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毒蟲拉K後開車狂飆被逮 辯「藥效還沒發

作者: Reewalker (報告饅頭班長不夠)   2021-09-15 12:13:06
作者: ytkuang (就是那個光)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毒蟲拉K後開車狂飆被逮 辯「藥效還沒發
時間: Tue Sep 14 18:22:14 2021
1.媒體來源:
蘋果新聞網2021年9月14日
2.記者署名:
郭芷余/高雄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毒蟲拉K後開車狂飆被逮 辯「藥效還沒發作」判無罪
4.完整新聞內文:
高雄一名陸姓男子去年在車上吸食K他命被警察發現後開車逃逸,警方追捕後攔停,陸男
尿檢呈陽性反應,因毒駕被依公共危險罪起訴,但他辯稱當時藥效還未發作,不構成公共
危險罪,高雄地院認為陸男吸毒後10分鐘就被攔下,毒品藥效確實可能還未發作,罕見判
他毒駕無罪。
判決指出,去年7月9日下午5時許,高雄市警方在前鎮區瑞豐國中附近埋伏,準備逮捕住
在附近的藥頭,卻發現陸男開車購買K他命後直接在車上吸食。
陸男見警員上前盤查,立即開車逃逸,警方在後方追捕,發現陸男多次不當超車、未打方
向燈又超速,追了10分鐘後才攔停,在他車上搜出K盤、杓子、磨粉卡片等,陸男尿液送
驗後被驗出K他命陽性反應,且也坦承吸食,又因在路上有多項危險駕駛違規,被依毒駕
公共危險罪移送高雄地檢署起訴。
法院開庭時,陸男辯稱當時他吸毒不久就被攔查,K他命藥效都還沒發作,不算危險駕駛
,且警方為了跟監藥頭而攔查他,事後還要求他到警局指認藥頭,顯然不是因為他有異常
駕駛行為才攔下他,因此否認公共危險犯行。
法官認為,吸食毒品後駕車的認定依據,不像酒駕有客觀標準,且K他命施用後平均5至15
分鐘才會發作,藥效持續約1小時,一般人約施用後90分鐘就能恢復基本意識;而陸男吸
完K他命就因被發現而開車逃逸,約10分鐘後被警方攔下,尚在5至15分鐘藥效發作的區間
內,確實有可能當時藥效還未發作。
此外,陸男在同心圓測試上順利通過,雖然直線測試出現手腳顫抖、四肢不平衡等狀況,
但施測時距攔停已超過1小時,顫抖、不平衡應是受K他命藥效發作影響,因此只能認為陸
男確實有吸毒後開車,但無法證明他「因吸毒而不能安全駕駛」,因此判他無罪。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10914/NJ3ASJFCIVBJHB4YRLMF6EQGR4/
心得:
酒駕不行毒駕可以
是在逼人家以毒代酒嗎
開車就好好開車
別搞一些有的沒有的
害人又害己阿
作者: Tahuiyuan (mata)   2021-09-15 12:14:00
法官拿了多少錢還是分到幾包?可以這樣判?
作者: GivemeApen (高雄三上悠亞)   2021-09-15 12:16:00
讚啦 最好酒還沒起來的也能照判
作者: sm981512 (豪好)   2021-09-15 12:16:00
法醬就是低能
作者: ock886 (隨遇而安)   2021-09-15 12:18:00
這種法官真的屌
作者: rainbow321 (joe)   2021-09-15 12:20:00
台灣法律人才是搞爛台灣的一群人我酒駕也可以說開車沒發作啊
作者: KSUGOD (崑山神)   2021-09-15 12:21:00
還沒射不算無套
作者: YCTING   2021-09-15 12:24:00
高雄地院獨步全台呢
作者: Jamie (Jamie)   2021-09-15 12:30:00
我拿刀殺你沒有當場斃命,所以不算殺人
作者: hunchisin (iouiou)   2021-09-15 12:39:00
檢察官送多少證據就只能判到那吧
作者: jackorz (ggg)   2021-09-15 12:43:00
這法官真暖
作者: basara30 (我愛小獅子)   2021-09-15 12:46:00
辯辭跟小孩子強辯一樣也能過關,法官沒有問題才有鬼
作者: MK47 (和牛第一)   2021-09-15 12:48:00
也太體諒罪犯了 不愧是犯罪天堂
作者: gadoma (批幣都被鬼咬走了@@)   2021-09-15 12:52:00
這條叫不能安全駕駛罪,酒精是現在直接以酒測標準認定才無懸念,以前也是有抗辯可以劃同心圓走直線過關判無罪的
作者: yujin (*)   2021-09-15 13:35:00
幹他媽的 台灣的法治根本笑話
作者: MTBSsales (_*_)   2021-09-15 13:37:00
解讀成「法官:毒駕、酒駕還沒撞死我家人,無罪」不為過吧?
作者: Logic1800273 (212121)   2021-09-15 13:48:00
?
作者: sing60905 (子揚)   2021-09-15 14:19:00
原來沒發作就不算毒駕 那酒駕能不能凹說我沒醉啊只是體內有酒精 但我沒醉
作者: BlacKlonely (black)   2021-09-15 14:19:00
我還沒發功啊
作者: corlos (ナニソレ、イミワカンナ)   2021-09-15 15:06:00
法官只是改檢察官的作業並不能自己生證據來判
作者: udm   2021-09-15 18:29:00
無法收到預防效果的法律法官,要來何用?
作者: james0146   2021-09-15 19:29:00
現在法官也能兼醫生判斷這種問題了喔
作者: sai1268 (....)   2021-09-15 20:27:00
看不懂,裡面寫吸k後平均5-15分鐘發作,那他10分鐘後被抓,不就有機會在發做的時間點?
作者: toshiba5566 (toto)   2021-09-15 21:04:00
恐龍住在法院
作者: LeeFred (cry??)   2021-09-15 21:34:00
把法官撞死就會改判了。。
作者: momococo123 (風中雨滴)   2021-09-15 23:00:00
垃圾
作者: cado (琥珀風)   2021-09-16 00:12:00
這麼離譜的判決,正常法官會這樣判嗎?想也知道怎麼回事
作者: windlll (我要工作阿)   2021-09-16 01:01:00
法官快點滾好嗎
作者: xixixxiixxii (住...)   2021-09-17 12:37:00
法官:欸,認識的耶,先判無罪
作者: JAY711230 (DF)   2021-09-19 23:38:00
幹。就是低能智障法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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