衛
那有符合第24條的緊急避難嗎?
我們來看看第24條第一款的內容
「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罰。但
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照這條來看,依照我對法院的認識會有以下考量:
1. 遇到四個89攔車後拿球棒下車嗆聲是否符合「緊急危難」
2. 先發制人是否屬於「出於不得已」、「最小侵害之手段」
3. 先發制人(致傷)是否「過當」
如果遇到腦袋正常的法官
1、2、3都不會有什麼刁難
但若遇到腦袋失常的法匠
八成會以「對方尚未攻擊」、「可以奪棒」等反駁你的緊急危難認定
或者即使認同你自身遭遇生命威脅
但會用馬後砲的方式格放你的行車記錄器
批評你當下為何不採用更小侵害之手段達成緊急避難之目的
我想這就是多數人遇到狀況時
無法在第一時間做出行動的原因之一
即使你有所準備、有做好心理建設
但台灣無能的法匠讓被害者在關鍵時刻猶豫了
尤其越聰明的人越容易躊躇不前
錯失反制或逃離的良機
原po運氣很好,遇到的是沒種的89
如果對方酒醉或吸毒到腦袋壞掉
很有可能下車就是圍毆送你吃一頓粗飽
大家不妨想想如果自己遇到時會怎麼做
看是要躺著進醫院,或站著進法院
還是希望台灣司法可以正常一點
多替受害者設身處地思考
別老是紙上談兵、忽略現實的考量與殘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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