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球棒對雨傘!不滿超車大打出手 警:無故帶

作者: cjol (勤樸)   2021-11-30 22:57:06
作者: HANASUCIA (HANASUCIA)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球棒對雨傘!不滿超車大打出手 警:無故帶
時間: Tue Nov 30 10:05:52 2021
1.媒體來源:聯合
2.記者署名:翁至成
3.完整新聞標題:球棒對雨傘!不滿超車大打出手 警:無故帶球棒違社維法
4.完整新聞內文:
2021-11-30 09:54 聯合報 / 記者翁至成/新北即時報導
新北市新店區昨天深夜發生球棒對決雨傘戲碼!劉姓男子與陳姓男子因超車問題爆口角,
雙方不滿下車理論,在安康路一段大打出手,劉男持球棒痛打對方,而陳男不甘示弱,從
車上拿出黑色的雨傘反擊;打完後不罷休,雙方上車競逐一公里,撞車後才悻悻然作罷。
民眾見有街頭棒球隊現身急忙報警,警方介入後先將頭、臉濺血的陳男送醫,幸無大礙,
並表示劉男無故攜帶球棒已違反社維法,將送辦。
警方調查,21歲劉姓男子與42歲陳姓男子昨天晚上11點多,在新店區中安大橋上發生行車
糾紛,雙方都不滿被對方超車,下橋後火氣大,開窗互相叫囂,接著不約而同臨停路邊下
車理論,劉男持木棒攻擊陳男頭部,陳男則拿雨傘助陣。
雙方互毆後上車離去,不料又因路線相同再爆衝突,2車競逐近一公里,互相碰撞後因陳
男的汽車爆胎才停戰。警方獲報「球棒打架案」火速趕抵,經觀察陳男頭部、左臉、左手
有明顯傷勢,先將他送新店慈濟醫院治療,至於劉男僅有手指輕挫傷,遂將劉男帶回派出
所偵辦。
警方表示,後續雙方互告傷害,將依傷害、毀損罪嫌偵辦;另針對球棒攻擊一事,表示將
依違反社維法第63條「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之器械」將劉男送辦。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https://reurl.cc/6DmLOd
心得:
都晚上11點多了還有得吵,精力旺盛
難道以後連雨傘都不能帶?
以後超車還是小心一點
作者: nykd54naze06 (頂級A片)   2021-12-01 00:27:00
這樣還可以上國道哦
作者: makelove0938 (飆網肥宅)   2021-12-01 07:06:00
多放個手套 棒球就沒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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