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路口停等紅燈遭檢舉紅線違停 真被開單駕

作者: kingtama (金魂)   2021-11-03 14:07:24
原文連結: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5862963
原文內容:
陳姓女子今年9月初,騎機車行經新北市汐止區南興路與大同路二段十字路口,正好遇到
停等紅燈,因前方有其他機車無法暫停在機車停等區內,加上停等時靠近路邊紅線,竟遭
人檢舉紅線違停,還真被警方開單裁罰300元,令她十分傻眼,質疑警方審核交通違規檢
舉案件的標準,將罰單上傳臉書社團。
汐止警分局表示,警方是依民眾檢舉製單告發,民眾若覺得不合理,可以提出申訴,警方
會依規定受理。
由於行車記錄器非常普遍,檢舉魔人可說是隨時出現在前後左右,民眾本身守法才是自保
之道,但如果真的是檢舉魔人胡亂檢舉的,也可透過向監理單位申訴,或向地方法院提出
行政訴訟討回公道。基隆地院就有不少車主提告後討回公道,撤銷罰單案例。
公車停黃網區也成檢舉目標,基隆一名市公車處駕駛行駛一處路口時,被民眾以行車記錄
器舉發未保持路口淨空於黃色網狀線區停等紅燈,警方認定違規開單告發。駕駛指道路狹
小、違停車輛多,路寬大幅減縮,車輛均僅能緩慢通行。法官認為,公車車體龐大,強令
必須於黃網區前即時停車,將有更多機車鑽縫前進公車前方,使車輛更動彈不得,依實際
路況考量,難認駕駛故意或過失而違規,撤銷900元罰單。
還有一名機車騎士單手騎車也被人檢舉,林姓男子騎車從新北市瑞芳往九份方向行駛,被
其他車輛以行車記錄器拍下單手騎車超過20秒,警方接獲檢舉後依危險駕駛行為逕行舉發
,監理單位裁處1萬2千元並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車主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法官認為,單
手把握二輪機車手把而騎乘,並不當然是危險駕車行為,撤銷原處分。
林男主張他騎機車時,因突然感到腸胃不適,想要拉肚子,遂以一手暫壓腹部,並減慢車
速,將車速維在時速30公里左右,未隨意變換車道,且相當注意路況及往來車輛,未造成
其他用路人之危險。
還有,彭姓男子騎機車行經台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一段與基湖路交岔路口時,被後車以行車
記錄器拍下違規舉發,未禮讓行人,警方原告發「未禮讓行人」,但畫面顯示有停車禮讓
,警方重新檢視更正法條改告發「轉彎未顯示方向燈」,裁處1200元。
心得/說明:(30字以上)
在台灣開車真的眉角很多
要小心三寶更要小心檢舉達人
很好奇如果二輪仔每個都不騎路肩
四輪仔會不會塞車塞到爆氣?
*轉錄新聞/情報,必須附上原文及網址連結及心得或意見30字(不含標點符號)*
作者: Funnnnnnnnny (Funnnnnnnnnnnnny)   2021-11-03 15:49:00
這三台機車檢舉剛好而已吧,機車停等區明顯可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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