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車禍後續事宜請益

作者: aaasssddd (希望相隨)   2021-09-02 22:36:49
: 車價折損:
: 其中求償車輛折價損失費及鑑定費,依民法第196條提出求償並委託中華民國汽車鑑價協
: 會進行鑑定,參照最高法院104年台上字第2391號民事判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108 年訴
: 字第 1854 號民事判決及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106 年訴字第 1153 號民事判決等相關法院
: 判決書,自屬有據。
: 懶人包:法院判例只要是中華民國汽車鑑定協會的報告書基本上完全同意
這個當然你可以告車輛價值減損啦~
但保險公司就是拿零件折舊來抵這一條
烤漆 板金 工資 不折舊
其他的零件每年折舊0.369
你2年車 零件折舊率大概就是5折
加加減減算一算 價值減損 > 零件折舊
可能會多拿到一些些
但你要花很多時間跟保險公司開庭 ...
: 今天你拿一袋現金我燒掉其中12萬再跟你說我們以和為貴我意思意思賠個1、2萬就好你要
: 不要呀?
: ————-
: 今年8/3在國道一號上發生事故,
: 在一號要往八號的交流道我方完全靜止2情況下遭後車完全未減速追撞。
: 當下未發現我方有傷勢 隔天發現手腕及脖子扭到有就醫(有診斷書與收據)。
這個要刑逼民很勉強啦
不用說是隔天才去就醫... 你怎麼證明不是這一天內自己受傷?
只是脖子扭到
就想要法官判1個月?
那我打籃球被撞到 也算是過失傷害
隔天說脖子扭到 法官會判對方1個月?
這個唬一下大學生.社會新鮮人 還有可能啦
稍微有點社會經驗的
根本懶得理你這一點...
想要刑逼民
起碼要骨折以上的傷勢 才比較有得搞啦...
: 雙方都有強制險,對方有第三人責任險,
: 四方(雙方及雙方保險公司)有共識我方零肇責對方全責。
: 維修費與代步車由我方保險公司出險並由我方授予代位求償權
: 其他有爭議的部分在車價折損及精神慰撫金。
: 1. 車價折損
: 我一開始要求折價損失5萬元。
: 對方保險公司以無憑據拒絕賠付並要求請第三方公正單位進行鑑價。
: 我提出如經鑑定,我方即認為報告書之折價損失金額依法院判例無可議之處,並依法院判
: 例鑑定費用也會一並列入求償,對方保險承辦人員口頭同意)。
: 我於8/18請中華民國汽車鑑價協會進行鑑定,並於8/20拿到報告書,折價損失12萬元。
: 8/23向對方保險公司提出求償清單,9/2得到對方保險公司回覆車價折損的部分與精神慰
: 撫金想與我協商金額。
: 我依前次電話協議內容表明拒絕協商,並視為對方無意賠償向金管會及對方保險總公司提
: 出申訴。
: 2. 精神慰撫金
: 精神慰撫金的部分,我方有傷勢,有診斷書及收據。
: 比較有疑慮的地方是當下筆錄時未發現傷勢因此並未提及(經聯繫承辦員警,將會在這兩
: 天去補做筆錄再申請初判表)
: 依過失傷害罪輕傷判例,我自己抓一個月,得易科罰金一天1000就是3萬元。
: 這部分的金額我有明確表達可以有調解協商空間,不過前述車價折損的部分談不攏所以也
: 沒協商到。
: 接下來預計動作是
: 1. 9/4至承辦員警處補辦受傷傷勢筆錄。
: 2. 一週後(預計9/13)申請初判表並提起刑事訴訟附帶民事訴訟。
: 想請教版友目前這樣的程序有無問題?
: 感恩~
當然你要告都可以告啦~
有告有機會 不過要花好幾個月的時間搞這事
對方的保險公司 ... 反正就是跑法院
保險公司法務的日常工作
最後法院判多少 公司賠多少 就sop
刑逼民對方駕駛的部分
有社會經驗的可能就根本懶得理你
如果是沒經驗的 嚇一嚇
可能會自己再另外拿些錢出來跟你扭到脖子的部分和解...
作者: VANNN (風的思賜)   2021-09-02 22:51:00
除非要找工作,要良民証,二方都沒大傷,以刑逼民真是想太多
作者: snowcoat (excess)   2021-09-02 23:45:00
放心啦 這個不影響良民證 要CD一陣子而已...
作者: ngmi   2021-09-03 00:17:00
幫樓上補充一下 緩刑才不影響良民證,易科罰金有喲^_^
作者: a129517496 (Koshien)   2021-09-03 00:27:00
過失傷害哪裡影響良民證…過失傷害就是拘役得易科罰金 刑事紀錄上不會留
作者: ngmi   2021-09-03 00:39:00
拘役得易科罰金確實不會 有期徒刑易科罰金會 不過這個我承認確實比較不清楚大多是拘役還是有期徒刑
作者: a129517496 (Koshien)   2021-09-03 00:42:00
過失傷害雖然現在本刑是提高最終一年 多數都還是判六個月以下 撞死人都可能判六個月了 過失傷害能多重…
作者: snowcoat (excess)   2021-09-03 01:18:00
不會有啦 XD 又不是沒跑過法院能易科罰金就是最重5年但判6個月以下的小案子易科罰金後司法機關5年內撈的到 警局良民證查無安分個5年就啥也撈不到了 這真的嚇小朋友不懂事而已這案子送上去先不要說會不會被法官罵 判個3天就很多了XD
作者: ngmi   2021-09-03 01:42:00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6條規定,受緩刑、拘役、罰金(不包括有期徒刑易科罰金者)的宣告,也不會記載於刑事案件紀錄。第六條個人理解無誤的話 有期徒刑一天也會有紀錄 如有誤解再請指正囉
作者: snowcoat (excess)   2021-09-03 01:59:00
你認真問我認真回 1-59天拘役,60天以上才跳有期徒刑
作者: ngmi   2021-09-03 02:00:00
感謝樓上大大告知
作者: snowcoat (excess)   2021-09-03 02:01:00
既然爬了這麼多條文,也該知道車禍判例60天以上多難走一次沒壞處 討個公道很合理 加油啦 晚安
作者: YJM1106 (YM)   2021-09-03 11:00:00
除非 你搶過檢察官的女朋友那就可能拒絕你易科罰金
作者: goodboy26   2021-09-03 12:27:00
樓主的權益應當爭取,如果賠償金額太小 要想一下跑程序的時間成本投入到底划不划算...
作者: HunterKiller   2021-09-03 16:05:00
樓上講到重點,保險公司應該也會評估理賠金額跟跑法院的成本來決定是否直接理賠,這個概念在計算該提出多少賠償金額的時候滿重要的。
作者: snowcoat (excess)   2021-09-04 00:31:00
其實保險公司理賠跟法務也不差多跑這個案子…錢也不是他出,但就跟採購一樣,議價才是績效。不要太過分都沒差,不然就要業主肯買單,傷夠重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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