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試駕時擦傷

作者: naiveman (move on)   2021-10-24 00:42:47
※ 引述《sam45 (流水年華)》之銘言:
: 上週試駕某牌車款時,進入該車廠的停車場時不慎擦傷車門下緣如圖。
: https://i.imgur.com/rKPnaDH.jpg
: 業務當下看看覺得很淺,沒說什麼,
: 但今天來訊說要我賠償。
: 我個人是會配合,但畢竟不是自己的車,不知道下週去車廠賠償切結時有沒有要注意什麼
: ?還請各位版友提點一下。謝謝。
可能是我國文不太好, 想請教一下
https://i.imgur.com/l0aUqMC.jpg
根據上方原 po 提供的條文, 下面這段的意思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造成意外事故、違規罰鍰及試駕車輛之毀損"
意思應該是
A.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造成 1.意外事故 2.違規罰鍰 3.試駕車輛之損壞
還是
B. 1.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造成意外事故、違規罰鍰 及 2.試駕車輛之損壞
我是覺得比較像 A 啦
如果是下面的寫法應該要改成 "損壞試駕車輛" 是不是比較通順?
在車廠停車場不慎擦撞有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嗎?
作者: lonesomewolf (麻煩ㄚ)   2021-10-24 09:03:00
第一句就強調“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當然是A
作者: airforce1101 (我不宅)   2021-10-24 10:53:00
這合約也寫得很爛語意就是A
作者: oceanway0620 (蘋果西打)   2021-10-24 17:48:00
是三種情況啦 發生事故、違規被罰款、車輛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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