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時速多少才不算佔用內線?

作者: kashima228 (承)   2021-11-22 14:54:56
重新梳理一下啦
我上一篇底下有人分享這張
https://i.imgur.com/CIjeIzK.jpg
以國道警察這樣解釋那條例上的問題就都解決了
首先超車道就是超車道
利用完就應該切回原車道
但如果以最高速限來行駛的話確實可以繼續行駛在超車道中
也就是說在不影響超車道原本超車功能的情況下
你是可以以最高時速行駛在超車道的
但注意 是不影響超車道原本超車功能的情況下喔
也就是說如果後車要利用超車道
你是必須禮讓後車的 不能佔用
同理 對方超速要求禮讓
是構成惡意逼車的
也就是說
超速並不能把超速超車合理化
而是一種違規行為
那麼問題來了
何謂超速?
並不是你錶速120別人開比你快叫超速欸
是標檢局檢驗的測速器認定的
也就是說
“你不能把你開120就合理化你以最高速限行駛在超車道上”
也許別人開比你快但人家錶速也是120啊
也就是說你在不能保證你以最高速限行駛的情況下
你不能認定後車超速
也就不能佔用超車道而不禮讓
所以在中線可以切入的情況下正確是應該切回去中線
你開在超車道上也沒有違規
但遇到後車在可以禮讓的情況下就應禮讓對方
作者: greenhistory (蔡青史)   2021-11-22 15:17:00
講這麼多沒用啦 叫警察開罰佔用超車道的啊 反正既然違法就是罰 每天罰個四五百台 以後大家就會乖乖回中線了 同理超速1公里也是罰簡單來說 你在超車道龜在110~120中間都沒違規 沒違規就不一定要讓啊 但你要超車開到121就是違規 請問誰站得住腳 但有沒有超速還是警察說了算 所以只要沒一個標準的速限依據 這兩邊都沒有誰對誰錯要就請國道警察每個陸橋上都站人來抓 一個月就好 看看是龜仔被罰得多還是飆仔罰得多 另外貼車的也抓一抓
作者: TsukimiyaAyu (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   2021-11-22 15:51:00
叫警察來證明我沒有行駛到最高速限啊 可以開罰
作者: peterpeterpe (peterpeter)   2021-11-22 16:29:00
裝睡的人叫不醒
作者: TsukimiyaAyu (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   2021-11-22 19:19:00
超速也給警察認定啊 啊你覺得你沒超速你就看到測速相機不要煞車啊 飆仔有點自知好嗎 你自己都知道自己超速才會看到測速乖乖煞車 還牽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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